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計算稀釋每股收益 (能不能列出計算公式,具體解釋各代表什麼謝謝啦!)
稀釋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為基礎,假設企業所有發行在外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均已轉換為普通股,從而分別調整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以及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計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計算公式:
每股收益=「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當期實際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
例如:上市公司有1億股,去年凈利潤1000萬。每股收益0.1元。
今年分紅方案為:10送10,就會增加股數,變為2億股,每股收益就變為0.05元了,這就叫稀釋每股收益。
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只考慮稀釋性潛在普通股的影響,而不考慮不具有稀釋性的潛在普通股。
1、分子的調整
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應當根據下列事項對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進行調整:
1)當期已確認為費用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的利息。
2)稀釋性潛在普通股轉換時將產生的收益或費用。
上述調整應當考慮相關的所得稅影響。對於包含負債和權益成份的金融工具,僅需調整屬於金融負債部分的相關利息、利得或損失。
2、分母的調整
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當期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應當為計算基本每股收益時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與假定稀釋性潛在普通股轉換為已發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數的加權平均數之和。
假定稀釋性潛在普通股轉換為已發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數,應當根據潛在普通股的條件確定。當存在不止一種轉換基礎時,應當假定會採取從潛在普通股持有者角度看最有利的轉換率或執行價格。
假定稀釋性潛在普通股轉換為已發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數應當按照其發行在外時間進行加權平均。以前期間發行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應當假設在當期期初轉換為普通股;當期發行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應當假設在發行日轉換為普通股;當期被注銷或終止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應當按照當期發行在外的時間加權平均計入稀釋每股收益;當期被轉換或行權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應當從當期期初至轉換日(或行權日)計入稀釋每股收益中,從轉換日(或行權日)起所轉換的普通股則計入基本每股收益中。
2. 稀釋每股收益的舉例
對於盈利企業,當其發行的認股權證與股份期權的行權價格低於當期普通股平均市場價格時,便具有了稀釋性。但對於虧損企業,認股權證與股份期權的假設行權一般不影響凈虧損,但卻會增加普通股股數,從而導致每股虧損金額的減少,實際上產生了反稀釋的作用,因此,這種情況下,不應當計算稀釋每股收益。
攀鋼鋼釩在2006年末發行了32億元「認股權和債券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分離出的認股權證總量為8億份,其行權價格經調整後為 3.266元,低於其普通股的市價。攀鋼鋼釩6月末股本總額約為30.58億股,2007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為0.15元。「權證稀釋增加的股數」約為 5.88億股,攀鋼鋼釩的稀釋每股收益也相應下降到0.13元,故而鋼釩GFC1權證的稀釋作用為13.33%。 2006年9月,金發科技股東大會通過了《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最新行權價格為6.43元/股,也低於當期普通股的平均市價,因此,其股票期權同樣具有稀釋性。金發科技6月末的股本總額約為6.37億股,2007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為0.32元。經計算,股票期權在轉換成普通股時的加權平均數約為5000萬股,稀釋每股收益相應下降到0.29元,因此,金發科技股票期權的稀釋作用為9.38%。
3. 什麼是稀釋每股收益
問題1:什麼是稀釋每股收益?
問題2:稀釋每股收益是什麼意思?
每股收益通常被用來反映上市公司的經營成果,衡量普通股的獲利水平以及投資風險,是投資者、債權人等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據以評價盈利能力、預測成長潛力、進而做出相關經濟決策的一項重要的財務指標。
稀釋每股收益,是指企業存在具有稀釋性潛在普通股的情況下,以基本每股收益的計算為基礎,在分母中考慮稀釋性潛在普通股的影響,同時對分子也作相應的調整。
「稀釋每股收益」是新會計准則所引入的一個全新概念,用來評價「潛在普通股」對每股收益的影響,以避免該指標虛增可能帶來的信息誤導。
「潛在普通股」是指賦予其持有者在報告期或以後期間享有取得普通股權利的一種金融工具,目前我國企業發行的「潛在普通股」主要有可轉換公司債券、認股權證、股票期權等。而假設當期轉換為普通股會減少每股收益的「潛在普通股」,則被稱為「稀釋性潛在普通股」。
在計算基本每股收益時,上市公司只需要考慮當期實際發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以及相應的時間權數,按照「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除以「當期實際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計算確定即可。
當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以融資時,由於轉股選擇權的存在,這些可轉換債券的利率低於正常條件下普通債券的利率,從而降低了上市公司的融資成本,在經營業績和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相對提高了基本每股收益的金額。因此,考慮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影響以計算和列報「稀釋每股收益」,可以提供一個更可比、更有用的財務指標。
凱諾科技於2006年8月發行了4.3億元可轉換公司債券,第一年票面利率僅為1.4%。該公司2007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為0.223元,其6月末的股本總額約為2.84億股,尚有1.96億元可轉債未轉股,因此,凱諾科技「稀釋後期末股本」約為3.23億股,稀釋每股收益相應下降到0.196元,可見凱諾轉債的稀釋作用為12.11%。
對於盈利企業,當其發行的認股權證與股份期權的行權價格低於當期普通股平均市場價格時,便具有了稀釋性。但對於虧損企業,認股權證與股份期權的假設行權一般不影響凈虧損,但卻會增加普通股股數,從而導致每股虧損金額的減少,實際上產生了反稀釋的作用,因此,這種情況下,不應當計算稀釋每股收益。
攀鋼鋼釩在2006年末發行了32億元「認股權和債券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分離出的認股權證總量為8億份,其行權價格經調整後為3.266元,低於其普通股的市價。攀鋼鋼釩6月末股本總額約為30.58億股,2007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為0.15元。「權證稀釋增加的股數」約為5.88億股,攀鋼鋼釩的稀釋每股收益也相應下降到0.13元,故而鋼釩GFC1權證的稀釋作用為13.33%。
2006年9月,金發科技股東大會通過了《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至今年6月末,最新行權價格為6.43元/股,也低於當期普通股的平均市價,因此,其股票期權同樣具有稀釋性。金發科技6月末的股本總額約為6.37億股,2007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為0.32元。經計算,股票期權在轉換成普通股時的加權平均數約為5000萬股,稀釋每股收益相應下降到0.29元,因此,金發科技股票期權的稀釋作用為9.38%。
由此可見,對於存在「稀釋性潛在普通股」這樣復雜股權結構的上市公司,廣大投資者只有在正確理解其基本每股收益與稀釋每股收益後,方能准確計算「市盈率」,進而做出投資決策。
目前常見的潛在普通股主要包括:可轉換公司債券、認股權證股份期權等。
(一)可轉換公司債券。對於可轉換公司債券,計算稀釋的每股收益時,分子的調整項目為可轉換債券當期已確認為費用的利息、溢價或折價攤銷等的稅後影響額;分母的調整項目為增加的潛在普通股,按照可轉換公司債券合同規定,可以轉換為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
當期已確認為費用的利息、溢價或折價的攤銷金額,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2 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相關規定計算。
(二)認股權證、股份期權。按照認股權證合同和股份期權合約,認股權證、股份期權等的行權價格低於當期普通股平均市場價格時,應當考慮其稀釋性。計算稀釋的每股收益時,分子的凈利潤金額不變,分母應考慮可以轉換的普通股股數的加權平均數與按照當期普通股平均市場價格能夠發行的普通股股數的加權平均數的差額。
(三)多項潛在普通股每次發行或一系列發行的潛在普通股應當視為不同的潛在普通股,分別判斷其稀釋性,而不能將其作為總體考慮。
企業對外發行不同潛在普通股的,應當按照其稀釋程度從大到小的順序計入稀釋每股收益,直至稀釋每股收益達到最小值。稀釋程度根據增量股的每股收益衡量,即假定稀釋性潛在普通股轉換為普通股時,將增加的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除以增加的普通股股數的金額。期權和認股權通常排在前面計算,因為此類潛在普通股轉換一般不影響凈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