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果我給了期權給員工。然後到了行權期,如果員工行權的情況下,那員工該佔有公司多少股份,或者多少股權
一、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 期權定義的要點如下:
1、期權是一種權利。 期權合約至少涉及買人和出售人兩方。持有人享有權力但不承擔相應的義務。
2、期權的標的物。期權的標的物是指選擇購買或出售的資產。它包括股票、政府債券、貨幣、股票指數、商品期貨等。期權是這些標的物「衍生」的,因此稱衍生金融工具。值得注意的是,期權出售人不一定擁有標的資產。期權是可以「賣空」的。期權購買人也不定真的想購買資產標的物。因此,期權到期時雙方不一定進行標的物的實物交割,而只需按價差補足價款即可。
3、到期日。雙方約定的期權到期的那一天稱為「到期日」,如果該期權只能在到期日執行,則稱為歐式期權;如果該期權可以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的任何時間執行,則稱為美式期權。
4、期權的執行。依據期權合約購進或售出標的資產的行為稱為「執行」。在期權合約中約定的、期權持有人據以購進或售出標的資產的固定價格,稱為「執行價格」。
二、期權的具體內容:
價格:
有期權的買賣就會有期權的價格,通常將期權的價格稱為「權利金」或者「期權費」。權利金是期權合約中的唯一變數,期權合約上的其他要素,如:執行價格、合約到期日、交易品種、交易金額、交易時間、交易地點等要素都是在合約中事先規定好的,是標准化的,權的價格差別:
虛值期權和兩平期權的內涵價值為零。
到期日的時間價值為p。
Ⅱ 什麼是員工股票期權對員工有什麼好處
一、要知道股票期權是什麼
股票期權是在未來一個時間節點以一個協議具體價格(與未來的某個日期的價格無關)購買一個具體數量的公司股票份額的權利。如果命運微笑著向你招手,協議具體價格遠遠低於未來某個日期(也稱為行權日)的股票價格,這就意味著你的財富大幅度增加,成為了百萬或千萬富翁。
這是不是很刺激啊,這種游戲規則是不是也很吸引人呢?但這種游戲規則需要進行科學地設計、測算,要不然,員工又如何會暗送秋波呢,投資方也不會去輕易拋出橄欖枝的。
你也許聽說過一個術語即員工股票期權(Employee Stock Option),比股票期權更具體,這在易得咨詢向客戶提供員工股權激勵方案的實際案例里更明顯、更具體,如果你有興趣的話,可以後台留言或直接聯系我們。
你可能會有一個問題:不是公司的員工可以按股票期權的方式嗎?答案是可以的。當然,是指一群與公司有特殊關系的人,如你的客戶、供應商等。
一個完整、科學的股權激勵方案(Incentive Stock Options)包括著員工的薪酬和獎金數據測量、股權帶來的收益、股權工具的最優組合、各類協議、績效指標的設計等,要考慮到客戶公司的行業環境、財務情況、客戶分析、員工的能力分析,最終通過股權激勵方案對少部分或全體員工進行激勵,讓公司產生最好的績效。
Ⅲ 股票期權所得如何計算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35號)規定:(一)員工接受實施股票期權計劃企業授予的股票期權時,除另有規定外,一般不作為應稅所得征稅。(二)員工行權時,其從企業取得股票的實際購買價(施權價)低於購買日公平市場價(指該股票當日的收盤價,下同)的差額,是因員工在企業的表現和業績情況而取得的與任職、受雇有關的所得,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對因特殊情況,員工在行權日之前將股票期權轉讓的,以股票期權的轉讓凈收入,作為工資薪金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員工行權日所在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應按下列公式計算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
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行權股票的每股市場價-員工取得該股票期權支付的每股施權價)×股票數量。
對該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可區別於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資薪金所得,單獨按下列公式計算當月應納稅款:應納稅額=(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規定月份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規定月份數。上款公式中的規定月份數,是指員工取得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票期權形式工資薪金所得的境內工作期間月份數,長於12個月的,按12個月計算;上款公式中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以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除以規定月份數後的商數,對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所附稅率表確定。(三)員工將行權後的股票再轉讓時獲得的高於購買日公平市場價的差額,是因個人在證券二級市場上轉讓股票等有價證券而獲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的征免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轉讓股票(銷售)取得所得的稅款計算。對於員工轉讓股票等有價證券取得的所得,應按現行稅法和政策規定征免個人所得稅。即:個人將行權後的境內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轉讓而取得的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轉讓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應按稅法的規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依法繳納稅款。(四)員工因擁有股權而參與企業稅後利潤分配取得的所得,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除依照有關規定可以免稅或減稅的外,應全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納稅。
股權買賣的手續費和股票不一樣權證買賣不收印花稅和過戶費
Ⅳ 公司為了激勵員工,給了1萬元的期權,請教公司上市後這一萬元的期權是變成一萬原始股票還是一萬元現金
為一萬元現金。
股票期權為應用最廣泛的前瞻性的激勵機制,只有當公司的市場價值上升的時候,享有股票期權的人方能得益,股票期權使雇員認識到自己的工作表現直接影響到股票的價值,從而與自己的利益直接掛鉤。
對於准備上市的公司來說,這種方式最具激勵作用,因為公司上市的那一天就是員工得到報償的時候。比如一家新公司創建的時候,某員工得到股票期權1000股,當時只是一張空頭支票,但如果公司搞得好,在一兩年內成功上市,假定原始股每股10美元,那位員工就得到1萬美元的報償。
(4)股票期權員工能拿多少擴展閱讀:
期權激勵的相關要求規定:
1、把減持的國有股變成經理的股份,同時輔之以員工持股等多種形式,從而形成股權結構的多元化,有利於企業所有權結構的優化。
2、把國有股變成經理股票期權,使管理者、經營者真正與企業共榮辱、同興亡,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探索國有企業可持續發展找到了一條切實可行的途徑。
3、基本分析法通過對決定股票內在價值和影響股票價格的宏觀經濟形勢、行業狀況、公司經營狀況等進行分析,評估股票的投資價值和合理價值,與股票市場價進行比較,相應形成買賣的建議。
Ⅳ 期權一般給多少,期權一般給多少資訊
期權——為什麼給,給多少,怎麼給?
邵亦波
從我1999年回國創業到今天,這十年裡面,很多東西都變了——海歸過時了,土鱉稱霸(參見我之前的博客「海龜還是土鱉?」),我剛回國的時候期權這個詞還不存在,到現在每個創業者和員工、甚至我父母這一輩的人都聽說過。記得1999年時,我想請兩個工程師成為我公司第三和第四名員工,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承諾每個人會有2%的stock option。他們問我這stock option是什麼東西,我解釋了半天,翻字典查網路,把這個stock option翻譯成股票期權。最終他們都沒有加入,錯過了日後成為千萬富翁的機會。
期權給一個員工以一定的行權價格(strike price)——一般是一個很低的價格——在一段時間里買入公司普通股的權利。這個權利是很值錢的。我記得1999年易趣總共有400萬股,假設一個員工拿到2%即8萬股,行權價格是1美分。公司在2003年賣給eBay的時候,每股已經拆分為10股,拆分後每股4美元,那麼這些期權價值是(4 - 0.01/10) × 80,000 × 10 = 3,200,000美元(行權價格可以忽略不計了)。
公司在很小的時候,付不起很高的工資,而且要員工放棄原有穩定的工作,這個時候期權就是一個很有用的東西去激勵員工。除了可以「吸引」員工加入之外,期權可以起到「留住」員工的作用。一個員工如果拿了工資或者獎金,然後離開公司,對公司肯定有損害、但對員工自己沒有損害。員工如果拿了期權,情況就不一樣了:首先,期權需要幾年(一般是3 到5年)Vest,早走就少拿,如果是5年Vest,他兩年就走,只能拿五分之二。其次,一般的期權協議規定,辭職的員工在離職後90天內需要行使期權,過期作廢,這樣即使是一分錢、一毛錢美元的期權,如果是幾萬股,員工也可能要拿出上萬元人民幣才能拿到這些普通股。在公司上市前,這些普通股是不流通的,只是一張白紙而已,所以對很多員工來講,買不買是一個困難的決定。第三,一個重要的員工走了,對公司造成損失,同樣他作為股東也要承受這些損失,這也會成為促成一個員工留在公司的原因之一,或者至少不太會離開公司去競爭對手那邊去,做出對公司有害的事情。
好了,講了這些基本的概念,接下來談一些操作層面上創業者經常遇到的問題。
第一,最常見的問題是「給多少」?當然,總的來說,「給多少」主要取決於員工在公司的職位、薪水和公司的發展階段。如果我只說這些空話,可能沒有很大幫助,所以以我本人的經驗下面給大家一些大約的數字供參考。公司初創時(定義在VC進入之前),一個副總可能要2%到5%的期
權;A輪融資之後,副總變成1%到 2%;B輪融資後,副總變成0.5%到1%;C輪或者接近IPO的時候,副總就是0.2%到0.5%。公司除了創始人之外的核心高管(CTO、CFO等)一般是VP的2到3倍,總監級別的一般是副總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依此類推。這只是一個大約的估計,實際操作上還有很多因素。例如一個副總可能想要更多的期權,肯把他的工資降到很低(這種人我喜歡,因為看得出他對公司的熱情和信心)。公司到後期,期權就不再以百分比來談,而是以幾股幾股來談了。
有人可能會問我如何定義副總、總監,因為不同的人定義可能是很不一樣的。我定義副總是一個能獨擋一個或幾個公司部門,管理至少幾十個人的人,是一個你可以想像在公司成熟、甚至上市後,還是一個隨著公司成長能繼續做副總的人。總監是一個在公司早期能負責一個部門工作,但在未來還看不出能夠在公司成熟後繼續獨擋一面的人,他可能成為副總,也可能成為副總下面管理一個部門中一個或者幾個分支的負責人。總監也可能是一個最核心、最厲害的技術高手。如果你對副總、總監的定義不一樣,可以對我剛才的數字做調整。
第二大問題是Vesting的問題,3年、4年還是5年?很多創業者都覺得短一些好,我覺得長一些好。做一個好公司,三年成功是非常幸運的,五年是比較正常的。你不希望你的員工過了兩年半來找你問:「我的期權再過半年就全部Vest了,請再給我一點吧。」還有一個條款是在公司上市或被賣的時候,員工沒有被Vest的期權是不是應該全部立即Vest(accelerated vesting)。這里大家沒有一個共識。我覺得可以把剩下的沒有Vest的期權Vest一半,這樣員工比較高興,覺得比較公平。同時,不全部Vest,可以避免公司上市或被賣後,很多員工都馬上走掉。
第三大問題是期權給多少人。易趣當時走的是矽穀道路,公司幾乎每個人都有期權,而且發得很早,公司剛開始就有,員工過了試用期就發。這種做法的好處是可以齊心協力,大家一起把公司做成功,大家都高興。壞處是因為每個人都有,每個人都「免費」拿到,很多人不夠珍惜,覺得期權不會值很多錢。也有些公司,走的是另一個極端,發得很晚,到了公司快上市的時候才發,而且發得很少,很多員工都沒有,或者做了兩三年以上的老員工才有。我現在參與的幾家公司,包括安居客、諾凡麥等在內,是採取折衷的方法,還是比較多的員工有期權,但不是「自動」的,而是員工的職位或者工作表現滿足了一定的標准再給,要給的話是比較多的。
第四大問題是行權價格該定多少。如果A輪的價格是2美元,行權價
格應該是2美元、1美元還是20美分呢?很多VC堅持要定為2美元,理由是如果VC不賺錢、最終退出時股價不到2美元,那麼員工也不應該賺錢。我不是很同意這個觀點。首先,期權的目的就是要吸引、激勵員工,行權價格定得越低,每股期權的價值就越大,就越有吸引力。其次,在公司最終上市或賣掉時,期權的行權價格並不影響 VC的回報。比如公司賣的價格是2億美元的話,每股定價就是2億美元減去優先清算權(見上期)後再除以所有股票的數量(包括優先股、普通股及所有期權,英文叫total outstanding shares on a fully diluted basis)。理論上,正確的演算法應該是(總金額+期權量×平均行權價格)/所有股票數量,但我從沒見一個投資銀行家或者並購的買家這樣算過。所以,把行權價格定得高,是損人不利己的事情。
那麼期權的行權價格要定得低,能有多低?這要看會計師。一般,會計師會允許一個初創企業以上一輪優先股股價的十分之一作為期權的行權價格。到公司接近上市的時候,行權價格就會慢慢接近優先股價格。上市後,行權價格一定要是上市股票的當前價格。
我是很喜歡期權這個東西的,它是小公司能夠吸引到人才並且留住人才的最大法寶,而人是公司成功最重要的東西。
Ⅵ 這公司說給我20W到30W的期權是什麼意思
期權就是你有買入的權利 並不是指給你20w的股票。可能是你有權以20w的價格買入公司多少股。你可以放棄或者轉讓這個權力。
期權是買入的權利 送股票才是實際給你 但是可能會很便宜的價格賣給你 要先約定好。也許你們公司誤以為期權就是股票 也有這樣的期權 給你20w股票 但是你可以在未來一年 或者其他時間以一個價格賣出去轉讓。你要問清楚
公司把公司的股份給員工,但是這個股份的所有權的獲得是到一定的期限以後才行。
比如 給你公司百分之一的股份,但是條件是你自從簽勞動合同時候起 得在公司連續工作滿十年的時間
期權就是你有買入的權利 並不是指給你20w的股票。可能是你有權以20w的價格買入公司多少股。你可以放棄或者轉讓這個權力
Ⅶ 阿里巴巴非原始員工 資深員工拿期權最多有拿到多少的
這個具體的數據沒有披露過,粗略的估計,阿里08年之前的員工大部分都有股票,後來加入高級人才才會有股票期權,總共約有11000人擁有股權,總價值大概在200億美元左右!這只是個大概數字,具體的誰也不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