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三板一類二類三類投資者
是想問投資者的區別嗎?
新三板一類二類三類投資者的區別是:
新三板一類二類三類投資的區別在於許可權和開通要求不同,其中一類投資者的交易許可權是最大的,所以它的開通要求是最高的,即需要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中至少有任意3個交易日的日終資產大於等於200萬,具有2年交易經驗。而三類合格交易者的許可權和要求就小很多,它只需要一百萬的門檻。
在實際交易中,一類投資者可以參與風險最大的基礎層股票的發行與交易,而二類交易者則是限制了基礎層交易,它只能參與精選層、創新層的交易。至於三類交易者,它的交易范圍就只有精選層了,它只能參與精選層股票的發行與交易。對此,賬戶的門檻越高,那麼它交易的許可權也就越大。
綜上所述,這就是新三板一類二類三類投資者的區別。
新三板投資者交易許可權:
新三板投資者交易許可權分為一類、二類、三類、受限投資者等四類。其中:
1、一類投資者可交易基礎層、創新層及精選層股票;
2、二類投資者僅可交易創新層及精選層股票;
3、三類投資者僅可交易精選層股票;
4、受限投資者僅可以買賣其持有或曾持有的掛牌公司股票。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簡稱「全國股轉系統」,俗稱「新三板」)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證券法設立的繼上交所、深交所之後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也是我國第一家公司制運營的證券交易場所,其運營機構為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全國股轉公司」)。
新三板的意義主要是針對公司的,會給該企業、公司帶來很大的好處。新三板不再局限於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於天津濱海、武漢東湖以及上海張江等試點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國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台,主要針對的是中小微型企業。2019年初有消息稱,證監會全面支持新三板市場發展的文件即將公布,其中包括分層等制度安排。這將是證監會首次對新三板發展做出全面部署。
B. 新三板股票可以交易嗎
需要開通新三板交易許可權後才可以交易。
自然人投資者開通新三板交易許可權的要求如下:
1、一類投資者(可交易基礎層、創新層及精選層股票):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20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20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2、二類投資者(可交易創新層及精選層股票):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15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15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3、三類投資者(僅可交易精選層股票):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10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10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註:自然人投資者投資/工作/任職經歷要求為(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
(2)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
(3)具有《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以及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經歷。(屬於《證券法》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不得申請參與掛牌公司股票 發行與交易)
2019年12月27日之前已開通新三板合格投資者許可權的投資者,無需做任何操作,默認具備「一類投資者」許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