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有近期在美國上市的計劃,也跟我們普通員工簽了全是英文的期權協議
一般說來員工的期權激勵是上市公司為了留住核心團隊制定的。根據員工在企業服務年限和崗位給予員工以某個約定價格購買一定數量該上市公司股票的權利,簡稱「期權」。期權的行權期大約3-5年不等。對大多數中國公司而言,上市前離職期權協議就作廢了(除非協議條款中有約定,離職時可以部分或全部行權。當然,這是要用錢買的)。如果上市後離職,可以根據離職的時間點對照期權協議執行。舉例說吧:假定你有10000股,3年期的期權,分別是40%,30%,30%,行權價格是5美金。如果你在第一年行權到期日以後離職,那麼你需要花4000*5=20000美金購買這部分股票。否則,就意味著你個人放棄了這個權利。
在美國,上市公司的期權有專門的機構買賣。假設你離職時的二級市場股票價格是10美金,那麼你可以把行權的這部分股票通過美國的中介機構出售(當然是有折扣的,例如85折)。差額部分扣除中介機構的傭金和稅費歸你所有。
不知道我解釋清楚了沒有。總之,建議你還是簽這個期權協議。起碼說明你對公司還是有價值的
⑵ 外商投資企業可以採用股權激勵方式給員工獎勵么
外商投資企業同內資企業一樣,都希望留住那些積極進取、努力工作的員工,為此,他們可能會給予這類員工較高的薪金和較好的福利。除此以外,很多內資企業(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制定了符合公司需要的員工股權激勵計劃,以限制性股票或者股票期權的方式獎勵員工,樹立員工的主人翁意識,以求公司長遠的發展。
我國法律規定,除特殊情況外(如並購導致的持股)中國自然人不能夠直接持有外商投資企業的股份。換句話說,外商投資企業不可能像內資企業那樣制定員工股權激勵計劃;但是外商投資企業可以以境外上市母公司的股份作為標的獎勵給員工。
所以,外商投資企業不能以公司本身的股份激勵員工,但是可以以境外上市母公司的股份激勵員工。
但是,顯而易見的是,這個計劃不可能用上文的一句話解決掉。我們所講的外商投資企業對員工的獎勵,從政府管理層面來看,實際上是由外商投資企業的母公司發起的對中國境內分支機構的員工進行的股權激勵。對於外商投資企業來說,可能性並不代表可行性,要真正實現這種員工股權激勵計劃,就必須從以下幾個角度來審視自身。
第一,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股份必須是外商投資企業境外上市母公司的股票。母公司和外商投資企業既可以是直接控股關系,也可以是某種實際控制關系。而且母公司必須是上市公司,這點有明文規定,所以對於母公司還未上市的外商投資企業而言,如果要採納這種股權激勵方式,必須在母公司有上市可能的前提下、制定遠期股權激勵計劃。
第二,外商投資企業需要制定完善的員工激勵計劃。作為員工股權激勵的發起者和受益者,外商投資企業是該計劃的境內代理機構,另一方面也是辦理各種申請的主體,當然擔當著制定股權激勵計劃的責任。外商投資企業在制定員工股權激勵計劃之時,要對採用的激勵類型、權益數量、獎勵方式、行權方式、股權處理等進行詳細規制,否則可能影響後續外匯方面事宜。
第三,外商投資企業制定此類計劃,必須同母公司取得一致。作為上市企業的境外母公司,其進行股權激勵必須對外公告。所以,沒有母公司的配合,這類計劃根本無法實現。
然而,對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其員工來說,能夠以境外母公司的股份進行員工股權激勵計劃還不夠,要真正將這種激勵變為現實利益可能才是他們真正的關注點。員工覺得利益實現了才會更加努力,企業也會覺得長時間的工作沒有白費。
中國外匯管理局於2012年初頒布的《關於境內個人參與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稱「7號文」),對於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外匯處理進行了明確規定。仔細分析7號文之後,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1.此類股權激勵計劃不受限於境內居民5萬美金的購匯限額,可以根據股權激勵計劃的權益數量、激勵人數等申請購匯售匯。外商投資企業可以作為境外上市母公司的代理機構(雙方以委託書的形式確立委託關系),在外管局辦理外匯登記證,然後持登記證到銀行申請專門的外匯賬戶。
2.個人儲蓄賬戶和公司專門外匯賬戶之間可以自由劃轉。根據外商投資企業的申請,外管局可以批准開戶銀行將員工出售境外上市企業股票的收益、分紅等收入直接從外匯賬戶轉入個人儲蓄賬戶。這樣,外商投資企業的員工就可以順利實現自己的利益,達到股權激勵計劃的真正目的。從某種角度來講,對此類股權激勵的外匯管制是比較松的,這為外商投資企業員工激勵開啟了新的實踐操作之路。外商投資企業制定盡量完善的股權激勵計劃,這關繫到以後的外匯額度以及購匯售匯得到批準的難度。另外,未上市境外母公司的股份不適用於該計劃,所以並非所有外商投資企業都可以採用該方式進行股權激勵,除非能夠採用遠期協議的方式,將股權激勵的行權時間安排在境外母公司上市以後。
⑶ 員工可以購買公司股票,公司是在美國上市的,這樣的情況該如何繳稅
實施股票期權計劃企業授予該企業員工(包括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和無住所的個人)的股票期權所得,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1、員工接受實施股票期權計劃企業授予的股票期權時,除另有規定外,一般不作為應稅所得繳稅。
2、員工行權時,其從企業取得股票的實際購買價(施權價)低於購買日公平市場價(指該股票當日的收盤價,下同)的差額,是因員工在企業的表現和業績情況而取得的與任職、受雇有關的所得,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對因特殊情況,員工在行權日之前將股票期權轉讓的,以股票期權的轉讓凈收入,並入其當月工資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員工行權日所在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應按下列公式計算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行權股票的每股市場價-員工取得該股票期權支付的每股施權價)×股票數量;
3、員工將行權後的股票再轉讓時獲得的高於購買日公平市場價的差額,是因個人在證券二級市場上轉讓股票等有價證券而獲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的征免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4、員工因擁有股權而參與企業稅後利潤分配取得的所得,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⑷ 為什麼很多公司都用期權激勵員工
期權是目前最常見的激勵形式,大部分境外企業優先採用期權或期權與RSU結合的模式,原因有兩方面:
就實踐而言,期權因為管理方便、靈活度高,適用范圍較RS和RSU更為廣泛;RSU更適合上市公司或成熟企業。
限制性股票發放對象受到中國法規對境內居民境外投資的限制需要滿足外匯登記的要求,登記程序繁雜且存在一定的行政費用成本,並且公司上市前授予對象過多容易造成股權分散不利於公司治理。
因此,中國籍期權授予對象在上市前大規模行權而直接/間接持股的情況比較罕見。境外公司除向創始人授予限制性股票(創始人需辦理37號文登記)外,通常對核心員工和高管採用股票期權模式,並在期權計劃中約定授予的股票期權在公司上市後才能行權。
⑸ 人如果說在公司打工做到高管,會拿到公司的股票期權,這個期權具體是什麼呢
用股票期權來說容易理解
就是指一個公司授予其員工在一定的期限內(如10年),按照固定的期權價格購買一定份額的公司股票的權利。行使期權時,享有期權的員工只需支付期權價格,而不管當日股票的交易價是多少,就可得到期權項下的股票。期權價格和當日交易價之間的差額就是該員工的獲利。如果該員工行使期權時,想立即兌現獲利,則可直接賣出其期權項下的股票,得到其間的現金差額,而不必非有一個持有股票的過程。究其本質,股票期權就是一種受益權,即享受期權項下的股票因價格上漲而帶來的利益的權利。
希望採納
⑹ 美國給原工發股票期權是什麼意思
美國給原工發股票期權意思是指公司向員工提供購買該公司股票的權利,以期激勵員工為公司創源姿卜造更大的價值,從而獲得更高的回報。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顯示,員工在未來某個時間以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公司股票,這個價格通常是當前市場價格的折扣或者固定價格。期權的行權期為幾年,員工可以在行權期內選擇是否購買公司股票,如果公司股票價格上漲,員工可以以冊茄較低的價格購買公司股票,並在未來以較高的價格出售股票,從而獲得巨額回報。美國給原工發股雹穗票期權是一種常見的員工激勵計劃,可以幫助公司吸引和留住優秀的員工,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
⑺ 我所在的公司將在納斯達克上市,現在對員工送納斯達剋期權,但我不知道是什麼意思怎樣操作大家幫幫忙
不是送納斯達剋期權,是送可以認購你公司股票的期權。通常這些認股期權是不可以轉名的。對你來說,你只可以決定是否行權,並不能賣出期權。
如你行使認購權,認購了你公司的股票,那你就可以通過有提供美股買賣的券商,賣出你公司的股票。
當然,行使認購權是否有利可圖,就要看認購權的條款和你公司的股票市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