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哪些中長期激勵工具可實現員工持有公司股權
可實現員工持有公司股權的股權型激勵工具主要包括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員工持股等。
1、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2、股票期權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股票的權利。激勵對象有權行使這種權利,也有權放棄這種權利,但不得用於轉讓、質押或者償還債務。
3、員工持股是指上市公司根據員工意願,將應付員工工資、獎金等現金薪酬的一部分委託資產管理機構管理,通過二級市場購入本公司股票並長期持有,股份權益按約定分配給員工的制度安排。
Ⅱ 股票質押是漲還是跌
法律分析:股票質押是一種和減持股份一樣非常常見的融資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 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注銷。 上市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因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Ⅲ 員工持股計劃是利好嗎
員工持股計劃應該是利好。上市公司推出員工持股計劃,需要大批從二級市場回購股票,這在短期內能夠為市場帶來增量資金。長遠來看,員工持股計劃的主要意義是在於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高員工積極性。
一、利好因素
1、產業鏈上下游的並購(不包含跨界並購)
2、被巨頭入股或者注資的。
3、上市公司大股東增梁培持
4、上市公司回購並承諾到期後注銷,且不作為員工刺激方案。
5、業績超預期
6、10送10,甚至10送20
7、大股東轉讓,最好是轉讓給國企或者巨頭公司
8、拆分子公司或者參股子公司上市
9、剝離不良資產
10、st摘帽
11、上市公司舉牌
12、質押比例、商譽規模逐漸降低
13、首次進入融資融券標的,或首次進入明晟指數等外資的股票池。
14、機構調研頻率持續增加的
15、新進大機構股東和QFII股東
二、利空因素
1、各類財務業務造假
2、各種商譽暴雷
3、質押爆倉
4、內幕交易
5、操控股價直接被證監會處罰,甚至被突然st的。
6、業績大幅低於預期,或連續唯答兩年或者以上虧損被st的,有可能退市的。
7、大股東及董監高減持
8、定增到期減持
9、大小非解禁
10、債轉股
11、上市公司股價接近或者低橡散唯於1元
12、大股東被證監會刑事立案調查
13、董監高或公司核指孫慧心技術人員離職
14、上市公司幫子公司擔保
15、質押率越來越高
16、公司負面新聞,問詢函不斷
17、賬上有大量現金還借掘物巨額貸款
18、公司股凱飢東向市場借出大量的券
19、股東被司法凍結,或上市公司資產被司法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