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員工持股計劃和股權激勵的區別是什麼
現在的企業在不斷的發展過程,為了給一些核心員工或者管理層相應的激勵,會實行員工持股計劃或者是股權激勵。很多人對於這兩種激勵方式並不熟悉,那麼員工持股計劃和股權激勵的區別是什麼呢?
1、員工持股計劃並不需要公司實現業績目標就能實現,而股權激勵需要業績達標才能獲得激勵。
2、員工持股計劃涉及面范圍廣,所有員工都可以是持股對象,而股權激勵對象只涉及董監高和核心技術人員。
3、員工持股計劃買賣股票是免稅的,而股權激勵涉及的股票買賣是要納稅的。
總的來看員工持股計劃涉及的面廣,制度上要相對寬松很多,所以也會有些上市公司用員工持股計劃來做股權激勵的事情。
② 員工持股計劃與股權激勵的區別
法律分析:1、股權激勵的目的是通過持續做大公司,實現公司、股東、激勵對象等多方共贏,而不是利益博弈,也不是短期的福利和暴富計劃。員工持股計劃主要是「利益共享」和「資源配置」作用。2、股權激勵的目的是建立起一套長效激勵機制,面向未來,將公司的業績與員工個人收益綁定在一起,形成企業利益共同體向事業共同體的轉變,實現雙方共贏。員工持股計劃的本質是員工出錢做投資。員工通過參與員工持股計劃,他拿到股票的成本,往往並沒有股權激勵價格那麼低。3、股權是稀缺資源,股權激勵只針對小部分人群,如中高層員工及少數基層骨幹;而員工持股計劃是普惠性質的,對象覆蓋范圍更廣,甚至可以達到全員。4、股權收益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實施股權激勵也要計股份支付的成本;員工持股計劃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也不存在公司層面的財務成本。
法律依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第七條 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實行股權激勵:
(一)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三)上市後最近36 個月內出現過未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公開承諾進行利潤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實行股權激勵的;
(五)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激勵對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或者核心業務人員,以及公司認為應當激勵的對公司經營業績和未來發展有直接影響的其他員工,但不應當包括獨立董事和監事。外籍員工任職上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或者核心業務人員的,可以成為激勵對象。
單獨或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為激勵對象。下列人員也不得成為激勵對象:
(一)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二)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三)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採取市場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六)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③ 員工持股計劃 股權激勵有什麼區別
員工持股計劃(Employee Stokc Option Plan,簡稱ESOP)是指通過讓員工持有本公司股票和期權而使其獲得激勵的一種長期績效獎勵計劃。在實踐中,員工持股計劃往往是由企業內部員工出資認購本公司的部分股權,並委託員工持股會管理運作,員工持股會代表持股員工進入董事會參與表決和分紅。
二者的主要區別如下:
④ 員工持股計劃與股權激勵的區別有哪些
員工持股計劃與股權激勵都是公司為了激勵員工,提高員工的忠誠度而採取的方式,雖然兩者目的相同,但是它們是存在很多區別的,很多人也因此容易搞混兩者,那麼員工持股計劃與股權激勵的區別有哪些呢?
員工持股計劃與股權激勵的區別有哪些?
1、涉及對象不同
股權激勵對象只涉及董事、監理、高管及核心技術人員。而員工持股計劃涉及面范圍廣,所有員工都可以是持股對象。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激勵對象標准也逐步放開中,創業板和科創板最新規定明確到在公司任職的單獨或合計持股5%以上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可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
2、考核機制不同
員工持股計劃並不需要公司實現業績目標就能實現,而股權激勵需要業績達標才能激勵。
股權激勵是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之後,全面薪酬體系的組成部分。月度工資、季度獎金、年度獎金是短期和中期薪酬機制,是針對企業員工的;而股權激勵是
屬於長期薪酬機制范疇,是基於企業未來價值的增長,公司估值的增長。股權激勵的覆蓋面,它不像工資一樣人人都會有,畢竟能夠拿到股票的一定是決定公司發展和命運的小部分人。
3、是否需要交稅
員工持股計劃買賣股票是免稅的,而股權激勵涉及的股票是要納稅的。
員工直接從二級市場購買的上市公司股票,購入環節不涉及納稅問題。通過公司回購取得股票,若持股計劃股票是通過上市公司回購取得,員工購買價等於公司回購價,也不涉及個人所得稅征稅問題。對於員工低於公司回購價購買股票,對低於回購價的差額是否徵收個人所得稅,現行稅收政策沒有明確規定。
上市公司授予個人的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個人可自股票期權行權、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權獎勵之日起,在不超過12個月的期限內繳納個人所得稅。
4、激勵機制不同
股權激勵激勵的對象是公司核心人才,他們往往佔有股份,享受的是公司發展後所帶來的紅利和經濟效益,相當於老闆。我們把股票給到核心人才,往往就要讓這個股票未來收益最大化。一方面要在股票定價方面給股票增值留出空間,同時隨著未來公司業績和市值的增長,股票價值也會隨著增長。
而員工持股計劃的本質是員工湊錢投資,員工通過參與員工持股計劃,他拿到股票的成本,往往並沒有股權激勵價格那麼低,可能就是像投資人一樣進入,或者是以評估價,購股價格並不低,因此也降低了公司和員工討價還價的能力。員工持股計劃往往沒有更多保障企業利益的約束性條款,最多隻有一個時間的約束。因此,員工持股計劃的本質更類似於投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