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高瓴資本徹底退場後,蔚來能期待比吉利入股更好的歸途嗎
面對近日吉利汽車計劃投資3億美元入股蔚來汽車(NIO.NYSE),有望成為蔚來汽車第三大股東的消息,吉利汽車與蔚來汽車快速回復「對該消息不予置評,市場信息以官方公告為准。」
雙方均未否認的態度讓外界更加肯定此事並非「空穴來風」。
事實上,年前就有傳言稱吉利汽車、廣汽集團、上汽集團正在競購蔚來,其中,蔚來曾就廣汽的收購發布聲明,稱「雙方的討論處於初級階段,尚未達成最終協議」,而廣汽方面也發布了類似的公告。至於上汽與吉利方面,當時並未對此作出評價。
雖然吉利入局尚未最終敲定,但目前來看可能性相對較大。對此,有不少業內聲音認為吉利入股蔚來是為了提升資本含金量,又可納入高端電動車板塊,可謂是一舉多得——但從企業的角度出發,近日,吉利才剛剛放出與沃爾沃計劃合並重組的消息,並入沃爾沃這塊優質資產,恐怕比並入巨虧的蔚來汽車來得更加實際;至於高端電動車板塊,先不說3億美元資本入股對於企業實際運營方面影響有限,吉利本身還有純電動高端品牌Polestar,其次更有沃爾沃和領克,綜上而言,即便成為蔚來第三大股東,短時間內對於吉利的「強化」作用也不甚明顯。
那麼,在雙方談判的過程中,這3億美元目前究竟對誰的意義更大?無疑是蔚來。
誰都知道,蔚來真的非常缺錢。據蔚來此前發布的三季報,截至當季末,蔚來汽車賬面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受限資金以及短期理財總額為19.61億元人民幣,較上季度末減少14.95億元;短期借款及應付賬款余額則較上季度末增加11.4億元人民幣,至46.77億元人民幣。彼時,蔚來汽車就曾作出預警,公司現金余額不足以提供未來12個月繼續運營所需要的營運資本。
而屋漏偏逢連夜雨,本以為能熬過1、2月傳統銷售淡季的蔚來又遭遇突如其來的疫情「暴擊」。
據悉,本該於今年2月8日下發工資的蔚來汽車並沒有如期發放,同時公司還啟動員工自願將十三薪置換成股票的計劃,員工可以在相應金額內選擇拿工資或者是拿公司的股票。雖然對此,蔚來表示是因為疫情造成復工時間推遲,導致經營管理節奏變化,但流動性嚴重不足卻已是不爭的事實。
有分析甚至在結合財報數據後給出了更「極端」的預測,稱疫情當中,蔚來的現金流恐怕只能「挺住」三個月的時間。
一邊是嚴重的「虧血」狀態,另一邊是前期風投接二連三的退出。
此前,作為蔚來第三大股東的高瓴資本在2月15日完成了對蔚來股票的「清倉」。
高瓴資本是蔚來上市前的重要投資者。2015年,高瓴資本領投蔚來1億美元A輪融資,並在C輪及C+輪繼續跟投蔚來。蔚來IPO時,高瓴持股比例達7.5%,是蔚來第三大股東。去年1月30日,蔚來汽車宣布發行6.5億美元可轉換債券,當時騰訊和高瓴資本分別認購3000萬和1000萬美元。據悉,高瓴資本從2019年三季度起開始大規模減持蔚來汽車。盡管2019年四季度末蔚來汽車大漲,股價累計上漲40%,但高瓴資本還是在12月31日之前堅決清空了所持有的蔚來汽車股份。
數據顯示,2016年至2019年前三季度,蔚來累計虧損金額已高達429億元,蔚來股價的持續低迷是高瓴資本退出的重要背景。
無獨有偶,2月7日,淡馬錫減持蔚來股票1391萬股,持股比例從原先的5.4%大幅下滑至1.8%。從前期資本的迅速「抽身」不難看出,在高瓴資本和淡馬錫的示範下,資本市場對於造車新勢力開始從起初的「狂熱」轉而變得更為「謹慎保守」,這也意味著,蔚來的未來融資之路並不輕松。
值得注意的是,在風投退出之際,傳統車企尤其是自主車企的入局變得更富深意。目前,蔚來不僅僅是新勢力造車企業中交付量最大的車企,其還是唯一一家將產品賣入30萬元價格區間的企業,一旦這樣一家新勢力頭部企業倒下,多少會讓那些還處於「向上突圍」的自主車企感受到「唇亡齒寒」。尤其是特斯拉剛剛在華建廠投產,隨著這匹「狼」的闖入,羊群只有抱團才能求生。
因此,吉利汽車、廣汽集團、上汽集團競購蔚來的消息,從某個角度來看,也讓我們看到傳統車企對新造車公司的「惺惺相惜」。
只是,天下熙熙攘攘皆為利來。知情人士透露,事實上,在雙方的前期談判中,吉利汽車條件的苛刻讓蔚來很難接受。
但從吉利汽車的角度來看,在蔚來急需資金的當下,它在談判中佔有不少優勢。
比如,蔚來與吉利的牽手將進一步擴大想像空間。近年來,吉利的發展有目共睹,除了銷售體量上已經成為國內自主車企絕對的「龍頭」,更憑借與沃爾沃的技術共享完成了向品牌高端化的轉身,領克就是最佳案例。
眾所周知,目前,除了特斯拉實現階段性盈利之外,新能源車企鮮有不被虧損纏身者,包括高昂的電池造價在內,其餘還有供應鏈、工廠、製造環節無一不考驗著新勢力的現金流動性。而吉利的體系力包括產業鏈的把控,低成本的運作模式正是蔚來未來完成自身「造血」中最急需的能力。與此同時,投奔吉利,沃爾沃的技術背書也將成為蔚來繼續進軍高端電動車領域的助力。
換言之,對於蔚來而言,如果能夠背靠吉利這棵大樹,意味著有足夠的規模來分攤高昂的成本,這也是為什麼傳統車企轉型新能源往往比新勢力造車企業的抗風險性更強。
更何況,因為吉利的「背書」,此時3億美元看似「杯水車薪」,但很可能在資本市場起到「拋磚引玉」的良效,讓蔚來的融資之路變得容易一些。
而反觀吉利,用3億美元換來蔚來在軟體層面、銷售服務以及充電布局模式上的創新,這筆投資不會是虧本的買賣。有分析認為,按照蔚來汽車剛剛在一級市場進行的可轉債3.07美元核算,吉利此輪投資後,將佔到蔚來汽車10%不到的股份,這恰好與高領資之前7.5%的持股比例相似。
目前,故事的兩位「緋聞主角」尚未粉墨登場,但以蔚來如今對於資金的渴求和吉利的前瞻果決,「一出好戲」很可能即將上演。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⑵ 解謎吉利投資蔚來「緋聞」背後的真相
2月18日,一則吉利汽車計劃投資3億美元入股蔚來汽車的消息立刻引起廣泛關注。盡管吉利汽車和蔚來汽車都表示不對此置評,但輿論似乎仍然願意相信這一傳聞的真實性,甚至有媒體表示雙方已經確定合作細節。對此,汽車預言家在采訪多位產業投資、經濟領域人士後獲悉,吉利3億美元投資蔚來汽車是不符合產業投資規律、沒有投資價值的行為,基本可以認定是不實消息。
汽車預言家梳理發現,從去年開始,蔚來就已經傳出和北汽,廣汽、上汽等產業資本洽談融資,但現在為止都停留在了「流言」層面。針對又一次關於蔚來汽車的融資「緋聞」,采訪中多位人士指出,蔚來汽車近幾年從投行、政府再到產業的融資軌跡,表明這家企業善於運用資本杠桿化解資金危機,盡管目前李斌掌控的蔚來汽車既沒有兜售跡象,也保持了較為穩定的估值,但失衡的投入產出比是擺在蔚來汽車面前一條無法跨越的鴻溝。
為什麼吉利3億投資蔚來不符合汽車產業投資規律?究竟是誰在不遺餘力的將吉利和蔚來相互聯系?蔚來近幾年來的融資路線是什麼?李斌為什麼從BTA到地方政府再到汽車產業尋求融資?擺在蔚來汽車面前必須解決的問題是什麼……這是此次蔚來融資緋聞之外需要搞清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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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投資蔚來是「緋聞」
2月18日,針對吉利3億美元投資蔚來汽車的消息,多位投資與企業運營人士分析了不屬實的原因:
一、從目前蔚來的經營狀況來看,吉利獲得蔚來股權不足10%,僅為第三大股東,既不能得到企業管理權,也沒有運營價值。
蔚來NIOHouse
根據2019年12月30日,蔚來汽車發布的最新一期財務報表,蔚來汽車第三季營收為18.36億元,環比增長21.8%,同比增長25.0%;凈虧損為25.21億元,環比下滑23.3%,同比下滑10.3%。如果按照蔚來第三財季共交付4799輛汽車計算,在2019年第三財季,蔚來汽車賣一輛車平均虧損52萬元。
分析人士表示,汽車產業是典型大投入,慢產出過程。一輛汽車的研發製造銷售周期多達數年。在上市銷售初期,單車虧損情況可以理解,但像蔚來這樣單車虧損高達50萬的品牌並不多見。截至2019年9月底,蔚來現金和短期投資僅剩17.7億元。其中,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約9.8億元人民幣,較第二季度末減少近58.3%。
蔚來汽車的情況也反映到了資本方的態度上。2月16日,根據媒體報道,蔚來股東高瓴資本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遞交文件顯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高瓴資本已不再持有蔚來汽車股份。據悉,高瓴是蔚來上市前的重要投資者。蔚來上市後,高瓴持股蔚來7.5%,曾是蔚來第三大股東。
甚至有輿論猜測,此次傳出吉利等產業資本爭相投資蔚來,不排除有人為了平衡高瓴資本退出對蔚來的負面影響而刻意對外釋放「煙霧彈」的可能。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⑶ 蔚來股權結構
蔚來汽車採用少見的ABC股的三層股權結構。
蔚來汽車的ABC股權結構。在公司上市後,蔚來汽車的股票共分為A、B、C三類,A類股票每股可投1票,B類股票每股可投4票,C類股票每股可投8票。A、B、C類三類股票的持有人除表決權和轉換權不同外,其他方面享有同等權利。持有C類股票的只有李斌1人,他的持股比例為14.5%(包含少於0.01%的A類股票),能夠控制約48.3%的投票權。持有B類股票的只有騰訊1家,持股比例為12.9%,擁有21.5%的投票權。. 除李斌以外的管理團隊(含李想等舊董事)持有的都是A類股票,共持股比例為4.3%,擁有1.8%的投票權。
【拓展資料】
股權:
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分紅比例的依據。
基本含義:
股權即股東的權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股權,泛指股東得以向公司主張的各種權利;狹義的股權,則僅指股東基於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綜合來講,股權就是指投資人由於向公民合夥和向企業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股東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向法人投資,股東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以二者雖然都是股權,但兩者之間仍有區別。
向法人投資者股權的內容主要有:股東有隻以投資額為限承擔民事責任的權利;股東有參與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權利;股東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決定法人管理者人選的權利;有參與股東大會,決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權利;有從企業法人那裡分取紅利的權利;股東有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利;有在法人終止後收回剩餘財產等權利。而這些權利都是源於股東向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者的股權,除不享有上述股權中的第一項外,其他相應的權利完全相同。
股權和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財產權,均來源於投資財產的所有權。投資人向被投資人投資的目的是營利,是將財產交給被投資人經營和承擔民事責任,而不是將財產拱手送給了被投資人。所以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的財產權是有限授權性質的權利。授予出的權利是被投資人財產權,沒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權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權利就是股權。兩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權。被投資人的財產權主要體現投資財產所有權的外在形式,股權則主要代表投資財產所有權的核心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