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投資收益是指
股票投資的收益是由「收入收益」和「資本利得」兩部分構成的。收入收益是指股票投資者以股東身份,按照持股的份額,在公司盈利分配中得到的股息和紅利的收益。資本利得是指投資者在股票價格的變化中所得到的收益,即將股票低價買進,高價賣出所得到的差價收益。
股票投資收益是投資者投資行為的報酬。一般情況下,股票投資的收益主要有兩大類:一類是貨幣收益;另一類是非貨幣收益。貨幣收益是投資者購買股票後在一定的時期內獲得的貨幣收入。它由兩部分組成:一是投資者購買股票後成為公司的股東,他以股東的身份,按照持股的多少,從公司獲得相應的股利,包括股息、現金紅利和紅股等,在我國的一些上市公司中,有時還可得到一些其他形式的收入,如配股權證的轉讓收入等;二是因持有的股票價格上升所形成的資本增值,也就是投資者利用低價進高價出所賺取的差價利潤,這正是目前我國絕大部分投資者投資股票的直接目的。非貨幣收益的形式多種多樣,例如,投資者購買股票成為股東後,可以參加公司的股東大會,查閱公司的有關數據資料,獲取更多的有關企業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在企業重大決策中有一定的表決權,這在一定程度上可滿足投資者的參與感;大額投資者購買到一定比例的公司股票後,可以進入公司的董事會,可影響甚至決定公司的經營活動,像前些年上海股市鬧得沸沸揚揚的"寶延事件"、"萬申事件"莫不如此,其中"寶延事件"中,投資方深圳寶安公司的代表何彬不僅進入了延中的董事會,而且還擔任董事長至今;此外,國外的一些上市公司還規定,凡股東購買本公司商品時可得到一定折扣優惠等等。我們這里研究股票投資收益時,主要以貨幣收益為主,暫不考慮非貨幣收益。
Ⅱ 員工持股屬於什麼收入
員工持股平台(合夥企業)涉及到的納稅問題有兩個:
一是收入按照什麼個人所得稅稅率納稅,員工通過持股平台間接持股與自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適用的稅率是否有區別?
二是員工持股平台是否可以適用遞延納稅政策?
一、員工持股平台的收入分兩種--分紅收入、股權轉讓所得分紅收入
首先,居民企業投資居民企業獲得的分紅收入屬於免稅收入。這是給分紅收入的一種稅收定性--分紅不屬於一種經營所得,而是已經完稅後的股東所得(當然,如果被投資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率低於投資企業的所得稅率除外),如果居民企業分紅給居民企業再徵收企業所得稅,就屬於對於同一種經營收入重復徵收企業所得稅了。因此,只有將分紅收入分配給自然人股東時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分紅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率是20%。
其次,既然分紅不屬於企業經營所得,而是穿透到自然人股東的個人所得,那麼,合夥企業獲得的分紅就不屬於合夥企業的經營所得,而是自然人合夥人的個人分紅所得,應該按照自然人享有的股息紅利所得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規依據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執行口徑的通知(國稅函〔2001〕84號)中規定: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的通知》(財稅〔2000〕91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切實做好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管理工作,現對《通知》中有關規定的執行口徑明確如下:
二、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
合夥企業對外投資分回利息、股息、紅利的征稅問題
個人獨資企業和
合夥企業對外投資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紅利,不並入企業的收入,而應單獨作為投資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2. 股份轉讓收入
員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轉讓股份時是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個人所得稅率。那麼,員工持股平台在轉讓股份時,是按照合夥企業經營所得適用5-35%的累進稅率還是按照財產轉讓所得徵收20%的稅率?
從法規上講,是適用5-35%的累進稅率。但是,在實務中,以前確實很多地方是按照財產轉讓所得征稅,後來,國稅總局專門出台了文件糾正地方不按照經營所得征稅的行為。
只有經過備案的創業投資合夥企業轉讓股權收入符合核算條件可以適用20%的所得稅。
法規及政策文件依據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切實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管的通知》(國稅發〔2011〕50號)中規定:
(三)完善生產經營所得征管
2.對個人獨資企業和
合夥企業從事股權(票)、期貨、基金、債券、外匯、貴重金屬、資源開采權及其他投資品
交易取得的所得,應全部納入生產經營所得,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關於2018年股權轉讓檢查工作的指導意見》(稅總稽便函[2018]88號)中規定:
(一)關於
合夥企業轉讓股票收入分配給自然人合夥人(有限合夥人)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意見
檢查中發現有些地方政府為發展地方經濟,引進投資類企業,自行規定投資類合夥企業的自然人合夥人,按照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或"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稅率適用 20%。
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合夥企業的投資者為其納稅人,
合夥企業轉讓股票所得,應按照 "先分後稅 "原則,按照合夥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夥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合夥企業投資者的應納稅所額,
比照 "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項目,適用 5%-35%的超額累進稅率征稅。地方政府的規定違背了《征管法》第三條的規定,應予以糾正。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證監會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個人合夥人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9〕8號)中規定:
為進一步支持創業投資企業(含創投基金,以下統稱創投企業)發展,現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問題通知如下:
一、創投企業可以選擇按單一投資基金核算或者按創投企業年度所得整體核算兩種方式之一,對其個人合夥人來源於創投企業的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
本通知所稱創投企業,是指符合《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令第39號)或者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基金)的有關規定,並按照上述規定完成備案且規范運作的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基金)。
二、
創投企業選擇按單一投資基金核算的,其個人合夥人從該基金應分得的股權轉讓所得和股息紅利所得,按照20%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創投企業選擇按年度所得整體核算的,其個人合夥人應從創投企業取得的所得,按照「經營所得」項目、5%-35%的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三、單一投資基金核算,是指單一投資基金(包括不以基金名義設立的創投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從不同創業投資項目取得的股權轉讓所得和股息紅利所得按下述方法分別核算納稅:
(一)股權轉讓所得。單個投資項目的股權轉讓所得,按年度股權轉讓收入扣除對應股權原值和轉讓環節合理費用後的余額計算,股權原值和轉讓環節合理費用的確定方法,參照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單一投資基金的股權轉讓所得,按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同投資項目的所得和損失相互抵減後的余額計算,余額大於或等於零的,即確認為該基金的年度股權轉讓所得;余額小於零的,該基金年度股權轉讓所得按零計算且不能跨年結轉。
四、創投企業年度所得整體核算,是指將創投企業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計算應分配給個人合夥人的所得。如符合《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5號)規定條件的,創投企業個人合夥人可以按照被轉讓項目對應投資額的70%抵扣其可以從創投企業應分得的經營所得後再計算其應納稅額。年度核算虧損的,准予按有關規定向以後年度結轉。
按照「經營所得」項目計稅的個人合夥人,沒有綜合所得的,可依法減除基本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扣除。從多處取得經營所得的,應匯總計算個人所得稅,只減除一次上述費用和扣除。
二、 持股平台是否可以辦理遞延納稅備案《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規定:
一、對符合條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實行遞延納稅政策
(一)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員工的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符合規定條件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可實行遞延納稅政策,即員工在取得股權激勵時可暫不納稅,遞延至轉讓該股權時納稅;股權轉讓時,按照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稅費後的差額,適用「財產轉讓所得」項目,按照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股權轉讓時,股票(權)期權取得成本按行權價確定,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實際出資額確定,股權獎勵取得成本為零。
(二)享受遞延納稅政策的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包括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下同)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屬於境內居民企業的股權激勵計劃。
2.股權激勵計劃經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未設股東(大)會的國有單位,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批准。股權激勵計劃應列明激勵目的、對象、標的、有效期、各類價格的確定方法、激勵對象獲取權益的條件、程序等。
3.激勵標的應為境內居民企業的本公司股權。股權獎勵的標的可以是技術成果投資入股到其他境內居民企業所取得的股權。激勵標的股票(權)包括通過增發、大股東直接讓渡以及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合理方式授予激勵對象的股票(權)。4.激勵對象應為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決定的技術骨乾和高級管理人員,激勵對象人數累計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6個月在職職工平均人數的30%。
5.股票(權)期權自授予日起應持有滿3年,且自行權日起持有滿1年;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應持有滿3年,且解禁後持有滿1年;股權獎勵自獲得獎勵之日起應持有滿3年。上述時間條件須在股權激勵計劃中列明。
6.股票(權)期權自授予日至行權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0年。
7.實施股權獎勵的公司及其獎勵股權標的公司所屬行業均不屬於《股權獎勵稅收優惠政策限制性行業目錄》范圍(見附件)。公司所屬行業按公司上一納稅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佔比最高的行業確定。
顯然,
從實質上判斷,員工持股平台的股權激勵方式符合上述規定—員工獲得持股平台的合夥份額,持股平台的主要財產甚至幾乎是唯一財產是持有的開展股權激勵的公司股份,員工通過持股平台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實質上員工獲得合夥份額的目的就是為了獲得公司股份。
事實上,員工在獲得股權激勵時,通常約定了鎖定期或者未來服務年限要求,即股份不能立馬變現,還沒有產生實際所得,股份的未來變現價值是不確定的,即當前時點員工還沒有實際獲得所得,沒有所得也就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待股份變現時才實現所得,才發生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義務。
因此,持股平台也可以辦理遞延納稅備案。而且,眾多案例表明,持股平台的方式股權激勵也可以使用上述文件規定辦理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備案。
持股平台辦理遞延納稅備案並不意味著可以適用「財產轉讓所得」20%的稅率,如前所述,是按照經營所得的納稅。
案例:300985致遠新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2019 年 9 月 25 日,公司形成出資人決定,股東長春匯鋒將其持有公司 的股權以人民幣 元的價格轉讓給王然,股東長春匯鋒將其持有公司 的股權以人民幣 元的價格轉讓給眾志匯遠,股東長春匯鋒將其持有公司 的股權以人民幣 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吳衛鋼。同日,長春匯鋒分別與王然、
眾志匯遠、吳衛鋼簽署《股權轉讓協議》。
為保障公司持續穩定發展,發行人考慮與核心員工個人利益綁定,共同分享公司成長價值,決定向公司核心員工授予股份,
眾志匯遠系公司核心員工的持股平台。以 1 元的名義價格向眾志匯遠轉讓股權系發行人考慮到受讓方出資人的工作崗位及對公司的貢獻程度所做的股權激勵,發行人對此已確認股份支付並一次性計入管理費用。
吳衛鋼系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張遠多年的朋友,對致遠裝備的業務情況比較了解,出於看好致遠裝備的發展前景, 2018 年起討論相關投資事宜。參考 2018 年12 月 31 日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19, 萬元,經友好協商,長春匯鋒以600 萬元向吳衛鋼轉讓致遠裝備 股權(對應 萬元注冊資本,交易發生時致遠裝備總注冊資本為 8, 萬元),摺合 元/出資額,對應致遠裝備總體估值為 20, 萬元。
公司 2018 年經審計的凈利潤為 4, 萬元,吳衛鋼受讓的發行人 3%股權對應 2018 年凈利潤 PE 倍數為 倍,本次交易系交易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定價公允。本次交易系吳衛鋼個人的真實投資行為,不存在股權代持行為。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 101 號),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員工的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符合規定條件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可實行遞延納稅政策,即員工在取得股權激勵時可暫不納稅,遞延至轉讓該股權時納稅。2020 年 3 月 12 日,
發行人就上述股權激勵對相關激勵對象的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事項進行備案,並取得國家稅務總局長春市朝陽區稅務局出具的《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備案表》,確認相關人員可暫不納稅。
長春匯鋒就上述股權轉讓所得已匯總在其所得稅申報中一並繳納企業所得稅。
綜上所述,股權轉讓相關方已及時履行納稅義務或進行遞延納稅備案,該等股權轉讓不存在稅務風險。
Ⅲ 股票投資的收益來源有哪些
1、股利。
即股息收入,是指股票持有者依據所持股票從發行公司分取的贏利,分為股息和紅利。優先股股東獲取的報酬是股息,普通股股東獲得的報酬是紅利。但前提條件是存在可供分配的公司利潤。我國現行法律規定,股份公司分配股利採取發放現金和送(紅)股的形式。
2、資本利得。
股票買入價與賣出價之間的差額就是資本利得,或叫資本損益。如股票賣出價大於買入價,資本利得為正,此時為資本收益;當賣出價小於買入價,就為負,就為資本損失。
3、公積金轉增股本。
公司分配稅後利潤,公司公積金達到一定標准後可不再提取,轉為股本時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派送紅股或增加每股面值。
4、投資收益率
投資收益率等於公司投資收益與平均投資額的比值。用公式表示為:投資收益率=投資收益/(期初長、短期投資+ 期末長、短期投資)/2* 100%。該指標反映公司利用資金進行長、短期投資的獲利能力。
5、股利支付率
股利支付率是每股股利與每股收益的百分比,計算公式為:股利支付率 =(每股股利/每股收益)。該比率反映股東從每股的全部盈餘中分到手的部分有多少,就普通投資者而言,這比每股收益更直接體現當前利益。
6、每股凈資產
每股凈資產是期末凈資產與總股本的比值,也稱為每股帳面價值或每股權益。計算公式為:每股凈資產 = 年末股東權益 / 總股本。
投資者還應特別注意另一個重要的指標--調整後的每股凈資產。調整後的每股凈資產=(年末股東權益-三年以上的應收帳款 - 待攤費用 - 待處理(流動、固定)資產凈損失 - 開辦費 - 長期待攤費用)/年末股本總數。
一般來說,調整後的每股凈資產稍低於每股凈資產,但如果調整後的每股凈資產遠遠低於每股凈資產的話,說明該公司的資產質量差,潛虧巨大,隨時可能發生較大的帳面虧損,投資者應警惕。
7、市凈率
把每股凈資產和每股市價聯系起來,可以說明市場對公司資產質量的評價。市凈率就是反映每股市價和每股凈資產關系的比率。計算公式為市凈率 = 每股市價/每股凈資產。
每股凈資產是股票的帳面價值,它是用成本計算的,每股市價是這些資產的現在價值,它是證券市場上交易的結果。一般來說,市價越是高於其帳面價值,公司資產的質量越是好,優質股票的市凈率普遍較高。
Ⅳ 股票本金屬於股票投資收入嗎
股票本金屬於股票投資收入。
股票的投資收益來源於:
1、股票投資的收益由股息收入、資本損益和資本增值收益三部分組成。
2、股息收益的來源是公司的稅後凈利,稅後凈利是公司分配股息的基礎和最高限額,但要作必要的公積金、公益金的扣除。
3、資本損益又稱資本利得,是投資者在股票市場上利用價格波動低買高賣賺取的差價收入,當賣出價大於買入價時為資本收益,賣出價小於買入價時為資本損失。
4、資本增值收益的形式是送股,但送股的資金不是來自當年可分配的盈利,而是來自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
5、股票收益是指收益占投資的比例,一般以百分比表示。其計算公式為:收益率=(股息+賣出價格-買進價格)/買進價格。(4)接受投資者投入的股票屬於收入嗎擴展閱讀:衡量股票投資收益水平的指標主要有股利收益率、持有期收益率和拆股後持有期收益率等。1.股利收益率股利收益率,又稱獲利率,是指股份公司以現金形式派發的股息或紅利與股票市場價格的比率其計算公式為:該收益率可用於計算已得的股利收益率,也可用於預測未來可能的股利收益率。2.持有期收益率持有期收益率指投資者持有股票期間的股息收入與買賣差價之和與股票買入價的比率。其計算公式為:股票沒有到期日,投資者持有股票的時間短則幾天,長則數年,持有期收益率就是反映投資者在一定的持有期內的全部股利收入和資本利得占投資本金的比重。持有期收益率是投資者最關心的指標,但如果要將它與債券收益率、銀行利率等其他金融資產的收益率作比較,須注意時間的可比性,即要將持有期收益率轉化為年率。
Ⅳ 股票的收益是什麼
股票收益即股票投資收益,是指企業或個人以購買股票的形式對外投資取得的股利,轉讓、出售股票取得款項高於股票帳面實際成本的差額,股權投資在被投資單位增加的凈資產中所擁有的數額等。
股票收益包括股息收入、資本利得和公積金轉增收益。
股票升值是股票市價的升值部分,他根據企業資產增加的程度和經營狀況股票收益而定,具體體現為股票價格所帶來的收益。
股息指股票持有人定期從股份公司中取得的一定利潤。利潤分配的標准以股票的票面資本為依據。公司發放股息的原則是:必須依法進行必要的扣除後才能將稅後利潤用於分配股息。其具體的扣除項目和數額比例要視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紅利是超過股息的另一部分收益,一般是普通股享有的收益,優先股是不能參加紅利分配的。
收益率
股票收益率是反映股票收益水平的指標
1,是反映投資者以現行價格購買股票的預期收益股票收益水平。它是年現金股利與現行市價之比率。本期股利收益率=(年現金股利/本期股票價格)*100%
2,股票投資者持有股票的時間有長有短,股票在持有期間獲得的收益率為持有期收益率。
持有期收益率=[(出售價格-購買價格)/持有年限+現金股利]/購買價格*100%
3,公司進行拆股必然導致股份增加和股價下降,正是由於拆股後股票價格要進行調整,因而拆股後的持有期收益率也隨之發生變化。
拆股後持有期收益率=(調整後的資本所得/持有期限+調整後的現金股利)/調整後的購買價格*100%
Ⅵ 投資收益屬於收入嗎
投資收益不屬於收入,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會導致 所有者權益增加的、非所有者投入資本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銷售商品收入、勞務收入、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股利收入等,但不包括為第三方或客戶代收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