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員工持股股票辭職後怎麼辦
持股員工離職,公司與員工有約定股份轉讓的按約定的處理;沒有約定的公司無權收回股份。發起人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則喪失持股資格,所持股份應當在離職後一個月內轉讓給公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Ⅱ 員工持股
解釋如下:
員工持股是公司員工在該公司(或一組公司的母公司)中擁有股份的位置。員工通常通過購股權計劃獲得股票。這樣的計劃可以是選擇性計劃,也可以是全部雇員計劃。選擇性計劃通常只提供給高級管理人員。全員工計劃為所有員工提供參與(取決於某些合格條件,例如最短服務期限)。
大多數公司都使用股權計劃作為雇員福利的一種形式。上市公司的計劃通常會限制員工根據計劃可以購買的公司股票總數或百分比。因此,與工人合作社相比,員工持股可能不會賦予員工在治理和管理公司方面的任何有意義的控制或影響。
Ⅲ 員工持股是好事嗎
員工持股是一種新型股權形式,是指企業內部員工出資認購本公司部分或者全部股權。上市公司進行員工持股計劃,勢必會從二級市場上回購一部分股票,把這一部分股票作為激勵獎勵,派發給員工,這在短期內能為市場帶來增量資金,並不能長期提高員工的生產積極性,完善公司的治理結構。
從員工持股的來源上看,員工絕大多數是以低於市場價格獲得公司的股票,有些甚至是無償方式購買該公司的股票,相對於那些以市場價格購買的投資者而言,他們有更多的虧損空間,在一定程度上不利於股票的健康發展。
利好是指刺激股價上漲的信息,投資者在對一隻股票進行分析時,不應只對單一的因素進行分析,還需結合其它的因素進行分析。比如,上市公司的業績、銀行利率、市場環境、經濟政策等等。當一家公司長期處於虧損狀態,進行員工持股計劃,並不會刺激該公司的股票大幅上升。
為什麼要實施員工持股計劃?
員工持股計劃(Employee Stock Option Plan,簡稱ESOP)是指為了激勵、吸引員工,通過讓員工持有公司股票而使其獲得剩餘勞動成果的利益分享並參與經營決策的一種制度安排,也是一種長期績效獎勵計劃。
具體來說,就是由員工(包括沒有股份的管理層)出資購買公司的部分股權(或是增發的股票),成為公司股東,通過員工持股組織代理員工參與公司經營決策,分享公司發展壯大的成果,如分紅和上市交易,這也是「最牛前台」傳奇得以產生的制度因素。
員工持股計劃在理論上是為了解決代理人問題而出現的。
代理理論認為,公司所有者和代理人(沒有股票的管理層和員工)之間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代理人對其自身的工作狀況、努力程度的了解要高於公司所有者,其個人目標和公司目標通常難以統一,因而在履行代理職責時可能不會做出對公司股東最有利的決策,從而產生所謂的「代理人風險」。
而員工持股計劃,以及其他形式的股權激勵,就是為了將公司的利益與代理人的利益相結合,實現經營目標的統一,價值取向的統一,激勵與約束的統一,長期利益與短期利益相統一,從而盡可能的消除這種風險。
到底該不該實施員工持股計劃?
員工持股計劃在中國之所以推行緩慢,除了中國證券市場發展較晚、相應制度不夠成熟的因素之外,最大的問題,或者說爭議,還在對員工持股理論的認識層面。
員工持股理論的支持者認為,應當加快相應制度的建設和完善,將西方先進市場的經驗與中國的國情相結合,廣泛在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民企和國企中推廣員工持股制度。
員工持股制度作為現今世界公司治理的一種重要發展趨勢,應該將員工持股制度作為國企改革的重要配套戰略措施來激勵國企員工的積極性,激發國企活力,提高企業效率,促進國企改革轉型,為促改革、穩增長的發展目標服務。
反對者認為,中國歷史上員工持股出現過許多不公平不平等的現象,還涉及不少腐敗、違法行為,在以公有制為主體的中國基本經濟制度中,企業、特別是國企實行員工持股制度很可能會在員工中產生新的不公平現象,拉大貧富差距,從而反過來影響企業發展。
而最主要地擔憂是,員工持股制度可很大能會被企業作為一種對員工利益輸送的手段。
從宏觀上看,這是效率與公平之爭;從微觀上看,這是收入分配之爭。
現在好多企業在創業之初發展很快,經過一段時間之後,由於種種原因,就會遇到瓶頸。
如果不能很好的解決,要麼發展停滯,要麼公司被淘汰,而解決好了,公司則會平穩而迅速的進步。
Ⅳ 員工持股怎麼分紅
員工有三種方式進行分紅,第一種是按照持股比例分上市公司當年的利潤,也即按照員工按照自己之前和公司簽訂的協議進行分紅,第二種是買當年上市公司派發的新股,這種是指公司在當年不分配利潤又增發新的股份,第三種是以公司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其中利潤是在公司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後剩餘的數額。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股東權利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三十四條分紅權與優先認購權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二:員工持股計劃是一種新型股權形式。企業內部員工出資認購本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權,委託員工持股會(或委託第三者,一般為金融機構)作為社團法人託管運作,集中管理,員工持股管理委員會(或理事會)作為社團法人進入董事會參與表決和分紅。
包括兩種類型:(1)企業員工通過購買企業部分股票而擁有企業部分產權,並獲得相應的管理權;
(2)員工購買企業全部股權而擁有企業全部產權,使其職工對本企業具有完全的管理權和表決權。
三:操作流程
(1)進行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可行性研究,涉及到政策的允許程度;對企業預期激勵效果的評價;財務計劃;股東的意願統一等。
(2)對企業進行全面的價值評估。員工持股計劃涉及到所有權的變化,因此合理的公正的價值評估對於計劃的雙方員工和企業來說都是十分必要的。企業價值高估,顯然員工不會願意購買;而企業價值低估,則損害企業所有者的利益,在我國主要表現為國有資產的流失。
(3)聘請專業咨詢顧問機構參與計劃的制定。我國企業由於長期缺乏完善的市場機制下經營的全面能力,因此缺乏對於一些除產品經營外的經營能力。特別是對於這樣一項需要綜合技術、涉及到多個部門和復雜關系界定的工程,聘請富有專業經驗和有知識人才優勢的咨詢顧問機構的參與是必要的。
(4)確定員工持股的份額和分配比例。在全國,由於國有企業的特殊屬性,企業的員工在為企業工作過程中所累積的勞動成果未得以實現,因此在確定員工在為企業貢獻所應得的報酬股份,另外,員工持股的比例也要跟計劃的動機相一致,既能夠起到激勵員工的目的,又不會損害企業原所有者的利益。
(5)明確職工持股的管理機構。在我國,因為各個企業基本上存在著較為健全的工會組織。而對於一些大型的企業來說,借鑒國外的經驗,由外部的信託機構、基金管理機構來管理員工持股信託也是可行的。
(6)解決實施計劃的資金籌集問題。在國外,實施ESOP資金主要的來源渠道是金融機構的貸款,而在我國現在的情況下,仍然以員工自有資金為主,企業提供部分低息借款。對於金融機構目前在ESOP中的介入似乎還沒有,但是不管從哪個方面講,這樣做都是有可行性的,並且對於解決銀行貸款出路問題,啟動投資和消費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7)制定詳細的計劃實施程序。實施ESOP詳細的計劃程序主要體現在員工持股的章程上面。章程應對計劃的原則、參加者的資格、管理機構、財務政策、分配辦法、員工責任、股份的回購等作出明確的規定。
(8)製作審批材料,進行審批程序。計劃要得以實施,通常要通過集團公司、體改辦、國資管理部門等部門的審批。但是在實施操作中也存在靈活的做法。
Ⅳ 員工可持有公司股票的企業有哪些
1.員工持有股的公司有哪些:華為,萬科,海爾,京瓷,國葯集團,中國建材集團等。員工持股計劃ESOP屬於長期激勵的一種,是通過全員持股的方式最大化員工的主人翁感及組織承諾。員工持股計劃興起於50年代的美國(其中又以福特公司為代表)。員工持股計劃(簡稱ESOP)是指通過讓員工持有本公司股票和期權而使其獲得激勵的一種長期績效獎勵計劃。員工持股計劃涉及到所有權的變化,因此合理的公正的價值評估對於計劃的雙方員工和企業來說都是十分必要的。在國外,實施ESOP資金主要的來源渠道是金融機構的貸款,而在我國現在的情況下,仍然以員工自有資金為主,企業提供部分低息借款。
2.員工持股和股權獎勵區別:員工i持股計劃並不需要公司實現業績目標就能實現,而股權激勵需要業績達標才能獲得激勵;員工持股計劃涉及面范圍廣,所有員工都可以是持股對象,而股權激勵對象只涉及董監高和核心技術人員;員工持股計劃買賣股票是免稅的,而股權激勵涉及的股票買賣是要納稅的。
拓展資料:
1. 員工持股是什麼形式從什麼方面來看:
(1)是一種新型股權形式,是指企業內部員工出資認購本公司部分或者全部股權。上市公司進行員工持股計劃,勢必會從二級市場上回購一部分股票,把這一部分股票作為激勵獎勵,派發給員工,這在短期內能為市場帶來增量資金,並不能長期提高員工的生產積極性,完善公司的治理結構。
(2)從員工持股的來源上看,員工絕大多數是以低於市場價格獲得公司的股票,有些甚至是無償方式購買該公司的股票,相對於那些以市場價格購買的投資者而言,他們有更多的虧損空間,在一定程度上不利於股票的健康發展。利好是指刺激股價上漲的信息,投資者在對一隻股票進行分析時,不應只對單一的因素進行分析,還需結合其它的因素進行分析。比如,上市公司的業績、銀行利率、市場環境、經濟政策等等。當一家公司長期處於虧損狀態,進行員工持股計劃,並不會刺激該公司的股票大幅上升。
Ⅵ 員工持股怎麼做呢
中小企業謀略 上期談了員工持股的好處和局限,本期談談員工持股的一些常見操作方法。既然員工持股的好處顯而易見,問題和難點也實實在在,那麼我的忠告就是:謀而後動,仔細規劃。 1.在推行員工持股前,應先進行摸底調查。 摸底調查的目的在於了解僱員對員工持股制度的真實想法,並了解員工的經濟承受能力。這類調查最好委託專家或獨立的咨詢公司進行,如果公司自己進行這類調查的話,常常不能了解員工的真實想法,有些不願意出錢購買公司股票的人會表面上表態歡迎員工持股計劃,暗地裡卻開始為自己准備後路——准備辭職跳槽、把公司的商業機密拷貝回家等等。 2.要對各個崗位的重要性進行分析,認股權的多少應該和該崗位的重要性成正比。 要知道,讓下層員工普遍持股也是一種大鍋飯。即使全員持股,攤到每個下層員工那裡的股票其實是很少的。如果是中小企業,每個普通員工的持股量大概是千分之一到萬分之一,如果是大型企業的話,這個比例就更小了,絕大多數的普通員工心裡都明白,他一個人干多干少,干好乾壞,不會對公司的整體業績有實質性的影響(事實也確是這樣),所以,全員持股有時候只是另一種形式的大鍋飯,起不到激勵員工的作用。 3.持股計劃必須兼顧各方面的利益,要有實施細則。 4.為以後優秀新員工的加入預留空間,不能把可以分的股票都分完了,再來新人就沒份了,也不能把老闆自己的控股權削弱得太厲害。 5.對於持股員工辭職要有妥善的善後方法,比如,要不要收回辭職員工的股票,如果收回的話,以什麼方式收回,都要能處理好。 6.員工持股不能取代規章制度,不能取代日常的有效管理。因為員工不可能因為持有了公司的股票馬上變得忠心耿耿,不需要監督就會自覺替公司賣命。 7.還要考慮以什麼方式讓員工監督公司的財務狀況,讓持股員工覺得放心,同時又不會泄露公司的商業機密。 最後介紹一些推行員工持股的常見方式。 硬性規定員工購買本公司股票 筆者不提倡這種做法。如果公司經營狀況和各方面的條件都很好,不須硬性規定,員工也會自願購買股票。如果公司經營狀況不佳,會讓人覺得這是毫無保障的硬性集資,只會嚇跑優秀的員工和求職者。 將一部分工資強制購買公司股票 這與第一條———硬性規定必須購買股票性質相同,不同之處在於上一種方法是赤裸裸地向員工要錢,而這種方法則比較隱晦。除非公司的盈利狀況和聲譽極佳,否則,也有變相壓低工資之嫌,在員工中造成抵觸情緒。 員工自願出資購買股票 雖說是「自願」,但員工常常還是會感到一股逼迫你買的壓力,因為員工會私底下認為這是對員工忠誠度的考驗,不買或者買得少的人以後在公司前途堪虞。當然,如果公司有較大的機會上市的話,員工會對公司的股票趨之若鶩。 乾股 員工不需要掏錢,由公司贈送股份給員工。通常獲得乾股的員工是公司的一個或幾個核心員工,要麼是技術骨幹,要麼是管理骨幹。他們獲贈乾股,可認為是他們以自己的技術或管理經驗入股。乾股不限於送給內部員工,有時也會送給一個外部機構,以便結成戰略合作夥伴。 值得注意的是,獲得乾股的員工,因為他們本身在經濟上沒有任何付出(以專利技術入股的除外),所以他們對公司的責任感通常比不上用現金入股的員工。 期權 強制員工購買股票顯得太霸道,送乾股又太慷慨,一個折衷的辦法就是期權———給予員工在一定時間內,按一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股票的權力。你可以買,也可以不買;可以全買,也可以稍買一點;可以早點買,也可以遲些時候才買。這可能是最流行的員工持股方式。
Ⅶ 什麼是員工持股
員工持股。就是把少部分核心的員工給予部分公司股份。從而保證人力資源的穩定性。讓公司有更好的發展空間。希望我的建議可以幫到你
Ⅷ 員工持股計劃的含義是什麼
你好。員工持股主要是為了股權激勵,把公司的業績和員工的收益掛鉤,留住核心員工,使企業獲得更好發展!滿意請採納!謝謝!
Ⅸ 員工持股和普通股什麼區別
兩者最重要的區別是前者具有非流動性(或有限流動性),不可以隨意轉讓,只能在員工退休或離開企業時由企業購回。這樣可以避免企業員工只注重股份轉讓收益而放鬆對企業發展的關切。員工只有在企業長期工作並做出貢獻,才能得到較高的股份收益。員工持股制度雖與典型的股份制企業在持股人資格、收益分配、股票出讓等方面存在差別,但依然是以資產的個人佔有為基礎而擁有相應的剩餘索取權和控制權的,它不允許企業外人員佔有其股份(即成為持股會成員),企業員工則必須認購本企業的股份。認購股份的多少取決於企業資本與勞動的比例。員工離開企業時,企業要回購其股份。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Ⅹ 員工持股的股票後期走勢如何
一般所謂的員工持股計劃一推出後股價的走勢基本上不會大漲,股票的走勢還是要看大勢。
因為員工購股不可能去追高增加持股成本,下跌也不會深因為真的深跌後這樣的員工持股計劃也沒意義了。
(10)員工持股票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員工持股平台需要注意的問題:
1、有限合夥形式的持股平台的普通合夥人通常是由公司的創始人擔任的,普通合夥人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如果你的合夥企業僅僅是員工的持股平台,對外不開展任何業務,那麼對於普通合夥人來說不會有風險,否則的話你要進行一些項目的投資,股加加建議如果想要規避風險,就再注冊一家有限責任公,用這個有限責任公司來擔任有限合夥企業的GP。
2、在成長性的創業企業,創始人一定要掌握控制權。股加加建議投票權應集中於創始人手中,法定代表人一般是創始人,員工作為股東投票權也是委託給創始人。
3、員工持股平台必然有股東和合夥人的進出,如果有員工退出平台,他的份額可以由大股東代持然後再轉讓給新的激勵對象作為這個平台原來的員工,他的份額可以可以由大股東代持然後再轉讓給新的激勵對象,作為這個平台原有的員工,應該放棄對該部分股權份額的優先購買權,這個再設立章程和協議的時候,也要特別進行約定。
4、員工持股平台,這個股權擁有的前提就是他是公司的員工,如果這個前提都不存在了,員工應該把平台上的持股份額由平台再轉讓給其他新進入的股東。
這里我們需要注意的一點就是當一個公司准備搭建持股平台的時候,一定是向公司內部的員工這個特定對象來募集,可能用募集這個詞不太對,但是我們做持股平台也要防範非法集資的風險,就是不能說隨隨便便來個人他願意買公司的股權我都可以把他招進公司來,這個就不符合非法集資里關於特定對象的規定,如果你是向不特定對象你又讓人家出資買你的股權,一旦人數上比較多,金額比較大的話,對於企業來說是一種風險。
5、持股平台的轉讓價格,份額轉讓價格的約定,可能有人會問員工持股平台是一種間接持股,我們的股份變現本身就很困難,是否會起到激勵的作用呢?答案是肯定的,所以再血液里一定要約定好員工行權後如果過了禁售期,必須給員工一個退出的通告,一種是GP也就是普通合夥人以一個市場的價格購買,一種就是在市場上進行拋售來給員工一個充分的保障,持股平台的設立才有意義。
6、需要注意的就是持股平台的注冊地點,持股平台一般都會選擇注冊到有稅收優惠或者說是財政返還的低稅負地區,比如說新疆、西藏、江西共青城這種地方注冊合夥企業都會有稅收優惠的,而且對於員工來說要退出持股平台進行股權轉讓的時候也是有稅收優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