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市中的自己賬戶中的股票怎麼轉讓到其他賬戶中(不買賣股票直接轉的方法有嗎)
你好,股票是可以轉讓給別人的,不過只有未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自由轉讓,已上市公司的股票是不可以私下轉讓的,只能夠在二級市場上自由買賣。二級市場上可以賣出股票後,將資金轉給別人然後再重新買賣股票,由銀證轉賬轉入銀行。由於股票是T+1制度,所以當天賣出成功後要第二天才能轉入銀行。
股票轉讓過戶具體流程:
1、持本人身份證和滬深帳戶卡於交易時間到原證券公司營業部,即轉出方辦理撤銷指定手續,同時提供轉入方的席位號辦理轉託管業務
2、持本人身份證和滬深證券帳戶卡,於交易時間到轉入營業部辦理指定交易手續,同時開立證券資金帳戶
3、持營業部的股票開戶手續到銀行網點辦理第三方存管確認手續
值得注意的是,資金是不會隨著股票的轉移而轉移的,所以在轉戶之前需要先將所有資金轉入至銀行卡上。如果要取消三方,也需要提前前一天將資金全部轉入銀行,第二天才能辦理取消三方的業務。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Ⅱ 股轉是什麼意思
股份轉讓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讓人之間達成協議,持有人自願將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價格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支付價金的行為。股票轉讓還可進一步細分為記名股票轉讓與非記名股票的轉讓、有紙化股票的轉讓和無紙化股票的轉讓等。
股份轉讓是通過股票的轉讓而實現的。股票轉讓是指股票所有人把自己持有的股票讓與他人,從而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東的行為。
股份轉讓方式
(1)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20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5日內,不得進行上述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Ⅲ 員工通過合夥公司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按自身意願隨時變現嗎
主要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持有的是上市公司的原始股,它有一個限售期,一般為上市三年之後。例如,該公司2012年5月上市,那麼只能到2015年5月之後才能自由交易。
如果持有的是限售股,卻又想轉讓,那麼可以將其通過協議轉讓的方式賣給任何人或機構。
2、如果員工是通過股票市場購買的公司股票,則沒有任何限制,可以隨買隨賣。
Ⅳ 股票股權轉讓是利好還是利空
一般來說,股權轉讓對於現持有人來說是利好消息,對場外散戶是利空消息。股權登記後就要分紅、配股,多數公司配股、分紅後股票一般都會下跌,調整好長一段時間。
我國的非流通股市場過去的流通受到國家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的限制,導致股權轉讓十分困難。按照規定,超過總股本5%的非流通股股權轉讓清算中心才給過戶,不足5%的原則上無法過戶(交易所公關之後的地下通道不計)。
拓展資料:
對於公司來說,股權的轉讓也分以下幾種情況,當然,公司轉讓股權,存在很多種可能,股票市場反應也不盡相同。
(一)公司有計劃的轉讓股權可以改善財務結構,提升現股東每股權益,那麼可能構成利好。
(二)公司經營出現問題,重要股東減資,轉嫁投資風險,那麼可能構成利空。
(三)上市公司轉讓子公司股權是利空,還是利好,不能一概而論。主要看是對什麼人轉讓。
(四)要是定向轉讓,引入大資本,那就是利好。
(五)要是對不定向人轉讓,那就是缺錢才轉讓股權,說明缺錢,就算利空!不過缺錢的股權轉讓本身增加了上市公司的流動資金,增強了公司的資金流動性,也有利好的成分。
股權登記是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受發行公司的委託,將其所有股東持有的股權進行注冊登記。股權登記是確定或變更具體股票持有人及其股權的法律行為,是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要環節,也是規范證券發行和證券交易過戶的關鍵所在。
除此之外,要想過戶只有走司法途徑,需要至少兩個月的時間和5%的費用。雖然也有一些私下的協議轉讓但不過戶的辦法,也有所謂二級半市場的存在,但總體上風險很高,信用存在問題。
這就使得非流通股股東除了第一大股東之外,基本都是處於極其弱勢的地位,無法流通,沒有話語權。這也變相增加了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控制上市公司的容易程度。
可以說,除了控制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其餘非流通股東基本處於套牢地位,除了少數公司的分紅,基本沒有任何回報,還要為大股東變相掏空上市公司而提心吊膽。
現在明確了非流通股東轉讓的合理合法和正確渠道。對第一大股東而言,他控制上市公司將不再輕松,因為其它非流通股股東可以隨時轉讓,也潛在惡意收購爭奪控制權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