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權投資的收益是否需要交稅
企業的投資收益是要交企業所得稅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投資收益是否免徵企業所得稅,從稅收的角度,股權投資收益主要包括兩大類:一是股息紅利所得,二是股權轉讓所得,從以下幾方面分析:
一、法人股權投襲改含資收益,居民企業:以前補稅差現在符合條件的免稅
①《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以前補稅差現在符合條件的免稅。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收入,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收入,為免稅收入,不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征稅。
②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拍笑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殲塌的投資收益。
③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也就是說,企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個月的分紅要繳稅,其他的分紅都不需要繳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六條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
2. 投資收益如何納稅
公司取得投資收益,應該按2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投資所分的利潤、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投資收益在稅收上是作為企業所得稅的應稅項目,應依法計征企業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二)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28號)的規定,對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暫不徵收印花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買賣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繼續予以免徵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04]173號)的規定,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買賣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免徵印花稅。
被投資單位發生虧損、分擔虧損份額超過長期股權投資而沖減長期權益賬面價值的,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發生虧損的被投資單位以後實現凈利潤的,企業計算的應享有的份額,如有未確認投資損失的,應先彌補未確認的投資損失,彌補損失後仍有餘額的,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所得稅法暫行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3. 股票收益如何繳稅
【法律分析】:取得炒股所得收益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收益後次月的十五日內,預約至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然後攜帶相關資料現場進行稅費的繳納。個人所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繳納稅款。
【法律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 十七、 將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修改為: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二(經營所得適用)級數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稅率(%)1不超過30000元的52超過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3超過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4超過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5超過500000元的部分35(註: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此外,對條文順序作了相應調整。本決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本決定第十六條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後計算繳納稅款,並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先行依照本決定第十七條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二(經營所得適用)計算繳納稅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4. 投資股權收益如何納稅
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 《 企業所得稅 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爛仿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第三項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 非居民企業 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也為免稅收入。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弊歷脊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其所稱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非居民企業取得分配所得要繳稅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條第三項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第四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項規定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 徵收企業所得稅 。雖然稅法規定的稅率是10%,但如果非居民企業所在國家或地區與我國簽訂有稅收協定租滲,協定的稅率低於10%,則可以按協定的稅率執行。
《公司法》第五條 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 法規 ,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