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員工獲得股權激勵,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員工獲得股權激勵,由上市公司或其境內機構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和股票期權所得個人所得稅計稅方法,依法扣繳其個人所得稅。上市公司應於向股票增值權被授權人兌現時依法扣繳其個人所得稅。
被授權人股票增值權應納棗晌稅所得額計算公式為:股票增值權某次行權應納稅所得額=(行權日股票價格-授權日股票價格)×行權股票份數。
關於個人所得稅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帶豎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凳行鋒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以上內容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激勵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