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商獨資企業A股上市有先例嗎
外商投資企業的主要形式有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對於外資不控股的中外合資企業上市,國內已有先例(如北方股份),我們這里所要探討的主要是針對外資控股的企業上市問題,目前除b股市場的閩燦坤外,國內a股市場還沒有外資控股企業成功上市的先例。
近日,中國首次以外資控股企業上市為主題的研討會「中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與外商企業上市研討會」在北京召開,表明了自國務院、證監會、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等國家部門表示允許外資企業在中國發行a股和b股並上市的政策後,國內證券市場及外資企業、投行人員、中介機構等對於外資企業上市問題已提高到實際操作的層面上來。
早在國務院辦公廳1999年8月轉發的外經貿部、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局、國家出入境檢驗局的《關於當前進一步鼓勵外商投資意見的通知》中,便規定了「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可申請發行a股或b股」。近半年來,國務院副總理吳邦國、證監會主席周小川、外經貿部部長石廣生、國家計委副主任李子彬等都在公開的場合表示過中國將允許符合條件的外資企業發行a股和b股,並且外經貿部於5月18日發布了《關於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問題的通知》,外經貿部與中國證監會於11月5日聯合發布了《關於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資有關問題的若干意見》,為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市發行a股或b股進一步確定了法律基礎。據說證監會和外經貿部現正在就外資企業上市問題制訂實施細則。
目前,確實還沒有外資企業上市的操作細則,很多人都認為我國《公司法》、《證券法》沒有考慮到外資上市問題。但就作者個人觀點,外資企業上市不必要另搞一套改制、股票發行上市的程序,比照內地企業上市的程序就可以了(如發a股和發b股的程序相同),這也符合wto的精神。外資企業上市並不是無法可依,外資企業改制設立股份公司可以依照外經貿部1995年發布的《關於設立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資產重組可以依據證監會對擬上市企業重組改制的有關規定以及依據《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合並與分立的規定》,申請上市可以依據證監會的有關程序規定,上市後不存在法人股流通問題,非流通法人股的轉讓可以依據《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
比照內地企業上市,外資企業在改制及上市申請的兩個重要環節上,主要是多了一個主管審批機關,即外經貿部,但在最近外經貿部與證監會聯合發布的《關於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資有關問題的若干意見》中,這種需要外經貿部對外資公司上市進行審批的情況已經有所改變,不再是外資公司「申請發行a股或b股,應獲得外經貿部書面同意」,而是「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發行股票及增發或配、送股票完成後,應到外經貿部辦理法律文件變更手續。」我們可以看出外經貿部與證監會在外商投資股份公司上市審批權力上已經基本達成一致。
B. 外商投資新制度的四大亮點
法律分析:平等原則: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平等適用國家支持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外匯更自由: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的出資、利潤、資本收益、資本處置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幣或者外匯自由匯入、匯出。更加嚴格地保護外國投資者和投資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促進融資:外商投資企業可以依法通過公開發行股票、證券等方式進行融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
第十條 制定與外商投資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應當採取適當方式徵求外商投資企業的意見和建議。
與外商投資有關的規范性文件、裁判文書等,應當依法及時公布。
第十六條 國家保障外商投資企業依法通過公平競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政府采購依法對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產品、提供的服務平等對待。
C. 外商投資企業不可以通過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債券等證券和其他方式進行融資
外商投資企業可以依法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通過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債券等證券,以及公開或者非公開發行其他融資工具、借用外債等方式進行融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已經2019年12月12日國務院第74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平等對待內外資企業;強化投資保護;規定主管部門在審核有關行業、領域准入許可時,不得在許可條件、申請材料、審核環節、時限等方面對外國投資者設置歧視性要求;規定了不依法平等對待外資企業、違法限制外資企業平等參與標准制定、不履行政策承諾、強制轉讓技術等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明確港澳投資者在內地投資參照外商投資法和《條例》執行等。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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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外企能在中國A股上市嗎
可以是可以,但問題是沒有那個外國公司到中國來上市
更多的都是投一個資本或者收購一個殼後立刻轉手套現賣掉
比如:湖北荊州地區的老牌國企公司,【活力二八】洗衣粉公司,後來破產賣給了日本人,後來這個公司的所屬權就是日本人的,後來日本人把公司殼直接轉手賣了接近2億(買來的時候不到1億)給一家光伏企業,這個公司現在叫【三安光電】
活力二八作為上市公司,有億短暫時間是屬於日本的
類似的事情還有百事可樂入股到匯源果汁,都已經把匯源果汁完全轉變成為美國的公司,結果證監會和國資局出來干澀,要把匯源果汁強制收購為國有企業,禁止賣給外國公司,於是匯源果汁在A股上市的計劃難產了,最後在香港上市,把股份還是賣給了百事可樂。
換句話說,在中國A股的上市公司是有的,只不過更多是有入股限制的,一般不能超過50%,如果是政治問題的,超過30%都不行,比如匯源果汁,上海汽車,東風汽車等,裡面的中葯技術都是小日本提供的,不說你也懂的。
E. 外資企業或法人可以再中國購買股票或債券嗎
根據目前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外商投資企業既不能在中國上市發行股票,也不能參與二級市場的買賣。
但是2010年起,根據我國商務部長的講話,我國將會逐步放開外商投資企業的上市發行股票。隨後,外商投資企業將可以逐步實現買賣中國證券市場的證券。
希望對你的問題有所幫助
F. 什麼是外資股什麼是B股
B股稱人民幣特種股票。它是以人民幣標明面值,以外幣認購和買賣,在中國境內(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外資股。
「B」,區別於「A股」「H股」、「S股」等含義沒有特別意思。
外資股是指股份公司向外國和我國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投資者發行的股票。外資股按上市地域可以分為境內上市外資股和境外上市外資股。
境內上市外資股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資者募集並在我國境內上市的股份。這類股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稱為B股。B股以人民幣標明股票面值,以外幣認購買賣。
境外上市外資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資者募集並在境外上市的股份。它也採取記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幣標明面值,以外幣認購。
拓展資料:
B股的「B」,僅相對於A股的「A」而言,無實際含義,區別於「H股」、「S股」等含義。
①公司或投資基金發行的一種股份形式。在發行過程中,公司通過章程給不同股份形式賦予不同的權益,使公司股份出現A股、B股等形式。而不同公司賦予B股的權益也不盡相同。比如中國境內上市公司的A股公司普通股,可以上市流通;而B股為人民幣特種股票,有些國家的B股為優先股,只享受固定紅利分配,沒有投票選舉權等。
②特指中國上市公司發行的人民幣特種股票。以人民幣標明面值,以外幣認購和交易,在中國境內證券交易所上市。B股市場於1992年建立,2001年2月19日前僅限外國投資者買賣,此後,B股市場對國內投資者開放。
③不支付前期管理費用的投資基金,但是這種基金要交納傭金及年費。如果投資者在持有基金的續存期限短於6~8年時退出,通常還要支付一定的賠償金。
投資者如需買賣深、滬證券交易所B股,應事先開立B股賬戶。
B股開戶步驟:
第一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到其原外匯存款銀行將其現匯存款和外幣現鈔存款劃入證券商在同城、同行的B股保證金賬戶;
境內商業銀行向境內個人投資者出具進賬憑證單,並向證券經營機構出具對帳單。
第二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和本人進賬憑證單到證券經營機構開立B股資金賬戶,開立B股資金賬戶的最低金額為等值1000美元;
第三步:憑剛開立的B股資金賬戶到該證券經營機構申請開立B股股票賬戶。
以募集方式設立公司時,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B股)的條件:
所籌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國家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立項的規定;符合國家有關利用外資的規定;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
發起人出資總額不少於1.5億元人民幣;擬向社會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人民幣的,其擬向社會發行股份的比例達15%以上;改組設立公司的原有企業或者作為公司主要發起人的國有企業,在最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改組設立公司的原有企業或者作為公司主要發起人的國有企業,最近3年連續盈利。
已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資本,申請發行B股時,應具備的條件:
所籌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國家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立項的規定;符合國家有關利用外資的規定;公司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經募足,所得資金的用途與募股時確定的用途相符,並且資金使用效益良好;
公司凈資產總值不低於1.5億元人民幣;公司從前一次發行股票到本次申請期間沒有重大違法行為;公司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有企業改組或者國有企業作為主要發起人設立的公司,可以連續計算。
G. 外商投資企業向境外股東分紅如何操作
外商投資企業向境外股東分紅操作為:
一、凡外商投資企業外方投資者或境外發行股票企業將本年度外方應得利潤或股息、紅利匯出境外的,必須向外匯指定銀行(以下簡稱銀行)提供下列材料:
1.完稅證明及稅務中報單(享受減免稅待遇的企業應提供當地稅務管理部門出具的減免稅證明文件);
2.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本年度利潤或股息、紅利情況的審計報告;
3.董事會關於利潤或股息、紅利分配的決議;
4.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
5.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的驗資報告;
6.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外商投資企業或境外發行股票企業需將以前年度利潤或股息、紅利匯出境外的,除提供上款所述材料外,還需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對其利潤或股息、紅利發生年度的資金情況進行審計,並向銀行出具審計報告。
三、銀行應嚴格審核上述材料的真實性,審核無誤後,在外匯登記證和完稅證明上簽署「已辦理利潤或股息、紅利匯出」字樣並加蓋銀行印章,辦理匯出手續後留存本有關憑證的復印件。
拓展資料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號)第七條規定,扣繳義務人在每次向非居民企業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所得時,應從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的款項中扣繳企業所得稅。本條所稱到期應支付的款項,是指支付人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應當計入相關成本、費用的應付款項。扣繳義務人每次代扣代繳稅款時,應當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表》及相關資料,並自代扣之日起7日內繳入國庫。
H. 外資上市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呢作為參考,謝謝了
根據《關於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資有關問題的若干意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除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上市前三年均已通過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
2、經營范圍符合《指導外商投資方向暫行規定》與《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要求;
3、上市發行股票後,其外資股占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10%;
4、按規定需由中方控股(包括相對控股)或對中方持股比例有特殊規定的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後應按有關規定的要求繼續保持中方控股地位或持股比例;
5、符合發行上市股票有關法規要求的其他條件。
I. 外商投資企業法人獨資
外商投資企業,包括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這些企業在中國設立,是中國法人,除對外發行人民幣特種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外商投資一般採取有限責任公司形式。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質押須經審批機關批准。如果中外合資、合作企業中方投資者的股權變更而使企業變成外資企業,且該企業限制設立外資企業的行業,則該企業中方投資者的股權變更必須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另外,以國有資產投資的中方投資者股權質押,實現質權時必須經有關國有資產評估機構進行價值評估,並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經確認的評估結果應作為該股權的作價依據。
法律依據:《關於印發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的通知》第六條:經企業其他投資者同意,繳付出資的投資者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以下簡稱《擔保法》)的有關規定:通過簽訂質押合同並經審批機關批准將其已繳付出資部分形成的股權質押給質權人。投資者不得質押未繳付出資部分的股權。投資者不得將其股權質押給本企業。在質押期間,出質投資者作為企業投資者的身份不變,未經出質投資者和企業其他投資者同意,質權人不得轉讓出質股權;未經質權人同意,出質投資者不得將已出質的股權轉讓或再質押。出質投資者與質權人的權利、義務及質押合同的內容,適用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的有關規定。
J. 外資企業利潤怎麼出境
向外匯指定銀行(以下簡稱銀行)提供下列材料辦理:
1、完稅證明及稅務申報單(享受減免稅待遇的企業應提供當地稅務管理部門出具的減免稅證明文件);
2、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本年度利潤或股息、紅利情況的審計報告;
3、董事會關於利潤或股息、紅利分配的決議;
4、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
5、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的驗資報告;
6、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規依據:
《外匯管理條例》
第九條、境內機構、境內個人的外匯收入可以調回境內或者存放境外;調回境內或者存放境外的條件、期限等,由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根據國際收支狀況和外匯管理的需要作出規定。
第二十二條、資本項目外匯支出,應當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關於付匯與購匯的管理規定,憑有效單證以自有外匯支付或者向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購匯支付。國家規定應當經外匯管理機關批準的,應當在外匯支付前辦理批准手續。律師
依法終止的外商投資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清算、納稅後,屬於外方投資者所有的,可以向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購匯匯出。
第二十三條、資本項目外匯及結匯資金,應當按照有關主管部門及外匯管理機關批準的用途使用。外匯管理機關有權對資本項目外匯及結匯資金使用和賬戶變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關於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利潤、股息、紅利等匯出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凡外商投資企業外方投資者或境外發行股票企業將本年度外方應得利潤或股息、紅利匯出境外的,必須向外匯指定銀行(以下簡稱銀行)提供下列材料:
1.完稅證明及稅務申報單(享受減免稅待遇的企業應提供當地稅務管理部門出具的減免稅證明文件);
2.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本年度利潤或股息、紅利情況的審計報告;
3.董事會關於利潤或股息、紅利分配的決議;
4.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
5.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的驗資報告;
6.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外商投資企業或境外發行股票企業需將以前年度利潤或股息、紅利匯出境外的,除提供上款所述材料外,還需委託會計事務所對其利潤或股息、紅利發生年度的資金情況進行審計,並向銀行出具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