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期貨百科】之九:淺說投資者適當性評估
01適當性評估指的是什麼呢?
2016年12月,中國證監會發布了《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於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要求期貨公司在開展業務時,必須根據投資者不同的財產收入狀況、風險承受能力、投資經驗、投資需求和產品或服務的不同風險等級等情況提供相匹配的金融產品或服務,向投資者提供有針對性的產品及差別化服務。這就是所謂的「適當性評估」。
適當性評估的核心是「將合適的產品銷售給合適的投資者」,本質上是為了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
02適當性評估的標準是什麼呢?
產品和服務依據其投資風險由小到大分劃為R1、R2、R3、R4、R5五個等級。
投資者區分為專業投資者和普通投資者兩大類,其中普通投資者按其風險承受能力由小到大依次細分成C1、C2、C3、C4、C5五個級別。
不同期貨品種的風險等級也有所不同:
商品期貨(包括鐵礦石、棕櫚油、PTA等非原油特定品種)屬於R3級。
金融期貨、原油期貨、期權屬於R4級。
03哪些情況需要進行適當性評估?
特別提醒:已完成適當性評估的客戶,如果有關信息發生重大變化(如財產收入狀況、投資經驗、投資需求等),也記得需要重新做適當性評估。
04在哪裡進行適當性評估?
自然人客戶可以通過期貨公司APP在線辦理適當性評估。
法人客戶暫時只能通過線下辦理適當性評估,具體事宜請提前聯系開戶營業部咨詢。
05適當性不匹配怎麼辦?
若投資者想購買的產品或服務風險等級高於其的風險承受能力,我們的建議是暫緩投資。
但如果投資者仍主動要求購買風險等級高於其風險承受能力的產品或者接受相關服務(例如C3類普通投資者想要越級開通原油期貨交易許可權),需要簽署《普通投資者購買高於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產品或服務風險警示書》後,方能向投資者提供相關服務。
特別注意:風險承受能力最低類別的投資者只可購買或接受R1風險等級的產品或服務。(即使其簽署越級購買風險警示書也不可以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