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票股利 如何做分錄。 那麼收到股票股利 如何做分錄
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票股利,投資單位不需要做會計分錄。(因為只是通知,收入還沒真實發生)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投資單位的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當收到股票股利;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股票股利亦稱「股份股利」。股份公司以股份方式向股東支付的股利。採取股票股利時,通常由公司將股東應得的股利金額轉入資本金,發行與此相等金額的新股票,按股東的持股比例進行分派。
一般來說,普通股股東分派給普通股票,優先股股東分派給優先股票。這樣,可以不改變股東在公司中所佔股份的結構和比例,只是增加了股票數量。
(1)被投資單位發放股票股利分錄擴展閱讀:
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包括購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權投資等。
二、小企業對外進行長期股權投資,應當視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程度,分別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
小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採用成本法核算;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採用權益法核算。
三、長期股權投資在取得時,應按實際成本作為投資成本。
(一)以現金購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作為投資成本。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應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後的差額,作為投資的實際成本。
(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
B. 發放股票股利的會計分錄
發放股票股利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利潤分配,貸:股本。
企業股東大會批准現金股利分配方案宣告分派時:
借: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貸:應付股利。
企業向投資者實際發放現金股利時:
借:應付股利,貸:銀行存款。
股份有限公司發放股票股利時,可以通過"利潤分配"相關二級科目以及"股本"科目進行處理。
其中"利潤分配"科目主要用於核算企業利潤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和歷年分配或彌補後的余額,而"股本"科目的性質與"實收資本"科目的性質類似,兩者的不同點在於"股本"科目主要用於核算企業所持有的股票份額,而"實收資本"科目則主要用於核算企業接受投資者所投入的實收資本。
會計分錄是指根據復式記賬原理,列出每筆經濟業務相對應的雙方賬戶及其金額的一種記錄。這是記賬憑證的最簡化形式,是會計復式記賬原理的具體體現,是會計記賬的數據基礎。
會計分錄是指對某項經濟業務標明其應借應貸賬戶及其金額的記錄,簡稱分錄。按照所涉及賬戶的多少,分為簡單會計分錄和復合會計分錄。
C. 發放股票股利會計分錄
發放股票股利的會計分錄
一、投資方
宣告派發現金股利,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實際發放現金股利,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應收股利
二、被投資方
1、宣告分配現金股利:
借:利潤分配--應付普通股股利
貸:應付股利
2、宣告分配股票股利不做賬務處理
3、在實際發放時:實際發放現金股利
借:應付股利
貸:庫存現金
4、實際發放股票股利:
借:利潤分配--轉作股本(或資本)的普通股股利
貸:股本/實收資本
應收股利是指企業應收取的現金股利和應收取其他單位分配的利潤。為了反映和監督應收股利的增減變動及其結存情況,企業應設置「應收股利」科目。「應收股利」科目的借方登記應收股利的增加,貸方登記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期末余額一般在借方,反映企業尚未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對外投資所得的收入(所發生的損失為負數),如企業對外投資取得股利收入、債券利息收入以及與其他單位聯營所分得的利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