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增值稅降低有何影響
以含稅價格交易
增值稅稅率下調後,如果企業以含稅價格交易,稅負變化情況如何呢?
舉例來說,假設製造企業聞濤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聞濤公司)的購銷業務均以含稅價格計價(約定不因稅率調整而改變交易價格),原適用稅率16%,在稅率調整後適用稅率13%。
本月銷售貨物收取款項價稅合計1160萬元,購進原材料支付款項價稅合計696萬元,且當月已全部用於生產,支付運輸費用價稅合計110萬元。
在稅率調整前,聞濤公司本月不含稅銷售額=1160÷(1+16%)=1000(萬元);當期銷項稅額=1000×16%=160(萬元)。購進貨物不含稅價款=696÷(1+16%)=600(萬元),購進貨物當期進項稅額=600×16%=96(萬元);
購買服務不含稅價款=110÷(1+10%)=100(萬元),購買服務當期進項稅額=100×10%=10(萬元)。本月應納增值稅稅額=160-96-10=54(萬元)。
由於購銷業務原已約定以含稅價格交易,稅率調整後,聞濤公司本月不含稅銷售額=1160÷(1+13%)=1026.55(萬元);當期銷項稅額=1026.55×13%=133.45(萬元),較原稅率計算的稅額少26.55萬元(160-133.45)。
同時,由於購銷業務均以含稅價格計價,聞濤公司收入相應增加26.55萬元。購進貨物不含稅價款=696÷(1+13%)=615.93(萬元),購進貨物當期進項稅額=615.93×13%=80.07(萬元),較原稅率計算的稅額少15.93萬元(96-80.07),聞濤公司成本相應增加15.93萬元。
購進服務不含稅價款=110÷(1+9%)=100.92(萬元),當期進項稅額=100.92×9%=9.08(萬元),較原稅率計算的稅額少0.92萬元(10-9.08),聞濤公司成本相應增加0.92萬元。本月應納增值稅稅額=133.45-80.07-9.08=44.30(萬元)。
稅率調整後,聞濤公司較調整前少繳納增值稅9.70萬元(54-44.30),減少應納稅額比例為17.96%。
由於交易均以原約定的含稅價格計價,本次稅率降低後,向聞濤公司銷售原材料的企業,其銷項稅額(即聞濤公司的進項稅額)減少15.93萬元(96-80.07);提供運輸服務的企業的銷項稅額(即聞濤公司的進項稅額)減少0.92萬元(10-9.08);
生產、銷售貨物的聞濤公司,其銷項稅額減少26.55萬元、進項稅額減少16.85萬元,自身應納增值稅稅額減少9.7萬元。同時,聞濤公司的銷售收入增加26.55萬元,成本增加16.85萬元,稅前利潤也相應增加9.70萬元。
這就意味著,該批貨物因降低增值稅稅率而整體減少的26.65萬元增值稅稅額,最終由生產環節和銷售環節的企業分別享受。
以不含稅價交易
如果購銷均以不含稅價格計價,情況則有所不同。
按照約定,聞濤公司本月銷售貨物收取不含稅價款1000萬元,購進原材料支付不含稅價款600萬元,且當月已全部用於生產,支付不含稅運輸費用100萬元,增值稅稅額均按當期適用稅率另計(遇稅率變化相應調整)。
在稅率調整前,當期銷項稅額=1000×16%=160(萬元);購進貨物當期進項稅額=600×16%=96(萬元),購進運輸服務當期進項稅額=100×10%=10(萬元);本月應納增值稅稅額=160-96-10=54(萬元)。
在稅率調整後,當期銷項稅額=1000×13%=130(萬元),較原稅率計算的稅額少30萬元(160-130),聞濤公司本月的銷售收入無變化仍為1000萬元。
購進貨物當期進項稅額=600×13%=78(萬元),較原稅率計算的稅額減少18萬元(96-78),成本無變化;購買服務當期進項稅額=100×9%=9(萬元),較原稅率計算的稅額少1萬元(10-9),成本無變化。本月應納增值稅稅額=130-78-9=43(萬元)。
稅率調整後,聞濤公司較調整前少繳納增值稅11萬元(54-43),減稅比例為20.37%。
假設聞濤公司當月生產的貨物均由某小規模納稅人(或非一般納稅人購買自用,或一般納稅人購進後用於不能抵扣進項的項目等)購買,如按原稅率計稅應支付聞濤公司貨款價稅合計為1160萬元。
但由於事先已約定是以不含稅價格計價、增值稅按當期適用稅率另計,本次稅率降低後,生產銷售貨物的聞濤公司銷項稅額減少30萬元,進項稅額減少19萬元(18+1),其自身應納增值稅額減少11萬元,收入、成本及利潤均未發生變化。
由於聞濤公司銷售貨物應計的銷項稅額(由購買方支付的稅額)減少30萬元,購買方只需支付給其貨款價稅合計1130萬元(不含稅價款1000萬元、增值稅130萬元),即減少了應支付的增值稅30萬元。
這就意味著,因降低稅率而整體減少的30萬元增值稅稅額,最終由終端購買方享受了優惠。
增值稅屬於生產環節、銷售環節產生的價外稅,在各環節中依次轉嫁,由銷售方向購買方收取,最終由終端購買使用者承擔。增值稅稅率下降,不一定能讓所有環節的市場主體都能得利,在減稅幅度既定的情況下,各相關市場主體具體的減稅效果還要看每項業務所涉及貨物(勞務、服務等)的供需關系、計價方式以及各方的議價能力。
關注後續相關政策
實務中,雖然各市場主體的購銷業務及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構成遠比上述案例復雜得多,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在增值稅稅率降低後,國家最終徵收的稅款必然是相應減少了,至於各市場主體如何分配因降低稅率帶來的減稅紅利,則受市場地位等諸多因素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降低16%、10%兩檔稅率,可能導致適用6%稅率的企業進項稅額減少。為抵消這種影響,預計相關部門還將出台對生產、生活性服務業採取加計扣除等增加稅收抵扣的一系列配套措施,這都將帶來一定程度的減稅效應。
對於外貿企業而言,按照慣例,從事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適用的16%和10%的出口退稅率,很可能也會分別下調。同時,相應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也將隨銷售方稅率降低而減少。
筆者提醒相關外貿企業,關注後續政策的出台及過渡期政策的規定。
按照現行稅制,隨同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還應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附加稅費),銷售方因增值稅稅率降低而減少的應納稅額,相應還將帶來應繳附加稅費的減少。
總之,隨著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的落地,相關市場主體將會有更多的獲得感。
⑵ 增值稅稅率調整後,有什麼影響
增值稅稅率調整後,降低增值稅稅率可以使企業稅負減輕,一方面企業支出減少,另一方面采購原材料的成本也會隨之降低。如果增值稅稅率增加,其影響為增加了企業稅負負擔,也增加了企業支出,采購原材料成本也會相應的提高。我國近些年增值稅稅率不斷下調,大大減輕了企業的稅收負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2)降低增值稅稅率對股票有影響擴展閱讀:
《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進增值稅實質性減稅,現將2019年增值稅改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
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9%。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或者委託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三、原適用16%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6%的出口貨物勞務,出口退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0%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為9%。
⑶ 稅收對證券市場的影響
稅收是國家為維持其存在、實現其職能而憑借其政治權力,按照法律預先規定的標准,強制地、無償地、固定地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手段,也是國家參予國民收入分配的一種方式。國家財政通過稅收總量和結構的變化,可以調節證券投資和實際投資規模,抑制社會投資總需求膨脹或者補償有效投資需求的不足。
隨著入世和稅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我國已相繼出台或將要出台一些稅收調整政策。這些政策對證券市場產生了不同程度的影響,且這些影響正日益顯現。
稅收政策對證券市場的影響主要是國家運用稅收杠桿可對證券市場的投資者、證券市場中上市公司的盈利狀況進行調節。下面我們就從這兩個方面進行分析。
對證券市場的投資者的投資所得規定不同的稅種和稅率將直接影響著投資者的稅後實際收入水平,從而起到鼓勵、支持或抑制的作用。對證券市場投資者徵收的稅種主要是印花稅。證券交易印花稅曾是我國稅收收入中最強勁的增長點。1991-2000年的10年間,滬深股市提供的證券交易印花稅總額達1461.58億元,年均遞增210.39%。此外,證券交易印花稅占稅收總額的比重也由1992年的0.13%提高到2000年的3.78%,是前5年該稅總量的5倍。財政部決定,從2001年11月16日起,A、B股交易印花稅稅率分別由4‰和3‰統一降為2‰。這一政策出台,其影響是多方面的。首先,印花稅稅率下調降低了投資者的交易成本。其次,印花稅稅率下調符合國際趨勢,有利於提高中國證券市場的競爭力,從全球范圍內吸引投資。
中國股民感受最直觀的恐怕還是印花稅對證券市場的調控作用,而國際上亦如此。部分國家僅對賣方徵收印花稅或交易稅,而對買方免徵;同時,部分國家按證券持有期限的不同,採取差別化稅率,對持有期限較長的投資者課征較低稅率。當市場低迷時,適當降低稅率可以活躍市場交易,而當市場的非理性行為驟增時,適度提高稅率又可以抑止過度投機。這樣,證券市場的非正常波動受到抑制。
不過,在經濟全球化和增強本國證券市場競爭力的壓力下,稅賦從輕是近年全球證券市場稅制的總體趨勢。有關專家認為,征稅其實是證券市場的一種資金凈流出,因此過高稅率會在證券市場中產生一個巨大的資金漏斗,影響市場的良性發展;其次,征稅提高了資金的交易成本,導致資金回報率下降,抑制投資者的交易行為,進而影響一級市場的發行,影響到整個國民經濟與證券市場的發展。如法國與德國,高企的證券交易稅曾使證券市場發展緩慢,企業籌資困難。於是從1983年開始,法國對證券投資實行優惠稅收,德國也於80年代取消了證券交易稅,兩國證券市場投資者與上市公司迅速增加,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與巴黎證券交易所的國際競爭力也迅速提高。新加坡從2000年6月30日起取消原徵收的0.2%的證券交易印花稅,盡管政府預計因此會少收稅約7000萬新加坡元;香港也擬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由0.25%下調至0.225%。這一系列的下調,並不一定因為稅率過高引起,但稅收的比較優勢會影響全球的資金流向。
印花稅稅率下調只是證券稅制改革的第一步,隨後可能進行的改革對證券市場的影響將是復雜的。目前我國的證券稅制結構比較單一,以印花稅為主,且比重偏大,不利於實現對證券投資收益的調節。因此,為實現稅負公平,就要建立完整、系統的證券交易稅制體系。一方面,應拓展稅基,證券交易稅種應不再實質性地限定在流通股的轉讓方面;另一方面,在技術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應實行差別稅率,或是開征資本利得稅取代印花稅。當然,在推行這些改革措施時,會對證券市場產生較大沖擊力。
免徵印花稅、改徵資本利得稅,是全球證券交易稅制演變的趨勢。有人認為,從我國證券市場的長遠發展來看,以資本利得稅代替證券交易印花稅,也是大勢所趨。但矛盾和障礙很多。
首先是「利潤確定」的困難性:是按當筆交易課征或是按當月累計交易所得課征,如果出現當期虧損是否可以抵扣,又如何進行抵扣等等,這都需要有具體的規定;同時,開征此稅需要有先進的稅務電子化系統和科學的稽查技術,這顯然在目前我國還不完全具備。
其次,開征資本利得稅必須充分估計到其對證券市場的沖擊力。我國曾於1994年底盛傳將開征證券交易稅和股票轉讓所得稅,引起軒然大波,股指巨幅震盪。而同期台灣證券市場也因擬開征資本利得稅而造成股指大幅滑落,以至於台灣證券管理當局不得不宣布無限期擱置對資本利得稅的課征。因此在國內設立資本利得稅應持相當謹慎的態度,特別是在目前印花稅率本已較高的情況下,設立該稅種可能會使投資者產生增稅的印象,從而引發市場大幅振盪。
再次,開征資本利得稅需要證券交易稅制整體調整的配合。從全球稅收制度與全球證券市場稅收體系的變革上看,資本利得稅只是稅收制度的一個環節,其核心功效僅在於重新調整證券投資收益,若只開征此稅也無法作到拓展稅基、降低稅負的效果,還需要有行為稅等其他稅種的配合,而我國在短期內大幅度調整稅制的困難較大。
最後,即使開征資本利得稅,也宜採取輕稅、差別稅率原則。如美國稅法規定,納稅人允許以證券投資利得彌補其納稅年度的經營虧損,未沖減的損失可以在限期結轉至以後年度沖減;在日本,除被視為營業交易或營業分配的證券利得外,對出售證券的資本利得採取免稅的政策,其課稅的范圍主要集中於大額與頻繁交易的投資者。同時,各國對資本利得稅一般採取差別稅率,如法國以2年為界限區分長短期證券,長期證券交易的資本利得稅只是短期證券交易資本利得稅的60%。這種差別化的資本利得稅制對投資者形成長期投資理念有重要推動作用。
顯然目前我國不具備開征資本利得稅的基礎,但從長遠看,隨著證券市場結構逐步完善、投資行為日趨理性化,稅收征管水平的提高,資本利得稅很可能出現在我們身邊。
國家向上市公司開征的稅收包括流轉稅和所得稅。經過1993年的稅制改革以來,流轉稅的稅率以及徵收管理模式基本是穩定的,而歷年來,大多數上市公司的所得稅都是執行33%的名義稅率,而實際上通過減免、返還等形式執行著15%的實際稅率,造成這種狀況除國家對某些行業或某些地區的政策性扶持給予的優惠政策外,還有大量的地方政府越權審批的情況存在。2000年1月11日,國務院下發國發(2000)2號文,規定各地區自行制定的稅收先征後返政策,從2000年1月1日起一律停止執行,即由大多數公司實行名義上的33%、實際15%的所得稅率,到必須從名義到實際都為33%。據統計,在2001年我國滬深兩市的1133家A股上市公司中,有773家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占公司總數的68.2%。這其中包括享受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開發區所得稅減免政策和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司。而享受「先征後返」優惠政策的公司占上述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公司總數的31.4%,占上市公司總數的20%。但是從這樣的結構來看,受到財政部通知影響的上市公司約占上市公司總數的20%,但另外500多家享受其他所得稅優惠的上市公司,則不受此通知限制。因此,明年我國上市公司中仍會有一半以上可以繼續享受稅收優惠。而這一政策,對受到財政部通知影響的約20%的上市公司凈利潤帶來了影響可謂不小。此外,2001年第4季度公布的另一項政策,即從今年起,所得稅由原先純粹的地方稅,改為中央與地方共享稅,並且明確中央與地方各得50%。如此以來,即便各地政府先按33%征稅,但其中的16.5%被中央收走了,想要再像以前那樣返給上市公司18%是不可能的。這對於一些沒有足夠思想准備的上市公司來說,影響可能出乎意料地大。
入世後,為履行承諾我國將會逐步降低關稅,不斷出台的稅收政策將對不同行業上市公司的實際經營,及其股價和市值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入世後我國農產品的關稅限制為0-65%,平均為5%;工業品的關稅約束為0-47%,到2004年、最遲不得超過2010年將平均降為8.9%。這種關稅約束對民族產業影響最大的當屬農業和汽車工業。
另外,2001年末公布的另一項降低關稅的舉措是:從2002年1月1日起,我國電子產品關稅總水平由原來的16.2%降低到10.7%,降幅達33%。2003年大部分信息技術產品將實行零關稅;2005年所有信息技術產品將全部實行零關稅。這些政策對於因生產、組裝或固定資產投資等需要進口此類產品的上市公司不啻為一個利好,而對於生產、研製或經營相似產品的上市公司則可能是一個打擊。
此外,為迎接入世挑戰,保護國內產業的發展,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為企業公平競爭創造條件,還會有一系列稅制改革措施出台。據國家稅務總局有關官員透露,我國將在如下幾個方面推進稅制改革:統一內外企業所得稅,並用產業導向性的優惠稅收政策替代目前的外資企業普遍優惠稅收制度;實施增值稅由生產型向消費型的轉型改革;調整消費稅稅目,同時相機出台一些新的稅種。另外,對涉及國家安全的衛生、環保等產品將實行差別性進口稅收政策,對出口產品實行零稅率。這些稅收政策從總體上對國內上市公司特別是高科技企業、出口產品有比較優勢的企業是比較有利的,有助於它們降低成本,增強國際競爭力。
⑷ 增值稅稅率下降有什麼影響
1、增值稅主要是在物品生產流通過程中的增值部分進行征稅,過高的稅率不利於企業創新。這次增值稅減稅直接利好製造業企業,特別是高端製造與科技創新企業。2、增值稅稅率下降以及一次性退還未抵扣完的進行稅額,有助於降低製造業企業流轉環節稅負,提高企業利潤率和增加企業資本積累,為擴大生產規模和加大研發投入提供基礎。這有助於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建設製造強國,實現高質量發展。
⑸ 增值稅減稅新政,對股市有什麼影響
增值稅作為國內第一大稅種,而在這些年來,減稅減負的預期較高,而國內市場也正不斷推進增值稅改革,意在落實真正意義上的減稅減負措施。實際上,長期下來,國內稅負成本相對偏高,而對於製造業等實業經濟的影響壓力明顯,而高居不下的稅負成本卻在不斷攤薄了企業的實際利潤,高稅負對企業生產經營產生了較大的沖擊影響。如今,增值稅減稅新政得以落實,並將增值稅16%的稅率調整為13%,且於今年4月起正式實施下調,這將會對製造業帶來了實實在在的減負影響,而作為直接受益的主要群體,以鋼鐵為代表的製造行業有望獲得了一定的活力,並藉助減稅降費的契機間接提升企業的利潤水平,對相關行業及相關上市公司的二級市場價格構成直接性的影響。不可否認的是,對於實質性的減稅降費,對國內股票市場而言,還是會構成實實在在的正面影響,而反映到二級市場股票價格身上,則是利於股票價值的運行,並促進上市公司股票價格的合適回升,而減稅降費的積極影響,也正逐漸體現在相關行業以及相關上市公司的股票價格身上。
⑹ 增值稅下調稅率後有什麼影響
3月28日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深化增值稅改革的措施,進一步減輕市場主體稅負。會議決定,從2018年5月1日起:
一是將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築、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預計全年可減稅2400億元。
二是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准。將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年銷售額標准由50萬元和80萬元上調至500萬元,並在一定期限內允許已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讓更多企業享受按較低徵收率計稅的優惠。
三是對裝備製造等先進製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電網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予以一次性退還。
⑺ 增值稅降稅對公司有什麼影響
誠如開頭所述,減少支出、增加利潤是企業開辦的初衷。而降低增值稅稅率可以使企業稅負減輕,尤其對於製造業更是好處多多
:一方面企業支出減少,另一方面采購原材料的成本也會隨之降低。價值決定價格,成本減少,產品價格也不會過高,這更加有利於促進消費。
降低製造業企業流轉環節稅負,有利於提高企業利潤率和增加企業資本積累,企業便有足夠的資金用來創新和擴大規模,國家也會因此而不斷進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