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股票投資主體分類,股票分為哪些
1.國有股
國有股是指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部門或機構以國有資產向公司投資形成的股份,包括公司現有國有資產折算成的股份。
2.法人股
法人股是指企業法人或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資產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
3.社會公眾股
社會公眾股是指社會公眾依法以其擁有的財產投入公司時形成的可上市流通的股份。
4.外資股
(1)含義。
外資股是指股份公司向外國和我國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投資者發行的股票。這是我國股份公司吸收外資的一種方式。
(2)分類。
1)境內上市外資股。境內上市外資股原來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資者募集並在我國境內上市的股份,投資者限於:外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我國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等。這類股票稱為B股。
2)境外上市外資股。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資者募集並在境外上市的股份。H股是指注冊地在我國內地、上市地在我國香港的外資股。
在紐約、新加坡、倫敦上市的外資股分別被稱為N股、S股、L股。
紅籌股是指在中國境外注冊、在香港上市,但主要業務在中國內地或大部分股東權益來自中國內地公司的股票。
2. 證券投資基本知識:國有股、法人股、公眾股、外資股
我國現行的股票按投資主體不同可分為國有股、法人股、公眾股和外資股等不同類型。
(一)國有股
國有股指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部門或機構以國有資產向公司投資形成的股份洞碰,包括以公司現有國有資產折算成的股份。由於我國大部分股份制企業都是由原國有大中型企業改制而來的,因此,國有股在公司股權中佔有較大的比重。
(二)法人股
法人股指企業法人或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其依法可經營的資產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權部分投資所形成的股份。目前,在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中,法人股平均佔20%左右。根據法人認購的對象,可將法人股進一步分為境內發起法人股、外資法人股和募集法人股三個部分。
(三)公眾股
公眾股也可以稱為個人股,它是指社會個人或股份公司內部職工以個人合法財產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公眾股有兩種基本形式:公司職工股和社會公眾股。
1.公司職工股公司職工股,是本公司職工在公司公開向社會發行股票時按發行價格所認購的股份。按照《股票發行和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公司職工股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股本總額的10%。內部職工股和公司職工股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在我國進行股份制試點初期,出現了一批不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只對法人和公司內部職工募集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被稱為定向募集公司,內部職工作為投資者所持有的公司發行的股份被稱為內部職工股。1993年,國務院正式發文明確規定停止內部職工股的審批和發行。
2.社會公眾股社會公眾股是指股份公司採用募集設立方式設立時向社會公眾(非公司內部職工)募集的股份。在社會募集方式情況下,股份公司發行的股份,除了由發起人認購一部分外,其餘部分應該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因此,公司內部職工以外的個人認購的股份,就構成了社會公眾股,其數量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
(四)外資股
外資股是指股份公司向外國和我國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投資者發行的股票。這是我國股份公司吸收外資的一種方式。外資股按上市地域可以分為境內上市外資股和境外上市外資股。
(1)境內上市外資股顧名思義,境內上市外資股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資者募集並在我國境內上市的股份。這類股票稱為B股。它與我國的A種股票不同。A種股票以人民幣標明面值,在境內上市,供境內投資者用人民幣認購。B股雖然也以人民幣標明股票面值,在境內上市,但它是專供外國和我國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投資者以外幣認購、買賣的股票,故屬於外資股。
(2)境外上市外資股境外上市外資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資者募集並在境外上市的股份。它也採取記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幣標明面值,以外幣認購。在境外上市時,可以採取境外存股證形式或者股票的其他派生形式。在境外上市的外資股除了應顫兄符合我國的有關法規外,還須符合上市所在地國家或者地區證券交易所制定的上市條件。
四、A股、B股、H股 我國上市公司的股票有A股、B股、H股等的區分。這一區分主要依據股票的上市地點和所面對的投資者而定。
(一)A股
A股的正式名稱是人民幣普通股票。它是由我國境內的公司發行,供境內機構、茄顫襲組織或個人(不含台、港、澳投資者)以人民幣認購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二)B股
B 股的正式名稱是境內上市外資股。它是以人民幣標明面值,以外幣認購和買賣,在境內(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它的投資人限於:外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人。B股公司的注冊地和上市地都在境內,只不過投資者在境外或在中國香港、澳門及台灣。
(三)H股
H股,即注冊地在內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資股。香港的英文是Hong Kong,取其字首,在港上市外資股就叫做H股。
3. 股票按其投資主體不同劃分有
就我國的股票而言,按投資主體劃分為4種,即:國家股、法人股、社會公眾股和外資股。
4. 股市的投資主體有哪些
總體來講分為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
個人投資者包括國內自然人和可投資B股的外籍人士。
機構投資者分為金融機構(基金(公募、私募(投行或投資公司)、社保、QFII(海外投資主體))、保險、信託、券商)和非金融機構(企業自營或參股、政府持股或出入政策而購入股票)等。
投資主體是三權的統一體:
決策主體:擁有投資決策權 責任主體:承擔政治、法律、社會道德等風險 利益主體:享受收益權(包括盈利性的收益和非盈利性的收益)投資主體的實質是經濟要素所有權在投資領域的人格化。
我國在經濟體制改革以前,投資基本上屬於國家。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投資主體呈多元化趨勢。目前我國的投資主體有:
(1)中央政府作為投資主體,其投資重點一般為公用事業、基礎設施、基礎工業、極少數大型骨幹企業和國防、航天、高技術等戰略產業的投資。
(2)地方政府作為投資主體,主要從事區域性公用事業、基礎設施、教育、衛生、社會福利等方面。
(3)企業作為投資主體。企業作為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根據市場需求和企業更新技術,改進工藝等要求,作出相應的投資決策,進行投資活動。
(4)個人作為投資主體。相對於前三個投資主體而言,它具有范圍廣,數額小,靈活性強等特點。
(5)外國投資主體。指外國政府、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對我國進行的直接投資、包括外商獨資、合資和合作經營等。
不同的投資主體擔負不同的投資任務,採取不同的投資方式。它們既是獨立的,又是相互聯系的,既可單獨投資,又可以不同投資主體聯合投資,由此構成了我國有機的多元化的多層次的投資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