A. 股市的險資指的是什麼
一般是指保險公司管理的資金,是保險資金的簡稱。 前段時間,保監會正式頒布《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保險資金投資股票比例上升至20%,中長期利好股市。
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肢答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未上市企業股權相關金融產品是指股權投資管理機構依法在中國境內發起設立或者發行的以未上市企業股權為基礎資產的投資計劃或者投資基金等。
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是指不動產投資管理機構依法在中國境內發起設立或者發行的以不動產為基礎資產的投資計劃或者投資基金等。
(1)提高保險資金投資股票比例會擴大金融風險擴展閱讀:
《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保險資金運用行為,防範保險資金運用風險,維護保險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保險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下簡稱《保險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李雹。
第二條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從事保險資金運用活動適用本辦法規定。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保險資金,是指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以本外幣計價的資本金、公積金、未分配利潤、各項准備金及其他資金。
第四條保險資金運用必須穩健,遵循安全性原則,符合償付哪飢帆能力監管要求,根據保險資金性質實行資產負債管理和全面風險管理,實現集約化、專業化、規范化和市場化。
第五條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依法對保險資金運用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B. 簡述保險投資對資本市場的作用。
保險資金與資本市場互動的博弈分析
[摘要] 保險資金與資本市場的融合是提高保險投資收益率,進而提升保險業競爭力的必然要求。在保險業發達國家,保險業的發展與資本市場密不可分,然而在我國,由於資本市場尚不完善,保險資金與資本市場呈現弱對接。本文通過建立模型具體分析了二者之間所存在的博弈關系,並在此基礎上提出了促進我國保險資金與資本市場良性互動,取得「雙贏」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 保險資金;資本市場;弱對接;博弈理論
保險資金運用是現代保險業得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支柱,它與資本市場具有天然的割捨不斷的聯系。保險業對資本市場的發展與完善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資本市場的發展與完善反過來又促進保險業的發展,為保險業的發展提供平台。國際實證經驗表明:一國或一地區保險業的發展和資本市場的完善呈現正相關關系。換言之,發達敬嘩的保險業需要有完善的資本市場作依託,完善的資本市場同樣離不開大量保險資金的支撐,二者相輔相成,互動互存。
一、保險資金與資本市場互動的現狀
(一)保險業發達國家保險資金與資本市場的深度融合
隨著金融全球化和一體化的發展,保險業的競爭日趨激烈,保亮攜行險資金運用已經成為保險業發展的生命線。一般發達國家保險資金運用在呈現多元化的同時,更多地傾向於資本市場,投資於股票、債券等證券的比例較高,表現出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的深度融合和良性互動。
一方面,其成熟的資本市場對保險業的發展起著重要的推動作用。成熟的資本市場投機性相對較弱,能夠較真實的反映發行公司的價值,減弱市場價格風險,對保險業的穩定發展提供了重要保證,使得保險業發達國家在當今競爭日趨激烈,承保利潤縮小的情況下,藉助資本市場的高投資回報,仍保證了較高的保險資金收益率。如1975年—1992年間,美國的承保收益率為-8.02%,英國的承保收益率為 -8.72%,法國的承保收益率為-11.6%,日本的承保收益率為0.33%,而同期這些國家的保險投資收益率分別為 14.44%,13.29%,13.01%和8.48%,使每年稅後利潤達到 5%左右,從而保證了保險公司的穩定經營。從以下保險資金運用結構表及各國盈利情況的比較中,亦可見一斑(見表1、表2)。
另一方面,保險業的發展對資本市場的完善也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發達的保險業積累了巨額穩定的保險資金,為資本市場提供著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促進資本市場規模的擴大。同時,因為保險資金具有理性的保險市場主體和有效的保險監管體系,保險資金與資本市場的深度融合,進一步促進了資本市場主體的發育成熟和市場效率的提高,對資本市場結構的不斷完善起到了積極作用。
(二)我國保險資金與資本市場的弱對接
我國保險業關於拓寬保險投資渠道,使保險業與資本市場良性對接的討論由來已久,政策也在逐步放寬。 1999年10月經國務院隱侍批准,保險資金可以通過投資證券投資基金而間接進入股市,標志著我國保險資金進入證券市場的開端。2004年2月,《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支持保險資金以多種方式直接投資資本市場」。保險資金直接入市的政策堅冰開始融化。2005年2 月,中國保監會與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聯合制定了《關於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交易有關問題的通知》、《保險公司股票資產託管指引》和《關於保險資金股票投資有關問題的通知》等配套文件,保險資金直接投資股票市場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2006年,《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頒布,2006年10月保監會《關於保險機構投資商業銀行股權的通知》的下達,進一步推進了保險資金融入資本市場的步伐。
雖然在有關政策的支持下,保險投資收益率有所回升,保險資金入市規模的擴大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撐了2006年我國股市的持續牛市,但是從實質意義上來講,這些政策的放寬並沒能從根本上改變我國保險資金的主導投資方式,保險資金與資本市場的互動發展也未真正形成。由於我國資本市場的成熟度不夠以及保險機構資本市場運作技術匱乏等原因,一直以來,我國保險資金運用過分偏重了保證資金的安全性,而忽視了其盈利性,保險資金未能得到有效利用。保險公司投資渠道狹窄,資金運用結構單一,保險總資產中 90%仍投資於固定收益類產品,銀行存款佔比一直維持在較高的水平,僅銀行存款和國債兩項投資佔去的比重就高達 70%,而投資於資本市場的份額非常之少,這使保險資產面臨著巨大的利率風險敞口。雖然近些年不斷有保險資金試水股市,這也對資本市場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程度的支持力,但是資本運作績效仍不樂觀,各家保險公司秉持的投資理念依然是謹慎少量。在總體情況上表現出我國保險資金與資本市場的弱對接(見表3、表 4),保險資金與資本市場的互動發展受到限制。
二、保險資金與資本市場互動的博弈論解釋
考慮到保險資金與資本市場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密切關系,我們根據博弈理論和以上事實,建立一個動態博弈的模型。為了更清晰地闡釋二者之間的互動關系,先分別設立兩階段模型圖,最後再歸結為一個完整的博弈模型。
首先說明第一階段的關系(見圖1),假定N代表資本市場;P代表保險資金的投資決策主體;支付組合的前一項表示資本市場的效用(效用的提升即意味著資本市場完善度與成熟度的提高),後一項表示保險公司從資本投資中所得到的效益支付。其中,設立參數m和n,m≥0,n≥0。
這一階段,自然首先選擇資本市場類型,是成熟、完善的,或是尚不夠完善的,這是一個先決的條件。然後,保險投資決策主體決定,是否讓保險資金進入資本市場以獲取較高的投資收益,以及以什麼樣的比重來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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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anfeilunwen.com/ZhengQuan/Baoxian/33678.html
http://www.china-review.com/sao.asp?id=4748
C. 保監會新政影響和意義
近年來,保險資金運用政策出現較大變化,監管比例、投放領域、監管方式都更加適應市場的發展,類似這種制度性革命,已經構成保險資金運用監管的一道亮麗的風景。險企用結構經濟學看待保險資金運用政策新政,構建多層次資產配置體系,將有利於保險投資結構的穩定和優化。
當前,我國保險市場競爭激烈,出現承保能力過剩,承保利潤下降。為此,保險人轉向注重從保險資金運用中取得收益,爭取投資利潤。保險資金運用的結果,使保險人獲得了平均利潤,而被保險人也以低費率方式享受到保險資金運用的收益。投資的安全性、流動性是資金運用盈利的基礎。穩健的資金運用,應該首先保證資金的安全性和流動性,在此基礎上努力追求資金運用的收益性。
險資新政給險企更多投資自主權
2012年以來,監管部門持續推進保險資金運用的市場化改革,頒布了一系列資金運用新政,為保險資金運用鍵肢松綁,給保險公司更多的投資自主權。保險投資新政的出台,大大拓寬了保險資金的運用渠道,對於轉變保險公司盈利模式、提升保險資金運用收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險資新政擴大固定收益證券投資范圍:進一步擴大債券品種特別是信用品種投資范圍,允許保險公司投資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和創新型固定收益品種,信用品種配置比例有所放寬。險資新政簡化了基礎設施審批流程:過去保險公司投資於基礎設施要到保監會報備,與其說是報備,實質上是審批制,從報備到審批合格需要一年時間的情況屢見不鮮。過去也不僅僅是流程問題,基礎設施有許多具體的指標,對企業做一個債權計劃,對償債主體的經營指標有非常嚴格的限定,擔保也有諸多限制。如果債權計劃需要商業銀行擔保,擔保主體要求為全國股份制上市銀行。
新政出台後,擔保方式更加多元化。放寬股權投資范圍:原來保險公司投資於非上市公司股許可權定於三個行業,新政出台後,放寬對保險公司投資PE的條件要求,提高了保險公司可投資比例,增加了能源、資源、現代農業、新型商貿流通行業的投資。表面上看,現在保險公司投資PE僅限於七個行業,但實際上保監會的行業劃分並不屬於標準的行業劃分,很多行業都可以歸結為能源、資源、現代農業、金融、汽車、醫療等,於是幾乎覆蓋了所有行業。開放金融產品投資:開放了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信貸資產支持證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券商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不動產投資計劃等金融產品的投資。保監會規定,信託產品只能是集合信託,不能是單一信託,除了保險公司外,必須有其他購買方購買。但這個問題並不難以解決,保險公司可以將10億的信託計劃賣出100萬用於規避單一信託限制,因此集合信託使得保險公司的投資范圍變得非常寬泛。提供風險對沖工具:保險公司可以參敬亮虛與金融衍生品及股指期貨交易,對風險頭寸進行套期保值,降低組合風險。
現在主要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利率掉期,將浮動收益產品變為固定收益產品。第二部分是匯率掉期,國內保險公司這部分需求量較大,這是由於保險公司所有的負債幾乎都是人民幣,到境外投資必然會出現匯率敞口。第三部分是股指期貨,關於融資融券、國債期貨業務,允許保險公司參與到證券公司融資的過程中去。拓寬境外投資市場及投資品種:進一步開放境外市場投資,可投資的市場范圍包括25個主要發達國家和20個新興市場;投資品種覆蓋權益、固定收益、不動產、基金、PE、REITs等大類品種;允許投資衍生產品進行風險管理和風險對沖,保險公司保費的15%可以投資到境外市場。允許投資創業板股票:促進保險業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優化保險資產配置結構,允許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使得保險公司能夠分享中國經濟轉型帶來的成果。
促進保險資管雙向開放
2013年,保監會發布《關於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開展資產管理產品業務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重啟保險資管產品試點,允許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發行「一對一」定向資產管理產品和「一對多」集合產品,投資人從保險業內拓展到業外,投資范圍也從傳統的固定收益拓展到權益投資。保險公司可以亮燃以專戶的形式,令銀行將部分資產委託給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也可以發行產品,由其他機構或個人進行管理。
過去保監會雖然允許保險公司成立資產管理公司,但是成立公司後並不是什麼業務都可以開展,存在牌照管理。有的資產管理公司成立之初只可以投資於股票,有的公司可以投資於債券但僅限於擔保債,有的公司不許投資於基礎設施,有的公司不許進行PE投資,事實上對業務進行了分類。成立資產管理公司,可能只能做十幾項業務中的幾項,想要開展其他業務則要到保監會進行認證,獲取牌照。此次新政保監會對牌照獲得的條件進行了簡化。
按資產規模來看,85%保險公司都有自身的資產管理公司,保險公司都會將自身的保費資產委託給自己的資產管理公司進行管理。在新政推出之前,保監會放鬆了一些,允許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承接自己集團以外的保險公司委託的資產。2013年,保監會發布《保險資金委託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允許保險公司將資產委託給證券公司、基金等投資機構。保險公司認為,在可以把自身資產委託給其他公司進行管理的同時,也應當允許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外部其他公司的資產,因此此次新政擴大了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委託與受託業務范圍,允許保險資管受託業外資產。
2013年保監會與證監會聯合發布《保險機構投資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辦法》,支持保險機構投資設立基金公司,可以申請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保險機構包括保險公司、保險集團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和其他保險機構。保險公司的資產管理公司可以作為股東發起一個基金公司在證監會領取牌照從事公募業務,也可以保險公司的資產管理公司直接到證監會申請牌照。
多層次監管比例框架形成
2014年,保監會進一步推動保險資金運用監管的市場化改革。發布《關於加強和改進保險資金運用比例監管的通知》,對保險投資管理的監管比例和監管方式進行重大改革,重新定義大類資產,將保險公司投資資產劃分為流動性資產、固定收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不動產類資產和其他類金融資產五大類。整合各類監管比例,設立大類資產監管比例和集中度監管比例,同時設立風險監測比例,形成多層次監管比例框架。過去在每一個品種當中,保監會有眾多的比例管理,擔保、無擔保債券、股票等等資產有諸多比例限制,此次對資產按大類劃分為五類,設立大類監管比例,在比例中具體的小的比例由保險公司自行調節。試點存量保單投資藍籌股:啟動存量保單投資藍籌股試點,允許部分持有歷史存量保單的保險公司設立獨立賬戶進行封閉式管理,由保險公司根據資產負債情況自主決定投資比例對藍籌股投資實施逆周期資產認可標准。
保險新政使得開展全面的資產配置成為可能,保險投資新政為保險資金開展資產配置提供了更多的基礎投資工具,從傳統公開市場投資拓展到基礎設施、股權、不動產等另類投資以及境外投資和金融衍生品交易,使保險公司開展真正意義上的資產配置成為可能。
保險新政頒布後,保險公司加大了創新產品投資力度。保險新政頒布以來,保險公司投資策略是抓住保監會政策放開的契機,加快創新產品和新渠道的投資力度,特別是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創新類金融產品、投資性房地產的投資。到去年底,非傳統投資佔比到達8.57%,增長非常迅速。
構築保險投資結構的革命性框架
在經濟學研究中,結構是一個非常龐大的系統,它以經濟結構為主體,同時包含經濟與資源環境及社會結構的適應性。經濟結構包括兩個維度:一是橫向的空間結構,包括地區結構、國際結構,在發展中國家,還包括城鄉結構等;另一個是縱向的以產業結構為核心的生產價值鏈,主要是產業結構、投資消費結構和金融結構等。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的分配結構和流通結構包含在上述橫向和縱向的經濟結構之中,結構經濟學研究強調經濟發展中的非均衡和結構轉換。
用結構經濟學看待保險資金運用政策新政,會得出以下觀點:
一、多層次資產配置體系,大大有利於保險投資結構的穩定和優化。
保險公司不僅要在傳統的公開市場領域發掘優秀資產進行配置,而且要充分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性和靈活性的優勢,在基礎設施、非上市股權、不動產及金融產品等另類投資領域進行資產配置。
從中長期來看,國內經濟轉型導致宏觀基本面持續疲弱,經濟面臨較大的下行壓力;從影響利率走勢的通貨膨脹看,總需求疲弱,通脹有一定的不確定性但大幅上升的概率很低,宏觀基本面對固定收益市場將形成中長期的支撐。保險機構應從中長期配置角度出發,把握配置時機。
盡管中國經濟總體趨勢向下,但權益市場仍有重要的結構性機會。在經濟轉型的大背景下,符合政策導向和經濟轉型方向的新興產業、新興行業仍可能穩步增長甚至是快速增長,保險機構應當抓住經濟結構轉型的重大機遇,在保持權益倉位整體穩健的基礎上,重點關注低估值及符合經濟轉型方向的行業,努力發掘投資機會。
保險公司需要從戰略上考慮配置期限長、安全性好、收益率高的投資資產來彌補配置傳統資產的缺陷,進一步加大基礎設施、股權投資力度。應抓住國家經濟轉型和國企改革的戰略機遇,獲取優質戰略資產。保險公司開展基礎設施和股權投資要緊緊圍繞經濟轉型和調結構的國家戰略,打通保險資金和實體經濟的聯系,支持國家重點基礎設施項目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要充分利用長期資金的優勢,創新運用債權、股權、股債結合等多種方式積極開展基礎設施投資,優化資產結構,降低資產負債錯配風險,有效提高保險資金長期投資收益能力。
夾層投資的收益特徵符合保險資金匹配需求。優先股等夾層投資不僅可以使保險資金獲得較高的回報,同時還解決企業融資問題。夾層投資具有持續穩定的回報,不需承擔股權投資方式的收益波動風險。另一方面,保險資金沉澱大量的長期資金,需要長期、穩定回報的需求與夾層投資的資金特徵相匹配,相比現有期限較短的信託、理財產品,保險資金可以提供10年期以上的融資。
二、運用金融衍生品投資提高資產配置效率,改善保險投資結構的內在活力。
近年來,隨著我國保險資金投資金額的不斷增長以及投資渠道的不斷拓寬,我國保險公司開始引進國外先進的投資理念,但是始終擺脫不了投資收益率低下的困擾。這主要表現為: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管理的能力不高,保險業務部門和資金運用部門沒有建立有效的溝通機制,不能在資產負債匹配的高度上制定保險資金運用的策略,使資金運用與保險公司的資產戰略配置要求相脫節;和保險資金運用相配套的人才儲備不足,諸如精算師、高級會計師和國際律師等高精尖端人力資本相對缺乏,制約了我國保險資金的運用發展效率。
多元化投資雖然可以降低資產整體風險,但不能消除市場波動風險,金融衍生品可作為直接、有效和低成本的資產管理工具直接對沖市場波動風險。目前保險機構已經開展利率互換、外匯遠期等衍生品交易試點工作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保險機構參與金融衍生品交易只限於套期保值、鎖定收益或鎖定資金價格,金融衍生工具在保險資產管理和配置方面的作用還沒有被充分發掘出來。
三、抓住償付能力監管的核心,構築保險投資結構的革命性框架。
在監管意義上,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受實際資本額、投資收益、責任准備金、資產與負債匹配、經營策略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在實際的經營中,保險公司如果急於擴大市場份額,不計成本地拼搶銷售渠道,導致大量的利差損、費差損出現,就會使保險公司虧損,償付能力受到影響。如果投資狀況較好,承保虧損則通過資金運用的收益賺回來;如果投資收益不好,要用投資收益抵償承保虧損就比較困難。
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去年工作會上提出,將穩步推進基礎設施及不動產債權計劃等產品發行制度的市場化改革,引導支持行業進行產品創新和機制創新。將研究建立貫穿保險資金運用全過程的償付能力約束體系。將設立保監會資產負債匹配監管委員會,強化資產負債管理的硬約束,相對弱化比例監管,督促公司加強負債管理,提高資產負債匹配水平。
簡言之,「放開前端,管住後端」是保險監管改革的總體思路,也是今年以來保監會加快轉變資金運用監管方式,旨在把監管工作重點由開放渠道轉變為風險監管,切實把防風險放在監管工作更為突出位置的法寶。「放開前端」就是要減少行政審批等事前監管方式,把風險責任和投資權交給市場主體。「管住後端」從狹義角度看,就是指事後的償付能力監管,運用資本手段,實現對資金運用的約束。
隨著保險市場的開放和競爭的加劇,保險的凈利潤必然呈下降的趨勢甚至出現虧損。資金運用就成為保險公司的生命線,其效益不僅成了利潤的主要來源,有時甚至還要用來彌補保險業務經營的虧損。同時由於保險公司實行資產負債綜合管理,作為主要資產業務的資金運用業務將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甚至決定作為主要負債業務的保險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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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中國保監會關於加強和改進保險資金運用比例監管的通知解讀
保險資管產品投資范圍
保監會資金部2015年12月下旬下發了《關於調整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投資范圍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一位業內人士將這份文件解讀成,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投資范圍增加了信託等資產,同時明確了創新標的產品的申報工作。
關於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的投資范圍,現行的依據為保監會2013年2月份發布的《關於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開展資產管理產品業務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團碼》),這一規定將保險資管產品投資范圍限於銀行存款、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央行票據、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基礎設施投資計劃、不動產投資計劃、項目資產支持計劃及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其他資產。
而新下發的《徵求意見稿》欲將保險資管產品投資的基礎資產范圍調整為:符合監管規定的保險資金可投資范圍,以及債權收益權等保監會認可的其他投資品種。
保險資金可投資范圍在《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中有明確規定。2014年2月份中國保監會發布的《關於加強和改進保險資金運用比例監管的通知》將保險資金可投資資產分為五大類,包括流動性資產、固定收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不動產類資產和其他金融資產。其中,其他金融資產包括集合信託計劃、銀行理財、金融衍生品、項目資產支持計劃以及其他保險資管產品等。
一位保險資管公司相關負責人對《證券日報》記者稱,此次《徵求意見稿》對於資管產品業務投資范圍的最大變化在於「增加了信託」,相較現行規定相當於有了很大程度的放寬。
「另外,《徵求意見稿》還明確了創新型產品的申報流程,給出了指引。」該負責人稱。
《徵求意見稿》根祥啟據基礎資產的不同欲將保險資管產品分成兩類:基礎資產范圍在保險資金可投資范圍內的,為普通型產品;基礎資產范圍超出保險資金可投資范圍的,為創新型產品。
《徵求意見稿》規定,保險資管公司獲得產品業務資質且完成普通型產品發行後,可以申請發行創新型產品。保險資管公司申請發行創新型產品,需進行產品創新能力備案。申請發行創新型產品,實行首隻產品風險評估、同類產品事後報告的模式。
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發行資管產品時,應當通過保監會指定的資產交易平台進行登記、發行、交易轉讓和信息披露,並且按照《通知》規定向保監會提交事後報告。
保險資管產品經營范圍擴至養老險公司
另外,《徵求意見稿》還欲將開展資管產品業務的機構,由現行的保險資管公司擴圍至養老保險公司,後者開展產品業務參照相關規定執行。
依照此前保監會《通知》中給出的定義,保險資管產品是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作為管理人,向投資人發售標准化產品份額,募集資金,由託管機構擔任資產託管人,為投資人利益運用產品資產進行投資管理的金融工具。產品分為定向產品和集合產品,前者認購門檻3000萬元,後者投資門檻100萬元,投資人為保險機構塌宴哪等機構主體。「門檻是100萬元,比拼的是各資管公司的投研能力。」某保險資管公司固定收益投資人士如此評價這一業務。
而在養老險公司人士眼中,這一業務的發起機構擴展至養老險公司並不突兀,「養老險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資產管理機構,本身就有包括年金、以養老保障為目的的資金受託管理等具有資產管理性質的業務,養老險公司現在也在向資產管理機構轉型。」一位養老險公司高管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不過,這位養老險公司高管也表示,獲准開展資產管理產品業務,符合養老險公司向資產管理機構轉型的發展方向,但開展這一業務的壓力也大,要做好並不容易,畢竟資管領域的競爭激烈。
試點以來,據《證券日報》記者了解,開展業務的保險資管公司不斷增多,保險資管產品類型不斷增加,投資范圍不但覆蓋國內傳統投資及另類投資領域,還覆蓋到境外投資品種的產品。比如,某保險資管公司發行了多隻投資於證券公司融資業務的債權收益權資管產品,同時,其發行的「全球新股及流動性機會資管產品」欲在全球范圍「打新」,產品中不超過40%的資產投向境外主要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資產。
對於發展規模,保監會相關負責人曾表示,截至2014年6月底,保險資管產品規模為611億元,普華永道預計,目前保險資管產品業務規模在1000億元左右,占險資運用余額的1%。未來,保險資管產品業務將由現行的試點調整為對行業完全放開。
保監會資金部要求各資管公司結合市場及自身發展實際情況,將對《徵求意見稿》內容的書面意見於2015年12月31日前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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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保監會 處罰恆大人壽
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在國務院新聞辦發布會喊話「絕不容許保險公司被金融大鱷借道和藏身」兩天後,因寶萬之爭被推到風口浪尖的深圳市寶能投資集團董事長兼前海人壽董事長姚振華,於2月24日收到被撤銷任職資格並禁止進入保險業10年的頂格罰單,成為首位被禁入保險業的險企董事長,亦是《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發布以來首位受罰的險企高管。相關情況:今年1月,保監會以「主席令」形式發布的《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程序規定》規定,保監會及派出機構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罰共有12項,而禁入保險業是最高一級的處罰。《財經》記者從有關渠道獲悉,今年下半年保監會財會部(償付能力監管部)將聯合保監會稽查局,對「償二代」數據真實性開展大檢查,其中市場反映問題較多的重點公司,以及投資和經營激進、增資頻繁且金額較大的公司,將列為檢查重點。據了解,保監會派駐前海人壽的檢查組於春節前結束了相關檢查。與前海人壽同天派駐了檢查組的恆大人壽,亦將於近日出台相應的處罰措施。1.增資來源虛假去年12月,保監會檢查組分別進駐前海人壽、恆大人壽,其中,進駐前海人壽的檢查組由發展改革部牽頭,進駐恆大人壽的工作組由資金運用監管部牽頭。保監會2月24日發布的行政處罰書,即是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的處理措施。2.投資違法在資金運用方面,前海人壽在2015年和2016年的權益類投資超過30%的比例後投資了多支非藍籌物歷稿股。2015年7月8日,作為救市的臨時舉措,保監會發布《關於提高保險資金投資藍籌股票監管比例有關事項的通知》,允許符合「上季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20%、投資藍籌股票的余額不低於股票投資余額的60%」這兩個要求的保險公司,投資單一藍籌股票的余額占上季度末總資產的監管比例上限由5%提至10%,投資權益類資產比例達到30%的,可進一步增持藍籌股票,增持後權益類資產不超過40%。此外,保監會的行政處罰書顯示,2014年至2016年,前海人壽在某銀行辦理T+0結構性存款業務。據了解,結構性存款指由銀行提供爛胡的與國際市場利率或匯率等掛鉤的外幣存款產品。結構性存款的一個顯著特點是銀行具有提前終止權,銀行在約定期限內可以單方面決定終止協議。目前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在客戶要求提前終止協議的情況下銀行保證支付本金的結構性存款,另一種是在客戶要求提前終止協議的情況下銀行不保證支付本金的結構性存款,其中,第二種結構性存款存在一定的變現風險、流動性風險和再投資風險。3.雙罰追責根罩孝據保監會的雙罰制即「罰人罰機構」。在處罰機構方面,前海人壽因編制提供虛假資料的行為被罰款50萬元,因違規運用保險資金被罰30萬元。不過,保監會經復核後認為,前海人壽編制提供虛假資料的行為,事實清楚,情節嚴重,應當依法予以處罰。對直接責任人姚振華給予撤銷任職資格和行業禁入處罰,符合《保險法》的規定,且相關責任人沒有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的情形。保監會表示,下一步將依法合規、積極穩妥推進前海人壽股權、公司治理等問題的後續處置工作。同時,將密切跟蹤監測公司運營情況,督促公司採取有效措施維持正常經營秩序,確保公司穩定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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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保險資金的投資范圍擴大了嗎
經國務院批准,保監會將允許保險資金投資銀行絕判股權(包括上市股票和未上市股權),支持保險機構參股、控股部分管理水平較高、經營效益較好、擁有客戶資猛稿源的商業銀行,進一步加強保險業與銀行業的戰略合作。
另外,保監會還將允許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購匯投資境外市場,保險資金投資境外市場額度(含購匯和自有外匯)可以達到保險總資產的15%。在增加投資額度的同時,保監會還將在擴大投資市場、增加投資工具(股權和基金等投資品種)、運用金融衍生工具對沖投並知改資風險、確定保險投資交易對手標准、加強信用風險管理等方面,做好政策和制度安排。
部分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將開展保險資金投資基礎設施試點,投資鐵路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同時,根據當前資本市場形勢,有關保險公司實際投資的股票比例已經上調2%左右,達到保險總資產3%至4%以上。這次調整對增強保險行業投資管理能力,提高保險資金投資收益水平,促進資本市場穩定發展具有積極和重要的作用。
G. 保險資金的運用
2
2.證券投資基金
2003年1月17日,中國保監會重新修訂了《保險公司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該規定將證券基金投資與償付能力監管結合起來,更加關注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管控和防範,進一步明確了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於各類基金的比例,資金運用監管進一步細化。
按照該規定,保險公司投資基金的余額按成本價格計算不得超過本公司上月末總資產的15%;保險公司投資於單一事金的余額按成本價格計算,不得超過上月末總資產的3%;保險公司投資於單一封閉式基金的份額,不得超過該基金份額的10%。此外,保險公司經批准開辦的投資連結保險可以設立投資基金比例為 100%的投資賬戶,萬能壽險可以設立投資基金比例最高為80%的投資賬戶。分紅保險或其他獨立核算的保險產品,投資基金的比例不得超過本產品上月末資產的15%。
3.股票
2004年10月24日,中國保監會和中國證監會共同制定了《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辦法》明確規定了保險資金的入市方式,規定保險公司委託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進行股票投資,或保險公司以內設資金運用部門進行股票投資兩種管理方式。採用一級市場申購和二級市場交易兩種交易方式,其中一級市場申購包括市值配售、網上網下資金申購、以戰略投資者身份參與配售等。保險資金入市限於投資以下品種:人民幣普通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品種。同時規定了保險資金禁止投資的品種為:被交易所實行「特別處理」、「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或者已終止上市的;其價格在過去12個月中漲幅超過100%的;存在被人為操縱嫌疑的;其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度內財務報表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拒絕表示意見或者保留意見的;其上市公司已披露業績大幅下滑、嚴重虧損或者未來將出現嚴重虧損的;其上市公司已披露正在接受監管部門調查,或者最近1年內受到監管部門嚴重處罰的;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類型股票。保險機構投資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數量不得達到該上市公司人民幣普通股票的30%。同時,該《辦法》對資產託管、風險控制、監督管理等進行了明確規定。
允許保險公司投資於股票,是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政策的又一重大突破,這將大大增加保險公司的投資機會,有利於保險公司優化資產配置,分散投資風險,從而促進保險業的健康發展。
4.中央銀行票據
2003年中國保監會發布了《關於保險公司投資中央銀行票據的通知》(保監發[2003]91號),允許保險公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中央銀行票據。中央銀行票據符合認可資產的定義,應確認為認可資產。中國保監會對保險公司投資中央銀行票據視同投資金融債券管理,中央銀行票據在認可資產表中的金融債券項目中反映。
應當指出的是,盡管我國保險投資的政策和體制環境不斷優化,但保險公司的投資運作仍然受到交易品種、交易額以及市場本身發展程度等因素的制約,我國保險可用資金的快速增長和資金運用渠道狹窄的矛盾仍然突出。遵循市場規律,根據保險市場和資本市場的發展情況穩健推進保險資金運用,加快保險資金運用政策調整的步伐,不斷創新保險投資體制,是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的重要問題。根據我國保險市場和資本市場的實際情況,我國未來的保險資金運用政策將朝著以下方向發展:(1)允許保險資金在更廣泛的范圍內投資於債券市場;(2)允許保險資金在更大范圍內進入股市。目前,保險資金可以各種方式進入股票市場和可轉債市場。今後。保險監管機關將允許按照安全性的原則,逐步允許保險公司投資於未來新增市場,逐步提高其投資比例;(3)允許保險公司參與市政建設等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4)允許保險公司參與銀行業務的拓展。保險公司可以通過委託銀行的方式參與住房按揭貸款、質押貸款、金融租賃等業務。同時,保險投資將更加註重安全性.一方面,保險投資將著眼於保持保險公司財務的穩定性和賠付的可靠性,維護保險客戶的利益;另一方面,我國資金運用政策中,保險投資的領域將實現嚴格的監管,對高風險投資項目仍然會加以嚴格限制,這將有利於分散保險投資風險。
三、保險資金運用組織模式
隨著政策法制環境的不斷寬松,保險投資渠道日益擴大,保險公司在資金運用的組織模式上實現了新的突破。
從國際上看,保險資金運用的組織模式主要有內設投資部門投資模式、委託外部機構投資模式、專業化控股投資模式等。內設投資部門投資模式的優點是:保險公司可以直接掌握並控制投資活動,投資效率相對較高。但是,隨著金融活動的專業化和復雜化,內設投資部門投資模式難以適應管理專業化和服務多樣化的要求。委託外部機構投資模式有利於充分發揮外部理財機構的專業管理技能,實現保險資金的保值增值。但保險公司將承受外部機構操作失敗的風險,從而使其他行業的、其他性質的風險波及到保險公司。專業化控股投資模式的優點在於能夠有效控制投資風險,投資經營方面的透明度高,其不足在於保險公司與投資公司的關系相對鬆散。目前,大型保險集團大多採用投資管理公司運作模式。
隨著我國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的不斷發育和完善,內設投資部門投資模式已經不能完全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中國保監會主席吳定富在2003年全國保險工作會議上明確表示,「允許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設立專業資產管理公司,創造保險業進一步進入資本市場,提高投資收益率,防範風險的內部條件」。2003年 7月19日,中國人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正式掛牌,其核定的經營范圍為:管理運用自有資金及保險資金;受託或委託資金管理。業務與資金管理業務相關的咨詢業務;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資產管理業務。2004年6月28日,由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按4:6股比共同設立的中國人壽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京揭牌,成為我國最大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也是國內資本市場最重要的機構投資者之一。
設立獨立的專業資產管理公司是我國保險業的制度創新,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和保險監管都有著積極的意義:(1)從保險公司的角度看,有利於提高保險資金運用水平和風險管控能力。專業資產管理公司的成立,實現了保險業務和投資業務的分離。這一模式的建立,將從根本上改變保險資金的組織管理結構,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與保險公司自身負債相匹配的資產結構。同時,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可以按照市場化原則,對保險資金運用實行集約、統一和高效的管理;通過區別對待各類保險資金,有效地降低利率變動和物價變動對保險公司經營的不利影響,提高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2)從保險監管的角度來看,有利於提升保險資產管理監管水平。專業化資產管理機構實現了保險資金運用集約、規范、高效的管理,為保險監管部門進一步強化保險資金運用監管創造了有利條件。規范化的組織管理模式使監管部門可以針對保險資金運用的特點來確立更加合理的財務核算體系,建立更加科學有效的風險監管體系,從而提高監管的科學化、專業化。規范化水平,更加有效地防範金融風險。2004年4月21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入根據這一規定,保險監管工作將主要集中在提升對資產管理公司的規模、運作效率。風險管控能力。法人治理結構,人才儲備和人才發展計劃、發展規劃等重大事項上的監管力度。
目前,國內一些較大的保險公司,如太平洋保險(集團)公司、新華人壽保險公司和華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已經開始籌建設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業資產負債管理將全面推行,通過推行戰略配置、投資交易、資金託管三分離的風險控制模式,保險資金運用的專業化水平將不斷得以提升。
四,保險資金運用績效
隨著保險業務的快速增長,保險業資產規模迅速擴大,可運用資金不斷增加。2003年,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得到拓寬,然而,可運用保險資金快速增長與投資渠道狹窄、投資回報率不高之間的矛盾仍然突出。
從2001—2003年的情況看(見圖1),保險公司投資占總資產的比重呈穩步上升趨勢。2001年,保險資金運用占總資產的比例約為35%; 2002年,這一比例有所上升;2003年,保險資金運用占總資產的比例已經超過了40%。此外,隨著保險資金運用規模的擴大,保險公司已經成為資本市場的重要機構投資者。據統計,2003年,保險公司持有的企業債券占企業債券總量的一半,持有的證券投資基金占封閉式基金的26.3%。
在保險投資中,壽險公司在保險資金運用方面仍然居於主導地位,其在銀行存款、國債、金融債、投資基金等方面的總額遠遠高於財險公司(見表2)。靜態地分析保險公司的投資結構可以發現:在保險資金運用中,銀行存款的比例仍然很高。原因在於保險投資渠道不暢,保險資金過多地依賴銀行存款。從2001— 2003年的情況看(見圖2),銀行存款占總資產的比例一直徘徊在40%--45%之間。從2003年壽險公司的投資結構看(見表2),52.06%為銀行存款,16.1%以上投資於國債,9.48%投資於金融債券,5.23%投資於基金。這表明,盡管保險資金運用總量有所增加,但保險投資結構並沒有發生根本的變化。
近年來,中國保險資金運用整體投資收益率不高。從1999—2002年,保險投資收益率分別為:4.66%、3.59%、4.3%、3.14%。從收益率情況看,財險公司的投資收益率普遍低於中國保險資金運用整體投資收益率。根據2002年的有關數據,部分財險公司的投資收益情況為:華泰財險 3.37%,太平洋財險1.34%,中華聯合1.27%,中國人保0.59%,天安0.34%,永安-0.89%,華安-0.22%。以2002年為例,除華泰財險外.其他財險公司的投資收益率均低於全國整體投資收益率。
與壽險公司相比較,財險公司投資收益率普遍較低的原因有:(1)從可運用資金的性質來看,財險公司可運用的資金多為短期資金,為了使其資產負債結構匹配,財險公司投資品種的期限一般都較短。投資的高流動性直接影響了投資的收益性,因此,財險公司在獲利能力上弱於壽險公司;(2)從投資限制來看,財險公司在投資基金方面的優勢弱於壽險公司。根據《保險公司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保險公司經批准開辦的投資連接保險可以設立投資基金比例為100%的投資賬戶。由於壽險公司開辦的投資連接險在數量和規模上都遠遠超過財險公司,其投資於基金的優勢明顯優於財險公司,財險公司在基金方面的投資收益相應要低;(3)從談判能力來看,財險公司的資金規模普遍比壽險公司小,投資議價能力受到很大制約。目前,保險資金仍然過多地依賴銀行存款.其中,協議存款佔了很大比重。2003年,壽險公司的存款金額為財險公司的4倍以上,其在協議存款方面的議價優勢不言自明。由於資金量相對少,財險公司在協議存款方面的議價能力弱於壽險公司,投資收益自然偏低。此外,財險公司在投資理念、投資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其他問題,也是造成其投資收益率不高的原因。由於財險公司資金性質、資金規模、議價能力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障礙,財險公司資金運用的難度比壽險公司大。
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限於在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保險公司的資金不得用於設立證券經營機構,不得用於設立保險業以外的企業。新保險法對原有的禁止性規定做了適當修改。這樣,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渠道得以拓寬,保險資金運用的法制環境更加優化,這為保險公司提高經營績效,保持發展後勁提供了很好的機遇。2004年1月,國務院發布的《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更進一步提出:支持保險資金以多種方式直接投入資本市場,使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險公司為主的機構投資者成為資本市場的主導力量。目前,監管部門正在根據新修改的《保險法》和《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的有關精神,積極採取穩健措施,逐步解決保險公司投資渠道狹窄、新增資金迅速、資金運用壓力日益增大等問題,這為我國不斷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加快與資本市場的對接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1.企業債券
根據新《保險法》的規定,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保監會公布了新的《保險公司投資企業債券管理暫行辦法入該辦法第五條規定,保險公司投資企業債券實行比例控制的辦法,保險公司購買的各種企業債券余額按成本價格計算不得超過本公司上月末總資產的20%。第七條規定,保險公司經批准開辦的投資連結保險可以設立投資企業債券比例最高為該賬戶總資產100%的投資賬戶,萬能壽險可以設立投資企業債券比例最高為該賬戶總資產80%的投資賬戶。分紅保險或其他獨立核算的保險產品,投資企業債券的比例不得超過本產品上月末資產的20%。保險公司同一期單品種企業債券持有量不得超過該期單品種企業債券發行額的15%或保險公司上月末總資產的2%,兩者以低者為准。
這樣,長期困擾我國保險業資金運用中的投資企業債券的范圍狹窄、比例過低等問題得到解決。我國保險業投資企業債券的范圍,由只允許投資三峽、鐵路、電力、移動通信等中央企業債券,擴大到自主選擇購買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發行,且經監管部門認可的、信用評級在AA級以上的企業債券。
2003年1月17日,中國保監會重新修訂了《保險公司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該規定將證券基金投資與償付能力監管結合起來,更加關注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管控和防範,進一步明確了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於各類基金的比例,資金運用監管進一步細化。
按照該規定,保險公司投資基金的余額按成本價格計算不得超過本公司上月末總資產的15%;保險公司投資於單一事金的余額按成本價格計算,不得超過上月末總資產的3%;保險公司投資於單一封閉式基金的份額,不得超過該基金份額的10%。此外,保險公司經批准開辦的投資連結保險可以設立投資基金比例為 100%的投資賬戶,萬能壽險可以設立投資基金比例最高為80%的投資賬戶。分紅保險或其他獨立核算的保險產品,投資基金的比例不得超過本產品上月末資產的15%。
2004年10月24日,中國保監會和中國證監會共同制定了《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辦法》明確規定了保險資金的入市方式,規定保險公司委託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進行股票投資,或保險公司以內設資金運用部門進行股票投資兩種管理方式。採用一級市場申購和二級市場交易兩種交易方式,其中一級市場申購包括市值配售、網上網下資金申購、以戰略投資者身份參與配售等。保險資金入市限於投資以下品種:人民幣普通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品種。同時規定了保險資金禁止投資的品種為:被交易所實行「特別處理」、「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或者已終止上市的;其價格在過去 12個月中漲幅超過100%的;存在被人為操縱嫌疑的;其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度內財務報表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拒絕表示意見或者保留意見的;其上市公司已披露業績大幅下滑、嚴重虧損或者未來將出現嚴重虧損的;其上市公司已披露正在接受監管部門調查,或者最近1年內受到監管部門嚴重處罰的;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類型股票。保險機構投資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數量不得達到該上市公司人民幣普通股票的30%。同時,該《辦法》對資產託管、風險控制、監督管理等進行了明確規定。
允許保險公司投資於股票,是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政策的又一重大突破,這將大大增加保險公司的投資機會,有利於保險公司優化資產配置,分散投資風險,從而促進保險業的健康發展。
2003年中國保監會發布了《關於保險公司投資中央銀行票據的通知》(保監發[2003]91號),允許保險公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中央銀行票據。中央銀行票據符合認可資產的定義,應確認為認可資產。中國保監會對保險公司投資中央銀行票據視同投資金融債券管理,中央銀行票據在認可資產表中的金融債券項目中反映。
應當指出的是,盡管我國保險投資的政策和體制環境不斷優化,但保險公司的投資運作仍然受到交易品種、交易額以及市場本身發展程度等因素的制約,我國保險可用資金的快速增長和資金運用渠道狹窄的矛盾仍然突出。遵循市場規律,根據保險市場和資本市場的發展情況穩健推進保險資金運用,加快保險資金運用政策調整的步伐,不斷創新保險投資體制,是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的重要問題。根據我國保險市場和資本市場的實際情況,我國未來的保險資金運用政策將朝著以下方向發展:(1)允許保險資金在更廣泛的范圍內投資於債券市場;(2)允許保險資金在更大范圍內進入股市。目前,保險資金可以各種方式進入股票市場和可轉債市場。今後。保險監管機關將允許按照安全性的原則,逐步允許保險公司投資於未來新增市場,逐步提高其投資比例;(3)允許保險公司參與市政建設等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4)允許保險公司參與銀行業務的拓展。保險公司可以通過委託銀行的方式參與住房按揭貸款、質押貸款、金融租賃等業務。同時,保險投資將更加註重安全性.一方面,保險投資將著眼於保持保險公司財務的穩定性和賠付的可靠性,維護保險客戶的利益;另一方面,我國資金運用政策中,保險投資的領域將實現嚴格的監管,對高風險投資項目仍然會加以嚴格限制,這將有利於分散保險投資風險。
隨著政策法制環境的不斷寬松,保險投資渠道日益擴大,保險公司在資金運用的組織模式上實現了新的突破。
從國際上看,保險資金運用的組織模式主要有內設投資部門投資模式、委託外部機構投資模式、專業化控股投資模式等。內設投資部門投資模式的優點是:保險公司可以直接掌握並控制投資活動,投資效率相對較高。但是,隨著金融活動的專業化和復雜化,內設投資部門投資模式難以適應管理專業化和服務多樣化的要求。委託外部機構投資模式有利於充分發揮外部理財機構的專業管理技能,實現保險資金的保值增值。但保險公司將承受外部機構操作失敗的風險,從而使其他行業的、其他性質的風險波及到保險公司。專業化控股投資模式的優點在於能夠有效控制投資風險,投資經營方面的透明度高,其不足在於保險公司與投資公司的關系相對鬆散。目前,大型保險集團大多採用投資管理公司運作模式。
隨著我國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的不斷發育和完善,內設投資部門投資模式已經不能完全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中國保監會主席吳定富在2003年全國保險工作會議上明確表示,「允許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設立專業資產管理公司,創造保險業進一步進入資本市場,提高投資收益率,防範風險的內部條件」。2003年7月 19日,中國人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正式掛牌,其核定的經營范圍為:管理運用自有資金及保險資金;受託或委託資金管理。業務與資金管理業務相關的咨詢業務;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資產管理業務。2004年6月28日,由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按4:6股比共同設立的中國人壽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京揭牌,成為我國最大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也是國內資本市場最重要的機構投資者之一。
設立獨立的專業資產管理公司是我國保險業的制度創新,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和保險監管都有著積極的意義:(1)從保險公司的角度看,有利於提高保險資金運用水平和風險管控能力。專業資產管理公司的成立,實現了保險業務和投資業務的分離。這一模式的建立,將從根本上改變保險資金的組織管理結構,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與保險公司自身負債相匹配的資產結構。同時,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可以按照市場化原則,對保險資金運用實行集約、統一和高效的管理;通過區別對待各類保險資金,有效地降低利率變動和物價變動對保險公司經營的不利影響,提高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2)從保險監管的角度來看,有利於提升保險資產管理監管水平。專業化資產管理機構實現了保險資金運用集約、規范、高效的管理,為保險監管部門進一步強化保險資金運用監管創造了有利條件。規范化的組織管理模式使監管部門可以針對保險資金運用的特點來確立更加合理的財務核算體系,建立更加科學有效的風險監管體系,從而提高監管的科學化、專業化。規范化水平,更加有效地防範金融風險。2004年4月21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入根據這一規定,保險監管工作將主要集中在提升對資產管理公司的規模、運作效率。風險管控能力。法人治理結構,人才儲備和人才發展計劃、發展規劃等重大事項上的監管力度。
目前,國內一些較大的保險公司,如太平洋保險(集團)公司、新華人壽保險公司和華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已經開始籌建設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業資產負債管理將全面推行,通過推行戰略配置、投資交易、資金託管三分離的風險控制模式,保險資金運用的專業化水平將不斷得以提升。
隨著保險業務的快速增長,保險業資產規模迅速擴大,可運用資金不斷增加。2003年,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得到拓寬,然而,可運用保險資金快速增長與投資渠道狹窄、投資回報率不高之間的矛盾仍然突出。
從2001—2003年的情況看(見圖1),保險公司投資占總資產的比重呈穩步上升趨勢。2001年,保險資金運用占總資產的比例約為35%; 2002年,這一比例有所上升;2003年,保險資金運用占總資產的比例已經超過了40%。此外,隨著保險資金運用規模的擴大,保險公司已經成為資本市場的重要機構投資者。據統計,2003年,保險公司持有的企業債券占企業債券總量的一半,持有的證券投資基金占封閉式基金的26.3%。
在保險投資中,壽險公司在保險資金運用方面仍然居於主導地位,其在銀行存款、國債、金融債、投資基金等方面的總額遠遠高於財險公司(見表2)。靜態地分析保險公司的投資結構可以發現:在保險資金運用中,銀行存款的比例仍然很高。原因在於保險投資渠道不暢,保險資金過多地依賴銀行存款。從2001— 2003年的情況看(見圖2),銀行存款占總資產的比例一直徘徊在40%--45%之間。從2003年壽險公司的投資結構看(見表2),52.06%為銀行存款,16.1%以上投資於國債,9.48%投資於金融債券,5.23%投資於基金。這表明,盡管保險資金運用總量有所增加,但保險投資結構並沒有發生根本的變化。
近年來,中國保險資金運用整體投資收益率不高。從1999—2002年,保險投資收益率分別為:4.66%、3.59%、4.3%、3.14%。從收益率情況看,財險公司的投資收益率普遍低於中國保險資金運用整體投資收益率。根據2002年的有關數據,部分財險公司的投資收益情況為:華泰財險 3.37%,太平洋財險1.34%,中華聯合1.27%,中國人保0.59%,天安0.34%,永安-0.89%,華安-0.22%。以2002年為例,除華泰財險外.其他財險公司的投資收益率均低於全國整體投資收益率。
與壽險公司相比較,財險公司投資收益率普遍較低的原因有:(1)從可運用資金的性質來看,財險公司可運用的資金多為短期資金,為了使其資產負債結構匹配,財險公司投資品種的期限一般都較短。投資的高流動性直接影響了投資的收益性,因此,財險公司在獲利能力上弱於壽險公司;(2)從投資限制來看,財險公司在投資基金方面的優勢弱於壽險公司。根據《保險公司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保險公司經批准開辦的投資連接保險可以設立投資基金比例為 100%的投資賬戶。由於壽險公司開辦的投資連接險在數量和規模上都遠遠超過財險公司,其投資於基金的優勢明顯優於財險公司,財險公司在基金方面的投資收益相應要低;(3)從談判能力來看,財險公司的資金規模普遍比壽險公司小,投資議價能力受到很大制約。目前,保險資金仍然過多地依賴銀行存款.其中,協議存款佔了很大比重。2003年,壽險公司的存款金額為財險公司的4倍以上,其在協議存款方面的議價優勢不言自明。由於資金量相對少,財險公司在協議存款方面的議價能力弱於壽險公司,投資收益自然偏低。此外,財險公司在投資理念、投資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其他問題,也是造成其投資收益率不高的原因。由於財險公司資金性質、資金規模、議價能力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障礙,財險公司資金運用的難度比壽險公司大。
http://www.china-insurance.com/news-center/newslist.asp?id=80359
H. 論保險基金投資
1,引言
保險公司的正常運作是靠承保業務和投資業務兩個輪子驅動的。保險公司除了是提供保險業務的社會型風險保障機構,還是最為重要的非銀行金融機構之一,從事投資經營活動。這就使它獲得了承保利潤以外的投資利潤,使其償付能力大大增強。保險資金運用對行業發展的重要程度絲毫不遜於保險業務的拓展。在我國保險行業恢復業務的20年間,保險業務保持了年均30%的增長速度,遠高於同期的國內生產總值9%的年均增長速度,但是我國保險行業的資金運用情況卻難以令人滿意。長期以來,我國對保險資金的投資方向進行了限制。資金的運用被局限於銀行存款、國債,投資渠道十分狹窄,投資效率十分低下。據統計,為保證保險資金運用的安全性,保險資產的40%-60%被沉澱在銀行,但利率的數次下調和20%利息稅的起征,使銀行存款收益微不足道。與此同時,國債、金融債券、企業債券的收益也大幅下降,保險公司面臨著嚴重的「利損差」問題。我國萬億保險資金大部分是保費收入,是保險公司對保戶的負債,面對保費收入年均30%的增長速度,保險公司面臨著更大的償付風險。2005年7月底,太平洋人壽就接到了保監會「紅色」預警,「償付能力缺口90億元」的指責使太平洋人壽成了眾矢之的。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專家郝演蘇針對這一現象指出:「償付能力不足並不是太平洋人壽一家獨有的問題,而是整個保險行業的普遍現象,只是各家公司問題的輕重不同罷了。」[1]保險資金投資技術作為唯一能提高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途徑,必須得到重視。
2,投資工具分析
1998年10月20日,保險公司被獲准進入全國同業拆借市場從事債券買賣;1999年10月26日,國務院批準保險公司通過證券投資基金間接進入證券市場;2004年2月批準保險公司直接入市。隨著資產規模的不斷擴大、體制改革的不斷推進和運用渠道的逐步拓寬,保險資金被投資於債券、股票、基金等金融市場。下面就我國保險資金的主要投資工具進行簡單分析:
2.1 貨幣市場投資工具
1)銀行存款
銀行存款的優點是具有較好的流動性,既能使保險資金得到保值增值,又能確保其安全性。然而保險資金存款帶來的收益則是微薄的。目前我國保險資金投資的主要形式還是銀行存款,其中又以大額協議存款為主。協議存款大部分是5年期,到期日集中度過高,存在再投資風險。[1]
2)同業拆借市場
同業拆借是金融機構之間以貨幣借貸方式進行短期資金融通活動的市場。具有風險小和期限短的特點,可以為短期性的保險資金保值增值提供穩定的渠道。目前因為我國同業拆借市場還不盡規范,市場交易中間環節尚存在較多問題,缺乏債券市場應有的流動性,現券交易幾乎處於停滯狀態,所以保險資金進入的規模並不大。
2.2 證券投資工具
1)債券
債券是社會各類經濟主體為籌措資金而向債券投資者出具的並且承諾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券債務憑證。債券的利率水平一般高於銀行存款利率,因而其投資收益也通常高於銀行存款投資收益。被成為「金邊債券」的國債基本上不存在違約風險[2]。我國保險業的可運用資金中除銀行存款外,其餘大部分用於購買國債。保險資產結構實現戰略性轉變後,保險資金運用中債券的投資比例已經超過銀行存款,保險機構也已經成為債券市場上僅次於銀行的第二大機構投資者。
2)證券投資基金
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證券方式。證券投資基金由投資專家進行操作,按照投資組合理論進行分散投資,因而能把風險降到最低限度的同時把收益提到最高程度,此外還可以通過贖買方式抽回基金,為投資者進退提供便利[3]。所以雖然其投資風險小於股票而大於債券,但收益一般也大於債券投資。
證券基金按收益憑證是否可贖分為開放型和封閉型。開放型基金又稱追加型投資基金,可以隨時根據市場供求狀況發行新額或被投資人贖回的基金。其投資者可以隨時直接向基金管理公司或通過經銷商購買。封閉型基金由稱公開發行共同基金,基金資本總額和發行份數固定,不能進行追加、認購或贖買。在剛發起設立時,投資者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或經銷機構按面值或規定價格購買;當發行完畢或基金已經上市交易後,投資者只能通過經紀商在證券交易市場上按市價購買。在低於市價購買時,可以獲取平均收益;若折價(低於凈資產價值)擴大則可能減少收益。
3)股票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的用以證明投資者的股東身份和權益,並據以獲得股息和紅利的憑證。股票收益的大小取決於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贏利水平。一般情況下,投資股票獲得的收益要高於銀行儲蓄的利息收入,也高於債券的利息收入。股票的收益性還表現在持有者利用股票可以獲得價差收入和實現貨幣保值。與收益性相對應,投資者同時也要承擔較大的投資風險。不過,股票具有很好的流通性,可隨時在股票市場兌現。
股票分普通股和特別股兩種。普通股是股票中風險最大的,其股息和紅利收益並不確定,而是隨公司經營狀況和贏利水平波動,而且必須是在償付了公司債務利息及優先股股東的利息之後才分得。優先股作為特別股的一種,在發行時約定了固定的股息率且股息率不受公司經營狀況和贏利水平的影響,再加上普通股無可比擬的優先權,其風險要小於普通股。然而由於優先股股息固定,所以其股東不能分享公司利潤增長的利益。
3, 國際化比較
保險投資工具的不斷豐富使得保險業投資風險得到一定程度上的分散,保險資金運用工作不斷加強。截至今年7月末,我國保險業合計總資產達1.38萬億元,比年初增長26.5%;保險資金運用余額1.26萬億元,比年初增長21.5%。保險資金運用工作不斷加強,我國保險業期待的依靠證券市場實現保險、投資雙輪驅動的健康發展模式,和證券市場盼望的保險業多渠道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供給,這一和諧共贏的格局已初步顯現。但與國際同行相比,我國的保險資金的運用表現出以下差距:
3.1投資結構不合理
根據上面對投資工具的分析,按照以下不同原則進行優先排名:
安全性: 國債=銀行存款>其他債券>同業拆借>證券投資基金>股票
收益性: 普通股>優先股>開放型證券投資基金>封閉型證券投資基金>其他債券>同業拆借>國債=銀行存款
風險性: 普通股>優先股>開放型證券投資基金>封閉型證券投資基金>其他債券>同業拆借>國債=銀行存款
流動性: 股票>開放型證券投資基金>封閉型證券投資基金>債券>同業拆借>銀行存款
保險資金投資雖然以安全性為第一的,但為了保險公司的收益應該在考慮風險的基礎上投資較高收益領域。但從我國歷年的保險資金投資情況看(如表一所示),保險資產的35%以上是銀行存款,15-25%是國債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比例不足10%,至於股票投資規模遠小於5%的限額。也就是說我國保險資金的收益性、流動性和安全性還沒有得到較好的兼顧和匹配,主要集中在銀行存款和債券等低收益的利率產品上。統計顯示,2000-2003年的4年裡,我國保險業的投資收益率分別3.59%,4.3%,3.14%和3.11%,平均收益率僅為3.54%,遠低於國際同行10%左右的水平。而在保險業發達的國家,如美國,保險投資在債券、基金和股票的就超過80%,英國超過70%,其高收益正是來源於高效和多樣化的資金運用。
表一 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比例表
占資產總額比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銀行存款 35.56% 35.60% 42.50% 46.60% 49.9% 41.9% 35.8%
國債 26.05% 28.33% 17.33% 17.06% 15.42% 22.37% 23.76%
證券投資基金 0.57% 3.96% 4.55% 4.74% 5.09% 5.68% 7.48%
3.2股票投資起步晚,規模小
我國的保險資金是在2004年被獲準直接進入股市的,並且投資比例被限定在5%以內。但是我國保險資金的真正入市卻是在2005年的2月,理論上按5%的入市比率也會有600億左右的資金直接投資於股票,但迄今為止入市資金僅超過45億。統計資料顯示,歐洲國家股票投資比例相對較高,例如:英國在1960年代以前股票投資比例為20%左右,而到了90年代,就上升到50%左右,並一直維持在這一水平。美國、日本、韓國等國家近年來的股票投資比例基本在20%--30%之間波動。此外,我國現階段保險資金的股票投資處於試探性階段,投資力度也主要在一級市場。
3.3投資領域有限
我國保險資金的投資渠道雖然得到了很大的拓寬,但是較之與西方的保險業投資領域還很有限,我國應該積極尋求適合我國保險業的新型投資產品。我國保險資金可以拓展的投資領域還有房地產、對外投資、實業投資和貸款等。雖然目前這些領域專業性較強,與保險業相比有很大的差異性,不僅變現力較差,而且市場上上存在著大量重復建設、無秩序以及信用短缺等問題,並不適合我國現在較大規模地介入,但是保險業進軍上述領域已經成為一種可能,甚至也可以說是一種趨勢。
3.4投資管理技術有差距
由於目前中國的保險資產投資管理正處於起步階段,與國際同行相比,在五個方面還存在一定差距:在投資理念上,尚未完全確立起以價值投資、理性投資、穩健投資和長期投資為核心的思想;在投資技術上,運用資產的匹配管理、戰略配置和組合管理的方法還不夠嫻熟;在投資策略上,對市場形勢的判斷和把握深度與准確度有待進一步提高;在投資風險的控制上,仍然缺乏識別、計量、預警和對沖的技術手段;在投資績效評估上,尚未形成科學統一的標准和方法[4]。就保險資金入市來說,2004年它們就在證券市場上栽了個大跟頭。在2005年4月18日、19日和22日,三家海外上市公司(中國人壽、中國平安和中國財險)相繼發布了業績公告,其投資業績均不盡如人意——中國人壽已實現投資虧損凈額和未實現投資虧損凈額分別為2.37億元和10.61億元,中國平安保險已實現及未實現損失共為7.73億元,中國財險的交易類及非交易類證券浮虧達9.48億元[5]。
4, 對策
4.1 放寬投資限制,加大入市比例
對保險資金的投資比例限制是最可行的監管方式,但比例可以適當再提高一些,比如對入市比例的最高限制在20%。對大保險公司而言,由於能做到充分的分散投資,能夠規避非系統風險。
國外成熟金融市場的經驗數據也證明了這一點:根據經合組織的統計,美國在1970年--2000年間股市的平均回報率為10.3%,債券市場為5%,貨幣市場為3.7%,而德國這些數據分別為14.4%、7.9%和3.5%。將1981年--2003年美國股市的漲跌幅與美國壽險公司股票投資增長率作了對比,發現兩者的走勢驚人的相似,通過統計軟體分析得知,他們的相關系數在90%以上。由此可見,保險公司等機構投資者參與股市的程度與股市的收益率成正比。
4.2 認清保險資金性質,採取不同投資策略
保險公司應按照償還金額、時間以及利率敏感程度,對保險產品進行大體上細化,總體上形成比較鮮明的特徵,然後根據每類保險產品的總體特徵,確定適當的投資策略和目標,制定適當的資產配置和投資組合方案,實現資產負債大體的配比[6]。就產險公司而言,其負債期短,給付具有很大隨機性,所以對其流動性要求非常高,比較適合於同業拆借、股票投資等流動性強收益也高的投資品種。而壽險公司的負債期長,對資金的安全性要求也較高,所以在投資時資產負債匹配管理很重要,比較適合於銀行存款、國債和房地產等。對股票等權益類資產的定位是在滿足償付能力要求之後,一般說來壽險通用帳戶資產中投資於股票的比例也應該不大。
4.3 完善投資管理結構
稍具規模的保險公司都設有投資部,專門從事投資業務的經營和管理。但是投資部門的工作性質、專業方向都與保險業務部門和行政管理部門大相徑庭,因此借鑒國外的資產管理結構建立獨立的資產管理公司或者投資結構,有利於從組織上避免不同性質的業務工作間摩擦,提升保險投資業務的專業化程度。專業化的投資部門更能有效監督和管理每一險種的資產和負債活動,確定最佳的資產和負債匹配方式。
目前我國幾個大型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主要通過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進行,由於資產管理公司成立的時間不長,各保險公司要麼用基金投資團隊兼做股票投資,要麼通過招聘等手段重新組建股票投資部門,總體上相關業務人員還需要較長的時間磨合及適應新的投資業務。同時,各公司股票投資的相關規章制度、風險控制、託管清算等其他准備工作完成時間也都不長,還須在今後的投資工作不斷檢驗和完善。
4.4建立有效的風險控制體系
投資渠道增加的同時,保險公司面臨的風險也增加了。特別是中國股市缺乏做空機制、彌漫著投機空氣,保險機構面臨著系統性風險和非系統性風險。保險資金直接入市,公司的資產凈值就不可避免地隨著資本市場的波動而起伏。如何確保保險公司的資產不會因為市場風險而過度受損,建立有效的風險控制機制是保險公司在新形勢下面臨的最大課題。
保險公司的風險控制體系必須達到以下要求: 可以有效地管理和控制投資過程,確保投資過程的一致性和可重復性;確保所承受的風險是預期的和相應於預期回報的,這一點對靠負債經營的保險公司而言至關重要; 能夠用風險管理的量化工具有效地報告投資組合的風險狀況;能夠追蹤各項資產的誤差風險的邊際貢獻(MCAR),從而找出風險邊際貢獻最大的資產;審查投資風格,以確定是否同投資目標相違背;以過去的股票資料測試投資策略,評估該策略未來成功的可能性; 建立與基準投資風格不同的投資組合;建立防火牆,確保投資前台與後台分開管理,控制內部風險 [7] 。建立健全完善的風險控制系統是控制風險的重要一步,但是更重要的是控制交易人員的道德風險。這就要求保險公司的交易人員具有極高的職業操守和相應的從事資質。
此外,還應該注重開發具有穩定回報率的中長期投資項目,整頓短期投資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