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管理層股權激勵計劃和員工持股計劃有什麼區別
區別:
1.員工因股權激勵所得被視作因努力工作而獲得的薪酬,因此按照個人所得稅標准繳納稅務;
2.員工持股計劃所得被視做員工個人出資購買股票,與公司綁定利益而獲得的收益,按照現有政策,股票買肆櫻賣是無需納稅的;
所以對於塌雹液員工個人來團物說,員工持股計劃是避稅的;
3.管理層股權激勵計劃,需要有決策權附加在股權上的。而員工持股計劃,是可以不需要附加決策權的。
㈡ 員工持股計劃,公司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呢
在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應當以對可行權情況的最佳估計為基礎。
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應當按照企業承擔的以股份或其他權益工具為基礎計算確定的負債的公允價值計量。授予後立即可行權的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應當在授予日以企業承擔負債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相應增加負債。
完成等待期內的服務或達到規定業績條件以後才可行權的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應當以對可行權情況的最佳估計為基礎,按照企業承擔負債的公允價值金額,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成本或費用和相應的負債。
(2)員工股票管理公司和持股計劃公司擴展閱讀:
員工持股計劃要求規定:
1、企業員工通過購買企業部分股票而擁有企業部分產權,並獲得相應的管理權;員工購買企業全部股權而擁有企業全部產權,使其職工對本企業具有完全的管理權和表決權。
2、實施ESOP詳細的計劃程序主要體現在員工持股的章程上面。章程應對計劃的原則、參加者的資格、管理機構、財務政策、分配辦法、員工責任、股份的回購等作出明確的規定。
3、由公司每年向該計劃提供股票或用於購買股票的現金,職工不需做任何支出。由員工持股信託基金會持有員工的股票,並定期向員工通報股票數額及其價值。當員工退休或因故離開公司時,將根據一定年限的要求相應取得股票或現金。
㈢ 員工股是什麼意思,企業都有哪些股權方式
員工股是為進一步增加公司的凝聚力和競爭力,吸引員工關注公司的長期持續發展,激勵人才、穩定人才,提高員工對公司的責任感和榮譽感,使員工的利益與公司的效益相結合,真正實現公司與員工雙贏,經公司董事會決定,在公司內部實施員工的股票。
股權融資有哪些的方式:
1、私募股權融資
私募股權融資(英文縮寫PE)是指融資人通過協商,招標等非社會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人出售股權進行的融資。
2、風險投資(VC)
風險投資(英文縮寫VC)是指風險基金公司用他們籌集到的資金投入到他們認為可以賺錢的行業和產業的投資行為。風險投資基金投資的對象多為高風險的高科技創新企業。
3、上市融資
現在的中小板和創業板也為中小企業融資帶來新的希望,但企業上市是一項紛繁浩大的系統工程,需要企業提前一到二年時間(甚至更長)做各項准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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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會對公司的發展帶來哪些好處
上市公司進行員工持股計劃有利於員工對公司產生更好的歸屬感,因為員工在公司工作公司跟員工前就是單純的僱傭關系,員工絕對的地方不是讓自己那麼滿意,有一些地方覺得不舒服,那可能就會走人,基層員工走一些都沒什麼影響的,中高層管理者不行。
把這個人留住的好方法除了更高的工資,那就是讓員工的利益與公司的利益息息相關,只要這個員工好好乾,所有的中高層管理者都好好乾,拿著公司賺的錢會越來越多,公司賺的錢更多了,這些人的收入也會更高。讓這些人與公司的凈利潤掛鉤,那就是員工持股計劃,所以很多上市公司到了一定規模的時候,在公司裡面達到一定員工等級的都會有,這個員工持股計劃會有這樣參與的資格。
㈤ 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對公司發展有利嗎
上市公司的持股計劃對公司的發展當然是有利的了,首先通過激勵計劃公司可以留住一批優秀的人才。公司的長遠發展來講,可以提供一個遠遠不斷的動力。
㈥ 何為員工持股計劃
員工持股計劃(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s,簡稱ESOP)一般是指「公司根據員工意願,通過合法方式使員工獲得本公司股票並長期持有,股份權益按約定分配給員工的制度安排。」員工持股計劃起源於20世紀50年代的美國,後來在英國、法國、日本等國家得到了廣泛發展。
一般而言,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目的在於實現公司勞動者和所有者的利益綁定,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效率。公司內部員工通過持有本公司股票並委託員工持股會來參與運作管理的方式,建立起一種員工可享有公司成長和參與經營決策的利益分享機制。不過,員工持股計劃涉及的人數眾多,稍有不慎,會造成公司治理的亂象。因此,需要法律法規進行相應規范。新《證券法》關於員工持股計劃的完善
相較於原《證券法》,新《證券法》新增了員工持股計劃的相關內容,主要如下:
其一,在公開發行的認定上,員工持股計劃作為例外情形,可突破200人的公開發行人數限制。新《證券法》第9條規定了證券發行注冊制,同時明確了公開發行證券的三種情形,其中「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二百人」的為公開發行,「但依法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員工人數不計算在內。」這實際上是完善了關於證券公開發行的規定,明確了在計算特定對象人數時,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員工人數不穿透計算。
其二,為證券公司從業人員持股預留了制度空間。新《證券法》第40條第一款規定了禁止從事證券交易的人員,其中包括「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不過第40條新增了第三款規定:「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者員工持股計劃的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可以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持有、賣出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該規定豁免了證券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和員工持股計劃,為證券公司從業人員享受本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或者員工持股計劃預留了法律空間。員工持股計劃的規范與實踐
鑒於員工持股計劃的特殊意義,與員工持股計劃相關的法律法規數量眾多。除新《證券法》的增設規定外,總體而言,主要體現在如下層面:
第一,黨內法規、國務院規范性文件層面。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其中在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中,明確了要「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此外,國務院於2014年5月發布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也明確「完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制度,允許上市公司按規定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員工持股計劃。」這為員工持股計劃的開展明確了方向。
第二,部門規范性文件層面。比如,證監會於2014年6月發布的《關於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就是為穩妥有序開展員工持股計劃試點而制定的專門規范性文件。《關於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從員工持股計劃的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實施程序、信息披露及監管等方面對實施員工持股計劃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對於規范員工持股計劃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第三,行業規定層面。比如,上海證券交易所於2019年3月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問答》,其中就發行人在首發申報前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相關問題,從首發申報前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應當符合的要求、員工持股計劃穿透計算的「閉環原則」、發行人信息披露要求及中介機構核查要求等方面作出了詳盡回答,對於員工持股計劃的實施極具實際操作意義。
在實踐中,根據媒體公開報道:「今年以來,多家上市公司公告其大股東或全資子公司採用引入戰投並同步實施員工持股計劃進行混改。截止到12月10日,今年共有18家國有上市公司發布19單員工持股計劃,其中11單實施完成。」這表明新《證券法》關於員工持股計劃進行規定後,促進了員工持股計劃的推進,體現了制度的正向激勵作用。員工持股計劃相關制度規則的逐步完善,必將有助於穩妥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以及充分發揮資本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
㈦ 員工持股計劃是什麼 員工持股計劃背後的含義是什麼
1、員工持股計劃(Employee Stokc Option Plan,簡稱ESOP)是指通過讓員工持有本公司股票和期權而使其獲得激勵的一種長期績效獎勵計劃。在實踐中,絕簡員工持股計劃往往是由企業內部員工出資認購本公司的部分股權,並委託員工持股會御宏大管理運作,員工持股會代表持股員工進入董事會參與表決和分紅。
2、員工持股主要是為鎮豎了股權激勵,把公司的業績和員工的收益掛鉤,留住核心員工,使企業獲得更好發展!
㈧ 員工可持有公司股票的企業有哪些
1.員工持有股的公司有哪些:華為,萬科,海爾,京瓷,國葯集團,中國建材集團等。員工持股計劃ESOP屬於長期激勵的一種,是通過全員持股的方式最大化員工的主人翁感及組織承諾。員工持股計劃興起於50年代的美國(其中又以福特公司為代表)。員工持股計劃(簡稱ESOP)是指通過讓員工持有本公司股票和期權而使其獲得激勵的一種長期績效獎勵計劃。員工持股計劃涉及到所有權的變化,因此合理的公正的價值評估對於計劃的雙方員工和企業來說都是十分必要的。在國外,實施ESOP資金主要的來源渠道是金融機構的貸款,而在我國現在的情況下,仍然以員工自有資金為主,企業提供部分低息借款。
2.員工持股和股權獎勵區別:員工i持股計劃並不需要公司實現業績目標就能實現,而股權激勵需要業績達標才能獲得激勵;員工持股計劃涉及面范圍廣,所有員工都可以是持股對象,而股權激勵對象只涉及董監高和核心技術人員;員工持股計劃買賣股票是免稅的,而股權激勵涉及的股票買賣是要納稅的。
拓展資料:
1. 員工持股是什麼形式從什麼方面來看:
(1)是一種新型股權形式,是指企業內部員工出資認購本公司部分或者全部股權。上市公司進行員工持股計劃,勢必會從二級市場上回購一部分股票,把這一部分股票作為激勵獎勵,派發給員工,這在短期內能為市場帶來增量資金,並不能長期提高員工的生產積極性,完善公司的治理結構。
(2)從員工持股的來源上看,員工絕大多數是以低於市場價格獲得公司的股票,有些甚至是無償方式購買該公司的股票,相對於那些以市場價格購買的投資者而言,他們有更多的虧損空間,在一定程度上不利於股票的健康發展。利好是指刺激股價上漲的信息,投資者在對一隻股票進行分析時,不應只對單一的因素進行分析,還需結合其它的因素進行分析。比如,上市公司的業績、銀行利率、市場環境、經濟政策等等。當一家公司長期處於虧損狀態,進行員工持股計劃,並不會刺激該公司的股票大幅上升。
㈨ 關於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的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
為了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關於「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的精神,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中關於「允許上市公司按規定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員工持股計劃」的要求,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依照《公司法》、《證券法》相關規定,在上市公司中開展員工持股計劃實施試點。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有利於建立和完善勞動者與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機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職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競爭力,使社會資金通過資本市場實現優化配置。為穩妥有序開展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依法合規原則
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程序,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地實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員工持股計劃進行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等證券欺詐行為。
(二)自願參與原則
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應當遵循公司自主決定,員工自願參加,上市公司不得以攤派、強行分配等方式強制員工參加本公司的員工持股計劃。
(三)風險自擔原則
員工持股計劃參與人盈虧自負,風險自擔,與其他投資者權益平等。 (四)員工持股計劃是指上市公司根據員工意願,通過合法方式使員工獲得本公司股票並長期持有,股份權益按約定分配給員工的制度安排。員工持股計劃的參加對象為公司員工,包括管理層人員。
(五)員工持股計劃的資金和股票來源
1. 員工持股計劃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所需資金:
(1)員工的合法薪酬;(2)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
2. 員工持股計劃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股票來源:
(1)上市公司回購本公司股票;(2)二級市場購買;(3)認購非公開發行股票;(4)股東自願贈與;(5)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
(六)員工持股計劃的持股期限和持股計劃的規模
1. 每期員工持股計劃的持股期限不得低於12個月,以非公開發行方式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持股期限不得低於36個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標的股票過戶至本期持股計劃名下時起算;上市公司應當在員工持股計劃屆滿前6個月公告到期計劃持有的股票數量。
2. 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員工持股計劃所持有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單個員工所獲股份權益對應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員工持股計劃持有的股票總數不包括員工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前獲得的股份、通過二級市場自行購買的股份及通過股權激勵獲得的股份。
(七)員工持股計劃的管理
1. 參加員工持股計劃的員工應當通過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會議選出代表或設立相應機構,監督員工持股計劃的日常管理,代表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行使股東權利或者授權資產管理機構行使股東權利。
2. 上市公司可以自行管理本公司的員工持股計劃,也可以將本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委託給下列具有資產管理資質的機構管理:(1)信託公司;(2)保險資產管理公司;(3)證券公司;(4)基金管理公司;(5)其它符合條件的資產管理機構。
3. 上市公司自行管理本公司員工持股計劃的,應當明確持股計劃的管理方,制定相應的管理規則,切實維護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的合法權益,避免產生上市公司其他股東與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之間潛在的利益沖突。
4. 員工享有標的股票的權益;在符合員工持股計劃約定的情況下,該權益可由員工自身享有,也可以轉讓、繼承。員工通過持股計劃獲得的股份權益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可以依據員工持股計劃的約定行使;參加員工持股計劃的員工離職、退休、死亡以及發生不再適合參加持股計劃事由等情況時,其所持股份權益依照員工持股計劃約定方式處置。
5. 上市公司委託資產管理機構管理本公司員工持股計劃的,應當與資產管理機構簽訂資產管理協議。資產管理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切實維護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員工持股計劃的財產安全。資產管理機構應當根據協議約定管理員工持股計劃,同時應當遵守資產管理業務相關規則。
6. 員工持股計劃管理機構應當為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不得與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存在利益沖突,不得泄露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的個人信息。
7. 員工持股計劃管理機構應當以員工持股計劃的名義開立證券交易賬戶。員工持股計劃持有的股票、資金為委託財產,員工持股計劃管理機構不得將委託財產歸入其固有財產。員工持股計劃管理機構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的,委託財產不屬於其清算財產。 (八)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前,應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等組織充分徵求員工意見。
(九)上市公司董事會提出員工持股計劃草案並提交股東大會表決,員工持股計劃草案至少應包含如下內容:
1. 員工持股計劃的參加對象及確定標准、資金、股票來源;2. 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限、管理模式、持有人會議的召集及表決程序;3. 公司融資時員工持股計劃的參與方式;4. 員工持股計劃的變更、終止,員工發生不適合參加持股計劃情況時所持股份權益的處置辦法;5. 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代表或機構的選任程序;6. 員工持股計劃管理機構的選任、管理協議的主要條款、管理費用的計提及支付方式;7. 員工持股計劃期滿後員工所持有股份的處置辦法;8. 其他重要事項。
非金融類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應當符合相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關於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的有關要求。
金融類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應當符合財政部關於金融類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員工持股的規定。
(十)獨立董事和監事會應當就員工持股計劃是否有利於上市公司的持續發展,是否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公司是否以攤派、強行分配等方式強制員工參加本公司持股計劃發表意見。上市公司應當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後的2個交易日內,公告董事會決議、員工持股計劃草案摘要、獨立董事及監事會意見及與資產管理機構簽訂的資產管理協議。
(十一)上市公司應當聘請律師事務所對員工持股計劃出具法律意見書,並在召開關於審議員工持股計劃的股東大會前公告法律意見書。員工持股計劃擬選任的資產管理機構為公司股東或股東關聯方的,相關主體應當在股東大會表決時迴避;員工持股計劃涉及相關董事、股東的,相關董事、股東應當迴避表決;公司股東大會對員工持股計劃作出決議的,應當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
(十二)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員工持股計劃後2個交易日內,上市公司應當披露員工持股計劃的主要條款。
(十三)採取二級市場購買方式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員工持股計劃管理機構應當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員工持股計劃後6個月內,根據員工持股計劃的安排,完成標的股票的購買。上市公司應當每月公告一次購買股票的時間、數量、價格、方式等具體情況。
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在完成標的股票的購買或將標的股票過戶至員工持股計劃名下的2個交易日內,以臨時公告形式披露獲得標的股票的時間、數量等情況。
(十四)員工因參加員工持股計劃,其股份權益發生變動,依據法律應當履行相應義務的,應當依據法律履行;員工持股計劃持有公司股票達到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5%時,應當依據法律規定履行相應義務。
(十五)上市公司至少應當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下列員工持股計劃實施情況:
1. 報告期內持股員工的范圍、人數;2. 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資金來源;3. 報告期內員工持股計劃持有的股票總額及占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的比例;4. 因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處分權利引起的計劃股份權益變動情況;5. 資產管理機構的變更情況;6. 其他應當予以披露的事項。 (十六)除非公開發行方式外,中國證監會對員工持股計劃的實施不設行政許可,由上市公司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決定實施。
(十七)上市公司公布、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時,必須嚴格遵守市場交易規則,遵守中國證監會關於信息敏感期不得買賣股票的規定,嚴厲禁止利用任何內幕信息進行交易。
(十八)中國證監會對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進行監管,對利用員工持股計劃進行虛假陳述、操縱證券市場、內幕交易等違法行為的,中國證監會將依法予以處罰。
(十九)法律禁止特定行業公司員工持有、買賣股票的,不得以員工持股計劃的名義持有、買賣股票。
(二十)證券交易所在其業務規則中明確員工持股計劃的信息披露要求;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在其業務規則中明確員工持股計劃登記結算業務的辦理要求。
㈩ 員工持股方案及公司入股注意事項
新股東公司入股注意事項
一、首先應該確定新加入的股東是准備用現金,還是實物或技術入股。除現金外,實物或技術應通過評估先確定價值。
二、如果新加入者投入的是現金,可採取 增加原公司的注冊資本 和 原股東轉讓其部分投資 而保持原注冊資本不變兩種參股方式。
1 入股之前先搞清公司到底有多少家當,也就是凈資產有多少,有條件的話,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一下比較放心,當然如果公司比較小,也就無所謂。
2 入股方式要搞明白,是新增注冊資本,還是股權轉讓。
3 新增注冊資本的話,要辦好驗資手續,修改章程,然後再到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4 如果是股權轉讓的話,要修改章程,然後再到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三、由原公司的全體股東形成決議,同意不同意接受新股東加入及採用哪種方式,並簽訂股權變更協議、入股協議(包括股權比例、分紅方案等)。
四、如果是採用增加公司注冊資本的方式,應該先將公司的資產進行評估,然後將公司評估後的資產和新投入的資金相加的總資產作為新的注冊資本,按照新投入資金與評估後公司資產的比例確定新加入股東的股份比例。
五、如果採用新股東受讓原股東投資的方式,應由原股東協商誰願意出讓手中的投資?原股東即可以出讓部分投資減少投資比例,也可以出讓全部投資退出股東會。這些都應該由原股東之間進行協商。
六、如果原股東同意新股東用實物(儀器、設備等)或技術入股,也應先進行評估後再按照規定操作。
七、登記流程:首先要到當地工商行政服務大廳領取相關表格然後拿著已有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還有現在法人的身份證、還有股東決議、以及變更登記表還有個人的一切證明,估計還要出資證明等。
公司法有關條款如下:
第三十三條:股東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第三十四條: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第三十五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三十六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二十四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對作為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必須進行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土地使用權的評估作價,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國家對採用高新技術成果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股東應當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准備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臨時帳戶;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當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股東全部繳納出資後,必須經法定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
談現在企業員工持股計劃案例
什麼是員工持股計劃
員工持股計劃是一種由員工持有本企業股權或股票的股份制形式。50年代,美國經濟學家路易斯·凱爾索認為,生產要素只有資本與勞動兩種。現代市場經濟和 科技 進步使資本投入對產出的貢獻越來越大,少數擁有資本的人卻能獲得大量財富,這勢必造成資本的急劇集中和貧富差別的迅速擴大而導致嚴重的分配不公,成為影響 社會 穩定和生產力發展的隱患。凱爾索為此提議,建立一種使產權分散化,讓員工都能獲取生產性資源,實現勞動收入和資本收人促進經濟增長和 社會 穩定的制度。員工持股計劃就是實現這一目標的一種方案。
近40年來,美國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獲得了巨大成功。到1998年,全美實施員工持股的企業有14000多家,包括90%以上的上市公司和排名世界500強的大企業,有3000多萬員工持股,資產總值超過4000億美元。據美國的一項專題調查證明,實行員工持股的企業與未實行員工持股的同類企業相比,勞動生產率高出30%左右,利潤大約高出50%,員工收入高出25-60%。目前,員工持股已經成為一種國際趨勢。90年代末,英國約有1750家公司、200萬員工參加了政府批準的員工持股計劃。法國工業部門企業員工持股率超過50%;金融業中有的企業已達90%以上。德國把實施員工持股作為吸引員工參與管理,保留人才,促進企業發展的一項基本制度。日本絕大多數的上市公司實行了員工持股。就是在新加坡、泰國、西班牙、等發展中國家,員工持股也十分流行。
員工持股計劃的種類
綜觀員工持股計劃的種類,形式多樣,內容繁雜,各具特色。按照員工持股的目的,主要可分為福利型、風險型和集資型。
--福利型的員工持股。有多種形式,目的是為企業員工謀取福利,吸引和保留人才,增加企業的凝聚力。是將員工的貢獻與擁有的股份相掛鉤,逐步增加員工股票積累;並把員工持股與退休計劃結合起來,為員工的未來積累多種收入來源。而諸如將實行員工持股與 社會 養老計劃結合起來,員工每月拿出一部分工資購買企業一定比例的股權;向員工(主要是退休雇員)和高級管理人員提供低價股票、實行股票期權、進行企業與員工利潤分享等方式,也屬於福利型的員工持股。
--風險型的員工持股。其直接目的是提高企業的效率,特別是提高企業的資本效率。它與福利型員工持股的區別在於,企業實施風險型員工持股時,只有企業效率增長,員工才能得到收益。
--集資型的員工持股。目的在於使企業能集中得到生產經營、技術開發、項目投資所需要的資金,它要求企業員工一次性出資數額較大,員工和企業所承擔的風險相對也較大。
比較各種類型的員工持股,各有特點和利弊,主要體現在:
--福利型、風險型和集資型的員工持股比較。三者都有激勵員工的作用,不同之處在於:福利型的員工持股,側重於把員工持股同養老和 社會 保險結合起來,為員工增加收益,從而解除員工退休後的後顧之憂,起到激勵員工長期為企業盡心盡力工作的作用。不足之處是易使員工產生福利收益固定化的思想,不利於發揮其應有的激勵作用。
風險型的員工持股,主要通過員工出資購買或以降薪換取企業股份,並規定較長期限內不能轉讓兌現來建立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機制。但風險過大,時間過長,可能使員工對預期的收益目標失去信心。
集資型的員工持股,初衷是企業通過員工出資來緩解資金不足的矛盾,實現個人利益與企業發展的結合。它在那些經營缺乏資金,一時又難以通過貸款解決的中小企業採用較多,實施前要充分考慮風險性和員工的承受力。
--幾種福利型的員工持股比較。具體方式較多,也有提高效率的結果,但目的指向性有所不同。
員工持股計劃與員工退休計劃結合,員工持有的股票由企業以半價的優惠提供,根據個人對企業的貢獻和公司經濟效益的增長而逐年遞增。與其他福利計劃不同的是,它在一定期限內不能兌現,也不保證向員工提供某種固定的收益或福利計劃,而是將員工的收益同其對公司的股票投資、與企業的發展相聯系。因而有利於促使員工長期勤奮工作,但員工所能獲得福利的不確定因素較多。
其他的福利型持股,如把員工持股與 社會 養老計劃結合起來,目的是讓員工能在退休後得到一筆可觀的收入頤養天年,從而解除員工的後顧之憂。它只有依靠大家長期努力工作來促進企業發展,才能將來真正獲得實惠。又如實行利潤分享,將公司的部分凈利潤分配給持股的員工,有利於促進員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經營成本,為公司和自己創造更多的財富。至於企業對高級技術和管理人員實行期權期股,被雇員稱為「金手銬」,有利於公司留住人才,促使雇員長期為公司服務。但它有礙於人才在全 社會 范圍內的合理配置。
員工持股計劃的管理體制:
1、由獨立於企業外的託管機構進行管理
如建立員工股份所有權託管機構,專門負責持有和管理企業員工的股份。該機構是一個獨立於公司外的法人實體。在通常情況下,託管機構為每個員工建立帳戶,並將從公司取得的股份記人員工的帳戶上。當員工離開公司時,由託管機構負責把股票兌換成現金。
因持股託管機構是個獨立經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企業,由它管理員工持有的股票,與向員工發行股票的公司沒有利益關系,管理和運作比較規范。
2、由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管理
當員工以個人形式認購時,可由公司在3年內從他每月工資中逐步扣除,作為分期交付的股票認購金額(不得超過本人1年所交 社會 保險費的50%)。當員工以集體形式認購時,由銀行等金融機構對員工所持有的企業股票帳戶和股票進行統一管理。員工每人設有一個賬戶。
因銀行是一個獨立經營並承擔法律責任的企業,並有一整套嚴格、完善的管理制度,有利於規范管理,防範風險,促進公司發展。
3、由企業全體股東推選設立的內部機構進行管理
如設有全體業主與員工參加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委員會和 社會 委員會等機構進行員工持股管理和監督。企業的發展規劃、項目投資乃至股票管理和分配等重大問題,都由全體大會討論決定,具體由監事會實施,管理理事會分管監督, 社會 委員會負責維護員工股票管理和分配的權益問題。
這種管理體制雖然員工參與度較高,股票管理和分配的透明度也較高,但缺乏統一的法律依據和制度保障,運作和管理不夠規范。
4、由企業內部非持股人員組成的機構進行管理
由不參加該持股計劃的非執行董事組成的員工持股管理委員會進行員工持股管理。管委會制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並接受全體持股員工的監督。根據公司年度經營狀況,員工所持股份的分配和分紅,轉讓和兌現,均由管委會操作。管委會成員的收入與管理成效及公司的經營業績緊密聯系。
由於員工持股管理委員會成員不參加持股,股票或股權的收益與自己沒有直接的經濟利益關系,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公正性,但這種自我管理體制,也需要在運作和管理上加以規范和完善。
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目的
(1)讓員工分擔公司的風險;
(2)讓員工分享公司的成功;
(3)獎勵為公司持續貢獻的員工,激勵員工不斷地為股東創造更多的價值;
(4)不斷地吸納人才,留住人才,合理使用人才,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員工持股計劃與股票期權
員工持股計劃是目前通行於國外企業的內部產權制度,它是指企業內部員工出資認購本公司部分股權,委託專門機構(一般為員工持股會)集中管理運作,並參與持股分紅的一種新型企業內部股權形式。
股票期權是指企業的所有者在企業經營者的經營業績達到一定的要求時,對其在一定時期內可購得或獎勵適當數量企業股份的一種長期獎勵方式。
不難看出,員工持股計劃是普惠制的,它所面向的是企業全體員工;而股票期權所激勵的只是企業的少數高層經營者。
對我們企業來講,就面臨一個現實的選擇,讓誰持股?是激勵少數人,還是激勵多數人?當少數人的積極性被調動起來後,多數人的積極性從何而來?未持股的多數人是否願為持股的少數人的股份升值或分紅而努力付出?兩個階層之間是否會因持股而引發新的利益沖突?
實際上,在成功企業員工持股計劃是一個內涵和外延都很廣的范疇,員工持股計劃既包括普惠制的股票購買計劃(ESOP),也包括面向高層經營者的股票認股權(ESSP),及受限股、獎勵股和隨意股等。不同的員工持股形式針對不同的對象予以不同的激勵。
實證調查表明:員工持股計劃的價值與持股員工的比例和員工持股所佔的比例是成正比的。這一調查結果有助於我們企業在這方面作出正確的決策。
股票期權操作基本模式
例:某主要經營者認購6萬元的期股,4萬元實股,計劃用4年的時間轉為實股,每年須轉實股1.5萬元。
根據企業每年度的經營業績,其每股收益的不同,期股受讓方在行使期股購買過程中遭遇也各不同。而企業的經營業績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經營者的經營努力。
(1)假設每股收益為15%
則該經營者年終分紅為實股分紅得4 15%=0.6(萬元),期股分紅得6 15%=0.9(萬元),期股分紅0.9萬元再加上實股分紅的0.6萬元交足是1.5萬元。剛好完成當年的期股購買計劃。
至此,經營者的實股為4.6萬元。已認購期股0.9萬元,尚有4.5萬元期股待認購。 (說明:這里經營者的實股為4.6萬元,是根據期股制度管理辦法中「實股紅利和現金購買期股部分應視作實股」的規定定義的,此時從工商產權關系來看,此經營者仍僅具有4萬的實股,但其用0.6萬實股紅利購買的部分在企業內部應被視作實股,而相應享有實股紅利,包括在期間發生離崗等行為,應體現其實股的權利。)
(2)假設每股收益為25%
則該經營者年終分紅為:實股分紅得4 25%=1(萬元),期股分紅得6 25%=1.5(萬元)。期股分紅正好全部用於購買期股,實股分紅為投資收入,可得現金分紅。
至此,經營者的實股為4萬元。已認購期股1.5萬元,尚有4.5萬元期股待認購。
(3)假設每股收益為30%
則該經營者年終分紅為:實股分紅得4 30%=1.2(萬元),期股分紅得6 30%=1.8(萬元)。期股分紅1.8萬元須全部用於購買期股,實股分紅為投資收入,可得現金分紅。
至此,經營者的實股為4萬元。已認購期股1.5萬元,尚有4.5萬元期股待認購(其中有0.3萬的期股分紅作為預付款延期購買後期期股)。
(4)假設每股收益為5%
則該經營者年終分紅為:實股分紅得4 5%=0.2(萬元),期股分紅得6 5%=0.3(萬元)。期股分紅加上實股分紅還不夠購買期股的1.5萬元,須自己拿出1萬元現金補足。
至此,經營者的實股為5萬元。已認購期股1.5萬元,尚有4.5萬元期股待認購。
另外,假設經營者在期股償付期內由於各種原因離職,其享有的期股權利按照操作細則和期股制度管理辦法加以規范,舉例如下:
假設上述某期股受讓方在期股授予計劃的第二年,按照合約每年購買期股份額,截至目前,其實股總額為4.6萬元(包括0.6萬元的實股紅利和現金購買期股所致),尚待認購期股總額為4.5萬元,已認購期股1.5萬元。
A、假設該經營者由於正常意願調離崗位,則公司應按照其享有4.6萬實股與其辦理退股手續。
B、假設該經營者未經公司許可擅自離崗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公司有權追回其自期股授予首期所產生的分紅和現金投入購買期股部分0.6萬元。
C、假設該經營者自然死亡,根據協議,其所擁有的股份或者可以由繼承人繼承,或者立即辦理退股手續。如果由繼承人繼承,應對其期股行權計劃作調整,規定必須在兩年內,即第二和第三年就必須行使購買完畢,每年需購買期股2.25萬元。若選擇當即辦理退股手續,以當期實股數額4.6萬元辦理退股。
D、假設該經營者此時退休,若選擇當期辦理退股手續,則應當期實股數額辦理,若選擇繼續持有,可按原期股行權計劃繼續享有期股權利。
員工持股計劃激勵什麼
設計和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目的是給員工的累計貢獻以回報,更重要的在於激勵員工為企業作出更大的貢獻。但是,這種激勵絕不是以持股換積極性,花錢是買不到積極性的,何況持股一旦成立是收不回來的,那麼我們如何對待持股而又不思進取的員工?
員工持股計劃必須有嚴格和規范的績效考核制度。只有通過績效考核制度加以甄別,企業才能搞清誰為企業作出過多大的貢獻,誰還能繼續為企業作出持續的貢獻,並在這一前提下,給予持股激勵。否則,只能按照諸如工齡、年齡、職務、學歷、職稱等因素為員工配股,員工持股成了一鍋新的大鍋飯,成了沒有任何激勵價值的福利。
員工持股計劃必須有配套的約束機制。員工持股計劃中的激勵,是約束中的激勵,是基於責任的激勵,必須在確定持股對象、持股額、持股權力、持股責任等方面設置控制點,通過「金色的夢」和「金飯碗」來吸引和激勵優秀的人才,通過「金手銬」來留住人才。歸納起來講,員工持股計劃所生成的機制是讓員工關注公司的持續發展,關注自身業績和能力的不斷提高,使員工以業績換持股,以自己的誠實勞動致富。有制約地使員工持股成為一種投資行為,而不是投機行為。
員工持股計劃必須有足夠的傾斜力度。員工持股計劃並不意味著全體員工平均持有股份,強調員工持股的比例和比重並不意味著平均持股。相反,員工持股必須拉開差距,否則又會走到內部職工股的老路。員工持股的激勵力度之所以大於其他報酬形式,一是其回報的長期性,二是其回報的不確定性,三是其有足夠大的傾斜力度。問題的關鍵是應該組合地使用多種員工持股形式,拉開持股差距,即堅定不移地向那些為公司創造價值的部門和員工傾斜,向公司的核心層、中堅層和骨幹層傾斜。此外員工持股一定要有預留機制,以保持對新員工和老員工不斷創新與創業的牽引和激勵。
案例分析(某民營企業)
XXXX員工持股計劃方案
一、員工持股計劃宗旨和目的
XXXX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創建於2002年6月18日,主要經營XXXX等業務。經過3年的艱苦奮斗,公司已度過創業期,注冊資本從最初的XXXX萬元增加到目前的XXX萬元,年營業額超過XXXX萬元人民幣。出於公司二次創業的需要,也為更好地調動公司員工的積極性,決定實施職工期股計劃。
公司的中長期戰略目標,充分利用XXX公司的優良品牌,大力提升公司的技術水平,使XXX成為行業內占絕對優勢的最大規模的專業團休,爭取在XXXX年以前達到公司上市的目標。
主要基於以下目的:
1、 通過員工持股計劃建立產權清晰 、機制靈活 、股權結構合理的現代企業產權結構 ;
2、 建立長期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吸引和凝聚一批高素質的、高層次 的、高效率的,非急功近利的事業型員工投身XX事業 。不僅僅將目光集中在短期財務指標上,而更多關注公司的中、長期持續發展 ,並保持員工個人與所有股東及公司在長遠利益上的一致性 ,與公司共同增值、共同成長 。
二、員工持股計劃實施方針
為實現上述目標,根據成功企業員工持股計劃的經驗,結合我們公司的自身情況,員工持股計劃依據以下方針進行:
1、公司大股東方(出讓方)同公司員工(受讓方)商定的在一定的期艱內(X年內)員工按某個既定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XXX公司股份並相應享有其權利和履行相應的義務;
2、員工可以以期股紅利、實股紅利以及現金方式每年購買由《員工持股轉讓協議書》規定的期股數量;
3、各股東同股同權,利益同享,風險同擔;
4、受讓方從協議書生效時起,即對其受讓的期股擁有表決權和收益權,但無所有權;
5、此次期股授予對象限在XXX公司內部。
三、公司股權處置
1、XXX公司現有注冊資本XXX萬元,折算成股票為XXX萬股。目前公司的股權結構為:
股東股票數量(萬股)比例(%)
自然人A6060
自然人B4040
2、在不考慮公司外部股權變動的情況下,期股計劃完成後公司的股權結構為:
股東股票數量(萬股)比例(%)
A4242
B2828
職工持股 24 24
留存股票66
3、在公司總股份30%的員工股權比例中拿出20%即6萬股用作留存股票,作為公司將來每年業績評定後有資格獲得期股分配的員工授予期股的股票來源,留存帳戶不足時可再通過增資擴股的方式增加。
四、職工股權結構
1、根據職工在企業中的崗位分工和工作績效,職工股分為兩個層次,即核心層(部門經理和高級技術人員)、中層(部門副經理和中級技術人員)。
2、XXX公司作為民營企業,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擁有公司的所有權,因此期股計劃的關鍵對象是核心層和中層。結合XXX公司的具體情況,目前可以確定核心層為公司重要部門(業務部、技術部、研發部、生產部、品保部和采購部)的經理,而中層主要為部門副經理、高級主管、技術人員(根據工資表,XX人為宜)。對於期股分配比例,一般來說,核心層為中層的兩倍。當然,今後可以根據公司業務和經營狀況逐步擴大持股員工的人數和持股數量。
3、員工股內部結構:
對象人數股份(萬股)人均(萬股/人)比例(%)
核心層581.633.33
中層20160.866.67
總計2524100
4、公司留存帳戶中的留存股份用於公司員工薪酬結構中長期激勵制度期股計劃的期股來源。公司可結合每年的業績綜合評定,給予部分員工期股獎勵。
5、由於員工期股計劃的實施,公司的股權結構會發生變化,通過留存股票(蓄水池)的方式可以保持大股東的相對穩定股權比例,又能滿足員工期股計劃實施的靈活性要求。
五、操作細則
1、XXX公司聘請具有評估資格的專業資產評估公司對公司資產進行評估,期股的每股原始價格按照公式計算:
P=V/X
(註:P為期股原始價格,V為公司資產評估凈值,X為公司總的股數。)
2、期股是XXX公司的原股東(A和B)與公司員工(指核心層和中層的員工)約定在一定的期限(X年)內按原始價格轉讓的股份。在按約定價格轉讓完畢後,期股即轉就為實股,在此之前期股所有者享有表決權和收益權,但無所有權,期股收益權不能得到現金分紅,其所得的紅利只能購買期股。具體運作由《員工持股管理規則》規范管理。
3、公司董事會從公司股東中產生,在期股運作期間,董事會由董事長、副董事長及3名董事(2人來自核心層,2個來自中層)組成。3名董事由持股員工推選產生。
4、董事會下設立「員工薪酬委員會」,負責管理員工薪酬發放及員工股權運作。
5、公司此次改制設立公司留存股票帳戶,作為期股獎勵的來源。在員工期股未全部轉為實股之前,統一由留存帳戶管理。同時留存帳戶中預留一部分股份作為員工持續性期股激勵的來源,即畜水池。
6、員工薪酬委員會的運作及主要職責:
(1)薪酬委員會由公司董事長領導,公司辦公室負責其日常事務;
(2)每年計提一定比例(如3%)的公積金和公益金作為薪酬委員會的運作資金,以發揮股權「畜水池」的作用;
(3)薪酬委員會負責期股的發行和各年度轉換實股的工作;負責通過公司留存帳戶回購離職員工的股權及向新股東出售公司股權等工作。
7、此次改制期股計劃實施完畢後(X年後),XXX公司將向有關工商管理部門申請公司股權結構變更。
8、公司每年度對員工進行綜合評定(評定辦法公司另外製定),對於級別在A和S級以上的員工給予其分配公司期股的權利。具體操作可將其根據評定辦法確定的年終獎金的一定比例(30%)不以現金的方式兌付,而是根據公司當年的凈資產給予相應數量的期股的方式兌現,而期股的運作辦法參見本次期股辦法。
9、公司董事會每年定期向持股員工公布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包括每股盈利)。
10、對於公司上市後,企業職工股的處置,將按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11、如公司在期股計劃期限內(X年內)上市,期股就是職工股,只不過在未完全轉化為實股之前,持股職工對其無處置權,而如果期股已經全部兌現,就應當作發起人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