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參與定增浮盈要交稅
不用
定向增發取得的收入形成發行企業的所有者權益,理論上無需繳納企業所得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67號)及《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0]70號)中限售股的定義,個人投資者參與上市公司定向增發獲得的限售股份不在應納稅限售股范圍之內。
對於定向增發納稅的條款,目前無需為投資者繳納稅費。只有盈利後,他們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和印花稅。投資者可以通過增持買入的股票,在市場上正常交易,但轉讓時有一定的個人所得稅。
② 上市公司股票如何繳納增值稅
增值稅適用稅率6%。依據《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一「第三章 稅率和徵收率」第十五條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現改為10%)。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現改為16%)。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由於增值稅實行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款的制度,因此對納稅人的會計核算水平要求較高,要求能夠准確核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但實際情況是有眾多的納稅人達不到這一要求,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將納稅人按其經營規模大小以及會計核算是否健全劃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具體劃分標准為:生產型納稅人,年增值稅應稅銷售額為50萬元人民幣;批發、零售等非生產型納稅人,年增值稅應稅銷售額為80萬元人民幣。
③ 上市公司定向增發的股票要交20%的稅嗎
不需要。
剛開始進入股市的朋友可能對股票定增完全不懂,也因此錯過了很多賺錢的機會,還白白浪費了很多時間。
股票定增是利好還是利空,今天在這里我會向大家講述。特別實在,可以看明白股市的同時,幫助賺錢可參考的相關因素又多了一個。
開始分析股票定增前,先給大家遞上近期機構值得重點關注的三隻牛股名單,刪去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盡快領取再看:【緊急】3隻機構牛股名單泄露,或將迎來爆發式行情
一、股票定向增發是什麼意思?
可以先摸索一下股票增發是什麼意思,股票增發說的是一個股份制的公司,完成上市之後,在原有股份的基礎上再增加發行新的股份。
股票定向增發是將上市公司的新的股票針對少數的特定投資者增加發行,並且打折出售。然而這些股票,在二級市場市上散戶是買不到的。
了解股票定增是什麼意思之後,大家言歸正傳,緊接著來看看股票定增的情況,分析一下它究竟是利好還是利空。
二、股票定增是利好還是利空?
普遍都覺得股票定增是利好的表象,但也可能存在利空的情況,許多因素都會影響我們的分析判斷。
有什麼理由說股票定增一般為利好現象?
因為定向增發對上市公司有明顯優勢:
1. 它很有可能通過注入優質資產、整合上下游企業等方式大大增長上市公司的業績;
2. 有可能能夠吸引到戰略投資者,目的就是為公司以後的良好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要是像說的那樣,股票定增真的能夠為上市公司帶來很多好處,那為啥還會有利空的情況出現呢?不要焦急,大家繼續來了解。
如果上市公司為一些前景看好的項目定向增發,是能夠得到投資者的喜愛的,這大概率會導致股價的上升;如果上市公司定向增發的是一些前景不明朗或項目時間過長的項目,則會受到投資者質疑,有可能會造成股價出現下滑的。
總的來說,關註上市公司的實時消息是必不可少的,因為可以從這個股市播報得到全方位的最新金融行業動態:【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假設說大股東們注入的都是優質資產,那麼,折股後的每股盈利能力應當是要比公司現有資產更加好,通過增發能夠帶來公司每股價值大幅增值。反之,若通過定向增發,如果上市公司注入或者置換了比較差的資產,其很有可能是個別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或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的一貫做法,如此就變成重大利空。
萬一在這個定向增發的過程里,有股價操縱行為,則會形成短期「利好」或「利空」。好比相關公司或許利用壓低股價的形式,使持股成本在增發對象上降低,這樣就出現利空;反之,如果擬定向增發公司的股價跌破增發底價,況且可能有大股東拉升股價,此時定向增發就會演變為短線利好。
所以綜合來看,大部分情況下股票定增是利好現象,但投資者也一樣要防範風險,盡量參考多種因素進行多角度考慮分析,避免帶來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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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企業投資股票或期貨的收益怎樣納稅
嚴格意義上講,股票和期貨其實是完全不同性質的投資市場。
期貨是典型的零和市場,有一筆交易賺錢就必然有另一筆交易的對應虧損;有人加起來賺了一個億小目標,就一定有人加起來虧了一個億小目標;如果剔除交易費用等中間環節因素,期貨市場本身是一個閉環,不創造新價值。
而股票市場,並不是閉環的零和市場,因為交易的是公司股權,只要經濟整體向上,上市公司可以不斷發展壯大,股票市場整體市值可以無限擴張,所有參與股市的人可以在牛市中分享整體收益,可以全部都賺錢,賺的是價值增長的不同階段的錢。當然,在熊市中也可以大家一起虧錢!畢竟股市做空的永遠只是小部分,與期貨的多空必然一一對應不同。
問題中提到的很多人即使股票虧再多錢也不去做期貨,我想主要是指散戶吧,那麼理由可能主要還是不懂期貨,或者說畏懼杠桿風險。而且一般而言,股票投資比較容易理解,就是投資公司或投機炒作,而期貨涉及的商品,可能沒接觸過相關行業的人,很難有明確的漲跌認知,不參與也完全正常。
再者,期貨市場有很多賺錢的奇跡和神話,但也不乏「談期色變」的諸多跳樓、毀家傳言,期貨、外匯、黃金作為洪水猛獸和網上詐騙三人組也常被提及,不正確的認知也是原因之一吧。
當然,對於大資金而言則有更多可能原因。有投資范圍不涉及期貨的,有股票單邊做多配置型的,也有專做一級半市場的等等。但是一般而言,現在很多中型資金還是願意配置一部分期貨、期權的,一來可以對沖風險,二來能夠豐富投資組合。
但是,對於真正的大資金,配置的重心還是在股票市場,而不是期貨。一來是期貨市場資金容量有限,一般國內期貨市場超過20億的資金就容易出現騰挪的困難和被盯上的可能,國外的商品期貨市場也受限於商品交易總量和CFTC等監管要求,所以總體上,資金一旦太大,只有股票市場才是最適合投資性基金施展手腳的。
而且,投資股票就是投資公司的前景,其可以描述和想像的空間遠大於期貨。期貨本質本來是保值套利,衍生出來的投機操作也不過是在價格的漲落中獲取差價,其價格波動幅度其實相對股票是較小的,只是通過杠桿放大了漲落帶來的盈虧而已。而對於杠桿,大資金是比較保守的。
再者,股票投資周期可以很長,這也是期貨難以企及的。一些不良國內基金以無厘頭的「價值投資」為噱頭,動不動就是5年、甚至10年的投資周期,其實真是目的只是鎖定投資者資金不能輕易跑路罷了,這樣就能予取予求、心安理得收取管理費、保持基金規模等等。這點期貨可做不到,期貨投資基金一般都是一年期的,也沒人能用「價值投資」忽悠人。
以前我們聊過,巴菲特最成功的地方,不在於他比別人精明地選擇了哪些股票,而是他最精明地在賺足第一桶金後收購了再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為他提供的源源不斷的廉價超長期資金才是他成功的最關鍵。當他同時期的優秀基金人虧得損手爛腳,被大量贖回基金時,巴菲特能夠從容「別人恐懼我貪婪」地去抄底,不是因為他眼光比別人好,而是因為別人沒錢時他有源源不斷的錢罷了
⑤ 企業投資上市公司股票企業所得稅
1.企業的股權投資所得是指企業通過股權投資從被投資 企業所得稅 後累計 未分配利潤 和累計盈餘公積金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質的投資收益。凡投資方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高於被投資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的,除國家稅收法規規定的定期減稅、免稅優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資所得應按規定還原為稅前收益後,並入投資企業的 應納稅所得額 ,依法補繳企業所得稅。 2.被投資企業分配給投資方企業的全部貨幣性資產和非貨幣性資產(包括被投資企業為投資方企業支付的與本身經營無關的此乎任何費用),應全部視為被投資企業森猜悉對投資方企業的分配支付額。貨幣性資產是指企業持有的現金及將以固定或可確定金額的貨幣收取的資產,包括現金、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和債券等。非貨幣性資產是指企業持有的貨幣性資產以外的資產,包括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股權投資被投資企業向投資方分配非貨幣性資產,在所得稅處理上應視為以公允價值銷售有關非貨幣性資產和分配兩項經濟業務,並按規定計算財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3.另有規定者外,不論企業會計帳務中對投資採取何種方法核算,被投資企業會計帳務上實際做利潤方配處理(包括以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時,投資方企兆局業應確認投資所得的實現。 4.企業從被投資企業分配取得的非貨幣性資產,除股票外,均應按有關資產的公允價值確定投資所得。企業取得的股票,按股票票面價值確定投資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