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對於一個公司老闆來說,能不能派遣自己的員工去炒股
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工作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證券交易的其他人員,不得持有,在任職期間或法定期限內,直接或以他人名義或化名買賣股票或其他權益性證券,也不得接受他人提交的股票或其他權益性證券。
短期個股回調,個股跌幅越大,個股成交量越大,應該是反彈的好機會。當然,它不包括下跌到董事會和頂部的股票。因此,對於近期藍籌股而言,持續上漲的幅度不大,但安全系數較大,我們應該對持續的大規模股票保持警惕。在股票操作中,我們不僅要在上漲趨勢中買入股票,還要學會做空倉位。我們覺得市場上的股票很難操作,熱點很難把握。絕大多數股票大幅下跌。增發名單上的股票增長非常小,而在減持名單上的股票跌幅很大,因此我們需要考慮做空倉位,這非常適合非專業投資者。
⑵ 公司改製成股份有限公司賣給員工的股票若是不記名股,待公司上市後這些股票可以自由流通嗎
可以自由流通,公司內部原始股一般都是記名股票,上市後會從原始股中往外劃分流通股。
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東名冊上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它與不記名股票相對應。過戶要辦理過戶手續。
記名股票是指在股東名冊上登記有 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稱及住址,並在股票上也註明持有人姓名 或名稱的股票。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一般都寫在股票背面。記名股票不僅要求股東在購買股票時需要將姓名或名稱記人, 而且要求股東轉讓股票時需向公司辦理股票過戶手續,除了 記名股東外,任何人不得憑此對公司行使股東權。股票同為 一人所有者,應記載同一本名。
記名股票不得私自轉讓,在 轉讓過戶時,應到公司提交股票,改換持有人姓名或名稱, 並將轉讓人的姓名或名稱、住址記載於公司股東名冊上。按 照本條規定,公司向發起人、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法人發 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機構或 者法人的名稱,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不記名股票是指股票,票面不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不記名股票只憑股票所附息票領取股息,可以自由轉讓,不許辦理過戶手續。
⑶ 公司對內部員工的股份該怎麼分配
(1)目前的股份結構不用變化,仍然按照各出資人的出資比例分配。或者說原始出資人的持股比例按出資比例分配。
(2)然後由公司股東會做出一個決議,授予需要被激勵的核心員工一定的股票認購權利。第一,股票認購價格等於原始股東的認股價格,比如說一元錢一股;第二,根據重要程度授予不同的員工不同數量的股份;第三,一定要達到一定的業績條件之後,這些員工才能真正獲得股份,比如每年凈利潤XXXX萬元,或者每年凈利潤增長百分之XX。
這樣做的好處是:第一,他們有以原始價格獲得股票的權利,有奔頭,有干勁;第二,他們要努力才能獲得這些股票,所以,他們會更加努力。這是兩全其美的方案。要是萬一業績達不到因此而得不到股票,他們也不會埋怨股東。
⑷ 公司員工股份制度怎麼分配
一、正面回答
公司員工股份制度分配方法:
1、通過購買,即員工出資購買公司股份,記入公司的股權登記;
2、通過獎勵方式,員工不出資或少出資取得公司股份,以上兩種方式都要通過變更公司股權登記獲得股權轉移的合法定位。
二、詳情分析
員工股份制指的是企業員工通過購買企業部分股票而擁有企業部分產權,並獲得相應的管理權。員工購買企業全部股權而擁有企業全部產權,使其職工對本企業具有完全的管理權和表決權。公司實行員工股份制是公司照顧員工的一種福利,讓員工直接參與公司的經營,減少員工流動性。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三、公司分配員工股份的好處有哪些
提升公園員工的凝聚力,讓員工覺得自己有公司的股份,是公司組成的一部分,使員工對公司產生更大的歸屬感,有股份後,員工每年都可以得到股份相對應的公司收益分紅,對員工以後的發展也是有好處的,激勵作用使被激勵者擁有公司的部份股份,用股權這個紐帶將被激勵者的利益與公司的利益緊緊地綁在一起,使其能夠積極、自覺地按照實現公司既定目標的要求,為了實現公司利益的最大化而努力工作,釋放出其人力資本的潛在價值,並最大限度地降低監督成本,約束作用。
⑸ 員工持股和普通股什麼區別
兩者最重要的區別是前者具有非流動性(或有限流動性),不可以隨意轉讓,只能在員工退休或離開企業時由企業購回。這樣可以避免企業員工只注重股份轉讓收益而放鬆對企業發展的關切。員工只有在企業長期工作並做出貢獻,才能得到較高的股份收益。員工持股制度雖與典型的股份制企業在持股人資格、收益分配、股票出讓等方面存在差別,但依然是以資產的個人佔有為基礎而擁有相應的剩餘索取權和控制權的,它不允許企業外人員佔有其股份(即成為持股會成員),企業員工則必須認購本企業的股份。認購股份的多少取決於企業資本與勞動的比例。員工離開企業時,企業要回購其股份。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⑹ 公司上市給員工配股嗎
一般公司是不會的,除非是股份制公司中高層管理者,公司上市後會得到一些股份,或者是公司老闆直接從其他同行挖過來的員工,用一些股份來吸引其為公司效命,或者是對公司做出很大的貢獻的員工,以及專業性要求很高的,為鼓勵其繼續為公司奉獻,老闆也會給出股份留著這類人才。
配股的定義:
配股是上市公司為滿足自己發展所需,發行新股票給原股東,從而進行資金籌集的行為。換句意思來說,公司的錢有些不夠,想要把自己人的錢湊在一起。原股東可以選擇認購,也可以選擇不認購。
配股的利弊如下:1、配股價格低於市價,因為配股的價格會作一定的折價處理來進行確定。因為新增加了股票數,則需要去除權,則股價會依據一定比例去降低。
2、其實對未參與配股的股東而言,因為股價降低會發生損失的情況。
3、參與配股的股東覺得,股價是越來越低了,但還好股票的數量一直在變多,所以總收益權並未因此被改變。
4、在股票已經配股並且除權之後,尤其是在牛市填權的情況有可能出現的,股票在恢復的時候,可能到原價有可能會高於原價,這樣的情況下,獲得收獲也是有可能的。
上市公司的定義: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章第五節的相關規定,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