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權益法下收回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分錄
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按實際取得的價款與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損益,並應同時結轉已計提的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
如果持有期間存在計入資本公積的金額則應轉入投資收益科目核算。
借:銀行存款等(實際收到的價款)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損益調整(或借方)
--其他權益變動(或借方)
應收股利(尚未收到)
投資收益(或借方)
同時: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投資收益
(或做相反處理)
B. 投資企業收回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股權投資
投資收益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投資收益
C. 投資者撤回投資會計分錄
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投資,即投資企業通過清算、退股方式等方式從被投資單位撤回或減少長期股權投資的行為,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第34號公告)文件的規定,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投資,其取得的資產中,相當於初始出資的部分,應確認為投資收回;相當於被投資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所得;其餘部分確認為投資資產轉讓所得。
依據上述相關稅收法規的規定,股權轉讓與投資撤回或減少的區別,股權轉讓不得確認股息所得,而投資撤回或減少應確認股息性所得。
二、「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投資」會計處理及稅務處理
1、成本法
如2008年A企業1000萬投資B企業,為方便計算,假設期間一直未分配利潤,截止到減資發生時累計未分配利潤及盈餘公積分別為300萬和100萬,2011年初收回該公司10%股份150萬
會計處理為:
投資發生時,借:長期股權投資-B企業1000
貸:銀行存款 1000
當採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撤回、減少時的賬務處理按實際收到的款項(指收入款項扣除相關稅費後的金額,下同)
借:銀行存款150
貸:長期股權投資 150
如果有已確認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還應貸記「應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如果撤回、減少的投資已提減值准備,也應同時結轉;如果收到的為存貨、設備等實物資產有進項稅額且能夠抵扣的,分錄借方科目還需要作相應的增加。
稅務處理為: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規定,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投資,其取得的資產中,相當於初始出資的部分,應確認為投資收回;相當於被投資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所得;其餘部分確認為投資資產轉讓所得。因此,A公司分回的150萬元現金中,100萬元屬於投資收回,根據被投資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比例計算股息所得(100+300)×10%=40(萬元),剩餘的150-100-40=10(萬元)應當確認為投資資產轉讓所得。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因此,A公司取得的40萬元股息所得為免稅收入,不需繳納企業所得稅;取得的10萬元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應繳納企業所得稅10×25%=2.5萬元。
2、權益法
2010年A公司出資1000萬元投資B公司,佔B公司總注冊資本的30%。2010年度未向投資者進行分配利潤,2011年1月經股東會決議,A公司撤回投資,A公司分得資金1600萬元,截至2011年1月B公司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700萬元。
當投資發生時,企業做會計分錄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1000
貸:銀行存款 1000
年底按照權益法調整成本時,應確認投資收益700*30%=210萬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210
貸:投資收益 210
當長期股權投資撤回或減少時的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1600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210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1000
投資收益 390
在此注意的是,因為本案例為簡單計算,在會計處理的實際工作中,如果有按已確認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還應貸記「應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如果撤回或減少投資前因確認被投資單位其他權益變動有記入資本公積的相關金額,還應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如果相關投資撤回或減少前已提減值准備,或者收到的資產涉及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分錄借方科目還需要作相應的增加。如果權益法下按規定已確認遞延所得稅,確認撤回或減少投資時應予轉回,借記「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貸記「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科目,或者借記「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科目,貸記「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
稅務處理如下: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A公司分得的1600萬元中,1000萬元為投資收回;根據被投資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比例計算股息所得210萬元(700×30%);確認投資轉讓所得390萬元(1600-1000-210)。企業就390萬按照適用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D. 長期股權投資可收回金額大於成本怎麼做會計分錄
一、如果你所說的長期股權投資是在持有期間,可收回金額大於成本的話,不需要進行賬務處理,但如果相反的話,要計提減值損失,分錄為: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
二、如果是在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長期股權投資的回收金額大於成本。那就計入投資收益,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損益調整
投資收益
E. 關於股票投資的會計分錄
1、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成本 140000
投資收益 720
應收股利4000
貨:銀行存款144720
2、借:銀行存款4000
貨:應收股利4000
3、借:公充價值變動損益 12000
貨: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充價值變動 12000
4、借:銀行存款 104000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充價值變動 9000
貨: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105000
投資收益 8000
借:投資收益 9000
貨:公充價值變動損益 9000
5、借:應收股利200
貨:投資收益 200
6、借:銀行存款 200
貨應收股利 200
7、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充價值變動 2000
貨:公充價值變動損益 2000
(5)股票投資收回怎樣做分錄擴展閱讀: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權證投資等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衍生金融資產不在本科目核算。
企業(證券)的代理承銷證券,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單獨設置「1331 代理承銷證券」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產的類別和品種,分別「成本」、「公允價值變動」進行明細核算。
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成本),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對於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息,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息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三)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成本,貸記本科目(成本),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 科目。
同時,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F. 長期股權投資可收回金額大於成本怎麼做會計分錄
一、如果你所說的長期股權投資是在持有期間,可收回金額大於成本的話,不需要進行賬務處理,但如果相反的話,要計提減值損失,分錄為: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
二、如果是在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長期股權投資的回收金額大於成本。那就計入投資收益,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損益調整
G. 投資企業收回長期股權投資怎麼做會計分錄啊
摘要 一、公司解散股東收回投資是否繳稅
H. 長期股權投資,收回後分紅給股東,應該如何做分錄
內賬從簡:
1.剛剛投資時,你應當是做了: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20 貸:銀行存款20;
2.既然收到的是13萬成本,也不必按照權益法調整了。故應做:
借:銀行存款 13
營業外支出 7(虧損計入當期,如果計入上年,則為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或利潤分配)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20
分紅時: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3,
貸:銀行存款 13
I. 將短期股票投資8500元出售,所售價款9500元已存入銀行怎麼做會計分錄
會計分錄為:借:銀行存款 9500;貸:短期投資 8500 投資收益 1000。投資收益是指企業或個人對外投資所得的收入(所發生的損失為負數),如企業對外投資取得股利收入、債券利息收入以及與其他單位聯營所分得的利潤等。
投資所分的利潤、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投資收益在稅收上是作為企業所得稅的應稅項目,應依法計征企業所得稅。投資方企業從被投資的聯營企業分回的稅後利潤,如投資方企業所得稅稅率低於聯營企業,則不退還已繳納的所得稅,如投資方企業的適用稅率高於聯營企業的稅率,投資方企業分回的稅後利潤應按規定補繳企業所得稅。
補繳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公式如下:來源於聯營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投資方分回的利潤額÷(1-聯營企業所得稅稅率);應納所得稅額=來源於聯營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投資方適用稅率;稅收扣除額=來源於聯營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聯營企業所得稅稅率;應補繳所得稅額=應納所得稅額-稅收扣除額;上述聯營分回利潤補稅的規定僅限於地區稅率差異,如果聯營企業因享受稅收優惠而適用稅率低於投資方適用稅率的,則不需補稅。
投資收益率等於公司投資收益除以平均投資額的比值。用公式表示為:投資收益率=投資收益/((期初長、短期投資+期末長、短期投資)÷2)×100%。投資收益率又稱投資利潤率是指投資收益(稅後)占投資成本的比率。投資收益率又稱投資效果系數,定義為每年獲得的凈收入與原始投資的比值,記為E。投資收益率反映投資的收益能力。當該比率明顯低於公司凈資產收益率時,說明其對 外投資是失敗的,應改善對外投資結構和投資項目;而當該比率遠高於一般企業凈資產收益率時,則存在操縱利潤的嫌疑,應進一步分析各項收益的合理性。投資收益率的優點是計算公式最為簡單;缺點是沒有考慮資金時間價值因素,不能正確反映建設期長短及投資方式不同和回收額的有無對項目的影響,分子、分母計算口徑的可比性較差,無法直接利用凈現金流量信息。只有投資收益率指標大於或等於無風險投資收益率的投資項目才具有財務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