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收購別的公司是好事嗎 對股價有影響嗎
你好,公司收購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1、股票並購的傳聞會影響股票價格,導致上漲
在股市中有並購傳聞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價格會有影響,多數會呈上漲的股票走勢。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情況,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首先是作為股票投資者的期許比較的高,以為並購了以後可以獲取很高的利益,然後就是部分的股票投資者們為了讓股價上漲,會去故意的炒作這個事情。比如14年5月份,巨龍管業宣布收購手游開發商艾格拉斯,股票價格由13元上升至24元左右,若不是市場圍繞並購事件的炒作,恐怕股票價格漲幅不會如此之大。
2、企業並購公告發布之前會出現價格上漲的情況
股票價格在公司發布收購消息之前會上漲,然後在發布了公告以後,這個價格就會慢慢的下跌了,然後後面下降的速度可能會越來越快,其中的原因是這樣的,在企業並購公告發布之前,企業內部的部分工作人員和並購的相關人員會把消息透露出去,告訴一部分的莊家,然後這些莊家會對該公司股票進行炒作以抬高股價,而並購公告發布之後,他們會盡快將持有的該公司股票賣出,實現巨額收益,將風險轉嫁給散戶。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
『貳』 上市公司被收購股票會怎樣
上市公司被收購股票可以上市交易轉讓,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後的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被收購的公司不符合上市條件的,持有被收購公司股票的股東可以向收購人以收購要約的同等條件出售其股票。
【法律依據】
《證券法》第九十七條
收購期限屆滿,被收購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由證券交易所依法終止上市交易;其餘仍持有被收購公司股票的股東,有權向收購人以收購要約的同等條件出售其股票,收購人應當收購。收購行為完成後,被收購公司不再具備股份有限公司條件的,應當依法變更企業形式。
『叄』 回購是利好公司股票嗎
是。
股票回購的主要目的有三個:
1、反收購措施:
股票回購在國外經常是作為一種重要的反收購措施而被運用。回購將提高本公司的股價,減少在外流通的股份,給收購方造成更大的收購難度;股票回購後,公司在外流通的股份少了,可以防止浮動股票落入進攻企業手中。
2、改善資本結構:
股票回購是改善公司資本結構的一個較好途徑。利用企業閑置的資金回購一部分股份,雖然降低了公司的實收資本,但是資金得到了充分利用,每股收益也提高了。
3、穩定公司股價:
過低的股價,無疑將對公司經營造成嚴重影響,股價過低,使人們對公司的信心下降,使消費者對公司產品產生懷疑,削弱公司出售產品、開拓市場的能力。
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回購本公司股票以支撐公司股價,有利於改善公司形象,股價在上升過程中,投資者又重新關注公司的運營情況,消費者對公司產品的信任增加,公司也有了進一步配股融資的可能。因此,在股價過低時回購股票,是維護公司形象的有力途徑。
(3)收購上市公司股票產生重大影響擴展閱讀:
《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徵求意見稿)》九、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間不得回購股份:
(一)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二)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回購期屆滿或者回購方案已實施完畢的,公司應當停止回購行為,並在2個工作日內公告回購股份情況以及公司股份變動報告。
當公司回購自己股票時,資產流向股東,從債權人角度看,股票回購類似於現金紅利。
其一,股利分配是按照持股比例的,而股票回購不一定按比例進行。相應的,股利分配時,所有股東同等對待,而股票回購並不一定。
其二,在股利分配時,股東沒有放棄對未來公司的剩餘索取權,而在回購情形,股東放棄其在公司所有者權益中的部分股份。
其三,股利分配往往包括公司的一小部分財產,而股票回購可能會涉及公司的重大財產。
其四,股利分配一般要求持續性和穩定性,如果公司突然中斷股利分配,往往會被認為是公司的經營出現了問題,而股票回購是一種特殊的股利政策,不會對公司產生未來派現的壓力。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票回購
『肆』 公司被收購之後 ,股票會如何變化
如果收購公司很有實力,那麼在傳出收購消息的時候,股價可能就開始上漲,到收購信息被正式公布的時候,股價回落。
從股價的變化很難判斷是否被收購。買該公司的產品,和購買股份是兩回事。不過,如果需要該產品,而且量大,持續時間長,那麼購買它的股份有好處。例如,有了分紅和決策的權利。
一般來說公司被收購後,大多數情況下,股票會漲,因為被收購一般都是利好消息,這個漲也有幾種情況,有的是被收購的公司股票會漲,有的是收購公司的股票會漲,當然也有跌的情況,這和收購主體的收購目的有關,比如敵意收購。
(4)收購上市公司股票產生重大影響擴展閱讀:
收購方為了保證並購交易安全,一般會委託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專業人事組成項目小組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而目標公司為了促成並購項目成功,一般需向並購方提供必要的資料,披露公司的資產、經營、財務、債權債務、組織機構以及勞動人事等信息,如果遇到惡意並購或者目標公司披露信息不真實就會對另一方造成較大的法律風險。
所以,在並購的前期准備階段,建議並購雙方簽訂獨家談判協議,就並購意向、支付擔保、商業秘密、披露義務以及違約責任等事項進行初步約定(收購方為上市公司,應特別注意對方的保密及信息披露支持義務),這樣即可避免並購進程的隨意性,又在並購前期談判破裂的情況下保障了並購雙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