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買股票嗎
有限責任公司有股份但沒有股票,因為有限責任公司是一種人合性為主的公司結構,股東之間是一種互相信任互相協作的關系,這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不同的,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持有股票,但是相互之間卻可能不認識,也不一定參與公司事務。但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也是允許轉讓的,但是需要滿足一定條件,就是在公司其他股東同意轉讓的情況下才可以轉讓,或是其他股東不同意轉讓,但又不收購股份的時候,也可以轉讓。參考文獻:公司法
㈡ 有限責任公司有股票嗎
法律分析:有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所稱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㈢ 設立合夥企業或者有限責任公司,是投資性質的,可以投資證券嗎
依法設立、合法存續的公司企業法人,可以開立證券投資賬戶進行股票買賣,但一個法人只能開立一個證券賬戶,且不得轉借他人使用,或者借用他人賬戶進行證券買賣。
因此,依法設立的合夥企業或者有限責任公司,無論是否是投資性質,均可以投資證券,進行股票交易,不必非要設立證券投資基金。
設立普通的公司既可以進行證券投資,注冊要求同於其他合夥企業或者有限責任公司,不需要任何特殊資質。這樣操作完全合法。
㈣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發行股票嗎
法律分析:在實踐中一般是不可以的,股份有限公司才能發行股票,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七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八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