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要求員工投資公司買員工股份,公司的這種操作合理嗎
公司這樣的操作是非常不合理的,公司沒有任何的權利要求員工投資公司的股份,員工是有自己的選擇權利的。
其實很多公司在成長的過程當中都是非常需要錢的,公司之所以想要進行這樣的操作,就是為了能夠獲得更多的資金,從而能夠更好的發展公司的業務。對於公司來說,必須要找到正規的途徑公司,從員工手裡拿到的錢根本不可能起到任何作用的。
員工的錢只不過是少部分。對於一家公司來說,在發展的過程當中,可能會需要大量的燒錢才能夠在市場上穩固下來,但是在這個過程當中,員工的錢只不過起到了一小部分的作用。一家發展中的公司根本沒有太多的員工,所以所融到的資金基本上也是解不了困難的。
對於一個員工來說,如果在一家公司工作的時候會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最好是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因為公司根本沒有任何的權利要求自己的員工去購買。每一名員工都是有權利去做出任何選擇的,包括去購買公司的股票。
B. 我們公司強制員工把每個月的績效工資買股份,我們公司不是上市公司,這種做法合法嗎我們該怎麼辦
這時候需要看你的眼光了,你的公司如果有發展的話,你買上股份也未必不好,公司賺了你也就賺了,沒上市也無所謂,只要你買上股份,有手續就行!千萬別是公司裡面的人上嘴唇和下嘴唇一碰完事,這樣的股份不要買!
C. 公司申請上市以前讓員工認購的股票是什麼性質
公司申請上市以前讓員工認購的股票的性質為原始股份,原始股份是公司在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一般是公司內部人員持有,也有些公司把部分份額的原始股分給員工認購使其作為一種激勵制度來鼓勵員工,原始股都有禁售期,周期在一年到三年左右,所以在禁售期內原始股是不能夠在二級市場進行轉讓或者出售的。
拓展資料
一、原始股份與普通股份的區別
1、交易時間不同:原始股有一定的封閉期,一般是一年。 在此期間,這些股票不能上市交易,即在一年之後,這些股票可以上市交易,而普通股則遵循T+1交易規則,即可以在下一個交易日賣出 投資者購買的天數。
2、對象不同:原始股一般由公司員工或創始人持有,普通股投資者可以持有。
3、不同的價格:原始股價格一般遠低於普通股,分析價格可能是一元。
4、購買地點不同:原始股是公司在上市前發行的股份, 上市公司一般在一級市場向投資者發行股票,而普通股一般是在二級市場上投資者能夠購買的。
二、原始股的常見問題
1、如果公司進入了上市程序,認購原股會更劃算,關鍵是判斷上市的可靠性;
2、公司的認購價和未來發行價根據審計報告中的相關數據計算,原則上內部認購價應為發行價的折扣,比如是50%的話假設承銷商預計發行價為10元,內部認購5元,折價就是50元;
3、公司業績和市場決定股票能否升值的不確定因素較多;
4、原股份進入二級市場流通和套現是有期限的,有一個禁售期,一般為1-3年,不同的規定、不同的國家、不同的交易所、不同的行業有所不同;
5. 如果上市不成功,認購金是不會退還的,因為你已經屬於股東,但未上市的話控股股東或大股東也可能會要求回購股份;
6、股利根據公司年度業績進行分配,一般是由董事會決定是否分配或分配多少;股份分割按照持有的股份數計算。
一、原始股份與普通股份的區別
1、交易時間不同:原始股有一定的封閉期,一般是一年。 在此期間,這些股票不能上市交易,即在一年之後,這些股票可以上市交易,而普通股則遵循T+1交易規則,即可以在下一個交易日賣出 投資者購買的天數。
2、對象不同:原始股一般由公司員工或創始人持有,普通股投資者可以持有。
3、不同的價格:原始股價格一般遠低於普通股,分析價格可能是一元。
4、購買地點不同:原始股是公司在上市前發行的股份, 上市公司一般在一級市場向投資者發行股票,而普通股一般是在二級市場上投資者能夠購買的。
D. 公司上市前,公司准備強制購員工股票,請問合法嗎
不合法,不過我也說你笨,實在不行就辭職啊,股票上市,原始股最起碼也的翻個一二百倍,你在不濟也資產好幾百萬了,還在乎上班那點工資,打不了不幹了,去找個別的工作
E. 公司想上市時,讓有條件的高管員工買公司的股份但不開具證明,這合法嗎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很多公司都會選擇上次去提高公司的收入,最讓員工的工資能夠達到一個好的水準,但是在公司上市的過程之中,總會出現一些問題,就比如說公司上市之前,會讓有條件的高管員工買一些股票,但是卻不開具證明,其實這種做法是非常不合法的。
所以希望這些公司也能夠算清楚,這樣的行為是非常不好的,也希望這些公司能夠更好的去保護自己員工的權益,因為只有保護好自己員工的權益,才能夠讓自己的公司發展的更好,才能夠提高公司的生產效率。
F. 公司沒上市讓員工入股合法嗎
法律分析:看公司性質以及入股方式。所謂員工入股,系指企業提供各種有利條件,使員工取得所屬企業的股票而成為企業的股東。由於股權代表著損益的負擔,員工願意承擔企業經營成敗的風險,惟員工入股僅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 第二款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第十八條 合夥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二)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范圍;
(三)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四)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五)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六)合夥事務的執行;
(七)入伙與退夥;
(八)爭議解決辦法;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十)違約責任。
G. 我們公司還未上市,但是公司讓我們買股票,這是什麼行為,合理嗎,是否合法
判斷這個問題要三個層次
一是公司能不能上市,這是前提。上市需要很多條件,業績是重要方面,還要綜合判斷行業發展、成長性、歷史沿革、財務規范、守法經營等好多問題。樓主可以比較《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管理辦法》去看一下企業有沒有什麼硬傷。樓主沒有提供凈利潤數,所以還沒法判斷公司業績。如果年凈利潤在3000萬以上,而且主營業務收入年均增長率在30%以上,那上創業板還是有希望的。如果在5000萬以上,那可以上中心板。
二是讓樓主買的是什麼樣的股份。如果是敞開了所有員工都能買,那就算了,因為這樣上不了市,超過200人的內部職工股是不允許的。通常情況下只會讓核心管理層買。如果已經擴大到中層這個范圍了,那就必須要弄清楚是讓你直接買要上市的公司的股份,還是公司的股東公司的股份,也就是直接持股還是間接持股的意思。間接持股的問題是即使公司上市了,樓主也不能自由套現,因為你手裡沒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只有你持股的那家上市公司股東公司把股票賣了,你才能分錢。或者把你的股票轉讓給其他內部員工,當然就沒法按照市價轉了,范圍也很有限。
三是如果能上市,以何種價格入股比較合理的問題。沒有給凈利潤數,所以也沒法算。通常情況下是用凈利潤乘以一個倍數,最多6-10倍吧,得出公司價值,然後再除以總股本,得出每股價格。對內部員工來講,很多都乾脆參照每股凈資產定價,算是給員工的股權激勵了。但是最近證監會新出台了關於股份支付的規定,通俗的意思就是說以後給員工的股份價格不能太低了,否則在計算上就要扣減公司凈利潤數。
現在上市其實挺不容易的,通過率不像以前那麼高了。兩個比較直觀的辦法,一是找找最近有沒有跟你們公司差不多的企業上市,比較一下;二是打聽一下給你們做上市的中介機構,尤其是券商是哪家,如果不太有名,那風險就比較大了。
最後要提醒,買原始股是有風險的,上不了市就基本算打水漂了,最好問問老闆有沒有回購協議,如果上不了讓他再從你們手裡把股權買回去。
由於不知道詳細信息,只能抽象的說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