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權激勵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什麼意思
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勵對象持有與出售作為激勵工具的本公司股票等受到一定的限制,一般是兩個方面,1股票的獲得條件(業績條件),2股票的出售(限制期即禁售期,雖然持有但不得出售以解鎖期也需要分期解鎖等。)
激勵對象在獲得限制性股票的時候,以折扣價支付現金(或者不支付現金),但他們在限制期內不得隨意處置股票。
(1)老員工限制性股票減持擴展閱讀:
解禁限售股影響:
1、對於個股而言,限售股解禁對股票價格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也就是說,分析股東是否會將解禁的股票套現,需要分析的因素頗多。如8月份解禁的中信證券,當時解禁的股份被47家股東持有,十分分散。解禁的股數占解禁前流通A股的233.73%。
2、市場普遍揣測該股會引發爭相套現,但實際上在解禁日之後並未出現放量下跌,而且不久便跟隨大盤持續走高。
再看10月份的情況。民生銀行解禁額度達到100億元以上,解禁的股數占解禁前的流通A股比例為49.75%,由48個股東持有,而解禁日之後該股在前期累計了較大升幅的情況下,依然維持強勢,沒有減持跡象。
3、科華生物是在10月限售股解禁的25家公司中頗受關注的一個,持有限售股解禁的股東有四十八個,共達7億多元,解禁限售股占流通A股比例排第一名,達到110.79%。在解禁日當天,該股成交急劇放大,出現低開高走,日換手率創出近期新高達4.18%,但基本保持強勢整理。
⑵ 員工限制性股票解禁後如何操作
根據規定,公司員工的股票限售期滿,即可在二級市場流通,自由買賣。
股權激勵是公司為了留住核心人才而推出的長期激勵方式。股權激勵解禁後是賣還是留,這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該股漲幅巨大,而且公司發展後勁不太足就可以落袋為安。
當然如果股票漲幅不大,公司正處於黃金上升期,就應該繼續持有,拿利潤博弈更多的收益。
⑶ 限制性股票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一般情況下是利好,因為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一般是企業的管理團隊和核心技術前團仿人員、骨幹人員。設置一定的行權條件,在激勵和約束的雙重作用下,激勵對象會更加努力貢獻力量達到行權條件,對於企業的利潤增加以及長遠發展非常有利,會帶動股價。
拓展資料:
對於限制性股票的征稅方法,應明確以下幾個問題: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對於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公司員工就取得了公司授予的股票,只不過這些股票是有限制的,員工不能以任何形式轉讓並取得所得。因此慧纖,在授予日,員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和國稅函〔2006〕902號文件所說的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是不一樣的,它不是有確定價值的財產。因此,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不能作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對於限制性股票,只有在解鎖期內,員工符合股權激勵計劃的解鎖條件,公司對員工符合條件的限制性股票實際解鎖時,員工才實際取得了有確定價值的財產。因此,實際解鎖日為限制性股票所得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員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所得,應在實際解鎖日按限制性股票所對應的二級市場價格,作為員工授權日所在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並按財稅〔2005〕35號文件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公司當初是按有償方式授予員工限制性股票的,可以扣除員工購入限制性股票時實際支付的價款。
應納稅額的計算。限制性股票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和股票期權所得的應或滑納稅額的計算基本是一致的。需要關注的是限制性股票計算中的"規定月份數","規定月份數",是指員工取得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票期權形式工資、薪金所得的境內工作期間月份數,長於12個月的,按12個月計算。限制性股票"規定月份數"的計算,應按如下方式確定起止日期:起始日期應為限制性股票計劃經公司股東大會批準的日期,截止日期應為員工對應的限制性股票實際解禁日。考慮到我國當前目前的《上市公司股票激勵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限制性股票從授予日到禁售期結束不得少於1年。因此,在計算限制性股票所得時,"規定月份數"一般就是12個月。
⑷ 上市公司離職高管減持限制
對於剛上市的上市公司,需要自上市公司上市以後一年後才能減持股票。如果上市公司已經上市滿一年需要離職六個月以後才能減持股票。
拓展資料: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個特定組成部分,它公開發行股票,達到相當規模,經依法核准其股票進入證券集中交易市場進行交易。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有關文件。證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徵:
(一)上市公司屬於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形式
各國公司法均規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享有股票上市交易的權利,其他任何類型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等都不具有公開發行股票並使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權利。同時,也並非所有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都上市交易,股票能夠上市交易的只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部分,因此,上市公司一定是股份有限公司,但股份有限公司並不一定都是上市公司。
(二)上市公司的股票上市必須符合法定條件並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
由於上市公司存在著眾多的公眾股東,法律更加註重其交易安全。我國《公司法》規定股票上市須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而《證券法》則對證券上市的條件和程序作了具體要求,上市的前提條件是股票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之後而公開發行,然後再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並由雙方簽訂上市協議等。
(三)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上市的好處有:
1、公司上市可以籌集到大量的資金;
2、可以推動企業建立規范的經營管理機制,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3、公司能上市,是對公司管理水平、發展前景、盈利能力的有力的證明;
4、擴大了公司的知名度,提高了公司的市場地位和影響力,有助於公司樹立產品品牌形象,擴大市場銷售量。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⑸ 對董監高在任期屆滿前離職的,其減持股份限制性規定應當如何理解
為遏制上市公司董監高通過提前離職方式,規避對其減持限制規定,《實施細則》明確了董監高減在任期屆滿前離職的,應當在其就任時確定的任期內和任期屆滿後六個月內,繼續遵守相關減持限制性規定。
例如:自然人F為上市公司戊的董事,任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且持有戊公司股份總數1%的股份。2014年6月30日,F提出離職申請,並獲得戊公司董事會的批准。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F未減持其持有的股份。對此,根據《實施細則》相關規定,首先,在2014年6月30日後的六個月內,F不得轉讓其持有戊公司的股份;其次,在2014年6月30日後的六個月期限屆滿後,即從2015年1月1日起計算其原任期所剩餘的時間(兩年半),在此期間內(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減持股份的,每年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戊公司股份總數的25%。
⑹ 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減資公告是利好還是利空
回購的流程是怎樣的?上市公司和央行這兩者的回購有什麼區別呢?回購對股價有積極作用還是無作用?相信很多小夥伴們都迫不及待了,學姐這就來給大家做個全面介紹。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走過路過可別錯過:【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證券市場中的回購是什麼
證券回購,即證券回購交易,表達的意思也就是證券買賣雙方在成交同時就約定於未來某一時間以某一價格雙方再反向成交。證券回購蘊涵著股票回購和債券回購。
1、股票回購:其實就是指上市公司運用理財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買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的行為。股票在回購完成後公司可以將其注銷。不過一般來說,公司會把回購股票看作是「庫藏股」進行留存,短時間內不插手交易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今後可作用於別的方面,例如實施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是需要資金之時就出售它。
2、債券回購:它指的是在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這個時候,以契約方式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以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此行為就是說該筆債券由它的「賣方」(正回購方)向「買方」(逆回購方)再次購回。我們以交易發起人作為視角來看,凡是要抵押出債券的,有借入資金的交易都統稱為進行債券正回購;只要是主動借出資金的情況,然後獲取債券質押的交易都稱作是進行逆回購。想知道手裡的股票好不好?直接點擊下方鏈接測一測,立馬獲取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二、上市公司回購股票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①實行股權激勵計劃;②避免惡意收購;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穩定公司股價,提高公司形象。那回購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呢?還是需要按照實際情況來進行分析:
1、回購後注銷:如果在股價低估的情況下,回購股票並注銷,這樣就會招致公司的流通總股數減少,增長了每一股的獲益程度,股票這樣回購的話是利好。如果在股價沒有被低估的情況下回購股票,有意的將一些不明所以的群眾吸引過來哄抬股價,就會造成股東權益的虧損,這是隱形的利空。
2、回購不注銷:若是公司在低位回購股票的話,把它當作庫存股份繼續保留,然後一旦當股價在高位時,派發股份用於其他。公司有自己炒自己股票的嫌疑,因此不注銷便是利空。當然,從短期來看的話,回購股票的意思就是大資金買入股票,對於股價來說,這是非常好的。
三、央行正、逆回購
央行回購可以分為正回購和逆回購的兩種方式,央行在公開市場上吞吐貨幣的行為有正回購、逆回購,就是一種貨幣政策。央行的逆回購的主要宗旨在於以下兩點,一面是調節市場資金的流動性,另一面是調節利率。正回購指一方以一定規模債券作抵押融入資金,並承諾在日後再購回所抵押債券的交易行為。這種方式也是央行在做公開市場操作時經常使用的一種方式,央行利用正回購操作就能夠達到從市場回籠資金的效果;逆回購所指的是央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還要在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將有價證券賣給一級交易商的交易行為,逆回購就是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方式,其實逆回購到期那就是是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操作。那麼央行回購到底有好處還是沒好處呢?同樣需要分情況來討論:
1、逆回購:中國人民銀行(也就是央行)使用資金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其實是向市場投放資金,要是資金在進入實體企業之後,如此一來,是可以刺激企業運轉的,因此會對股市利好。其次是市場上的資金增加後,那麼有多餘的資金就會進入股市,這樣子是可以刺激股市上漲的。
2、正回購:當央行賣出逆回購之時也就是在回籠資金,市面上流動資金變少會導致沒有多餘的資金流入股市,從而導致了投資情緒悲觀,刺激股價下跌。所以早早的了解到回購消息是真的很重要,【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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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限售股解禁減持規定 有以下六條
1 、持有特定股份的股東,無論其持股比例如何,在任何連續 90 天內不得超過總股本的 1% ;
2 、大宗交易減持股份在連續 90 個自然日內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 2% ,受讓方在受讓後 6 個月內不得轉讓;
3 、轉讓方和受讓方應在 6 個月內因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導致大股東身份喪失的,繼續遵守減持比例和信息披露要求。如果董監高辭職,他仍必須按照原任期遵守股份轉讓的限制性規定等;
4 、解禁後 12 個月內,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減持不得超過其持股 50% ;
5 、協議轉讓中單個受讓方轉讓的股份比例不得低於總股本的 5% ;
6 、在減持實施 15 日前公布減持方案,披露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原因、時間間隔、價格區間等信息;當還原時間或數量超過一半時,宣布還原進度;實施核減後公布核減結果。
以上就是限售股解禁減持規定相關內容。
1 、股份制改造限制了股權的銷售:股份制改造前,發行股份不能流通,股份制改造一定時間後可流通,以前不允許出售的股票也可以在市場上交易。交易會增加市場上的個股供應,肯定會對股市產生一定的影響,所以中國允許它從淺到深;
2 、首次公布股票發行:一般來說,限定股的銷售會增加股票的數量(流通股的數量),進而增加主體的運營成本。
本文主要寫的是限售股解禁減持規定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