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利潤分配怎麼造句
1、 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並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2、 利潤分配,風險虧損,成本和責任將按雙方投資比例攤派.
3、 在利潤分配問題上,要重點克服違法不分配利潤和違法不分配利潤兩個問題,以實現股東利益的最大化。
4、 每個會計年度後三個月內公布利潤分配方案及各方應分得的利潤額。
5、 由此造成初期未分配利潤的正數,按正常的利潤分配製度執行。
6、 提取盈餘公積項目作為合並利潤分配表中的1個重要項目,它的多少對可供母公司股東分配的利潤影響很大。
7、 我們將合理設置利潤分配,為每一位合作夥伴提供豐厚的利潤回報,最終實現與每一位凱利萊品牌運營商的共同發展。
8、 哈爾濱博實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14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的預披露公告,公積金轉增股本。
9、 福建省閩發鋁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14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的預披露公告,公積金轉增股本。
10、 1月27日東莞上市公司宜安科技發布2014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的預披露公告,據悉將實行每10股轉增10股的高轉送分紅。
11、 30登錄全景網路投資者關系互動平台,在線參與本次利潤分配及現金分紅說明會。
12、 浙江躍嶺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14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的公告,公積金轉增股本。
13、 東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潤分配實施公告,現金紅利。
14、 600721ST百花董監事會通過200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通過續聘西安希格瑪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08年度財務審計機構。
15、 建立資金補償積累機制,強化資金後續管理按照國家制定的企業利潤分配辦法,企業按照既定的比例提取公積金和公益金後,集團公司應收取的投資收益全額上繳,不留餘地。
16、 報道歷數了73處秘密的拘押中心,很多都是由地方政府運營的,還給出了在搜索、拘押和遣返當地*訪者中的詳細的豐厚利潤分配方式。
17、 同時,中央匯金作為股份制銀行的控股方,完全通過上市公司模式實現了國有企業利潤分配的市場化。
18、 他解釋說,調整出廠價僅僅是中石油內部煉廠和銷售公司的價格變動,可以間接理解為內部的結算價變動,同時也是內部利潤分配的變動。
19、 在Foap上銷售照片,都是一張照片10美金的定價,並採用賣家和Foap五五分帳的利潤分配方式。
20、 不過,辛辛苦苦、勞心勞力了一整年,同樣也是公司控股股東的董事長們並沒有虧待自己,年度利潤分配預案中自派「大紅包」便是自我獎賞。
Ⅱ a股分紅最高的股票有哪些
股息是股東定期按一定的比率從上市公司分取的盈利,紅利則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之後按持股比例向股東分配的剩餘利潤。獲取股息和紅利,是股民投資於上市公司的基本目的,也是股民的基本經濟權利。那麼,a股分紅最高的股票有哪些呢?下面就來看看吧。
A股分紅哪家強?
A股上市公司2017年年報披露節奏逐漸加快,而在此之前已有意華股份、麗珠集團、傑恩設計等上市公司迫不及待地推出了年報高比例現金分紅預案。業內人士指出,預判某家上市公司是否會在年報期間實施高分紅的參考標准主要是業績走向、財務數據、分紅傳統三大要素,只要具備三大要素,就可能向投資者派「現金大禮包」。
2月5日,上交所召開「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專項說明會」,並表示,有一批上市公司,連續多年未實施現金分紅。其中部分公司,具備分紅能力而長期未分紅,上交所將繼續加大監管力度。存在惡意不分紅的,還將提請證監會派出機構實施現場檢查。
共有58家公司披露2017年利潤分配預案。一方面,高送轉表現平穩,過去動輒「10轉30」的高比例暫時未出現。其中,梅泰諾、傑恩設計、凱普生物、中順潔柔、恆華科技等15家公司2017年年報預計送轉股比例均為每10股送轉10股及以上,佔比只有25.86%。目前轉增比例最高的是梅泰諾,推出「10轉18派1.5元」的利潤分配預案。
另一方面,上市公司派現比例明顯上升。在上述利潤分配預案中,有53家公司擬向股東派發現金,佔比達到91.38%,其中,每股派現金額最高的是麗珠集團,該公司准備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3股,同時派現20元(稅前)。另外,步長制葯和傑恩設計等每10股派現均在10元以上。
Ⅲ 洽洽食品2020年半年度董事會經營評述
洽洽食品(002557)2020年半年度董事會經營評述內容如下:
一、概述
一、瓜子消費快速增長,有品質、有品牌的公司產品市場空間進一步提升。
瓜子等家庭休閑產品銷售獲益,在居家環境中,瓜子系列產品消費場景進一步強化,線上線下均實現了快速增長。傳統瓜子延續了2019年兩位數以上的增長,在上半年市場認可度進一步提升,對非包裝瓜子的替代加快,品牌效應進一步顯現,加速產業內企業優化升級,為公司瓜子業務發展注入持續動力。2020年上半年,公司實現傳統香瓜子19%的增長、原香瓜子30%左右的增長,焦糖、山核桃等藍袋瓜子上半年實現含稅銷售額約4.2億元,同比20%以上的增長。
二、每日堅果積極開展營養 健康 宣傳,擴充產品矩陣,掌握關鍵保鮮技術,打造好吃又營養的日常營養必需品。
小黃袋每日堅果系列產品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消費場景影響以及社交饋贈屬性的因素,同時部分區域消費促進和營銷推廣活動無法開展,針對堅果消費的線下宣傳活動暫時推遲。隨著疫情的逐步緩解,社交消費屬性逐步恢復,小黃袋每日堅果消費增速提升。
上半年,公司結合營養 健康 ,開展營養師線上線下傳播,推廣宣傳堅果的營養價值。在疫情期間,針對營養 健康 、增強免疫力、堅果的營養價值,公司邀請了知名營養師,在直播間為大家一一解答,宣傳堅果的營養價值合理膳食搭配建議。
公司結合自身優勢,以洽洽質造為戰略支點,聚焦每日堅果,給消費者提供好的堅果產品。將洽洽每日堅果的定位擴展到日常營養必需品,打造國民 健康 食材。「堅果+」戰略豐富消費場景和群體,風味化和跨界搭配類戰略新品主動導入市場,推出益生菌每日堅果和芝士味每日堅果以及洽洽每日堅果燕麥片;該類新品前期試推廣效果良好,市場認可度較高,戰略新品的不斷推出,進一步豐富每日堅果的產品矩陣,擴大市場規模。該系列新品將和小黃袋每日堅果一起,在下半年全面開展市場拓展、消費場景延伸和規模提升。
2020年上半年小黃袋每日堅果銷售額呈現逐步回升態勢,實現含稅銷售額2.7億元,銷售額較去年同期有所增長。
三、推進實施可轉債項目,為公司戰略發展帶來資金支持。
公司於2020年4月27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和2020年5月22日召開的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涉及的相關議案。公司擬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46,000萬元(含146,000萬元),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的募投項目符合公司發展戰略。公司於2020年6月30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官方網站系統的通知,中國證監會對公司於2020年6月24日提交的關於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核準的申請材料進行了審查,認為符合法定形式,決定對該行政許可申請予以受理。
截止本報告披露日,公司對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進行了回復,並及時進行了披露。
公司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事項尚需中國證監會核准,能否獲得核准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積極推進相關工作,並根據該事項的進展情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回購實施完畢,並實施第四期員工持股計劃,為企業發展注入長期動力。
截止2020年5月10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公司股份1,844,100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0.36%,成交均價27.11元/股。
公司已於2020年3月30日召開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第四期員工持股計劃相關議案,第四期員工持股計劃的股份來源於本次回購的股份,公司回購專用賬戶中的股份將會過戶至員工持股計劃名下。
2020年5月26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證券過戶登記確認書》,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所持有的133,460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0.03%)公司股票已於2020年5月25日通過非交易過戶至「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員工持股計劃」專戶,其中,以23.48元/股過戶116,580股,以30.62元/股過戶16,880股。
五、公益活動。
利用公司海外工廠及海外資源優勢,快速反應,在海外採集口罩等資源。在除夕當天,公司發揮全球化優勢,緊急從海外籌措近20萬只N95口罩和200萬堅果物資馳援武漢15家定點醫院,為增強醫護人員免疫力,保障營養 健康 補給,2月15日起,公司向戰斗在武漢的全國援鄂醫療隊醫護人員免費提供每日堅果,直至疫情解除,定點捐贈全國定點治療醫院。除以上醫用物資已加急送往武漢外,針對疫情嚴重的國內其他地區,公司還及時籌措了300多萬的堅果食品物資,日夜兼程送往全國15個疫情嚴重的城市、共34家新冠肺炎定點治療醫院,協助打贏這場疫情攻堅戰。
六、加強投資者關系管理,實施穩定的投資者回報措施。
報告期內,公司加強投資者關系管理,持續認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堅持以投資者需求為導向,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公平地披露信息,進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主動性、針對性、有效性,主動接受 社會 和廣大投資者的監督。依託股東大會、互動易、投資者電話、投資者電話機現場交流會、投資者調研等互動交流平台,積極建立公開、公正、透明、多維度的投資者關系,2020年4月舉行了2019年度業績說明會,加深投資者對公司發展戰略、財務狀況、業務情況、未來發展等情況的了解,增強投資者對公司的認同度,切實提升公司價值及市場影響力。建立並維護上市公司的良好形象,推進公司在資本市場的長期 健康 發展。
報告期內,公司完成了2019年度利潤分配實施方案,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70元(含稅)。
三、核心競爭力分析 (一)多年行業積淀形成的品牌優勢。公司成立至今,一直堅持以「為消費者提供安全、新鮮、美味的堅果休閑食品」為使命,經過20年的發展,產品線日趨豐富,深受消費者的喜愛,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不斷提升,是中國堅果炒貨行業的領導品牌。 (二)全國性的線下終端銷售網路、逐步成長的海外銷售網路、專業性銷售團隊並由此形成的市場快速反應能力以及掌控能力。公司始終堅持以洽洽堅果炒貨行業這一品牌開拓國內市場,在不斷深化經銷、KA賣場等相對成熟渠道開拓能力的基礎上,也緊抓現代新興渠道異軍突起所帶來的寶貴發展契機,對線上渠道進行了卓有成效的拓展。公司擁有全國性線下銷售網路,擁有經驗豐富的專業化營銷隊伍,有完善有效的營銷管理體系和營銷模式,市場快速反應能力強,銷售規模行業第一。經過多年的海外市場開拓,公司已經建立了區域分布合理的外銷網路,公司已和國外多個具有豐富銷售經驗的經銷商客戶建立了合作關系,公司在國際市場上的影響力也在不斷提升,產品遠銷亞、歐、美等40多個國家和地區,是出口國家最多、出口區域最廣的民族品牌之一。 (三)行業領先的技術研發、生產能力和質量控制能力。公司注重用現代食品工業技術改造傳統產業,不斷推進工藝創新、產品創新。與江南大學及省內高校合作,設立省休閑食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級洽洽食品設計研究院,進行新品研發、標准化研究和食品科學研究。公司主持和參與制定的國家、行業、團體標准共26項。首創「變炒為煮」的生產工藝,帶動瓜子產業革新,促進生產規模化、產業化。2018年洽洽干堅果貯藏與加工保質關鍵技術及產業化榮獲「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證書。2018年洽洽榮獲「國家堅果加工技術研發專業中心」稱號,堅果炒貨行業首家加入國家 健康 品牌計劃,堅果製造獲BRC-A級認證,完成出口40國戰略目標,智能製造領域,設備自動化和人工智慧引入生產線:蜘蛛手與碼垛機器人。國葵新線車間凌態項目:實現生產數據自動採集。不斷創新產品結構,逐步向高端堅果、休閑食品產品拓展。公司的生產基地形成了全國布局,並在海外形成了積極 探索 。公司在合肥、哈爾濱、包頭、重慶、長沙等地設立生產基地,銷地建廠和綜合廠策略相結合,形成了覆蓋全國市場的生產基地。實現就近供應,有效減少了運輸成本,產能布局不斷優化。公司按照「洽洽質造」的發展理念,強化質量管理,以優質產品打造知名品牌。建體系。建立以ISO9001和HACCP質量保證體系為基礎的質量管理體系和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形成了全流程質量監控體系。從原料采購、生產過程和成品檢測、包裝運輸,都制定細致、可操作的規范。控環節。在原料采購、產品設計、生產加工、產品銷售、售後服務等各環節嚴格質量控制。 (四)規范高效且穩定的現代化管理體系。 公司經過多年的發展,構築了事業部制的管理體系,以消費者需求的業務導向管控體系,對管理層架構進行優化、調整,把一批年輕的、充滿活力的、有經驗的技術或管理經驗的幹部調整到核心管理團隊當中,這將使公司的管理更富有效率,產品設計更具創新,發展方向更具活力。推行事業部改制、劃小經營單元,內部市場化運行,打造「人人都是經營者」的創業平台,營造全員營銷、全員創業的氛圍。 公司實施了四期員工持股計劃,讓更多的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跟隨企業成長和發展,具有很強的團隊凝聚力。公司關鍵管理人員均具備行業專業背景和多年的從業經驗,對行業的發展水平和發展趨勢有著清醒的認識。公司的管理團隊能夠基於公司的實際情況、行業發展水平和市場需求制定符合公司長遠發展的戰略規劃,能夠對公司的研發、生產、營銷和投融資等經營管理問題進行合理決策並有效實施。公司優秀的管理團隊為公司保持競爭優勢和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根本保證。 為進一步推進公司的信息化建設,公司在2011年引入了SAP系統,並於2012年9月成功上線。2013年,公司的供產銷全流程業務信息平台建設項目順利完成,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實現公司全流程業務信息資源的充分調配和共享,信息整理和分析功能進一步提升,公司的決策更加科學,業務流程更加優化。實現了移動辦公和電子流審批,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節約了資源。而且各部門能夠使用系統數據,量化本部門的業務狀態,進而進行業務決策,此後,公司不斷開發、優化基於自身業務需求的各種信息系統功能模塊,對商品、采購、物流、財務、質量、會員管理等業務流程進行了統一整合、梳理,業務的規范性和財務管理的精細度得以進一步提升。總之,公司信息化建設起步早,將在未來一段時間發揮信息化對業務、對管理的巨大作用,從而使得公司管理水平邁上一個更高的台階。不斷豐富企業內涵。發布了以「知行合一,突破制勝」為主題的企業文化體系。建立了職業 健康 、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並取得ISO14001和 OHSAS18001認證證書。 未來,公司將繼續保持並不斷加強核心競爭力,在激烈的市場環境中保持有利地位,為公司及投資者創造更多的回報。
Ⅳ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的管理辦法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行為,促進自主創新企業及其他成長型創業企業的發展,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根據《證券法》、《公司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應當符合《證券法》、《公司法》和本辦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第四條 發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准確、完整、及時,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發行人作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應當及時向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提供真實、准確、完整的財務會計資料和其他資料,全面配合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開展盡職調查。
第五條 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責任主體應當誠實守信,全面履行公開承諾事項,不得在發行上市中損害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保薦人及其保薦代表人應當嚴格履行法定職責,遵守業務規則和行業規范,對發行人的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審慎核查,督導發行人規范運行,對證券服務機構出具的專業意見進行核查,對發行人是否具備持續盈利能力、是否符合法定發行條件作出專業判斷,並確保發行人的申請文件和招股說明書等信息披露資料真實、准確、完整、及時。
第七條 為股票發行出具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應當嚴格履行法定職責,遵守本行業的業務標准和執業規范,對發行人的相關業務資料進行核查驗證,確保所出具的相關專業文件真實、准確、完整、及時。
第八條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依法對發行人申請文件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審核,依法核准發行人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並對發行人股票發行進行監督管理。
證券交易所依法制定業務規則,創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保障創業板市場的正常運行。
第九條 中國證監會依據發行人提供的申請文件核准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不對發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資價值或者投資者的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
投資者自主判斷發行人的投資價值,自主作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股票依法發行後因發行人經營與收益變化或者股票價格變動引致的投資風險。
第十條 創業板市場應當建立健全與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的投資者准入制度,向投資者充分提示投資風險,注重投資者需求,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 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三)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二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四)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第十二條 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第十三條 發行人應當主要經營一種業務,其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環境保護政策。
第十四條 發行人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第十五條 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所持發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第十六條 發行人資產完整,業務及人員、財務、機構獨立,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以及嚴重影響公司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
第十七條 發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審計委員會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發行人應當建立健全股東投票計票制度,建立發行人與股東之間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切實保障投資者依法行使收益權、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求償權等股東權利。
第十八條 發行人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務報表的編制和披露符合企業會計准則和相關信息披露規則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發行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第十九條 發行人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公司運行效率、合法合規和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結論的內部控制鑒證報告。
第二十條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忠實、勤勉,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資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一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的。
第二十一條 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
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的情形。
第二十二條 發行人募集資金應當用於主營業務,並有明確的用途。募集資金數額和投資方向應當與發行人現有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水平、管理能力及未來資本支出規劃等相適應。 第二十三條 發行人董事會應當依法就本次發行股票的具體方案、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作出決議,並提請股東大會批准。
本次發行股票時發行人股東公開發售股份的,發行人董事會還應當依法合理制定股東公開發售股份的具體方案並提請股東大會批准。
第二十四條 發行人股東大會應當就本次發行股票作出決議,決議至少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二)發行對象;
(三)發行方式;
(四)價格區間或者定價方式;
(五)募集資金用途;
(六)發行前滾存利潤的分配方案;
(七)決議的有效期;
(八)對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具體事宜的授權;
(九)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第二十五條 發行人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製作申請文件,由保薦人保薦並向中國證監會申報。
第二十六條 保薦人保薦發行人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應當對發行人的成長性進行盡職調查和審慎判斷並出具專項意見。發行人為自主創新企業的,還應當在專項意見中說明發行人的自主創新能力,並分析其對成長性的影響。
第二十七條 中國證監會收到申請文件後,在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第二十八條 中國證監會受理申請文件後,由相關職能部門對發行人的申請文件進行初審,由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並建立健全對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工作底稿的檢查制度。
第二十九條 中國證監會自申請文件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依法對發行人的發行申請作出予以核准、中止審核、終止審核、不予核準的決定,並出具相關文件。發行人根據要求補充、修改發行申請文件的時間不計算在內。
發行人應當自中國證監會核准之日起十二個月內發行股票,發行時點由發行人自主選擇;超過十二個月未發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須重新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方可發行。
第三十條 發行申請核准後至股票發行結束前,發行人應當及時更新信息披露文件內容,財務報表過期的,發行人還應當補充財務會計報告等文件;保薦人及證券服務機構應當持續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其間發生重大事項的,發行人應當暫緩或者暫停發行,並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出現不符合發行條件事項的,中國證監會撤回核准決定。
第三十一條 股票發行申請未獲核準的,發行人可自中國證監會作出不予核准決定之日起六個月後再次提出股票發行申請。 第三十二條 發行人應當以投資者的決策需要為導向,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編制和披露招股說明書,內容簡明易懂,語言淺白平實,便於中小投資者閱讀。
第三十三條 中國證監會制定的創業板招股說明書內容與格式准則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論准則是否有明確規定,凡是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均應當予以披露。
第三十四條 發行人應當在招股說明書顯要位置作如下提示:「本次股票發行後擬在創業板市場上市,該市場具有較高的投資風險。創業板公司具有業績不穩定、經營風險高、退市風險大等特點,投資者面臨較大的市場風險。投資者應充分了解創業板市場的投資風險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風險因素,審慎作出投資決定。」
第三十五條 發行人應當在招股說明書中分析並完整披露對其持續盈利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所有因素,充分揭示相關風險,並披露保薦人對發行人是否具備持續盈利能力的核查結論意見。
第三十六條 發行人應當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相關責任主體以及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及相關人員作出的承諾事項、承諾履行情況以及對未能履行承諾採取的約束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一)本次發行前股東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願鎖定股份、延長鎖定期限或者相關股東減持意向的承諾;
(二)穩定股價預案;
(三)依法承擔賠償或者補償責任的承諾;
(四)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的措施及承諾;
(五)利潤分配政策(包括現金分紅政策)的安排及承諾。
第三十七條 發行人及其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招股說明書上簽名、蓋章,保證招股說明書內容真實、准確、完整、及時。保薦人及其保薦代表人應當對招股說明書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及時性進行核查,並在核查意見上簽名、蓋章。
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對招股說明書出具確認意見,並簽名、蓋章。
第三十八條 招股說明書引用的財務報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後六個月內有效。特別情況下發行人可申請適當延長,但至多不超過一個月。財務報表應當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為截止日。
第三十九條 招股說明書的有效期為六個月,自公開發行前招股說明書最後一次簽署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條 發行人申請文件受理後,應當及時在中國證監會網站預先披露招股說明書(申報稿)。發行人可在公司網站刊登招股說明書(申報稿),所披露的內容應當一致,且不得早於在中國證監會網站披露的時間。
第四十一條 發行人及保薦人應當對預先披露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負責,一經申報及預披露,不得隨意更改,並確保不存在故意隱瞞及重大差錯。
第四十二條 預先披露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不能含有股票發行價格信息。
發行人應當在預先披露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的顯要位置作如下聲明:「本公司的發行申請尚未得到中國證監會核准。本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不具有據以發行股票的法律效力,僅供預先披露之用。投資者應當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說明書作為投資決定的依據。」
第四十三條 發行人及其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保證預先披露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的內容真實、准確、完整、及時。
第四十四條 發行人股票發行前應當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網站全文刊登招股說明書,同時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刊登提示性公告,告知投資者網上刊登的地址及獲取文件的途徑。
發行人應當將招股說明書披露於公司網站,時間不得早於前款規定的刊登時間。
第四十五條 保薦人出具的發行保薦書、證券服務機構出具的文件及其他與發行有關的重要文件應當作為招股說明書備查文件,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網站和公司網站披露。
第四十六條 發行人應當將招股說明書及備查文件置備於發行人、擬上市證券交易所、保薦人、主承銷商和其他承銷機構的住所,以備公眾查閱。
第四十七條 申請文件受理後至發行人發行申請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依法刊登招股說明書前,發行人及與本次發行有關的當事人不得以廣告、說明會等方式為公開發行股票進行宣傳。 第四十八條 證券交易所應當建立適合創業板特點的上市、交易、退市等制度,加強對相關當事人履行公開承諾行為的監督和約束,督促保薦人履行持續督導義務,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交易所業務規則以及不履行承諾的行為,及時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
第四十九條 證券交易所應當建立適合創業板特點的市場風險警示及投資者持續教育的制度,督促發行人建立健全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制度以及防範和糾正違法違規行為的內部控制體系。
第五十條 自申請文件受理之日起,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及相關人員即對發行申請文件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及時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發行人的發行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自相矛盾或者同一事實表述不一致且有實質性差異的,中國證監會將中止審核並自確認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受理相關保薦代表人推薦的發行申請。
第五十一條 發行人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的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中國證監會將終止審核並自確認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受理發行人的發行申請,並依照《證券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二條 發行人不符合發行條件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準的,發行人以不正當手段干擾中國證監會及其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工作的,發行人或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簽名、蓋章系偽造或者變造的,發行人及與本次發行有關的當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為公開發行股票進行宣傳的,中國證監會將終止審核並自確認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受理發行人的發行申請,並依照《證券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五十三條 保薦人出具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發行保薦書的,保薦人以不正當手段干擾中國證監會及其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工作的,保薦人或其相關簽名人員的簽名、蓋章系偽造或變造的,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職責的,依照《證券法》和保薦制度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十四條 證券服務機構未勤勉盡責,所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中國證監會將自確認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接受相關機構出具的證券發行專項文件,三十六個月內不接受相關簽名人員出具的證券發行專項文件,並依照《證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進行處罰;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五條 發行人、保薦人或證券服務機構製作或者出具文件不符合要求,擅自改動招股說明書或者其他已提交文件的,或者拒絕答復中國證監會審核提出的相關問題的,中國證監會將視情節輕重,對相關機構和責任人員採取監管談話、責令改正等監管措施,記入誠信檔案並公布;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等行政處罰。
第五十六條 發行人披露盈利預測,利潤實現數如未達到盈利預測的百分之八十的,除因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應當在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網站、報刊上公開作出解釋並道歉;情節嚴重的,中國證監會給予警告等行政處罰。
利潤實現數未達到盈利預測的百分之五十的,除因不可抗力外,中國證監會還可以自確認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受理該公司的公開發行證券申請。
注冊會計師為上述盈利預測出具審核報告的過程中未勤勉盡責的,中國證監會將視情節輕重,對相關機構和責任人員採取監管談話等監管措施,記入誠信檔案並公布;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等行政處罰。 第五十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61號)、《關於進一步做好創業板推薦工作的指引》(證監會公告〔2010〕8號)同時廢止。
Ⅳ 炒股賺到的錢是上市公司給嗎虧的錢去哪裡
1、炒股賺的錢,不是上市公司給的,而是你拋出時買方給的;
2、炒股虧的錢,也不是上市公司拿去了,而是你買股票時把錢給了賣方;
3、上市公司分配時一視同仁,只要股權登記日你持有股票,不論你是賺是虧,都同樣分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