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加入股權投資有限合夥企業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加入股權投資有限合夥企業需要辦理一下手續:
1.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夥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夥人。
3.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作價出資。
4.不得以勞務出資。
5.由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執行事務合夥人可以要求在合夥協議中確定執行事務的報酬及報酬提取方式。
6.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
B. 設立合夥企業或者有限責任公司,是投資性質的,可以投資證券嗎
依法設立、合法存續的公司企業法人,可以開立證券投資賬戶進行股票買賣,但一個法人只能開立一個證券賬戶,且不得轉借他人使用,或者借用他人賬戶進行證券買賣。
因此,依法設立的合夥企業或者有限責任公司,無論是否是投資性質,均可以投資證券,進行股票交易,不必非要設立證券投資基金。
設立普通的公司既可以進行證券投資,注冊要求同於其他合夥企業或者有限責任公司,不需要任何特殊資質。這樣操作完全合法。
C. 現在注冊創投基金或者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合夥)企業需要驗資嗎若不驗資認繳資金設立時必須到位
創投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合夥)都是屬於一種類型的公司,只是在組建形式不同的時候注冊流程不同,如果是有限責任制或者股權有限制,那麼就需要做預先驗資,按《公司法》相關規定進行注冊。在進行工商局核名之後那名稱核准通知書去銀行辦理臨時帳號,把注冊資金打到臨時帳戶上讓會計師事務所或銀行進行驗資。
如果是有限合夥制,則不需要驗資,有限合夥採取承諾出資,在投資有資金需要的時候由普通合夥人發出繳款通知,在通知發出的15天(一般情況)內將款項打到預定帳戶。在國際慣例上,為方便有限合夥基金最初投資,一般會需要所有有限合夥人在合夥企業成立時繳付20%承諾金額。這個需要在有限合夥協議上進行約定,看具體約定進行繳付。
國家法律上沒有最低注冊限制,有的城市有,基金在1個億以上,管理公司在100萬以上,有的要求基金在3000萬以上,這個需要看各地的法律法規。如果你注冊的基金或管理公司想去國家發改委備案,那麼規模就需要3000萬以上的規模。
D. 有限合夥企業能開戶炒股嗎
有限合夥企業能開戶炒股嗎?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企業是可以炒股的。
E. 設立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是否要經過許可
不需要,只要工商給您批准就行,現在金融類公司很難批准,上海目前是不予設立的
F. 合夥企業可以投資股市嗎需要上稅嗎
合夥企業可以投資股市。合夥人企業本身不交所得稅,合夥企業和合夥人的投資所得,依法各自繳納所得稅,也就是說在公司階段不用繳納所得稅,合夥人獲得受益後,你回去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樣的話就解決了對這種合夥企業的雙重征稅問題。 法律依據:
1、《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第十九條,將所涉及的投資者界定為「包括中國公民、中國法人、中國合夥企業及法律法規、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規章規定的其他投資者」。
2、《合夥企業法》第六條「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國家有關稅收規定,由合夥人分別繳納所得稅」規定,以及《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第二款「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適用本法」之規定,合夥企業並無所得稅納稅義務,其所得由各合夥人按照相關規定申報繳納所得稅。」
拓展資料:合夥和入股的區別是什麼
一、定義不同
合夥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聯合經營企業,合夥人分享企業所得,並對企業虧損承擔連帶、無限責任的組織形式; 股份制是指以投資入股或認購股票的方式聯合起來的企業財產組織形式,入股人按股權多少享有管理權和分配收益。 二、法律適用的不同
合夥適用「合夥企業法」,而入股人適用「公司法」。
三、承擔的資金不同
合夥按照協議的約定承擔資金,入股按照出資比例承擔資金。
四、承擔的責任不同
合夥制企業中,每一個合夥人都對合夥企業的全部外債承擔連帶、無限責任; 而股東(入股人)只需要承擔有限責任。
五、加入與退出的規定不同
合夥制企業是根據合夥人之間的協議約建立的,合夥人退出或新合夥人加入時,必須取得全體合夥人的同意,並重新簽定協議。而股份制企業的股東不能退股,但可以將自己的股份轉讓給其他人。
G. 建立合夥企業需要批准哪些文件
合夥企業的設立登記申請,需分三步驟辦理。
一、辦理名稱預先核准
受理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登記期限:法定時限為自受理之日起 45 日內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
登記條件:具有投資資格的自然人
提交申請材料目錄:
1 、全體投資人簽署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2 、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委託書)以及被委託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登記程序:
審查→受理→決定
登記依據: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 1991 年 7 月 22 日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 7 號令發布)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 (2004 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第 10 號令發布 )
二、前置審批
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合夥企業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審批,取得批准文件。
2.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設立合夥企業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可直接辦理設立登記。
三、辦理設立登記
受理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登記期限:
1 、名稱 法定時限為自受理之日起 45 日內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
2 、設立 法定期限為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在 30 個工作日內作出核准登記或不予登記的決定。
登記條件:
1 、有二個以上合夥人,並且都是承擔無限責任者
2 、有書面合夥協議
3 、有各合夥人實際繳付的出資
4 、有合夥企業的名稱
5 、有經營場所和從事合夥經營的必要條件
提交申請材料目錄 :
1 、全體合夥人共同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2 、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3 、全體合夥人的身份證明
4 、全體合夥人的職業狀況承諾書
5 、從業人員名單
6 、出資權屬證明
7 、合夥協議書
8 、擔任執行合夥事務合夥人的證明
9 、企業住所證明:租房協議、產權證明、居改非證明
10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合夥企業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提交批准文件;
11 、合夥企業的經營范圍涉及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項目的,提交有關部門批准文件;
12 、全體合夥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託的代理機構的委託書(含信息表)
登記程序:
審查→受理→決定→發照
登記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1997 年 2 月 23 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 82 號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 1997 年 11 月 19 日 國務院令第 236 號發布)
具體情況,以當地主管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的規定為准。
H. 合夥企業設立需要什麼條件和程序
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有二個以上合夥人;
2、有書面合夥協議;
3、有合夥人認繳或實繳的出資;
4、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5、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十四條
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二個以上合夥人。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書面合夥協議;
(三)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
(四)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I. 我想成立一家專門做股票投資的公司,這合法嗎
我想成立一家專門做股票投資的公司,如果營業執照齊全是合法的。
1.股票投資公司需要辦理營業執照,而且要求比較高;
2.成立股票投資公司需要證券從業資格證;
3.一個人很難成立股票投資公司,基本上需要一個團隊。
中國資本市場發展越來越好,股市也受到了越來越多人的關注。股票專業性非常強,擁有專業知識的人在股市非常吃香。很多人想自己成立一個股票投資公司,這個想法其實非常好,但是要操作起來還是比較困難。開立股票投資公司門檻還是比較高,需要證券從業資格證,需要相關部門的專門審批,基本上成立股票投資公司的都是一個團隊,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一個人要成立股票投資公司其實非常難。
三、成立股票投資公司要注意什麼
現在是大數據時代,證券犯罪已經很容易找到蛛絲馬跡,成立股票投資公司一定要把公司利益和個人利益分開,否則很容易觸犯法律。
沒有證券從業資格證,就沒有資格從事證券業務,如果成立股票投資公司,就是違法行為。
J. 合夥炒股合法嗎我想成立一家像巴菲特合夥人公司似的的企業,專門做股票投資,不只這合法嗎
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一般公司是不讓炒股的。合夥炒股是合法的行為。數量不要太大炒股就是從事股票的買賣活動。炒股的核心內容就是通過證券市場的買入與賣出之間的股價差額,獲取利潤。股價的漲跌根據市場行情的波動而變化,之所以股價的波動經常出現差異化特徵,源於資金的關注情況,他們之間的關系,好比水與船的關系。水溢滿則船高,(資金大量湧入則股價漲),水枯竭而船淺,(資金大量流出則股價跌)。合夥炒股要成立專門的合夥制基金,但需要合規的委託機械來委託管理,這是合法的。
代人炒股,因為收益和損失以及權利義務勞動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所以易產生糾紛。企業法中已有合夥制的說明可以專門看一下。私下的合夥只有道德約束而沒有法律約束,另按照法律規定高於二十萬的私下集資是非法集資,所以現在很多的委託理財都是在地下,隨著各地的創辦條件越來越開放,你的這個想法可以實現。
個人合夥炒股所簽訂的協議應具備以下一些內容:
1.出資數額。這是確定各合夥人對合夥收益和債務的權利義務多少的依據。
2.盈餘分配。規定盈餘的分配比例與方法。
3.債務承擔。約定各合夥人承擔合夥債務的比例與方式。
4.入伙與退夥。由於入伙與退夥的發生,都會使合夥的出資比例、盈餘分配和債務承擔比例發生變更,因此,規定入伙與退夥規則是協議中必不可少的內容。
5.合夥終止。合夥炒股協議中,應對合夥終止的清算方法作出明確約定,以便日後妥善解決合夥終止所引起的善後事宜。合夥炒股的投資者還可根據不同情況,在協議中約定其他內容。有了一個詳細明了的合夥協議,一旦出現糾紛,就會有據可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