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小企業會計准則講解現金流量表(2)
小企業會計准則講解(現金流量表)
【准則原文】第八十四條 投資活動,是指小企業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其他非流動資產的購建和短期投資、長期債券投資、長期股權投資及其處置活動。
小企業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
(一)收回短期投資、長期債券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收到的現金;
(二)取得投資收益收到的現金;
(三)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非流動資產收回的現金凈額;
(四)短期投資、長期債券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支付的現金;
(五)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非流動資產支付的現金。
【解讀】
條文主旨
本條是關於投資活動現金流量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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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會計准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規定:“投資活動,是指企業長期資產的購建和不包括在現金等價物范圍的投資及其處置活動。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至少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一)收回投資收到的現金;(二)取得投資收益收到的現金;(三)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收回的現金凈額;(四)處置於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收到的現金凈額;(五)收到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六)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金;(七)投資支付的現金;(八)取得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支付的現金凈額;(九)支付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本准則根據小企業的實際情況對投資活動現金流量的組成項目進行了適當簡化,但是在投資活動的認定上與企業會計准則相一致。
條文解讀
本條的規定,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
一、投資活動的定義
對投資活動的定義需要把握以下幾點:
(一)投資活動實質上主要是針對非流動資產的購建和處置活動,當然也包括對外短期投資。
(二)投資活動既包括實物資產投資,也包括非實物資產投資。
1.實物資產投資,—主要包括外購和自行建造固定資產、外購和自行營造或繁殖生產性生物資產等。
2.非實物資產投資,主要包括外購無形資產、自行開發無形資產以及短期投資、長期債券投資、長期股權投資。
(三)投資活動既包括對外投資也包括對內投資。
1.對外投資,主要包括短期投資、長期債券投資、長期股權投資等。
2.對內投資,主要包括外購和自行建造固定資產、外購和自行營造或繁殖生產性生物資產、外購無形資產和自行開發無形資產等。
二、投資活動現金流量的組成項目及其構成內容
小企業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包括以下項目:
(一)“收回短期投資、長期債券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出售、轉讓或到期收回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而收到的現金,以及收回長期債券投資本金而收到的現金。該項目的金額主要由以下4部分構成:
1.本期出售短期權益性投資收到的現金。
2.本期出售或到期收回短期債權性投資收到的現金。
3.本期轉讓長期股權投資收到的現金
4.本期轉讓或到期收回長期債券投資本金收到的現金等。
需要說明的是,到期收回的'短期債權性投資和長期債券投資的利息收入不構成該項目的內容,而應屬於“取得投資收益收到的現金”項目的構成內容。
(二)“取得投資收益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因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取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和利息收入。該項目的金額主要由以下3部分構成:
1.本期取得被投資單位發放的現金股利收到的現金。
2.本期取得被投資分配的利潤收到的現金。
3.本期取得短期債權性投資和長期債券投資的利息收入收到的現金等。
需要說明的是,取得的股票股利由於不產生現金流量,不構成該項目的內容。
(三)“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非流動資產收回的現金凈額”項目,反映小企業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非流動資產取得的現金,減去為處置這些資產而支付的有關稅費等後的凈額。該項目的金額主要由以下4部分組成:
1.本期處置固定資產收到的現金。
2.本期處置無形資產收到的現金。
3.本期處置其他非流動資產收到的現金,如處置生產性生物資產收到的現金等。
4.本期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非流動資產支付的有關稅費等,如支付的契稅、運輸費等。
但是,需要說明的有兩點:一是由於自然災害等原因所造成的固定資產等非流動資產報廢、毀損而收到的保險理賠收入不構成該項目的內容,而應屬於“收到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的構成內容。二是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收回的現金凈額如為負數,仍構成該項目的內容。
(四)“短期投資、長期債券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進行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支付的現金。包括:小企業取得短期股票投資、短期債券投資、短期基金投資、長期債券投資、長期股權投資支付的現金。該項目的金額主要由以下6部分組成:
1.本期取得短期股票投資支付的現金。
2.本期取得短期債券投資支付的現金。
3.本期取得短期基金投資支付的現金。
4.本期取得長期債券投資支付的現金。
5.本期取得股權投資支付的現金。
6.本期取得短期投資、長期債券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支付的相關稅費等,如支付的印花稅、傭金、手續費等。
但是,需要說明的是,小企業購買股票和債券時,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不構成該項目的內容,而應屬於“支付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的構成內容。
(五)“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非流動資產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非流動資產支付的現金。包括:購買機器設備、無形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支付的現金、建造工程支付的現金等現金支出,不包括為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非流動資產而發生的借款利息資本化部分和支付給在建工程和無形資產開發人員的薪酬。該項目的金額主要由以下6部分組成:
1.本期外購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支付的現金,包括融資租人固定資產支付的各期租賃費。
2.本期外購無形資產支付的現金。
3.本期外購生產性生物資產支付的現金。
4.本期建造工程支付的現金。
5.本期自行開發無形資產支付的現金。
6.本期自行營造和繁殖生產性生物資產支付的現金等。
但是,需要說明的有兩點,一是為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非流動資產而發生的借款費用資本化部分的現金不構成該項目的內容,而應屬於“償還借款利息支付的現金”項目的構成內容。二是支付給在建工程和無形資產開發人員的薪酬不構成該項目的內容,而應屬於“支付的職工薪酬”項目的構成內容。
【准則原文】第八十五條 籌資活動,是指導致小企業資本及債務規模和構成發生變化的活動。
小企業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
(一)取得借款收到的現金;
(二)吸收投資者投資收到的現金;
(三)償還借款本金支付的現金;
(四-)償還借款利息支付的現金;
(五)分配利潤支付的現金。
【解讀】
條文主旨
本條是關於籌資活動現金流量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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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會計准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第十四條和第十五條規定: “籌資活動,是指導致企業資本及債務規模和構成發生變化的活動。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至少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一)吸收投資收到的現金;(二)取得借款收到的現金;(三)收到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四)償還債務支付的現金;(五)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支付的現金;(六)支付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本准則根據小企業的實際情況對籌資活動現金流量的組成項目進行了適當簡化,但是在籌資活動的認定上與企業會計准則相一致。
條文解讀
本條的規定,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
一、籌資活動的定義
小企業的經營需要外部資源(如資金、技術、機器設備、廠房等)的支持,表現為向外部籌資,不外乎借款和吸收投資。借款通常是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有固定的期限並要承擔利息費用;,吸收投資通常向其他企業或個人吸收資本,沒有固定的期限但應向其分配利潤,以使其得到投資回報。因此,在實務中,小企業的籌資活動主要包括吸收投資、取得借款、分配利潤、償還借款本息等。
需要說明的是,應付賬款、應付票據等是由信用購買所產生的,實質上也是一種籌資,但其主要是產生於購買原材料和商品,將作為經營活動而不是籌資活動來處理。
二、籌資活動現金流量的組成項目及其構成內容
(一)“取得借款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舉借各種短期、長期借款而收到的現金。該項目的金額主要由以下兩部分構成:
1.本期取得短期借款收到的現金。
2.本期取得長期借款收到的現金。
(二)“吸收投資者投資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收到的投資者作為資本投人的現金。該資本既可以體現為實收資本,也可以體現為資本公積,但必須是以現金形式投入小企業的。
(三)“償還借款本金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以現金償還各種短期、長期借款的本金。該項目的金額主要由以下兩部分構成:
1.本期償還短期借款本金支付的現金。
2.本期償還長期借款本金支付的現金。
需要說明的有兩點,一是該項目所指的借款本金不需要考慮借款的用途。二是本期無論償還的是本期到期的借款本金還是前期到期的借款本金,只要以現金進行了償還即屬於該項目的構成內容。
(四)“償還借款利息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以現金償還各種短期、長期借款的利息。該項目的金額主要由以下兩部分構成:
1.本期償還短期借款利息支付的現金。
2.本期償還長期借款利息支付的現金。
需要說明的有三點,一是該項目所指的借款利息不需要考慮借款的用途及借款利息是否予以資本化。二是本期無論償還的是本期到期的借款利息還是前期到期的借款利息,只要以現金進行了償還即屬於該項目的構成的內容。三是以現金償還的除利息費用以外的輔助費用等借款費用也構成該項目的內容。
(五)“分配利潤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向投資者實際支付的利潤。該項目的金額主要由以下兩部分構成:
1.本期以現金向投資者支付本期分配的利潤。
2.本期以現金向投資者支付前期分配的利潤。
;B. 向小企業投資用什麼科目
向小企業投資使用的科目是投資科目。
以下是對投資科目的詳細解釋:
一、投資科目的概念
投資科目是用於記錄企業對外進行投資活動的賬戶類別。當企業向小企業投資時,需要在會計賬簿中設立相應的投資科目,以准確反映投資金額、投資期限以及投資收益等信息。
二、投資科目的具體使用
1. 股權投資科目:當企業以購買股票的方式向小企業投資時,應在股權投資科目下記錄相關交易。這包括股票購買成本、股息收入以及股票出售時的資本利得或損失。
2. 債權投資科目:如果企業選擇以貸款或債券的形式向小企業投資,那麼應在債權投資科目下記錄。這包括債券的面值、利息收入以及債券的到期或提前償還情況。
3. 其他投資科目:除了股權和債權投資外,企業還可能進行其他形式的投資,如參與小企業的合作項目或提供技術支持等,這些活動也可以在相應的其他投資科目下進行記錄。
三、科目設置的重要性
正確設置和使用投資科目對於企業的財務管理至關重要。它有助於企業准確核算投資價值,評估投資風險,並做出明智的投資決策。此外,規范的會計科目設置也是企業進行財務報告和審計的基礎,有助於保障投資者的權益。
總結來說,向小企業投資時應使用相應的投資科目進行記錄,包括股權投資、債權投資以及其他投資科目,以准確反映企業的投資活動,並為企業決策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