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是什麼意思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是股權激勵計劃的主要方式之一,股權激勵計劃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為標的,對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員工進行的長期性激勵。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就是向管理人員或員工獎勵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限制性股票
指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限制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獲得條件;二是出售條件,但一般來看,重點指向性很明確,是在第二個方面。並且方案都是依照各個公司實際情況來設計的,具有一定的靈活性。
限制性股票獲得條件
國外大多數公司是將一定的股份數量無償或者收取象徵性費用後授予激勵對象,而在中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了限制性股票要規定激勵對象獲授股票的業績條件,這就意味著在設計方案時對獲得條件的設計只能是局限於該上市公司的相關財務數據及指標。
限制性股票相關規定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原則上應在限制性股票所有權歸屬於被激勵對象時確認其限制性股票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即:上市公司實施限制性股票計劃時,應以被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境外為證券登記託管機構)進行股票登記日期的股票市價(指當日收盤價)和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指當日收盤價)的平均價格乘以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減去被激勵對象本批次解禁股份數所對應的為獲取限制性股票實際支付資金數額,其差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被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股票登記日股票市價+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實際支付的資金總額×(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獲取的限制性股票總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