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詐騙怎麼追回被騙的錢
股隱姿雀票平台詐騙有可能被追回。根據法律規定,詐騙金額在三千元以上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尚未達到立案標准,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返還資金。
發現自己被騙的時候,經常第一時間進而選擇報警。時間越早越好,時間拖得越久,機會的希望就越渺茫,盡力配合警方的調查,畢竟網上詐騙把錢財追回的的案例還是有很多的。
1、去公安局進行報案,涉案金額超2000元就可以立案
2、去工商局進行投訴
3、打12345市長熱線進行投訴
4、去中訴網進行舉報維權5、直接去法院進行起訴
6、聯合其他受害者一起維權先把轉賬記錄和交易信息拿到公安局立案,讓警察幫你追回來,如果你自己去追的話基本上是百分之九冊喊十九追不回來了,如果去公安局立案的話就有機會可以追回來,即使追不回來也可以通緝他,而且就算抓到了錢追回來了也可以讓他有案底。
在不同的行業、領域進行投資被騙,針對不同市場環境,維權的方法也有所不同,而目前最為常見的維權方法就是向總部投訴,保存好關鍵證據並立即報警,如果是通過支付寶或微信賬戶轉賬,維權的第一步就是聯系官方客服,申請全額賠付或是向銀行撥打電話,請求凍結賬戶資金。
現在的不法分子越來越多,不小心上當受騙,投資人的損失相當大,不僅是錢財上的損失,對投資人的心理和精神都是雙重打擊,不過,被騙資金追回幾率大嗎?其實,幾率的大小與案件能否成功偵破有關,如果警方對於犯罪分子的資料知之甚少,成功偵破的概率不大,當然,不論能否成功追回,哪怕只能灶早追回一小部分,上述關於投資被騙的維權方式是一定要牢牢謹記在心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
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2. 股票投資詐騙應當承擔什麼刑事責任
構成股票詐騙罪要追究的責任有: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該罪的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
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擅自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的立案標准有哪些
4)4)利用虛假出資、發現這個問題,應該深入調查,堅決不能讓犯罪分子逃脫法網。
4. 網上注冊買股票被騙了怎麼辦
進行報警
網上投資股票被騙首先進行報警,若是涉及金額較大,能達到公安機關立案標准,公安機關會立案調查,其次投資者收集好被騙證據。
一般金融類詐騙資金追回的概率較小,若公安機關追回詐騙資產,投資者可以得到部分資金,若公安機關沒有追回詐騙資產,那麼資產將全部損失。
5. 進股票內部群被騙怎麼辦
一、炒股被騙了怎麼辦6. 股票投資詐騙會判刑嗎
詐騙罪 的定義: 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我國《 刑法 》第266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並處或者單處 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一、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刑法》第224條: 【 合同詐騙罪 ;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股票投資有風險,也可以控制避免的。投資者應該清楚了解其投資項目的各項指標,並咨詢專業人士。切勿盲目投資,以免不法分子過分渲染其可觀收益,以虛假資料和合同騙取投資者資金,以投資股票為名實施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