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開的小公司,別人要投資入股,股份怎麼分急!! 我想請教一個問
剛剛創業的公司,股權的分配多數是採用三種分法:
一、平均分配
好處就是有福大家一起享,有問題大家一起解決,但是這樣的做法,在現實生活是很難生存下來的,有的時候,大家的意見並不是統一一致的,那這樣會降低效率。
二、個人說了算
老大占股80%-90%,擁有絕對的話語權,這樣做雖然一個創業的效率很高,但是如果掌握話語權,往往容易剛愎自用。
三、差異化分配股權
創業老大也就是核心人物佔大股份,但是老大也需要做事情,比如說,創業人數是在5個人以下的,那老大要佔股51%以上,如果創業合夥人數在5人以上的,那老大可以占股不超過51%。
(1)員工股票入股多少合適擴展閱讀:
股票分配注意事項
1、在開始創業的時候,股權分配並沒有一個絕對的分配方式,股權平分也不是絕對的錯誤,但是盡量要避免股權平分的事情,可能聽到國外某大型企業的股權結構就是5:5或者3:3:3平均分配的創業也很成功;
但是國外的文化與中國的文化具有巨大的差異,如果剛開始平均分配以後有重新分配的能力也不是絕對的錯誤,但是盡量不要平均分配;
2、在創業初期需要一個力排眾議的老大,因為初創公司在沒有很多資金的情況下,市場反應一定是快的,盈利也是要快的,公司內部最好防止內耗的產生,因為這不利於初創公司的成長與發展;
3、分紅機制,要寫好,因為人性是趨利的股權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公司地位及利益的分配,最少也代表將來的利益及權利的分配,所以分紅比例、分紅方式、分紅時間要寫清楚;
4、退出機制,有些公司案例退出的時候沒有寫清楚退出機制,導致自己的投資款項不知是否能否退回,或者其他權屬不明朗,導致哥們變成仇人的例子很多,不管是親戚、朋友乃至親兄弟最好將利益方面說清楚。
㈡ 公司上市前內部人員如何入股
1、公司上市前,入股以其投資享有收益或承擔虧損,但要普通員工要入股比較難,一般都是公司高層及其裙帶關系才能買到。原始股是沒有上市之前認購的股份 ,內部股是不公開發行的股份,一般作為福利給公司內部人員配給,內部股一般都是原始股。
2、要注意的是,如果該公司確實已經進入上市流程,認購原始股當然比較劃算。但是,關鍵是判斷上市的可靠性。一般經驗是:是不是已經有財務顧問、是不是做了正式審計、法律意見書誰來做,承銷商是誰等等。有了這其中的3項以上才能說明已經進入的上市流程。
㈢ 員工入股怎麼分紅
怎麼樣來計算員工在店面入股的方式呢?
總股本是 250 萬,店長強制入股 10% ,不入股不讓你當店長,在店裡面的優秀店員以及副店長,可以入股 5% 或 3% ,總體比例我們控制在 30% 以內,其他人員可以屬於跟投人員,是選擇性的,不屬於強制,這是入股比例。
利潤怎麼計算呢?利潤計算方法我們按照吊牌價的 3.8 折作為成本扣除,售價減去吊牌價就屬於這件商品的毛利潤。那凈利潤怎麼算呢?還有扣除員工的工資,商場的扣點,還有裝修的折舊,還有稅票,稅票的成本都是要扣除的。有的公司還可以選擇扣除一部分公司的管理費用,把這個扣除了之後,剩下的作為凈利潤進行分配。
員工入股合夥經營,新店股權怎麼分?如何運營
我們看到一個店的投資大概在兩年到兩年半就收回了,也就意味著如果員工投 25萬的話,每年的回報率在 10 萬到 12.5 萬,加上工資獎金這個回報還是可以的。為什麼選擇讓員工入股呢?就是讓員工把這個店當成自己的店來經營。我們把打工變成合夥,相當於員工是這個店的經銷商。
如果做更進一步的激勵,還可以設定一個更細化的方案。假如收回投資之後,因為員工也收回了,盡管店長入了 10% ,但可以享受 20% 的利潤分配,這樣就可以激發店長的積極性。他的好處是,員工入股之後,獲得的是店面的原始股,享有分紅的權利,同時股份還可以溢價。
㈣ 公司上市,員工股份必須佔多少
沒有規定員工必需佔有股份,這是完全合法的,也沒有中層管理者必須擁有股權的說法。分發股權可以當做激勵機制
㈤ 公司上市員工股權分配
IPO前對管理層持股比例沒有規定,股票總數量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按照PE價格或低於PE價格入股,具體如下:
一、關於管理層持股比例
IPO前對管理層持股比例沒有什麼規定,一般是直接或間接持股,期權和限制性股票做不了,有的話申報前要清理或者行權完畢。民營公司上市,給管理層的股權比例從0%到10%多都有。
1、管理層持股比例跟行業高度相關:對於人的需求越大的行業,持股比例會越高,看到管理層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大部分是和技術有關的公司。
2、另外管理層持股比例和老闆的性格高度相關:有的公司比如愛施德,股權授予范圍叫一個廣,比例也很不錯,而有的公司一股都沒有做。
3、據我觀察,絕大部分擬IPO民營公司的管理層持股比例在2%-10%之間。
二、股份數量
上市公司作股權激勵的標的股份數量是有規定的。
三、入股價格
如果是基於准備IPO做管理層持股,入股價格通常有幾種做法,可以作如下劃分:
1、和PE入股價格相同:如果有PE入股,在該時點,我們大致可以把PE的入股價格看作是公允價格。管理層持股如果是按照PE的價格入股,那麼大致可以看作沒有佔便宜也沒有吃太大虧,好處是節省了很多解釋工作,壞處是入股價格高——有時候甚至對於管理層沒有吸引力,不可操作。
2、低於PE入股價格:當管理層持股和PE入股價格時點相近,又比PE入股價格低的話,那麼處理上略有點麻煩,對於主板和中小板上市而言,一般要做「股份支付」處理,形成一筆僅僅存在於賬面,不影響現金流量不影響稅費,但公司賬面利潤的影響可能為公司滿足上市條件的影響。
對於創業板來說,目前應該還沒有要求作股份支付處理。沒有學習最近的窗口指導文件,不知道是不是更新了規定。
入股價格較低時又一般有兩種做法:
1、按照1元/每股入股。
2、按照每股凈資產入股。
前者不管是增資還是轉讓,大致可以看成最優惠的情況,但現在操作起來越來越少——在轉讓時可能會被稅務局強制調整視為按每股凈資產作價,作個稅的征繳;另外解釋股權轉讓公允性比較難。
按照每股凈資產入股,如果比PE入股時點早6個月以上,可以解釋為當期公允價格,避免股份支付之類的問題。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