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權激勵時,企業如何給員工的股權進行定價呢
首先得分清楚你是虛擬分紅還是注冊股。
如果是虛擬分紅,一般不會讓員工花錢購。員工在公司就有,離開公司就沒有;在這個崗位有這個崗位的激勵,在另一個崗位有另一個崗位的激勵。
如果是注冊股,又得分是上市公司,還是非上市公司,是上市公司直接安裝上市公司的辦法執行,如果是非上市公司那就比較靈活了,就一個原則: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在定價之前,得對公司進行一個合理的估值,一般是利潤的10-20倍,假設你的利潤是1元錢,公司估值是10元,這個時候員工花多少錢購買?5-15元都是合理的,5元讓員工花錢購買叫買一送一,10元讓員工購買叫一對一交換,15元讓員工購買叫溢價進入,具體讓員工花多少錢,一,要看你做股權激勵的目標,二,你們企業所處的發展、融資階段,但是注冊股一定要員工花錢購買,因為交錢才能交心。
㈡ 上市公司股票激勵授予價格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上市公司的股權定價。授予知段盯價格是上市公司定的價格,一燃飢般是股東們決定將股票以什麼樣的價格搭和授予員工。上市公司股票激勵授予價格意思是上市公司的股權定價。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它是股份有限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㈢ 給員工發股票當天的價格是開盤價還是收盤價
沒有確切說明啊,這得看你們是幾點給員工股票的。
如果是在早上9點15分至25分給的,就是開盤價,股票在交易所每天開市前5分鍾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稱為開盤價。
而收盤價是指某種證券在證券交易所一天交易活動結束前最後一筆交易的成交價格。
所以說可能給員工股票的價格既不是開盤價,也不是收盤價。
㈣ 准備上市公司給新入職員工股票要自己掏錢,還要28元一股,僅比估算發行價低一點,說會溢價七八倍靠譜嗎
可以的,賺4倍賣也不虧,大不了少賺。
㈤ 公司上市前給員工作為激勵的股票,不是直接給嗎
上市公司上市之前會給員工一定的激勵計劃,這是所謂的員工持股計劃和股權激勵計劃,兩者聽名字比較像有略微的差異。但自己覺得差異不大,都是把股權股份分給員工一部分,讓員工更賣命的為公司幹活。
另一種情況就是給員工的直接配伍配股,他有點像股權激勵計劃就面向中高層管理者那種,像普通的員工,你本身要麼就是達到一定工作級別,能夠給你配股,要麼就是你以較低的價格去認購。普通員工估計不會給配股票的,因為就算是華為實行全員持股計劃,也不是說你剛進去你就有股票,你得達到一定的員工等級,這個幾乎所有的公司都是這樣的。
㈥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在價格方面有什麼規定嗎比如:最低不能低於多少之類
授予價格不得低於股票票面金額,且原則上不得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 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時,應當確定授予價格或授予價格的確定方法。授予價格不得低於股票票面金額,且原則上不得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
(一)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1 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50%;
(二)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20 個交易日、60個交易日或者120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一的50%。
(6)上市公司給予員工股票的價格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五條 在限制性股票有效期內,上市公司應當規定分期解除限售,每期時限不得少於12 個月,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不得超過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總額的50%。
當期解除限售的條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遞延至下期解除限售,應當按照規定處理。,上市公司應當回購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並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 對出現負有個人責任的,回購價格不得高於授予價格;出現其他情形的,回購價格不得高於授予價格加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㈦ 股權激勵價格是多少
上市公司採用限制性股票模式,股權激勵的價格一般不得低於草案公布前1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50%和草案公布前20、60、1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一的50%的較高者。
採用股票期權,股權激勵的價格一般不得低於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1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草案公布前20、60、120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一的較高者。
對於多數非上市企業來說,從企業融資和融智的雙重角度出發,一般採用估值加打折的定價思路。首先,按照對外進行融資的角度出發,對企業的市場價值進行評估。
(7)上市公司給予員工股票的價格擴展閱讀:
對於成熟型或傳統型企業來說,由於企業的成長性較低,股權的升值空間一般,股權對激勵對象的吸引力主要來自股權能夠帶來的分紅,對處於這個階段的企業來說。
採用凈資產定價法或者固定收益法是常用的股權定價方法。股權激勵的根本目的是留住企業需要的人才,調動人才的積極性,股權定價本質上是原有股東和激勵對象之間的博弈。
㈧ 為什麼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行權價格都普遍低於當前的市場價格
股權激勵價格低的原因是企業為了激勵和留住核心人才,以低於股價的條件給予激勵對象,將公司的業績與員工個人收益綁定在一起,實現長期雙方共贏。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章第五節的相關規定,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㈨ 公司上市員工股權分配
IPO前對管理層持股比例沒有規定,股票總數量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按照PE價格或低於PE價格入股,具體如下:
一、關於管理層持股比例
IPO前對管理層持股比例沒有什麼規定,一般是直接或間接持股,期權和限制性股票做不了,有的話申報前要清理或者行權完畢。民營公司上市,給管理層的股權比例從0%到10%多都有。
1、管理層持股比例跟行業高度相關:對於人的需求越大的行業,持股比例會越高,看到管理層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大部分是和技術有關的公司。
2、另外管理層持股比例和老闆的性格高度相關:有的公司比如愛施德,股權授予范圍叫一個廣,比例也很不錯,而有的公司一股都沒有做。
3、據我觀察,絕大部分擬IPO民營公司的管理層持股比例在2%-10%之間。
二、股份數量
上市公司作股權激勵的標的股份數量是有規定的。
三、入股價格
如果是基於准備IPO做管理層持股,入股價格通常有幾種做法,可以作如下劃分:
1、和PE入股價格相同:如果有PE入股,在該時點,我們大致可以把PE的入股價格看作是公允價格。管理層持股如果是按照PE的價格入股,那麼大致可以看作沒有佔便宜也沒有吃太大虧,好處是節省了很多解釋工作,壞處是入股價格高——有時候甚至對於管理層沒有吸引力,不可操作。
2、低於PE入股價格:當管理層持股和PE入股價格時點相近,又比PE入股價格低的話,那麼處理上略有點麻煩,對於主板和中小板上市而言,一般要做「股份支付」處理,形成一筆僅僅存在於賬面,不影響現金流量不影響稅費,但公司賬面利潤的影響可能為公司滿足上市條件的影響。
對於創業板來說,目前應該還沒有要求作股份支付處理。沒有學習最近的窗口指導文件,不知道是不是更新了規定。
入股價格較低時又一般有兩種做法:
1、按照1元/每股入股。
2、按照每股凈資產入股。
前者不管是增資還是轉讓,大致可以看成最優惠的情況,但現在操作起來越來越少——在轉讓時可能會被稅務局強制調整視為按每股凈資產作價,作個稅的征繳;另外解釋股權轉讓公允性比較難。
按照每股凈資產入股,如果比PE入股時點早6個月以上,可以解釋為當期公允價格,避免股份支付之類的問題。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