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發行債券是好是壞
公司發行債券利好還是利空,需要分情況而定:
1、如果企業想更好的發展,那肯定是利好。上市公司發債,募集資金,都會在發債說明書上面說明資金用途,單純從發債角度看來,都是用於擴大經營的,是利好;
2、如果企業是發展遇到大困難,想搞小動作,那肯定是利空。如果企業債券的項目不明確,那麼就盡量不要投資。
拓展資料
1.利空是指:對空頭有利,且能促使股價下跌的因素和消息,比如2010年1月12日,央行宣布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重大利空消息,導致13日滬指跌2.8%,深成指跌2.97%,存款准備金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准備的在中央銀行的存款。
2.債券是指:是發行者為籌集資金發行的、在約定時間支付一定比例的利息,並在到期時償還本金的有價證券,其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發行者通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
3.上市公司是指:是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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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上市公司發行債券對股票有影響嗎
法律分析:這里就要區分兩種債券了,一種是:可轉債(就是可以轉換成股份的債券),另一種是:一般公司債。
發行可轉債,一般發行前會打壓股價(這里就不會詳細說明了),對股價算是大利空。
發行一般公司債,對股價影響有限,遠小於可轉債。但至於是利好還是利空,也要看發債用途,用於擴大經營的肯定是利好,因為財務問題,拆借,拆東牆補西牆,算是利空。
但這里有兩個問題是需要往下再想一層的:
1: 正常公司如果因為現金流緊張,或是經營有問題,會編造理由,而不是直接公告發新債就是為了償還老債。這是正常邏輯。而且有若干理由可以去編使用用途,而公告直接說「借新還舊」,那估計也是別有用心。
2: 房開公司,房地產行業背景下,行業公司的平均負債率是70%以上,這是行業背景。那麼考慮這個大背景下的長期融資需求以及階段性借新還舊,就變得合理了。
3: 不是什麼企業都可以發公司債的,也不是什麼企業都可以發10年期的公司債的,說明這家公司是有實力的,基本面良好的。特別注意以下內容:舊債是2筆5年期的公司債,新債是1筆數額更大的10年期公司債。兄弟們,有沒有發現信用額度提升了,年限拉長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五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所列資金用途使用;改變資金用途,必須經債券持有人會議作出決議。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