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海康威視股票解禁不了
已經解禁了。
「股票解禁」有它的字面含義,意思是在一定期限內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持有的股票本來是不能賣出的,不過在這一定的期限後過後,就可以賣掉了,這個我們稱之為「股票解禁」。解禁股票還分為「大小非」和「限售股」兩種。大小非是由於股改而產生的,這就是兩者的不同之處,限售股則是公司增發股份產生的。
⑵ 解禁股的限銷
限售股解禁意思是解除對限售股的禁止上市。
對久在戰場上的老股民而言,很熟悉「股票解禁」這一股市術語。但是對於剛入市不久的投資者來說,就不太懂了。所以學姐先來跟大家聊一下「股票解禁」,相信沒聽過的投資者朋友,耐心看了之後就會知道!開始之前送上一份機構精選的牛股清單:【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股票解禁是什麼意思?
「股票解禁」的字面意思,意思是在一定期限內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持有的股票本來是不能賣出的,不過只要過了一定的期限後就可以賣出了,這個我們稱之為「股票解禁」。解禁股票還分為兩種 ,一種是「限售股」,另一種是「大小非」。這兩者還是不一樣的,因為大小非是由於股改而產生的,限售股的出現則是因為公司增發的股份。
(一)股票解禁要多久?
通常都是上市時間到一兩年後,絕大多數股票的解禁期都隨之而來了。新股限售解禁分為以下這幾次:
1、上市三個月後:新股網下申購的部分解禁
2、上市一年後:股票原始股的中小股東解禁
3、上市三年後:是股票大股東解禁
(二)怎麼看解禁日
在公司官網公告中可以知道股票解禁日,但過半數的投資商都會多追蹤幾家公司,點開每個官網下載公告太繁瑣了,因此通過這個股市播報來查看是最方便快捷的,添加自選股票之後,可以幫助你智能篩選出比較重要的信息,了解解禁日的同時也能詳細了解解禁批次、時間線:【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三)解禁當日可以馬上買賣嗎?
解禁並不是意味著解禁部分的股票當天可以在市面上暢通,進行考察也需要時間,因為個股不同,具體時間也就不同。
二、股票解禁前後的股價變化
即便解禁和股價表現之間並不具備線性相關關系,但如果要探究一下股票解禁前後股價下跌的原因,以下三個方面進行剖析:
1、股東獲利了結:通常來講,限售解禁其實就是更多的流通股進入市場,要是限售股東可以得到不菲的利潤,隨之而來的是更大的獲得利潤的動力,慢慢的二級市場的拋盤也會變多,對公司的股價構成利空。
2、散戶提前出逃:在這個時候,由於害怕股東拋售股票,很大概率很多中小投資者會在解禁到來之前出逃,導致股價提前下跌。
3、解禁股佔比大:除此以外,解禁股本占總股本的比例隨著解禁市值的增大而增大,從而導致股價的利空也越大,
三、股票解禁是好還是壞?可以買嗎?
股票解禁就是變相地增加了二級市場中股票交易地供給量,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比方說,解禁股的主要是小股東,在解禁之後,他們或許會拋出手中股票,造成股價下跌;反之,若是解禁股大部分在機構或者國有股東的手裡,他們為了使較高持股比例得以維持,手中股票不會輕易的拋出,有避免股價浮動的作用。綜上所述,股票解禁於股價歸根結底是利好還是利空,我們不能盲目去判斷,它的走勢與很多因素都有關系,我們得結合更多的技術指標深入分析。如果真的無法來判斷的話,這個診斷股票平台就可以直接進入,鍵入股票代碼獲取股票最新狀況:【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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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為什麼員工持股平台 選擇 有限合夥企業
隨著國內並購重組以及「新三板」等資本市場的持續火熱,如何搭建適合自己的「持股平台」廣受投資者關注。持股平台的搭建需要考量眾多因素,諸如,稅收成本、投資者的近期以及遠期目標、目前公司的股權結構、法律風險隔離、行業監管要求,等等,但是,稅收成本一定是其中最為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本期,華稅律師結合為客戶服務經驗為您解讀如何選擇「一款」適合自己的持股平台(本文主要基於稅負的視角)。
基於稅負成本以及資本運作等方面的考慮,跨國公司在全球投資過程中,無一不重視架構的搭建,選擇適合自己的持股平台,比如,很多跨國巨頭通常把香港、新加坡作為進入東亞以及東南亞市場的「橋頭堡」,搭建持股平台公司。一般而言,「持股平台」的搭建應著重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因素:
1、稅負成本。運營、資本運作、投資退出各階段的稅負成本是否最優。
2、法律風險。比如,選擇合夥製作為持股平台的類型需要充分考慮它「無限責任」的屬性帶來的潛在法律風險。
3、現有架構。對於已經運營的公司而言,頂層設計通常不現實,現有股權架構是一切搭建的基礎。
4、未來功能。常見的如,股票「套現」、境內外收購等等。
一、自然人直接持股型
這一組織形態,在各個階段的稅負成本分析如下:
(1)在運營階段,公司層面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個人分紅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2)在資本運作:自然人股東作為主體進行並購重組,交易雙方無法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的要求,交易稅負成本巨大;整體來看,由於現有公司承載基本運營功能,該架構不利於公司橫向、縱向的擴張,也無法進行避稅的安排。
(3)在投資退出過程中,股權轉讓退出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尤其,並購重組出現三級子公司後,投資退出,需要先交納一道25%的企業所得稅,然後再繳納一道20%的個人所得稅,稅負較重。
當然,這種架構,其實算不上持股平台,是很多創業者最初採用的組織形態,也是最為廣泛的一種模式,對於安安穩穩「過日子」的公司而言,基本滿足需要,老老實實納稅,踏踏實實做人。
二、有限合夥型持股平台
由於合夥企業在稅收上被視為「透明實體」,直接針對股東納稅,實行「先分後稅」,因此,本質上與第一種類型並無實質差異。並且根據《關於合夥企業合夥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9號)的規定,合夥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稅額的范圍是「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夥企業分配給所有合夥人的所得和企業當年留存的所得(注意:這意味著,即使不分配利潤,也要交稅,華稅遇到很多這種案例)。
2006年有限合夥制度確立後,其被廣泛應用到VC、PE等投資公司平台,主要原因在於,相比較於公司型投資平台,尤其在投資退出時,只交納一道個人所得稅,有其特殊的優勢。典型案例如:
1、兆馳股份。2011年9月,控股股東深圳市兆馳投資有限公司遷往新疆,更名為新疆兆馳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2、海康威視。第三位和第五位的大股東於2011年6月將注冊地由杭州變更為新疆烏魯木齊市,成為有限合夥企業。
三、公司型持股平台
相比較於自然人直接持股,該類型在資本運作方面有一定的優勢,持股平台公司僅僅作為投資擴張、資本運作的平台,在實現橫向、縱向擴張時,對現有實體運營公司架構不會造成沖擊,同時,可以積極申請特殊性的稅務處理,降低交易的稅負,降低交易雙方的交易成本,有利於資本運作的順利推進。
現行稅法規定,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無需繳稅,所以對公司的分紅,不會增加稅負,缺陷在於,投資退出過程中,需要交兩道稅。典型如,一些公司股改上市,基於《公司法》的特定要求,數百人甚至數千人的公司員工通過持股公司持有的股份,公司上市後,限售股解禁,公司層面先要交一道25%的企業所得稅,個人層面還需要交一道20%的個稅。
現實中案例,如2007年中國平安公司數千名員工股東通過三家持股公司代持數百億市值的股票,3年後,限售股解禁,按照稅法規定需要交兩道稅,迫於稅負壓力,持股公司進行稅收遷移,將注冊地由深圳遷移至西部地區,才解決了這一難題。
四、引入低稅負地區持股平台
在前述持股平台的基礎上,可以將持股平台注冊到有稅收優惠(以及財政返還等)的低稅負地區,尤其部分地區對符合條件的公司出台了免稅以及財政返還的政策。尤其,對於注冊於低稅負地區的公司型持股平台,不僅可以實現資本運作的便利性,同時,可以享受投資退出的低稅負,也為合理限度內的避稅安排提供了廣闊空間。近期,典型的案例有:
1、上市公司「北京匯冠新技術股份」控股股東「北京丹貝投資有限公司」,名稱變更為「西藏丹貝投資有限公司」;
2、上市公司「廣東金剛玻璃」控股股東「汕頭市金剛玻璃實業有限公司」變更為「拉薩市金剛玻璃實業有限公司」;
3、上市公司「焦作萬方鋁業股份」的控股股東「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吉奧高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更名為「西藏吉奧高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目前,國家國家針對西部地區尤其自治區,出台了較多的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吸引力了眾多的東部公司紛紛注冊,進行架構調整。
部分新設基金公司,直接將注冊地選擇在西部地區,如近期國內首家由專業人士發起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接將注冊地放到拉薩的柳梧新區,與前三個公司注冊地址在一棟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