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期權開戶條件是什麼
一、什麼是股票期權
股票期權是一種與股票相關的理財方式,但是又有別於購買股票。什麼是股票期權?股票期權是指買方在交付了期權費後即取得在合約規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協議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相關股票的權利。
股票期權的設計原理與股票增值近似,區別在於:認購股票期權時,持有人必須購入股票;而股票增值權的持有者在行權時,可以直接對股票的升值部分要求兌現,無需購買股票。
二、股票期權開戶條件
個人投資者通過營業部櫃台申請股票期權業務(不允許代理人辦理該項業務),必須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投資者適當性評估90分以上且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在「穩健型」以上。
2、申請開戶時託管在公司的上一交易日日終的證券市值與資金賬戶可用余額(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資金或證券),合計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證券市值指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或者交易所規定的其他證券的市值,如通過港股通購買的港股。
3、指定交易在公司6個月以上並具備融資融券賬戶或者金融期貨交易經歷(金融期貨交易經歷指在期貨公司完成1筆以上交易即可)。
4、具備期權基礎知識,通過交易所認可的相應等級知識測試(應當逐級參加知識測試,未通過前一等級考試的,不得參加後一等級的考試,知識測試成績長期有效,並可用於在其他期權經營機構申請開戶,交易所另有規定的除外)。
5、具有交易所認可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
1)個人投資者申請一級交易許可權,應當具備以下期權模擬交易經歷:備兌開倉、持有標的證券情況下買入認沽期權(亦稱保險策略:在持有標的證券的前提下買入相應的認沽期權,包括證券賬戶持有標的證券、已被備兌鎖定的標的證券、融資融券賬戶持有的標的證券或已質押的標的證券)以及對應的平倉、行權。
2)個人投資者申請二級交易許可權,應當具備以下期權模擬交易經歷:申請一級交易許可權所應具備的模擬交易經歷、買入開倉和對應的平倉、行權。
3)個人投資者申請三級交易許可權,應當具備以下期權模擬交易經歷:申請二級交易許可權所應具備的模擬交易經歷、保證金賣出開倉和對應的平倉。
6、不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本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期權交易的情形,具體為: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中國期貨業協會、中國證券業協會、上交所、中國結算、期權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期權經營機構的所有工作人員及其配偶;
3)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指機構);
4)證券、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未能提供開戶證明文件的單位或個人;
6)中國證監會及上交所規定不得從事期權交易的其他單位或個人。
7、投資者進行股票期權交易賬戶開立之前,須簽訂《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投資風險揭示書》。
『貳』 深市期權投教丨投資者適當性與開戶
期權是相對復雜的金融衍生工具,在滿足投資者投資組合構建與風險管理需求的同時,也具有專業性強、交易策略復雜多變等特點,參與期權交易要求投資者具備較豐富的專業知識、較強的投資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引導投資者理性參與期權交易,促進期權市場規范有序發展,深交所制定了期權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設置了針對不同類別投資者的准入條件,實行了投資者交易許可權分級管理,規定了期權經營機構的適當性義務。
那麼,深交所期權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主要包括哪些內容?相關的開戶流程又是怎樣的?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投資者適當性管理
(一)准入條件
投資者准入要求規范了投資者進入股票期權市場的條件。只有投資者滿足相應的准入條件後,才能參與股票期權市場交易。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指引》(以下簡稱《指引》)的規定,個人投資者、普通機構投資者和專業機構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應當符合各自對應的條件。其中,個人投資者參與股票期權交易的適當性管理規定,可以概括為「五有一無」:
第一個「有」是「有資產」,申請開戶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 5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第二個「有」是「有經驗」,在證券公司開戶6個月以上並具備融資融券業務參與資格或者金融期貨交易經歷,或者在期貨公司開戶6個月以上並具有金融期貨交易經歷;
第三個「有」是「有知識」,具備期權基礎知識,通過深交所認可的相關知識測試;
第四個「有」是「有模擬交易經歷」,具有深交所認可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
第五個「有」是「有風險承受能力」,具有參與深交所期權交易相匹配的風險承受能力;
最後,「無」是指無嚴重不良誠信記錄和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深交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期權交易的情形。
(二)分級管理
滿足准入條件的個人投資者,可能會在專業知識、交易經驗、風險承受能力等方面存在差異,《指引》將個人投資者的交易許可權分為三個等級,並要求期權經營機構根據《指引》的規定,對個人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的許可權進行分級管理。各級交易許可權具體如下:
具有一級交易許可權的個人投資者,可以進行下列期權交易:
1. 在持有期權合約標的時,進行相應數量的備兌開倉;
2. 在持有期權合約標的時,進行相應數量的認沽期權買入開倉;
3. 對所持有的合約進行平倉或者行權。
具有二級交易許可權的個人投資者,可以進行下列期權交易:
1. 一級交易許可權對應的交易;
2. 買入開倉。
具有三級交易許可權的個人投資者、以及普通機構投資者、專業機構投資者,可以進行下列期權交易: 1. 二級交易許可權對應的交易;
2. 保證金賣出開倉。
在滿足一定條件下,個人投資者交易許可權級別可進行調整。
普通機構投資者、專業機構投資者的交易許可權不進行分級,可以進行與具有三級交易許可權的個人投資者相同的期權交易。
二、開戶流程
期權開戶流程主要分為開戶前的准備階段和臨櫃開戶階段。具體來說,投資者參與期權投資前,需要對期權基本知識和期權市場風險有足夠的了解,接受投資者教育及期權業務培訓。此外,投資者在開戶前需要進行投資者適當性綜合評估,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對投資者是否符合《指引》規定的參與期權交易的條件進行核查,對投資者的基本情況、投資經歷、金融類資產狀況、期權基礎知識、風險承受能力和誠信狀況等方面進行綜合評估。專業機構投資者申請開戶的,無需核查其准入條件、無需進行綜合評估。
在做好開戶前准備後,投資者需要備齊開戶所需材料,到期權經營機構營業部臨櫃辦理開戶,開戶過程進行「雙錄」(錄音、錄像)。投資者申請開立合約賬戶,應當按要求提交賬戶開立申請表、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其復印件,以及融資融券業務賬戶證明或期貨公司出具的金融期貨交易結算單等有關證明材料。
已開立滬市衍生品合約賬戶的投資者,如在其開立滬市衍生品合約賬戶的期權經營機構申請開立深市合約賬戶、開通交易許可權及申請持倉限額的,無需重復臨櫃辦理,其適當性准入條件核查、交易許可權開通及持倉限額申請均已作適當簡化。具體如下:
1. 開戶方式。已開立滬市衍生品合約賬戶的投資者,可在其開立滬市衍生品合約賬戶的期權經營機構,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有關規定,通過見證開戶、網上開戶等方式開立深市衍生品合約賬戶。
2. 適當性准入條件。對於已開立滬市衍生品合約賬戶且無嚴重不良誠信記錄的投資者,視同符合深市期權業務投資者准入相關要求。
3. 交易許可權及持倉限額。已開立滬市衍生品合約賬戶的個人投資者,可以在深市申請與滬市相同級別的交易許可權及持倉限額。
『叄』 股票期權交易試點管理辦法的管理辦法
股票期權交易試點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股票期權交易試點,維護股票期權市場秩序,防範市場風險,保護股票期權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根據《證券法》、《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股票期權交易及其相關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本辦法所稱股票期權交易,是指採用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方式進行的以股票期權合約為交易標的的交易活動。本辦法所稱股票期權合約,是指由證券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買方有權在將來特定時間按照特定價格買入或者賣出約定股票、跟蹤股票指數的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等標的證券的標准化合約。
第三條 從事股票期權交易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禁止欺詐、內幕交易、操縱股票期權市場以及利用股票期權交易從事跨市場操縱、內幕交易等違法行為。
第四條 中國證監會對股票期權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相關行業協會按照章程及業務規則,分別對股票期權交易活動及經營機構實行自律管理。
第五條 證券交易所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可以開展股票期權交易。股票期權交易品種的上市、中止、取消或者恢復應當經中國證監會批准。股票期權交易品種應當具有充分的現貨交易基礎,市場競爭充分,可供交割量充足等,適於進行股票期權交易。
第六條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可以履行在證券交易所開展的股票期權交易的結算職能,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作為股票期權結算參與人(以下簡稱結算參與人)的共同對手方,為股票期權業務提供多邊凈額結算服務,並按照貨銀對付原則實施期權行權結算。
第七條 證券公司可以從事股票期權經紀業務、自營業務、做市業務,期貨公司可以從事股票期權經紀業務、與股票期權備兌開倉以及行權相關的證券現貨經紀業務。證券公司、期貨公司等股票期權經營機構(以下簡稱經營機構)依法從事前款規定的股票期權相關業務,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具體辦法由中國證監會另行制定。
第八條 股票期權交易可以實行做市商制度。股票期權做市商(以下簡稱做市商)應當依據證券交易所的相關業務規則,承擔為股票期權合約提供雙邊報價等義務,並享有相應的權利。做市商從事做市業務,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信息隔離制度,防範做市業務與其他業務之間的利益沖突;不得利用從事做市業務的機會,進行內幕交易、市場操縱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第九條 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作為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依照有關規定分別負責對證券公司、期貨公司開展股票期權業務涉及的投資者資金安全存管實施監控。
第十條 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分別制定股票期權交易、結算規則及相應實施細則。交易規則和結算規則的制定或者修改應當報中國證監會批准。實施細則的制定或者修改應當徵求中國證監會意見,並在正式發布實施前,報告中國證監會。經營機構、結算參與人、投資者以及其他股票期權交易參與主體應當遵守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及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的業務規則。
第十一條 股票期權交易實行投資者適當性制度。證券交易所應當制定股票期權投資者的具體標准和實施指引。投資者參與股票期權交易,應當對股票期權產品及市場環境的變化自主承擔風險。
第十二條 經營機構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對投資者的身份和風險承受能力進行審慎評估,根據投資者的風險承受和風險識別能力決定是否推薦其參與股票期權交易,並應當事先對產品、服務以及可能影響投資者權利義務的信息進行恰當說明,充分揭示風險,經投資者簽署風險揭示書後,與投資者簽訂經紀合同,不得誤導、欺詐投資者。經紀合同中應當包括經營機構對投資者採取的風險管理措施、投資者出現交收違約或者保證金不足情形的處理方式以及強行平倉和行權操作等事項。經營機構應當對投資者與其發生糾紛時的處理規則和程序、投資者投訴的方式和渠道以及投資者權益保障等事項進行說明和公示。
第十三條 經營機構從事股票期權經紀業務,接受投資者委託,以自己的名義為投資者進行股票期權交易,交易結果由投資者承擔。
第十四條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負責投資者衍生品合約賬戶的統一管理。經營機構應當根據投資者的申請,按照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業務規則為投資者開立衍生品合約賬戶。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負責統一為經營機構分配、發放投資者衍生品合約賬戶號碼。經營機構應當明確提示投資者如實提供開戶信息。投資者應當如實申報開戶材料,不得採用虛假申報等手段規避投資者適當性制度要求。投資者衍生品合約賬戶應當與其人民幣普通股票賬戶的相關注冊信息一致。
第十五條 股票期權買方應當支付權利金。股票期權賣方收取權利金,並應當根據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規定交納保證金。保證金以現金、證券交易所及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認可的證券方式交納。經營機構向投資者收取的保證金以及投資者存放於經營機構的權利金、行權資金,屬於投資者所有,除按照相關規定可劃轉的情形外,嚴禁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 證券公司應當在存管銀行開設投資者股票期權保證金賬戶,用於存放投資者股票期權交易的權利金、行權資金、以現金形式提交的保證金。期貨公司應當將投資者股票期權交易的權利金、行權資金、以現金形式提交的保證金存放於期貨保證金賬戶。期貨公司開展與股票期權備兌開倉以及行權相關的證券現貨經紀業務的,還應當在存管銀行單獨開立相關現貨資金賬戶。經營機構應當對向投資者收取的資金實行分賬管理,妥善記載單個投資者的資金明細數據,並且與經營機構自有資金、證券現貨交易結算資金實行分戶管理,相關資金的劃轉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第十七條 結算參與人應當根據相關業務規則的規定,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立股票期權資金保證金賬戶,用於存放結算參與人股票期權交易的權利金、行權資金、以現金形式提交的保證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對結算參與人存放的投資者股票期權交易的權利金、行權資金、以現金形式提交的保證金與結算參與人存放的自有資金實行分戶管理。結算參與人可以根據相關業務規則的規定,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立股票期權證券保證金賬戶,用於存放以證券形式提交的保證金,具體事宜由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另行規定。
第十八條 股票期權買方有權決定在合約規定期間內是否行權。股票期權買方提出行權時,股票期權賣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相應義務。投資者可以根據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的規定,採用自有資金、證券或依法借入的資金、證券進行行權結算。經營機構可以在經紀合同中與投資者約定為其提供協議行權服務。提供協議行權服務的,經營機構應當在經紀合同中對觸發條件、行權數量、操作流程以及該項服務可能產生的風險等內容進行詳細約定並向投資者作充分說明,經營機構還應當對該項服務的實際操作流程進行記錄,相關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0年。股票期權合約到期前,經營機構應當採取網路、電話、簡訊、電子郵件或者其他適當方式中的至少一種醒投資者妥善處理股票期權交易持倉,並對提醒情況進行記錄,相關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0年。
第十九條 股票期權交易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在當日及時將結算結果通知結算參與人,結算參與人據此對投資者進行結算,並應當將結算結果按照與投資者約定的方式及時通知投資者。投資者應當及時查詢並妥善處理自己的交易持倉。
第二十條 結算參與人出現保證金不足、交收違約情形的,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有權按照業務規則的規定,對其採取直接扣款,處置結算參與人期權保證金,暫不交付並處置其應收證券、資金或者擔保證券,扣劃其自營證券,收取違約金等措施。投資者出現保證金不足、交收違約情形的,經營機構可以根據相關業務規則及經紀合同的規定,對其採取處置投資者期權保證金,暫不交付並處置其應收證券、資金或者擔保證券,收取違約金等措施。結算參與人可以委託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將暫不交付給投資者的證券劃付至結算參與人的證券處置賬戶內進行處置。
第二十一條 證券交易所開展股票期權交易活動,應當建立保證金、漲跌停板、持倉限額、大戶持倉報告、風險准備金、風險警示制度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風險管理制度,並在業務規則中明確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持股達到一定比例的股東等相關主體從事股票期權交易的規范要求。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展股票期權交易活動,應當建立保證金、當日無負債結算、強行平倉、結算擔保金、風險准備金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風險管理制度。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建立相同的風險管理制度的,應當在業務規則中明確各自的職責分工。經營機構應當遵守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以及行業自律組織規定的風險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股票期權業務合規管理及風險管理制度,保障投資者保證金的存管安全,按照規定提取、管理和使用風險准備金,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向其報告大戶名單、交易情況。
第二十二條 結算參與人的保證金不足且未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規定時間內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的,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按照《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以及業務規則的規定將該結算參與人負責結算的合約強行平倉。投資者保證金不足且未在經營機構規定時間內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的,經營機構應當按照《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相關業務規則以及經紀合同的規定將該投資者的合約強行平倉。因強行平倉發生的有關費用和損失由相關主體根據相關業務規則、經紀合同的規定承擔。
第二十三條 當出現不可抗力、市場操縱、技術系統故障等異常情況,影響股票期權交易正常秩序時,證券交易所可以按照業務規則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決定採取下列緊急措施:
(一)調整保證金;
(二)調整漲跌停板幅度;
(三)調整經營機構或者投資者的持倉限額;
(四)限制經營機構或投資者開倉,或要求其限期平倉;
(五)暫時停止股票期權合約的交易;
(六)其他緊急措施。
出現前款所述情形,導致或者可能導致股票期權重大結算風險時,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可以按照業務規則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決定採取限制出金或入金、強行平倉或其他緊急措施。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根據本條規定採取上述措施,
應當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向市場公告,並積極協助、配合對方履行相應職責。因採取上述措施發生的有關費用、損失,由相關主體根據相關業務規則、經紀合同的規定承擔。
第二十四條 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建立股票期權市場與其他證券、期貨等相關市場以及監管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市場監測、風險控制、打擊違法違規等協作機制。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發現股票期權交易活動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並按照有關規定通報派出機構。
第二十五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股票期權交易的虛假信息擾亂市場秩序,不得通過《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一條規定的手段以及操縱相關標的證券市場等手段操縱股票期權市場,不得利用《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八十二條第(十一)項規定的內幕信息、相關標的證券市場的內幕信息以及其他未公開信息從事股票期權交易,或者向他人泄露上述信息、使他人利用上述信息從事股票期權交易。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通過操縱股票期權市場等手段操縱相關標的證券市場,不得利用股票期權市場的內幕信息從事相關標的證券交易,或者向他人泄露上述信息、使他人利用上述信息從事相關標的證券交易。
第二十六條 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展股票期權交易與結算業務時,相關業務活動依照《期貨交易管理條例》關於期貨交易所開展期貨交易的有關監管要求和法律責任執行。除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外,證券公司從事股票期權經紀業務時,相關業務活動參照適用期貨公司從事期貨經紀業務的有關監管要求和法律責任;期貨公司從事與股票期權備兌開倉以及行權相關的證券現貨經紀業務時,相關業務活動參照適用證券公司從事證券經紀業務的有關監管要求和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期貨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辦法,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按照《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以及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對其採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等監管措施;應當給予處罰的,按照《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以及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操縱相關標的證券市場或者進行相關標的證券內幕交易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按照《證券法》以及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對其採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等監管措施;應當給予處罰的,按照《證券法》以及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辦法以及《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規定,在股票期權交易中從事違法違規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具有如下含義:
(一)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是指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或者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
(二)股票期權經營機構,是指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經營股票期權業務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等金融機構。
(三)股票期權結算參與人,是指具有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股票期權結算業務結算參與人資格的機構。
(四)做市商,是指經證券交易所認可、為其上市交易的股票期權合約提供雙邊持續報價或者雙邊回應報價等服務的機構。
(五)權利金,是指股票期權買方向賣方支付的用於購買股票期權合約的資金。
(六)保證金,是指用於結算和保證股票期權合約履行的現金或者證券。
(七)衍生品合約賬戶,是指經營機構按照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業務規則,為投資者開立的用於股票期權合約交易、行權申報及記錄投資者持有的股票期權合約及其變動情況的賬戶。
(八)股票期權買方,是指持有股票期權合約權利倉的投資者。權利倉指股票期權合約買入開倉形成的持倉頭寸。
(九)股票期權賣方,是指持有股票期權合約義務倉的投資者。義務倉指股票期權合約賣出開倉形成的持倉頭寸。
(十)行權,是指股票期權合約買方按照規定行使權利,以行權價格買入或者賣出約定標的證券,或者按照規定結算價格進行現金差價結算。
(十一)協議行權,是指經營機構根據合同約定為投資者提供的行權申報及相關服務,具體服務內容和各自權利義務由經營機構與投資者在經紀合同中進行約定。
(十二)行權價格,是指股票期權合約中約定的在行權時買入、賣出約定標的證券或者用於計算行權價差的價格。
(十三)結算,包括對股票期權交易雙方的日常交易結算和行權結算。日常交易結算是指股票期權日常交易的資金清算與交收,行權結算是指股票期權行權的資金清算與交收以及標的證券的清算與交割。股票期權日常交易結算與行權結算中的資金交收與標的證券交割統稱為交收。
(十四)備兌開倉,是指投資者事先交存足額合約標的作為將來行權結算所應交付的證券,並據此賣出相應數量的認購期權。
(十五)認購期權,是指買方有權在將來特定時間以特定價格買入約定數量合約標的的期權合約。
(十六)認沽期權,是指買方有權在將來特定時間以特定價格賣出約定數量合約標的的期權合約。
(十七)其他未公開信息:是指除標的證券市場內幕信息以外、對標的證券的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且尚未公開的下列信息:
1.證券交易場所、存管銀行、證券資產託管機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依法設立的證券市場監測監控機構在經營、監控過程中形成或獲取的證券交易、證券持有狀況、資金數量等相關信息;
2.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公募基金管理人、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社保基金、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等金融機構的證券投資相關信息;
3.政府主管部門、監管機構或者有關單位,制定或作出的可能對證券交易價格發生重大影響的政策或者決定;
4.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信息。
第二十九條 其他交易場所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可以開展股票期權交易,具體業務規范參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肆』 股票期權如何開通股票期權開通要具備什麼條件
期權是交易雙方關於未來買賣權利達成的合約。就股票期權來說,期權的買方(權利方)通過向賣方(義務方)支付一定的費用(權利金),獲得一種權利,即有權在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買入或賣出約定數量的特定股票或ETF。當然,買方(權利方)也可以選擇放棄行使權利。如果買方決定行使權利,賣方就有義務配合。
1、股票期權開戶流程
(1)攜帶身份證和銀行卡原件到期貨公司;(2)期貨公司辦理股指期權開戶手續;(3)基礎知識培訓和測試通過;(4)驗證資金和其他資料;(5)代碼申請通過。
2、個人投資者股票期權開通條件
(1)申請開戶時託管在其委託的期權經營機構的證券市值與資金賬戶可用余額(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合計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2)指定交易在證券公司6個月以上並具備融資融券業務參與資格或者金融期貨交易經歷;或者在期貨公司開戶6個月以上並具有金融期貨交易經歷;(3)具備期權基礎知識,通過本所認可的相關測試;(4)具有本所認可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5)具有相應的風險承受能力;(6)無嚴重不良誠信記錄和法律、法規、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期權交易的情形;(7)個人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應當通過期權經營機構組織的期權投資者適當性綜合評估。
3、機構投資者股票期權開通條件
(1)申請開戶時託管在其委託的期權經營機構的證券市值與資金賬戶可用余額(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合計不低於人民幣100萬元;(2)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00萬元;(3)相關業務人員具備期權基礎知識,通過本所認可的相關測試;(4)相關業務人員具有本所認可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5)無嚴重不良誠信記錄和法律、法規、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期權交易的情形;(6)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伍』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 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業務指南
為了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規范投資者資產認定、合
格投資者證券賬戶信息報送標准及流程,根據《全國中小
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以下簡稱
《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指南。
一、投資者適當性的認定
主辦券商為投資者開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
(以下簡稱全國股轉系統)證券交易許可權,應當嚴格按照
《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對投資者是否符合投資者適當
性條件進行核查,具體認定標准如下:
(一)自然人投資者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的認定
可用於計算自然人投資者資產的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
包括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
算)開立的證券賬戶、投資者在主辦券商開立的賬戶、投
資者交易結算資金賬戶、股票期權保證金賬戶以及全國中
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全國股轉公
司)認可的其他賬戶。其中,中國結算開立的賬戶包括 A
股賬戶、B 股賬戶、封閉式基金賬戶、開放式基金賬戶、衍
生品合約賬戶及中國結算根據業務需要設立的其他證券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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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
(二)可計入自然人投資者資產的資產認定
可計入自然人投資者資產的資產包括在中國結算開立
的賬戶內的證券資產、在主辦券商開立的賬戶內的資產、
投資者資金賬戶內的資金,以及全國股轉公司認可的其他
資產。
1.中國結算開立的證券賬戶內,可計入自然人投資者資
產的資產包括:股票(包括全國股轉系統掛牌股票、A 股、
B 股、優先股和通過港股通買入的港股)、公募基金份額、
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資產管理計劃份額、股票期權合約
(其中權利倉合約按照結算價計增資產,義務倉合約按照
結算價計減資產)、全國股轉公司認可的其他證券資產。
2.在主辦券商開立的賬戶內,可計入自然人投資者資產
的資產包括:公募基金份額、私募基金份額、銀行理財產
品、貴金屬資產等。
3.資金賬戶內,可計入自然人投資者資產的資產包括:
投資者交易結算資金賬戶內的交易結算資金、股票期權保
證金賬戶內的交易結算資金(包括義務倉對應的保證金)
全國股轉公司認可的其他資金資產。
4.計算自然人投資者各類融資類業務相關資產時,應按
照凈資產計算,不包括融入的證券和資金。投資者應當遵
守證券賬戶實名制要求,不得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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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
5.核查投資者是否滿足相關資產標准時,對於投資者在
中國結算開立但託管在其他券商處的證券賬戶內的資產,
可以使用中國結算出具的投資者證券持有情況電子憑證並
通過中國結算電子憑證校驗平台進行確認。
(三)參與證券交易經驗的認定
自然人投資者參與全國股轉系統掛牌股票、A 股、B 股
交易的,均可計入其參與證券交易的時間。相關交易經歷
自自然人投資者本人一碼通賬戶下任一證券賬戶在上海證
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及全國股轉系統發生首次交易
起算。首次交易日期可通過主辦券商向中國結算查詢。
(四)適當性評估及風險揭示
主辦券商應當做好投資者適當性綜合評估和風險揭示,
在評估自然人投資者對新三板股票交易規則及風險的了解
情況時,可以通過知識測評等形式進行。通過網上方式為
投資者開通交易許可權的,應當核實投資者身份,確認投資
者已經以電子形式簽署風險揭示書,並以適當方式向投資
者明確反饋交易許可權開通結果。
二、合格投資者證券賬戶信息報送及交易許可權管理要
求
(一)合格投資者報送范圍
主辦券商核查後認定投資者符合《管理辦法》中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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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條件的,應當在為投資者開通證券交易許可權時,向全國
股轉公司報送合格投資者證券賬戶信息,掛牌公司回購專
用賬戶無需報送。
主辦券商應當對本公司開展自營、資管業務使用的證
券賬戶,向全國股轉公司報送合格投資者賬戶信息。
(二)合格投資者報送方式
主辦券商應於每個交易日 9:00-16:15 期間,按照《全國
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交易支持平台數據介面規范》有關
要求,通過深圳證券通信有限公司金融數據交換平台(以
下簡稱 FDEP),向全國股轉公司報送當日新增合格投資者
證券賬戶信息。報送的內容應當包括: 合格投資者業務開
通流水號、證券賬戶、賬戶名稱、簽署日期、申請日期、
類別標識、營業部編碼等。
類別標識欄位所涉全國股轉系統交易許可權共四類:一
類交易許可權可以參與精選層、創新層、基礎層股票的發行
與交易;二類交易許可權可以參與精選層、創新層股票的發
行與交易;三類交易許可權可以參與精選層股票的發行與交
易;四類交易許可權可以參與優先股的發行與交易。
主辦券商未按時報送的,全國股轉公司按其當日無新
增合格投資者進行處理;當日多次報送的,全國股轉公司
以其最後一次報送的證券賬戶信息為准;若同一報送文件
中存在同一證券賬戶重復報送的情形,則以流水號最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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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賬戶信息為准。當日無新增合格投資者的,主辦券商
應當報送空表。
(三)投資者交易許可權管理
1.主辦券商向全國股轉公司報送合格投資者賬戶信息當
日,即可以為該投資者開通交易許可權,允許其交易許可權范
圍內的掛牌公司股票。
2.符合《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情形的投資者,主辦券
商可以依據全國股轉公司受限投資者可交易證券信息庫或
查詢到的投資者(曾)持股記錄,為投資者提供買賣相應
股票的交易許可權。投資者拒絕簽署風險揭示書的,主辦券
商應當僅為投資者提供賣出所持股票的交易許可權,不得接
受其買入或申購委託。
3.主辦券商將其名下交易單元租用給投資基金等機構使
用的,應當與承租機構就其合規使用交易單元進行約定,
明確承租機構不得違規將交易單元提供給不符合投資者適
當性要求的第三方使用。
三、合格投資者證券賬戶信息的處理流程
(一)證券賬戶信息接收
每個交易日 16:15 後,全國股轉公司接收中國結算北京
分公司發送的增量證券賬戶信息。
(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證券賬戶信息生成
每個交易日 19:30 後,全國股轉公司對各主辦券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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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的合格投資者證券賬戶信息進行匯總,生成《當日新增
合格投資者匯總信息庫》。上述事項完成後,全國股轉公
司將主辦券商報送的合格投資者證券賬戶信息與中國結算
北京分公司發送的曾持股證券賬戶信息進行比對處理,生
成《受限投資者可交易證券信息庫》,主要包括全部受限
投資者證券賬戶及可交易證券等信息。
(三)證券賬戶信息下發
每個交易日 20:00 後,全國股轉公司通過 FDEP 向各主
辦券商下發《當日新增合格投資者匯總信息庫》以及《受
限投資者可交易證券信息庫》。
每月第一個交易日 20:00 後,全國股轉公司將向各主
辦券商下發截至當日的全部合格投資者證券賬戶信息。
四、報送錯誤信息的反饋與處理
主辦券商報送合格投資者賬戶信息後,全國股轉公司
即時反饋報送信息的格式類錯誤校驗結果,主辦券商應當
於當日更正後重新報送。
全國股轉公司於每個交易日生成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證
券賬戶信息後,向各主辦券商反饋對其當日報送合格投資
者數據的處理結果。對於報送失敗的合格投資者賬戶信息
主辦券商應當於次一交易日重新報送。
五、本指南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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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股票期權交易,應當符合哪些條件
您好,根據上海交易所的最新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指引(2017年修訂)》的第七條,個人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開戶前20個交易日日均託管在其委託的期權經營機構的證券市值與資金賬戶可用余額(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合計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二)指定交易在證券公司6個月以上並具備融資融券業務參與資格或者金融期貨交易經歷;或者在期貨公司開戶6個月以上並具有金融期貨交易經歷;
(三)具備期權基礎知識,通過本所認可的相關測試;
(四)具有本所認可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
(五)具有相應的風險承受能力;
(六)無嚴重不良誠信記錄和法律、法規、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期權交易的情形;
(七)本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個人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應當通過期權經營機構組織的期權投資者適當性綜合評估。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指引(2017年修訂)》的第八條,普通機構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開戶前20個交易日日均託管在其委託的期權經營機構的證券市值與資金賬戶可用余額(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合計不低於人民幣100萬元;
(二)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00萬元;
(三)相關業務人員具備期權基礎知識,通過本所認可的相關測試;
(四)相關業務人員具有本所認可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
(五)無嚴重不良誠信記錄和法律、法規、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期權交易的情形;
(六)本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開通股票期權業務許可權需攜帶相關資料和證件到營業部現場辦理。若您是中航證券的客戶,申請開通該業務許可權的具體要求,建議您詳細咨詢當地營業部。
若您是其他券商的客戶,建議您與所屬券商聯系。
為更好的向您提供專業優質的服務,歡迎您致電我們的客服電話95335或咨詢當地營業部。
『柒』 自然人投資者開立股票期權賬戶有哪些要求
自然人在五礦期貨開立股票期權賬戶需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開戶前20個交易日日均託管在其委託的期權經營機構的證券市值與資金賬戶可用余額(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合計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2)自然人本人通過期權基礎知識測試;
3)具有與三級期權交易許可權相對應的本所認可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通過本人開設的期權模擬賬戶來完成);
4)無嚴重不良誠信記錄和法律、法規、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期權交易的情形。
開戶前如需幫助請撥打客服熱線進行咨詢。 也可以網路下
『捌』 投資者需通過哪些測試才能參與股票期權交易
你好,根據《投資者適當性指引》,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對個人投資者的基本情況、相關投資經歷、金融類資產狀況、期權基礎知識、風險承受能力和誠信狀況等方面進行綜合評估,概括而言為「五有一無」。即有足夠的金融類資產、有規定的融資融券或金融期貨交易經歷、有相關股票期權模擬交易經歷、有一定的期權知識、有相應的風險承受能力以及無不良誠信記錄。
個人投資者參與股票期權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開戶時託管在其委託的期權經營機構的證券市值與資金賬戶可用余額(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合計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2)指定交易在證券公司6個月以上並具備融資融券業務參與資格或者具備6個月以上的金融期貨交易經歷;或者在期貨公司開戶6個月以上並具有金融期貨交易經歷;
(3)具備期權基礎知識,通過上交所認可的相關測試;
(4)具有相應的上交所認可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
(5)具有相應的風險承受能力;
(6)不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不存在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上交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期權交易的情形;
(7)上交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玖』 股票期權交易開立衍生品合約賬戶需要具備哪些開戶條件
你好, 投資者應是具備從事股票期權交易主體資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其中,自然人開戶須是年滿十八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投資者須以真實、合法的身份開戶,保證資金來源的合法性,還應保證所提供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身份證及其他有關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同時,投資者要參與股票期權交易,還要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指引》規定,滿足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准入條件,並經過期權經營機構適當性綜合評估。
個人投資者參與股票期權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開戶時託管在其委託的期權經營機構的證券市值與資金賬戶可用余額(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合計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2)指定交易在證券公司6個月以上並具備融資融券業務參與資格或者具備6個月以上的金融期貨交易經歷;或者在期貨公司開戶6個月以上並具有金融期貨交易經歷;
(3)具備期權基礎知識,通過上交所認可的相關測試;
(4)具有相應的上交所認可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
(5)具有相應的風險承受能力;
(6)不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不存在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上交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期權交易的情形;
(7)上交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普通機構投資者參與股票期權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開戶時託管在其委託的期權經營機構的證券市值與資金賬戶可用余額(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合計不低於人民幣100萬元;
(2)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00萬元;
(3)相關業務人員具備期權基礎知識,通過上交所認可的相關測試;
(4)相關業務人員具有相應的上交所認可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
(5)不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和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上交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期權交易的情形;
(6)上交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拾』 股票期權如何開通股票期權開通要具備什麼條件
期權是交易雙方關於未來買賣權利達成的合約。就股票期權來說,期權的買方(權利方)通過向賣方(義務方)支付一定的費用(權利金),獲得一種權利,即有權在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買入或賣出約定數量的特定股票或ETF。當然,買方(權利方)也可以選擇放棄行使權利。如果買方決定行使權利,賣方就有義務配合。
1、股票期權開戶流程
(1)攜帶身份證和銀行卡原件到期貨公司;(2)期貨公司辦理股指期權開戶手續;(3)基礎知識培訓和測試通過;(4)驗證資金和其他資料;(5)代碼申請通過。
2、個人投資者股票期權開通條件
(1)申請開戶時託管在其委託的期權經營機構的證券市值與資金賬戶可用余額(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合計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2)指定交易在證券公司6個月以上並具備融資融券業務參與資格或者金融期貨交易經歷;或者在期貨公司開戶6個月以上並具有金融期貨交易經歷;(3)具備期權基礎知識,通過本所認可的相關測試;(4)具有本所認可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5)具有相應的風險承受能力;(6)無嚴重不良誠信記錄和法律、法規、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期權交易的情形;(7)個人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應當通過期權經營機構組織的期權投資者適當性綜合評估。
3、機構投資者股票期權開通條件
(1)申請開戶時託管在其委託的期權經營機構的證券市值與資金賬戶可用余額(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合計不低於人民幣100萬元;(2)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00萬元;(3)相關業務人員具備期權基礎知識,通過本所認可的相關測試;(4)相關業務人員具有本所認可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5)無嚴重不良誠信記錄和法律、法規、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期權交易的情形;(6)所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