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期權獎勵制度
期權激勵(Stock Option Incentive)
期權激勵是股權激勵的一種典型模式,指針對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報酬偏低、激勵不足的現象,在公司中進行的有關股票期權計劃的嘗試,以期能夠更好地激勵經營者、降低代理成本、改善治理結構。
期權激勵的授予對象主要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這些員工在公司中的作用是舉足輕重的,他們掌握著公司的日常決策和經營,因此是激勵的重點;另外,技術骨幹也是激勵的主要對象。
比如,授予高管一定數量的股票期權,高管可以在某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公司股票。顯然,當公司股票價格高於授予期權所指定的價格時,高管行使期權購買股票,可以通過在指定價格購買,市場價格賣出,從而獲利。由此,高管都會有動力提高公司內在價值,從而提高公司股價,並可以從中獲得收益
股票期權一般是指經理股票期權(Employee Stock Owner,ESO),即企業在與經理人簽訂合同時,授予經理人未來以簽訂合同時約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公司普通股的選擇權,經理人有權在一定時期後出售這些股票,獲得股票市價和行權價之間的差價,但在合同期內,期權不可轉讓,也不能得到股息。在這種情況下,經理人的個人利益就同公司股價表現緊密地聯系起來。股票期權制度是上市公司的股東以股票期權方式來激勵公司經理人員實現預定經營目標的一套制度。
所謂股票期權計劃,就是公司給予其經營者在一定的期限內按照某個既定的價格購買一定公司股票的權利。公司給予其經營者的既不是現金報酬,也不是股票本身,而是一種權利,經營者可以以某種優惠條件購買公司股票。
Ⅱ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
按是否提取部分獎勵基金為行權提供資金,可分為不計提獎勵基金的股票期權和計提獎勵基金的股票期權。
(1)標准股票期權。標準的股票期權是指當業績滿足條件時,允許激勵對象在一定的期間內以計劃確定的價格購買公司股票。如果股價高漲,激勵對象將獲得巨大利益;同時對公司而言,激勵對象行權也是一種定向增發,為公司籌得一定數量的資金。
(2)提取獎勵基金的股票期權。標準的股票期權行權時,激勵對象一般都自籌資金認購股份,作為激勵對象行權時的資本來源之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法律分析: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Ⅲ 股票期權激勵是什麼意思,有什麼用嗎
一、股票期權激勵的定義
股票期權激勵也叫股票期權制。
所謂股票期權制(Executive Stock Options,也譯經營者股票期權或管理層股票期權),是指企業向主要經營者提供的一種在一定期限內按照某一既定價格購買的一定數量本公司股份的權利。由企業的所有者向經營者提供激勵的一種報酬制度。
指經公司股東大會同意,將預留或庫存在公司中的已發行未公開上市的普通股股票(有些公司採取市場回購的方式買進公司股票)的認股權,授予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科技骨幹或有重大貢獻的普通員工,藉以最大限度地調動他們的生產經營積極性和創新精神的一種激勵制度。
二、股票期權激勵的作用
股票期權制規定,上述人員可以在規定的時期,按預先確定的價格購買本企業股票。上述人員購買股票時的購買價格與實施購買時股票的市價之間的差距,形成購買者即期權所有者的期權收入,實際上,期權收入也就是認股權的價值。
在美國,股票期權制有兩種:一種是激勵性股票期權,另一種是非法定股票期權。這兩種期權授予的對象不同:激勵性股票期權一般授予普通員工,用於激勵員工努力工作,分享公司成長帶來的成果。美國國內稅法規定,個人持有的激勵性股票期權最高限額為10萬股。
這種期權在稅收方面有優惠。非法定股票期權主要授予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用於調動經營人員的積極性,在稅收方面沒有優惠,個人收益不可以從公司所得稅稅基中扣除,個人收益部分必須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實施股票期權雖然同股票的購買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系和相同性,但是,股票期權同股票的直接購買或無償贈與又有許多不同:
第一,對於行權人來說,股票期權所帶來的收入是一種預期收入,它的價值取決於行權人經營企業的業績,業績好,行權人所獲得的差價收益大,反之,則小。
而直接購買股票或無償贈與所獲得的收益與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經營企業的業績無關:直接購買股票的收益取決於股市行情;無償贈與就是贈與收益。
第二,股票期權所追求的是對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及業務骨幹進行長期激勵,同時,對股票期權持有者來說,它也包含著一定的經營風險,而直接購買股票和無償贈與均不具有這些功能和要求。
(3)股票期權方式員工激勵擴展閱讀:
實施股票期權制的原因及追求的目的
股票期權制的產生,既是生產力和科學技術發展到一定階段,資產所有權與經營權發生分離的產物,也是人力資本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處的地位發生革命性變革的結果。
股票期權制,也可稱為股票選擇權。
它的基本含義是,用事先議定的某一時期的股票價格,購買未來某一時期的該種股票——通常,這種股票應該是升值的。
舉例而言,一位公司經理被公司股東允諾,可以用今年的本公司股票價格(如5美元),購買3年後的股票若乾股,那時,每一股股票的價格可能已升至20美元。
這樣做的好處是,對企業經營者改善經營、增大盈利產生很大的壓力和誘惑,他只有努力創新才能使公司股票大幅度增值,公司產力增強了,而他個人得到的利益也通過股票期權實現了。
Ⅳ 股票期權激勵是什麼
期權激勵是對員工進行長期激勵的一種方法,是股權激勵的一種典型模式,EMBA、CEO必讀12篇及MBA等主流商業管理教育均對期權激勵有所介紹。
拓展資料
一、期權又稱為選擇權,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衍生性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利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利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利,而義務方必須履行。
二、期權激勵(Stock Option Incentive)
期權激勵是股權激勵的一種典型模式,指針對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報酬偏低、激勵不足的現象,在公司中進行的有關股票期權計劃的嘗試,以期能夠更好地激勵經營者、降低代理成本、改善治理結構。
期權激勵的授予對象主要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這些員工在公司中的作用是舉足輕重的,他們掌握著公司的日常決策和經營,因此是激勵的重點;另外,技術骨幹也是激勵的主要對象。
比如,授予高管一定數量的股票期權,高管可以在某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公司股票。顯然,當公司股票價格高於授予期權所指定的價格時,高管行使期權購買股票,可以通過在指定價格購買,市場價格賣出,從而獲利。由此,高管都會有動力提高公司內在價值,從而提高公司股價,並可以從中獲得收益。外籍人士無權在A股市場獲得期權激勵。
股票的期權交易是70年代才發展起來的一種新的股票交易方式,在美國的普遍使用是在90年代初期。
股票期權一般是指經理股票期權(Employee Stock Owner,ESO),即企業在與經理人簽訂合同時,授予經理人未來以簽訂合同時約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公司普通股的選擇權,經理人有權在一定時期後出售這些股票,獲得股票市價和行權價之間的差價,但在合同期內,期權不可轉讓,也不能得到股息。在這種情況下,經理人的個人利益就同公司股價表現緊密地聯系起來。股票期權制度是上市公司的股東以股票期權方式來激勵公司經理人員實現預定經營目標的一套制度。
Ⅳ 什麼是股票期權激勵
就是在現在給員工在未來某一時點,以某一特定的較底價格,購買一定量公司股票的權利。這樣在從現在到將來那一時點的期間,員工就會為讓股票增值而努力工作,這樣他們在未來就能獲得更高的收益。
公司進行股票期權激勵實際上是一種激勵措施
希望採納
Ⅵ 股票期權激勵制度
我們就為您提供股權激勵這個方面的案例分析,供您參考之用!
「人力資源」與「人力資本」的本質差異是看它是否持有公司股權。有股權就是資本。那麼,不同類型、不同階段的企業又如何設計自己的股權激勵方案呢?
股票期權——高科技公司
背景特點:
某公司是一家在境外注冊的從事網路通信產品研究、設計、生產、銷售及服務的高科技企業,在注冊時就預留了一定數量的股票計劃用於股票期權激勵。公司預計2006年在境外上市。目前公司處於發展時期,但面臨著現金比較緊張的問題,公司能拿出的現金獎勵很少,連續幾個月沒有發放獎金,公司面臨人才流失的危機。在這樣的背景下, 設計了一套面向公司所有員工實施的股票期權計劃。
主要內容:
1)授予對象:這次股票期權計劃首次授權的對象為2003年6月30日前入職滿一年的員工。
2)授予價格:首次授予期權的行權價格為$0.01,被激勵員工在行權時只是象徵性出資。以後每年授予的價格根據參照每股資產凈值確定。
3)授予數量: 擬定股票期權發行最大限額為1460500股,首次發行730250股。期權的授予數額根據公司相關分配方案進行,每年可授予一次。首次授予數額不高於最大限額的50%;第二年授予數額不高於最大限額的30%;第三年授予數額不高於最大限額的20%。
4)行權條件:員工獲授期權滿一年進入行權期,每年的行權許可比例是:第一年可行權授予總額的25%,以後每年最多可行權授予總額的25%。公司在上市前,暫不能變現出售股票,但員工可在公司股票擬上市而未上市期間內保留或積累期權的行權額度,待公司股票上市之後,即可以變現出售。如果公司3年之後不上市,則要求變現的股票由公司按照行權時的出資額加上以銀行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回購。
案例分析:
1) 激勵模式:這是一家典型的高科技企業,公司的成長性較好。最適合高科技企業的股權激勵模式就是股票期權。由於該公司是境外注冊准備境外上市,沒有國內上市公司實施股票期權計劃存在的障礙,因此選擇採用股票期權計劃是很合適的。
2) 激勵對象:對高科技企業而言,人才是根本,在其它條件相似的情況下,企業如果缺乏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就無法吸引和穩定高素質的人才,也就無法取得競爭優勢,實現長期發展的目的。該公司員工90%以上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其中30%具有碩士以上學位。因此該方案以全體員工為激勵對象是一個明智之舉,它將公司的長遠利益和員工的長遠利益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有助於公司凝聚和吸引優秀的人才,建立公司長期發展的核心動力。
3) 激勵作用:該方案的激勵作用來自於公司境外上市後的股價升值和行權後在不兌現的情況下持有公司股票享有的所有權利,激勵力度比較大,但由於周期較長,對於更需要現金收入的員工來說這種方式就較難起到激勵效果。
員工持股——院所下屬企業
背景特點:
某科研院所下屬企業於 2000年由研究所出資成立,是一個以冶金及重型機械行業非標設備設計成套及技術貿易為主業的科技型企業,目前在編人員80%以上為具有中高級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公司成立以來,國家沒有實質性投入,只是投入品牌和少量資金;通過管理層與員工的不懈努力,公司資產飛速增值。為了解決公司員工的創業貢獻與公司目前股權結構不相符合的問題,該公司決定進行股份制改造。該公司先請某機構設計了一份股份制改造方案。該方案依據資本存量改造的思路設計。由於該方案未能解決無形資產估價問題,被該公司的上級主管部門否決。該公司再邀請經邦重新設計股份制改造方案。經邦力求多贏,依據存量不動,增量改制的思路重新設計股份制改造方案。在新方案中,該公司的注冊資本擬由原來50萬元增加至人民幣500萬元;在增資擴股中引入員工持股計劃,即其中40%的股份將通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由高管層和員工持有,另60%的股份仍由研究所持有。該方案已獲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目前激勵效果初步顯現。
主要內容:
1) 授予對象:包括公司董事在內的所有在職員工。
2)持股形式:員工持股計劃擬在3年內完成,由公司擔保從銀行貸款給員工持股會,員工持股會用於購買本公司40%的股份後再分配給員工,其中的10%由員工直接出資購買,另外30%由日後每年公司分紅歸還本息。然後根據當年歸還本息的數額按照員工的持股比例將股份再轉給員工。
3)授予數量:員工持股會的股份分配在全員范圍內分3層次進行:第一層次為核心層(董事、總經理),占員工持股會持股總數的50%,其中最高20.44萬,最低13.26萬;第二層次為技術骨幹層,占員工持股會持股總數30%,主要為工齡較長的且具有高級職稱者,包括重要部門的部門經理,其中最高9.75萬,最低7.42萬;第三層次為員工層,占員工持股會持股總數的20%,包括工齡較短或具有中級職稱的部門經理、各部門業務員,其中最高4.48萬,最低0.63萬。
案例分析:
1)激勵模式:公司原先規模較小,且屬國有研究所下屬的科技型全資子公司,職工人數只有30人左右,且多數為中高級職稱的技術人員,因此在增資擴股中引入員工持股計劃比較適合。一方面可以解決增資擴股的部分資金來源,另一方面可以讓員工分享公司的成長價值,以未來公司的利潤轉化為員工的股份,有利於形成長期激勵機制。
2)激勵作用:公司在職員工通過擁有公司股權參與企業利潤的分享,有助於增強企業對員工的凝聚力,利於形成一種以」利益共享」為基礎的企業文化,還有一定的福利作用,體現了國有資產控股公司的特徵。
乾股+實股+期權——民營科技企業
背景特點:
這是一家由三個自然人出資成立的網路信息技術公司,是華東地區著名的Internet應用平台提供商和基礎網路應用服務商。公司發展迅速,年銷售額增長率達到500%,公司在幾年高速發展過程中,引進了大量的管理、技術優秀人才,也建立了一套工資、獎金收入分配體系。經邦咨詢認為:為了適應公司的戰略規劃和發展,構建和鞏固企業的核心團隊,需要重新界定和確認企業的產權關系,本企業實施股權激勵的目的不是單純為分配企業目前的財富,而是為了使公司創業者和核心骨幹人員共享公司的成長收益,增強公司股權結構的包容性,使企業的核心團隊更好地為企業發展出力,更具凝集力和效率。因此,經邦咨詢為其設計了一套乾股+實股+股份期權的多層次長期激勵計劃。
主要內容:
1)授予對象:高管層和管理、技術骨幹共20位。
2)持股形式:
第一部分,持股計劃:在增資擴股中由高管層和管理、技術骨幹自願現金出資持股。
第二部分,崗位乾股計劃:
A、崗位乾股設置目的 崗位乾股的設置著重考慮被激勵對象的歷史貢獻和現實業績表現,只要在本計劃所規定的崗位就有資格獲得崗位乾股。
B、崗位乾股落實辦法 崗位乾股的分配依據所激勵崗位的重要性和本人的業績表現,崗位乾股於每年年底公司業績評定之後都進行重新調整和授予,作為名義上的股份記在各經理人員名上,目的是為了獲得其分紅收益。崗位乾股的授予總額為當期資產凈值的10%。
第三部分,股份期權計劃:
A 、股份期權設置目的 股份期權設置著重於公司的未來戰略發展,實現關鍵人員的人力資本價值最大化。
B、股份期權的授予 從原股東目前資產凈值中分出10%轉讓給被激勵對象。依據每位經理人員的人力資本量化比例確定獲受的股份期權數。如本計劃開始實施時一次性授予,可假定為2004年1月1日。以一元一股將公司當期資產凈值劃分為若乾股份,授予價格即為每股一元。行權時經理人員以每股一元的價格購買當時已增值的公司股份。
案例分析:
1)激勵模式:這是一個處於高速成長期的民營企業,構建一個穩定的核心團隊和留住員工最關鍵。通過多層次的股權激勵方案設計,一方面通過自願原則實現員工主動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分享公司的成長價值;另一方面通過崗位乾股設置體現員工對公司的現實貢獻;再通過股份期權設計反映公司的戰略規劃,構建長期穩定的核心團隊,獲受股份期權的人數最少,只是少數有發展潛力的公司核心人員。這種模式是一種開放的、動態的、既民主又體現公司意願的設計。
2)激勵作用:這個方案既通過乾股設置實現了短期激勵,又通過現金購股和股份期權實現了長期激勵,體現了公司原股東的股權包容性和一種利益共享的企業文化,有較好的激勵效果。
業績股票——上市公司
背景特點:
這是一家綜合類的上市公司,其業績較為平穩,現金流量也較為充裕。正值公司對內部管理機制和行業及產品業務結構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和重組創新,企業結構發生了較大的調整。為了保持業績穩定和公司在核心人力資源方面的優勢。經邦咨詢考慮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骨幹員工實行業績股票計劃,既是對管理層為公司的貢獻做出補償,同時也有利於公司吸引和留住業務骨幹,有利於公司管理制度的整體設計及與其它管理制度之間的協調和融合,降低制度安排和運行的成本。
計劃內容:
1)授予對象: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骨幹員工。
2)授予條件:根據年度業績考核結果實施獎罰。考核合格,公司將提取年度凈利潤的2%作為對公司高管的激勵基金,購買本公司的流通股票並鎖定;達不到考核標準的要給予相應的處罰,並要求受罰人員以現金在6個月之內清償處罰資金。
案例分析:
1)激勵模式:這是一家綜合類的上市公司,其業績較為平穩,現金流量也較為充裕,因此比較適合實行業績股票計劃。
2)激勵對象:該方案的激勵對象包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骨幹員工,既是對管理層歷史貢獻的補償,又能激勵管理層為公司的長期發展及股東利益最大化而努力,有利於公司吸引和留住業務骨幹,保持公司在核心人力資源方面的優勢。另外,這樣的激勵范圍因為涉及人數不多,使公司的激勵成本能得到有效控制。因此激勵范圍比較合適。
3)激勵作用:該公司激勵方案確定的激勵力度為不大於當年凈利潤的2%,雖然公司的凈利潤基數較大,但分攤到每一個被激勵對象後與實施業績股票激勵制度的上市公司總體比較是偏低的。如:公司某年度的凈利潤為1.334億元,按規定可提取266.8萬元的激勵基金,激勵對象如果按15人計算,平均每人所獲長期激勵僅為17.8萬元。在該公司的主營業務以傳統產品為主的時候,由於傳統行業的企業對人才的競爭不像高科技企業那麼激烈,因此,激勵力度偏小對股權激勵效果的影響不會太明顯。但近年來,該公司已逐步向基礎設施公用事業轉移,並在原有產業中重點投資發展一些技術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場潛力較大的高科技產品,實現產品的結構調整和高科技創新,而高科技企業對人才的爭奪將會比傳統企業激烈得多,此時的激勵力度應隨之調整。
另外,在該方案中,所有的激勵基金都被要求轉化為流通股,這可以強化長期激勵效果,但同時短期激勵就無法強化了。因此可以考慮將激勵基金部分轉化為股票,而部分作為現金獎勵留給個人,這樣就可以比較方便地調節短期激勵和長期激勵的力度,使綜合的激勵力度最大化。
希望上述回答您能滿意!
Ⅶ 股票期權激勵的優勢和劣勢
股票期權激勵:以股票作為手段對經營者進行激勵。股東為達到所持股權價值的最大化,在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現代企業制度下,實行的股權激勵。公司董事會在股東大會的授權下,代表股東與以經營者為首的激勵對象簽訂協議,當激勵對象完成一定的業績目標或因為業績增長、公司股價有一定程度上漲,公司以一定優惠的價格授予激勵對象股票或授予其一定價格在有效期內購買公司股票,從而使其獲得一定利益,促進激勵對象為股東利益最大化努力。
股權激勵方案分類:股東轉讓股票和上市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股票,定向發行股票又分為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另外,還有一種以虛擬股票為標準的股權激勵方式,稱為股票增值權。
股票期權激勵的優勢:他們是擁有自主投票權的正式股東,真正成為了公司的所有者之一,他的努力可以很大程度上轉變為自己的利益。會給激勵對象帶來巨額財富,激勵效果明顯,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股票期權激勵的劣勢:股價處於平穩階段時,吸引力下降;受股票市價影響大,且股價並不一定反映經營業績。另外如果他不想繼續幹下去,甚至與公司實際控制人鬧翻,那麼會變為對自己很不利的反對者,而且只要他不出售自己的股權,對他沒有任何約束力,除非有先約定。通常而言會建議制定製度,參與了激勵但後來離職的人員應當將其股份以適當的價格退出。
Ⅷ 股權激勵的方式有哪些以及股票期權費用化得處理
根據你的提問,經股網的專家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常見的股權激勵方式以及各自的優缺點如下:
1、股票期權
(1)股票期權是一種選擇權,是允許激勵對象在未來條件成熟時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的權利。
(2)公司事先授予激勵對象的是股票期權,公司事先設定了激勵對象可以購買本公司股票的條件(通常稱為行權條件),只有行權條件成就時激勵對象才有權購買本公司股票(行權),把期權變為實在的股權。行權條件一般就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公司方面的:如公司要達到的預定的業績;二是等待期方面的:授予期權後需要等待的時間(等待期一般為2-3年);三是激勵對象自身方面的:如通過考核並沒有違法違規事件等。
(3)行權條件成熟後,激勵對象有選擇行權或不行權的自由。激勵對象獲得的收益體現在授予股票期權時確定的行權價和行權之後股票市場價之間的差額。如果股票市場價高於行權價,並且對公司股票有信心,那麼激勵對象會選擇行權,否則激勵對象就會放棄行權,股票期權作廢。
2、限制性股票
公司預先設定了公司要達到的業績目標,當業績目標達到後則公司將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無償贈與或低價售與激勵對象。授予的股票不能任意拋售,而是受到一定的限制,一是禁售期的限制:在禁售期內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不能拋售。禁售期根據激勵對象的不同設定不同的期限。如對公司董事、經理的限制規定的禁售期限長於一般激勵對象。二、解鎖條件和解鎖期的限制:當達到既定業績目標後激勵對象的股票可以解鎖,即可以上市交易。解鎖一般是分期進行的,可以是勻速也可以是變速。
3、股票增值權
股票增值權就是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享有在設定期限內股價上漲收益的權利,承擔股價下降風險的義務。具體來講:
(1)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股票增值權,每份股票增值權與每股股份對應。
(2)公司在授予股票增值權時設定一個股票基準價,如果執行日股票價格高於基準價,則兩者的價差就是公司獎勵給激勵對象收益,激勵對象獲得的收益總和為股票執行價與股票基準價的價差乘以獲授的股票增值券數量。獎勵一般從未分配利潤中支出。如果執行日股票價格低於基準價,則要受到懲罰,如股票執行價與股票基準價的價差的二分之一從激勵對象的工資中分期扣除。
4、分紅權/虛擬股票
虛擬股票和分紅權類似,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是一種股票的收益權,而非真實的股票。激勵對象沒有所有權、表決權,不能出售股票,離開公司自動失效。
各種模式的特點和公司如何對口選擇
1.股票期權以未來二級市場上的股價為激勵點,不需要企業支出大量的現金進行即時獎勵。所以股票期權特別適合成長期初期或擴張期的企業,特別是網路、科技等發展潛力大、發展速度快的企業採用。一方面,這種企業股價上升空加大,將激勵對象的收益與未來二級市場上的股價波動聯系起來,能夠達到很好的激勵作用,並且股票期權實施的時間期限一般比較長,一般為5-10年,所以對留住人才和避免管理層的短視行為具有較好的效果。同時,這種企業本身發展和經營的資金需求比較大,需要盡量降低激勵成本,而股票期權不需要企業現金支出,所以比較受該類企業的歡迎。當然,其他企業也完全可以採用這種模式,目前股票期權是上市公司採用最多的一種股權激勵模式,佔到80%以上。
2.限制股票的特點是以公司的業績為股票授予的條件,所以將公司的業績與激勵對象的收益聯系的特別密切。只有公司業績達到預定要求,激勵對象才可以免費贈與或低價授予股票,才能拋售股票。否則激勵計劃取消。該模式在成熟型企業中能收到更好的效果。因為該類企業在短時間內股價上漲空間不會很大,所以激勵對象的收益更多的來自於股票本身而非股價的漲幅。
3.股票增值權的授予不會影響公司的總資本和所有權結構,不涉及股票來源問題。但股票增值權大多是現金兌現,所以對企業資金壓力比較大。所以適合與現金充足、發展穩定的成熟型企業。
4.虛擬股票/分紅權模式實際上是將獎金延期支付,其資金來源於企業的獎勵基金,其發放不會影響公司的總資本和所有權結構。,同時虛擬股票受市場的影響小,只要公司有好的收益,被授予者就可以通過分紅分享到好處。但跟股份增值權模式一樣虛擬股票模式也需要公司以現金支付,公司的現金壓力較大,所以適合與現金充足、發展穩定的成熟型企業或非上市公司。
以上就是經股網的專家根據你的提問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經股網,一家以股權為核心內容的「企業家股權門戶」網站。
Ⅸ 股票期權的激勵有哪些作用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是發達國家證券市場通常採用的一種股權激勵方式,由於具有「公司請客,市場買單」的優點,一直受到上市公司特別是人力資本密集、股價增長潛力比較大的公司的青睞。《辦法》在制訂過程中參考了國際上有關股票期權激勵的一些通行做法:
股票期權的授出可以考慮一次性授出或分次授出。股票期權的有效期從授權日計算不得超過10年。為了避免激勵對象有短期套現行為,《辦法》要求權利授予日與首次可行權日之間應保證至少1年的等待期,並且在股票期權有效期內,上市公司應當規定激勵對象分期按比例行權。
對於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或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以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30個交易日的平均市價與公布前一日的市價孰高原則確定,不應低於其高者,以避免股價操縱。
考慮到激勵對象,尤其是高管人員屬於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易出現內幕交易和操縱股價行為,《辦法》以定期報告的公布和重大事件的披露為時點,設立了授予和行權窗口期,激勵對象只有在窗口期內才能被授予股票期權或者是行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