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三板創新層條件
新三板掛牌公司進入創新層,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年平均凈利潤不少於2000萬元(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最近兩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10%(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2.最近兩年營業收入連續增長,且年均復合增長率不低於50%;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平均不低於4000萬元;股本不少於2000萬股。
3.最近有成交的60個做市轉讓日的平均市值不少於6億元;最近一年年末股東權益不少於5000萬元;做市商家數不少於6家;合格投資者不少於50人。
三板市場起源於2001年"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稱為"舊三板"。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隨著新三板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將逐步形成由主板、創業板、場外櫃台交易網路和產權市場在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一板市場通常是指主板市場(含中小板),二板市場則是指創業板市場。相對於一板市場和二板市場而言,有業界人士將場外市場稱為三板市場。三板市場的發展包括老三板市場(以下簡稱「老三板」)和新三板市場(以下簡稱「新三板」)兩個階段。老三板即2001年7月16日成立的「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則是在老三板的基礎上產生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
上市條件
新三板上市條件:
1.滿足新三板存續滿兩年的條件。(有限公司整體改制可以連續計算);
2.新三板主營業務突出,具有持續經營記錄;必須滿足的條件。
3.新三板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健全,運作條件規范;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冊地址在試點國家高新園區;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掛牌試點資格確認函。
新三板上市需要滿足下列要求:
1.主體資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須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經營年限要求:存續期必須滿兩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須具有穩定的,持續經營的能力。
4.資產要求:無限制。
5.主營業務要求:主營的業務必須要突出。
6.成長性及創新能力要求: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即將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到其他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
代辦作用
新三板上市的作用:
1.新三板上市公司資金扶持:根據各區域園區及政府政策不一、企業可享受園區及政府補貼。
2.新三板上市公司便利融資:公司掛牌後可實施定向增發股份,提高公司信用等級,幫助企業更快融資。
3.新三板上市公司財富增值:企業及股東的股票可以在資本市場中以較高的價格進行流通,實現資產增值。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轉讓:股東股份可以合法轉讓,提高股權流動性。
5.新三板上市公司轉板上市:轉板機制一旦確定,公司可優先享受"綠色通道"。
6.新三板上市公司公司發展:有利於完善公司的資本結構,促進公司規范發展。
7.新三板上市公司宣傳效應:樹立公司品牌,提高企業知名度。
新三板變遷
1.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須是在北京,上海,天津,武漢四個城市的高新園區企業。
2.新三板上市公司凈利潤最好在1000萬以上。
3.新三板上市公司最好有自己的發明專利,最好是兩高六新類公司。
4.在北京中關村上市的公司叫新三板上市公司。在武漢,天津,上海的新三板上市公司叫做場外交易市場。
2. 開通股轉一類合格投資者許可權可以交易以下哪個層級的股票
投資者申請一類合格投資者交易許可權可以參與精選層、創新層、基礎層股票的發行與交易。
相關介紹:
全國股轉系統將所有在新三板掛牌的公司,劃分為基礎層、創新層和精選層三個層級,符合不同標準的掛牌公司分別納入不同層級管理,並對新三板市場的創新層設置了維持標准,在層級調整時,創新層掛牌公司若不能滿足維持標准將被調整到基礎層。
所謂「創新層」,是指根據新三板分層制度的有關規定,全國股轉系統將所有在新三板掛牌的公司,劃分為創新層和基礎層兩個層級,符合不同標準的掛牌公司分別納入創新層或基礎層管理。
(2)投資者申請參與創新層股票擴展閱讀
投資者申請二類合格投資者交易許可權可以參與精選層、創新層股票的發行與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法人機構:實收資本或實收股本總額1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合夥企業:實繳出資總額1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自然人投資者: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人民幣150萬元以上(不含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具有相應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