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轉讓股權的投資收益要做納稅調整嗎
需要做納稅調整的,具體法律依據如下:
一、個人股權轉讓涉稅問題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明確了出售股權、回購股權、以股權抵償債務等7種股權轉移行為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對股權轉讓收入、原值進行了更加具體的界定,並明確指出受讓方為個人股權轉讓的扣繳義務人,並負有事先報告義務。
(一)股權轉讓的征稅范圍
67號文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股權是指自然人股東(以下簡稱個人)投資於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或組織(以下統稱被投資企業,不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的股權或股份。該公告第三條規定,本辦法所稱股權轉讓是指個人將股權轉讓給其他個人或法人的行為,包括以下情形:
1.出售股權;
2.公司回購股權;
3.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時,被投資企業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以公開發行方式一並向投資者發售;
4.股權被司法或行政機關強制過戶;
5.以股權對外投資或進行其他非貨幣性交易;
6.以股權抵償債務;
7.其他股權轉移行為。
Ⅱ 投資收益貸方有餘額就一定要調減嗎
貸方有餘額為收益,所有者權益增加,要調增。
Ⅲ 現金流量表中,投資收益為什麼屬於調減的項目
投資收益調減是在補充資料1\「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中,這是因為凈利潤中包含了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產生的損益,而要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除了要從權責發生制口徑調整為收付實現制口徑外,還要將剔除屬於投資活動、籌資活動產生的損益,而投資收益已經包含在凈利潤中,因此要調減。
Ⅳ 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確認的投資收益需要納稅調減嗎
需要。
成本法下確認的投資收益如現金分紅做分錄「借銀行存款,貸投資收益」,即會計上確認了投資收益也就是確認利潤總額增加了,但是這個子公司給你的現金分紅是不用交所得稅的,所以稅務局計算你應納稅所得額時不會把它算進去,要從利潤總額里減掉。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其中就包括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第(三)項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
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4)出售股票的投資收益是調減項目嗎擴展閱讀
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時,確認投資收益時需要減少應納稅所得額,但是不需要確認遞延所得稅。
由於後續採取成本法計量,依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第八條規定,採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初始投資成本計量,而稅法上以支付的對價為長期股權投資的計稅基礎。長期股權投資會計上初始成本與稅法上計稅基礎相等,無稅會差異。所以也不需要確認遞延所得稅。
Ⅳ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取得的收益為什麼在繳納企業所得稅調整時要調減呢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包括劃分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資、債券投資等金融資產。
二、本科目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類別和品種,分別「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公允價值變動」等進行明細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可以單獨設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科目。
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應按其公允價值與交易費用之和,借記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等科目。
企業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投資的,應按債券的面值,借記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等科目,按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二)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債券為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的,應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可供出售債券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四)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應在重分類日按其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已計提減值准備的,還應同時結轉減值准備。
(五)出售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成本、公允價值變動、利息調整、應計利息),按應從所有者權益中轉出的公允價值累計變動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個人所得稅根據不同的征稅項目,分別規定了三種不同的稅率:
1、工資、薪金所得,適用9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5%,共9級。
2、適用5級超額累進稅率。適用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稅款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低一級為5%,最高一級為35%,共5級。
3、比例稅率。對個人的稿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其中,對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並按應納稅額減征30%;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特高的,除按20%征稅外,還可以實行加成徵收,以保護合理的收入和限制不合理的收入。
Ⅵ 交易性金融資產,股票出售時候,投資收益是怎麼計算的,如果發生費用是怎麼借和貸的,公允變動是怎麼來的
交易性金融資產在處置時,投資收益是怎麼算的?下面兩題都是計算處置投資收益,那為什麼第一題不考慮損益?
你的疑惑是第一題為什麼沒有把公允價值變動轉入投資收益嗎?
其實第一題目中,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引起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已經在裡面了。
解析答案是甲公司處置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時確認的投資收益=920-800-10=110(萬元)
假如我們按分錄坐下來就是: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800
應收股利 30
投資收益 4
貸:銀行存款 834
收到利息:
借:銀行存款 30
貸:應收利息 30
6-30日按公允價值計量: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40 =(800-3.8*2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40
7-20賣出時:
借:銀行存款 920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4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800
投收益 16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入投資收益;
借:投資收益 4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40
支付手續費10萬:
借:投資收益 10
貸:銀行存款 10
以上可以看出投資收益在賣出時為160-40-10=110.
其中160=920-(800-40) 即售價與售出時交易性金融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
40=持有期間交易性金融資產由於漲跌價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金額(完完全全實現了的收益計入投資收益,也就是收到錢了的計入投資收益;沒有真真正正實現的收益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比如漲跌價,最後由於賣出了股票,收益真正實現了,所以才有從公允價值變動轉入投資收益這樣一分錄。)
總結規律可得:出售時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損益=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
第一部分=在出售時,出售價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第二部分=在持有期間未真正實現的投資收益轉入到投資收益(即公允價值變動轉入投資收益)
第三部分=出售時的稅費。
現在假設購入成本為A元。持有期間漲價了B元。最後出售為C元.
第一部分=C-(A+B); 第二部分=B; 因此第一部分+第二部分=C-(A+B)+B=C-A元。
所以第一題就直接用成本來進行計算了,並不需要漲價價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這科目金額了。
因此第二題=98000-115000(第一部分)+115000-1000*(10-1.2)(第二部分)+0(第三部分)
也可以等於:
C-A=98000(售價)-10000*(10-1.2)(成本)=10000元。
總結:出售時的投資收益可以等於=C(售價)-A(購入成本賬面價值)-D(出售時手續費)
或者
出售時的投資收益可以等於=C售價-(A+B)(出售時賬面價值)+B(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入投資收益) -D(出售時手續費)
題目一:其中的800相當於公式中的A購入時的賬面價值成本。
題目二:115000相當於公式中的(A+B)。
Ⅶ 下列各項投資收益中,按稅法規定免交所得稅,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予以調整的項目是( )。
下列各項投資收益中,按稅法規定免交所得稅,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予以調整的項目是( )。
A.國債利息收入
B.股票轉讓凈收益
C.公司的各項贊助費
D.公司債券轉讓凈收益
正確答案:A
解析:按我國稅法規定,企業購買的國債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稅所得,不交納所得稅,但按會計制度規定,企業購買國債產生的利息收入,計入收益。
Ⅷ 股票投資收益是指
股票投資的收益是由「收入收益」和「資本利得」兩部分構成的。收入收益是指股票投資者以股東身份,按照持股的份額,在公司盈利分配中得到的股息和紅利的收益。資本利得是指投資者在股票價格的變化中所得到的收益,即將股票低價買進,高價賣出所得到的差價收益。
股票投資收益是投資者投資行為的報酬。一般情況下,股票投資的收益主要有兩大類:一類是貨幣收益;另一類是非貨幣收益。貨幣收益是投資者購買股票後在一定的時期內獲得的貨幣收入。它由兩部分組成:一是投資者購買股票後成為公司的股東,他以股東的身份,按照持股的多少,從公司獲得相應的股利,包括股息、現金紅利和紅股等,在我國的一些上市公司中,有時還可得到一些其他形式的收入,如配股權證的轉讓收入等;二是因持有的股票價格上升所形成的資本增值,也就是投資者利用低價進高價出所賺取的差價利潤,這正是目前我國絕大部分投資者投資股票的直接目的。非貨幣收益的形式多種多樣,例如,投資者購買股票成為股東後,可以參加公司的股東大會,查閱公司的有關數據資料,獲取更多的有關企業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在企業重大決策中有一定的表決權,這在一定程度上可滿足投資者的參與感;大額投資者購買到一定比例的公司股票後,可以進入公司的董事會,可影響甚至決定公司的經營活動,像前些年上海股市鬧得沸沸揚揚的"寶延事件"、"萬申事件"莫不如此,其中"寶延事件"中,投資方深圳寶安公司的代表何彬不僅進入了延中的董事會,而且還擔任董事長至今;此外,國外的一些上市公司還規定,凡股東購買本公司商品時可得到一定折扣優惠等等。我們這里研究股票投資收益時,主要以貨幣收益為主,暫不考慮非貨幣收益。
Ⅸ 買賣股票所得80萬,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要調減嗎
證券買賣的價差交易所得是會計上投資收益核算的科目,應該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但是按照08年財政部 《財稅[2008]1號 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國家為了鼓勵企業投資證券市場維持證券市場的穩定,規定持有滿12個月以上股票的價差收益免徵企業所得稅。也就是說,你是否調應納稅所得額要看持有時間,如果滿12個月就調,如果不滿12個月就不用調。
Ⅹ 股票投資收益的構成是怎樣的
股票投資收益是從股票購買開始到股票銷售結束時的投資者的收入。它包括股息收入,資本收益和公積金轉換的收入。
1.股票鑒賞。它是股票市場價格的增值部分,這取決於企業資產的增值程度和經營條件,這反映在股票價格所帶來的收入。
2.股息。股息是指本公司股票持有人定期獲得的一些利潤。利潤分配標准基於該股票的名義資本。公司股息的原則是依法扣除稅收利潤後
3.股息。一般而言,普通股享有的收入是收入超過股息的另一部分,首選股票不能參與股息分配。
股票投資的收入包括兩部分:「收入收入」和「資本收入」。收入是指股票投資者作為股東獲得的股息和獎金收入根據本公司利潤分配的股份。資本收益是指投資者在股票價格變化中獲得的收益,即購買股價低廉的價格和高價格銷售股票之間的差異。當投資者購買股票時,它主要是指股息和獎金。它指的是,投資者在上市公司提出利潤後向股東分配部分利潤,因為他們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拓展資料;
股票鑒賞。它是股票市場價格的升值部分,這取決於企業資產和運營條件的增加,這反映在股票價格帶來的收入中。 2.股息。股息是指本公司股東定期接收的某些利潤。利潤分配標準是基於股票的策略。本公司股息的原則是,在稅收利潤必須根據法律扣除稅收,然後才能用於股息。具體的扣除項目和金額比例應由法律和結社制定。 3.股息。它是超過股息的另一部分。這通常是普通股所享有的收入。首選股份不能參與股息分配。
股票投資收益是在購買股票銷售股票的整個控股期間投資者的收入。
股票升值是股票市場價格的升值部分。它根據企業資產和運營條件的增加而確定,這在股票價格帶來的收入中專門反映。
股息是指股東定期從股份公司獲得的某些利潤。利潤分配標準是基於股份的議案資本。該公司的股息分配原則是,稅收利潤後可根據法律扣除必要扣除後使用稅收分配。具體的扣除物品和金額比例應符合法律規定和本協會的條款。
股息是超過股息的收入的另一部分。通常是普通股所享有的收入,首選股票不能參與股息分配。
希望能夠給到你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