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怎樣進行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1.股票投資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與交易費用之和)
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貸:銀行存款等2.債券投資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面值)
應收利息(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包含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貸方)
貸:銀行存款等
二、資產負債表日計算利息借:應收利息(分期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計利息(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貸:投資收益(可供出售債券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三、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變動1.公允價值上升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2.公允價值下降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四、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借:應收股利貸:投資收益
五、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日公允價值)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六、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借:銀行存款等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投資收益(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同時: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從所有者權益中轉出的公允價值累計變動額,也可能在借方)
貸:投資收益「提示」為了保證「投資收益」的數字正確,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要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形成的「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轉入「投資收益」。
㈡ 出售可供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企業由於經營發展需要購入的股票、債券等,均屬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范疇。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怎麼做會計分錄?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分錄處理
股票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和交易費用之和)
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貸:銀行存款等
債券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面值)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有可能在貸方)
應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後續計量:
股票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如果公允價值下降,則是相反的分錄)
債券投資(首先計算攤余成本,然後再調整到公允價值):
借:應收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也可能在貸方)
貸:投資收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如果公允價值下降,則是相反的分錄)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處置:
收到的金額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賬面金額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等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賬面價值)
投資收益(賣虧了,在借方)
將「其他綜合收益」轉入「投資收益」:
借:其他綜合收益(有可能在貸方)
貸:投資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通常是指企業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而且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例如,購入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債券等。
投資收益和其他綜合收益是指什麼?
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對外投資所得的收入(所發生的損失為負數),如企業對外投資取得股利收入、債券利息收入以及與其他單位聯營所分得的利潤等。
投資收益是損益類會計科目,損益類科目減少記借方,增加記貸方。使用「投資收益」科目核算的包括:證件投資收益、投資性房地產的租金、企業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實現的損益等。
其他綜合收益包括以後會計期間不能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和以後會計期間滿足規定條件時,將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兩類。
其他綜合收益,是指企業根據其他會計准則規定未在當期損益中確認的各項利得和損失。
㈢ 股票投資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還是交易性金融資產
都可以,看管理層的意向
如果是做短期的,那麼就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
如果是做長期的,那麼就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股票和為債券時減值的會計分錄分別是什麼
可以分為計提和轉回兩種情況:
(一)計提
借:資產減值損失
其他綜合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虧兄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
其他綜合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二)轉回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其他綜合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