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轉債停牌是利好還是利空
可轉債停牌不是利好也不是利空,當可轉債漲跌幅觸發了停牌機制就會停牌,所以是正常現象,可轉債是不設漲跌幅限制的,所以設置了臨時停牌機制,主要是為了控制可轉債波動過大,保護投資者。
可轉債停牌規則:當可轉債漲跌幅達到20%時停牌30分鍾,當可轉債漲跌幅達到30%時停牌至14:57分,若可轉債停牌時間超過14:57時,14:57分會自動復牌。
1.如果是上市公司受到其他公司的兼並收購進行重組而決定的停牌,就是重大利好,對於投資者來說,自然是好事了。
2.因為臨時性的股東大會、或者是一般的股東大會而停牌的話,對投資者的影響要到後市的時候才可以知道。
3.股票停牌後上市公司或者是證監會發布了公告的話,對於投資者的影響要視情況而定。
4.上市公司涉嫌違規或者是有問題才停牌的話,對於投資者的來說,自然不是好事了。因為你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恢復上市。即使恢復了上市,股價也是一個問題。
股票停牌是不是好事關鍵還是在於是什麼原因導致的停牌,如果是因為上市公司本身經營狀況不良的原因的話,雖然對於一些投資者來說是壞事,但是從長遠來看,也不失是一件好事。目前股市中的停牌機制已經越發的完善,上市公司不作為的話,那麼等待他們的就是退市了。這對於廣大的投資者來說,可不就是一件好事。
【拓展資料】
滬深兩市可轉債停牌規則有所不同,主要如下:
【1】滬市:價格漲跌幅度超過20%會停牌半個小時;價格漲跌幅度超過30%將停牌至14:57分。
【2】深市:交易價格漲跌幅達到20%停牌30分鍾;交易價格漲跌幅達到30%停牌30分鍾;停牌時間超過14:57分。
【3】以上停牌時長只要超過了14:57便會重新復牌。
B. 轉債停牌是利好還是利空
不一定利好還是利空。只有當交易暫停機制被觸發時,可轉換債券的交易才會暫停。當可轉債漲跌達到20%和30%時,會觸發交易停牌機制,主要是為了控制可轉債的過度波動,保護投資者。 上海證券市場可轉換債券停牌期限:當價格漲跌20%時,暫停交易30分鍾,如果價格漲跌30%以上,暫停交易至14:57;深圳可轉債停牌期限:漲跌20%時,暫停交易30分鍾,漲跌超過30%時,暫停交易30分鍾。一旦滬深兩市可轉債停牌時間超過14:57,交易將自動恢復。
1.可轉換債券停牌是指可轉換債券的停牌。為避免可轉債市場過度投機,滬深兩市規定,可轉債漲跌達到一定范圍後,將停止一段時間的可轉債交易。具體規定如下: 上海證券市場:如果股價漲跌超過20%,將暫停交易半小時;如價格漲跌超過30%,暫停交易至14:57;如果暫停超過14:57分半小時,交易將在14:57分恢復。 深圳證券市場:交易價格漲跌20%,暫停交易30分鍾;如果交易價格上漲或下跌30%,將暫停交易30分鍾;如果暫停交易超過14:57,交易將在14:57恢復。 事實上,停牌制度是與無價格限制的可轉債和T + 0交易制度相匹配的,否則會導致過度投機風險。同時,投資者在投資可轉換債券的過程中也要注意強制贖回的風險。
2.如果轉換價格在一定時間內低於一定程度的正股價,上市公司有權以名義價格強制贖回。可轉換債券在上海證券市場上市首日和非上市首日的盤中暫時停牌,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無價限可轉債盤中交易價格與前一收盤價相比首次漲跌超過20%(含)或一次漲跌超過30%(含); 第一次盤中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 第一次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當日14:57恢復交易; 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持續至當日14:57分; 可轉換債券可以在停牌期間宣布,但令將被取消,停牌前的聲明不能撤銷。 深圳可轉債暫時停牌如下: 盤中成交價首次比前一收盤價漲跌20%以上的; 盤中交易價格首次比前一收盤價漲跌30%以上。 單次盤中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鍾,具體時間以交易所公告為准。暫停時間超過14:57時,應於當日14:57恢復交易,並對已接受的報價單實行復牌競價,後為成交競價。在盤中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宣布或取消聲明。恢復交易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恢復集體競價。
C. 股票停牌之後會產生怎樣的影響
在股票市場中經常出現股票被停牌的情況,那麼股票停牌究竟是好事還是壞事。
首先你得知道啥是股票停牌,股票停牌是指某隻股票臨時停止交易的行為, 那麼為什麼要對股票進行停牌呢?
第一,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比如公布年報,重大回購,兼並重組的時候
第二是監管機關認為上市公司需就有關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問題進行澄清和公告的時候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上市公司涉嫌違規,需要進行調查的時候,會被停牌。
股票停牌意味著不能交易,所以投資者持倉的股票就不能賣出 只能等到股票開盤後才能買入或賣出,如果投資者持倉有可用資金,這裡面資金不受影響,投資者可以直接銀證轉出 對於盤中臨時停牌的股票,在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委託只是系統 不會撮合交易,一般臨時停牌的股票,停牌時間最晚不會超過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