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基層工會職工持股會制度的具體內容有哪些
一、職工持股會的性質
職工持股會是依法設立、企業工會下屬的在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從事職工內部持股管理、代理持股職工行使股東權利並以公司工會社團法人名義承擔民事責任的新型勞動經濟組織。職工持股會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每個公司只能設一個職工持股會,職工持股會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並以出資額為限公司承擔責任。
二、成立職工持股會的法律依據
成立職工持股會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參加股東大會或股東代表大會,依法行使所有者權益。《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任何公民均有權依法組織社會團體。職工持股會是持股職工結成的一個以工會社團法人名義注冊的團體,以團體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股東大會或股東代表大會,完全符合上述法律規定。
三、職工持股會的適用范圍
職工持股會適用於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企業職工不持股,因而沒有職工持股會。股份合作制企業以職工持股為主,依法成立職工股東大會,直接成為企業最高權力機構。
四、職工持股會的主要職責
職工持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以下方面:
1制定和修改職工持股會章程。
2對內部職工股進行具體管理。
3代表持股職工參與企業管理和決策。
4對持股職工進行有關股份制知識及權利義務、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教育。
五、組建職工持股會的基本原則
1職工自願入股,投入資金除特殊情況外不予退還。要做好職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導職工樹立風險意識,立足於企業發展,所投入的資金,一般情況下不能退股,職工調離或死亡後自動退出職工持股會,由持股會以職工持股名冊記載的會員出資金額和持股數為標准,參照企業上年度每股凈資產值收回,由其他會員認購。
2職工持股會所籌集的資金,僅限於本企業范圍內的投資,不得用於向企業以外的企業事業單位投資和購買社會發行的股票、債券。持股會資金的投向主要是企業的新建或技改項目,也可補充企業流動資金。
3堅持同股同利,不侵犯國家利益,維護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這一方面要根據《股份制試點企業國有資產暫行規定》,不能擅自將國有資產折股分給職工個人;另一方面在股利分配中,職工股與國家股的紅利率應保持一致。持股會作為出資者按投入企業的資本額代表持股職工行使股東權利,並以全部出資額為企業承擔責任。
六、職工持股會的設立與注冊
1設立職工持股會應當具備的條件包括:一是持企業內部職工股的職工必須超過50人;二是注冊金額不低於10萬元;三是已經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企業,需要股東大會同意;四是持有內部職工股的職工共同制定持股會章程;五是建立符合有關規定的職工持股會的組織機構。
2申報和申請登記職工持股會時應出具的文件包括以下兩個方面:一是主辦單位向主管部門申報成立職工持股會應呈送的文件:設立職工持股會的申請書;設立職工持股會的方案;公司章程(草案);職工持股會章程;會員名冊或出資證明樣本;審批部門要求的其他文件。二是主辦單位向社會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時應出具的文件;職工持股會章程;驗資證明;社團管理部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職工持股會會員的權力和義務
職工持股會實行會員制,凡認購公司股份的本公司職工均為職工持股會人員。
1會員享有下列權力:
(1)享有選舉和被選舉為持股會理事會成員的權力,享有參與制定和修改職工持股會章程的權利;
(2)享有作為持股會的代表參加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權力;
(3)享有通過職工股東會查閱公司股東大會記錄、財務報表,監督公司生產經營,提出意見或質詢的權利;
(4)享有了解和監督職工股東會的管理及財務狀況的權力;
(5)按投入的資本額享有收益權;
(6)依照章程在職工持股會內處置、轉讓其股份的權力;
(7)享有優先認購職工持股會轉讓的股份的權力;
(8)享有優先認購職工持股會轉增的股份的權力;
(9)享有持股會依法解散或企業依法解散、破產時分得剩餘財產的權力;
(10)職工持股會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力。
2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以出資額為限,對本持股會負有限責任;
(2)必須按所認購出資額全部如實繳納資金;
(3)職工持股會成立以後,會員持有股份只能轉讓,不能抽回;
(4)執行職工持股會章程和會員大會的決議;
(5)遵守有關法律、政策。
八、職工持股會的組織機構及職責
職工持股會應建立管理委員會,職工持股會管理委員會是內部職工股的管理機構,對持有內部職工股的職工負責,並接受其監督。管委會設主任1名,幹事若干名,根據需要可設副主任1名。
持股會管委會主任由工會推薦並經職工持股會議選舉產生。副主任、工作人員經管委會主任提名後由職工持股會表決通過。
管委會主任作為職工持股會的代表參加股東會,在股東會決策過程中,應充分代表持股職工利益,反映持股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1職工持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決定以下事項:
(1)審議通過《職工持股會章程》;
(2)選舉職工持股會管理委員會成員;
(3)聽取管理委員會主任就參與股東會議決策及管委會工作的匯報;
(4)討論決定職工持股會的其他重大問題。
2持股會管理委員會的職責:
(1)收集持有內部職工股的需提請股東會討論、決議的問題的意見;
(2)召集召開職工持股會會議;
(3)辦理和管理職工持股名冊和職工持股卡;
(4)辦理職工入股、增股、減股、退股、內部轉讓等事宜。
職工持股會管委會人員編制、費用、辦公場地由公司負責提供,管委會的活動費用支出應定期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九、職工股的發行與管理
職工股總額和比例的設置應參照公司權和職工實際出資能力。
1職工自願貨幣出資:
(1)職工自願貨幣出資;
(2)將公司工資結余派給職工;
(3)經股東會同意的其他合法形式。
2職工對貨幣出資部分具有轉讓權。其轉讓范圍僅限於公司內部人員。轉讓雙方須到管理委員會辦理增、減股手續。
企業派股是指企業為加強職工與企業利益關系,根據職工工齡、崗位、貢獻用企業歷年的工資結余派給職工的股份。企業派股方案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股東會審議後決定。
職工對企業派股部分不享有所有權,轉讓權,僅享有分紅受益權。
在本公司工作滿1年,並與其形成勞動合同關系的職工(包括外派人員)可購買職工股。
公司及其公司在冊管理的離退休職工是否購買本企業職工股,由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決定。
董事長、經理出資認股額一般不得低於職工平均出資認股額。
公司應當在登記注冊或變更登記後,向職工持股會交付由公司董事長簽發的、與職工出資額(包括其他來源)相對應的股權證。
3職工持股會應當建立職工持股名冊,作為管理職工股的依據。職工持股名冊應當載明下列事項:持股職工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證號碼、住所、持股卡號碼;職工所持股份金額、本人簽章、經手人簽章;職工入股、增股、減股、退股等數額、日期及有關記錄。
4職工持股會統一發放持股卡,由持股職工本人保存,與職工本人身份證、工作證或離退休證同時使用方為有效。
職工持股卡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持股職工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證號碼、職工持股卡號碼;
(2)職工所持股份金額,入股、增股、減股日期及有關記錄,經手人簽章;
(3)職工持股會管委會主任簽章;
(4)發卡日期及注意事項。
5持股職工經批准脫離本公司或者死亡,公司應參照公司上年度每股凈資產值將職工貨幣出資形式的股權購回,同時將派股收回。公司購回的股份留作新職工認購。新調入職工一般1年後可按規定自願購買職工內部股。職工持股會依法從企業獲得股利後,按職工個人持股數額進行分配。
6職工持股會有下列情況之一,可能解散:
(1)企業破產、關閉;
(2)企業被兼並解散;
(3)持股會同意轉讓全部股份給其他股東,決議解散。
持股會解散時,由職工持股會代表和有關財力人員組成清算小組,進行清算。持股會依法得到清償財產,由清算小組按照職工持股比例進行清退。
B. 什麼叫工會持股
就是員工持股,是指員工參加國企改制,並將經濟補償金或對企業的債權積極轉股,從享有現金補償或還債轉為股權補償或償還的一種方式。改制企業職工可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按照有關規定,選擇設立職工持股信託、通過持股公司持股、一股帶多股、個人委託等方式進行職工持股。
工會、職工持股會直接或代為持股,此類公司發生在1994年《公司法》生效以後,由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的限制,同時職工又有持股的意願,所以通過工會和職工持股會的方式對公司進行間接持股。
我國各地對職工持股會的規范不盡相同,但都有一些共同特點:職工持股會是由持有內部職工股的職工組成,從事內部職工股發行、登記及管理的組織;每個公司只能設立一個職工持股會等。
上述公司通過以合理的價格向外轉讓股權,或在股東人數的規定范圍內以股權還原的方式進行了規范。
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的意見和2001年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有關規定,將工會定位於一個非盈利組織,而採取工會進行持股,勢必使工會因為持股而成為一個盈利組織,其身份與工會的設立和活動宗旨不一致,可能會對工會正常活動產生不利影響。
2000年12月11日,中國證監會《關於職工持股會及工會能否作為上市公司股東的復函》明確指出:「職工持股會屬於單位內部團體,不再由民政部門登記管理,不能成為公司的股東,」「工會作為上市公司的股東,其身份與工會的設立和活動宗旨不一致,故暫不受理工會作為股東或發起人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根據這些規定,擬上市公司中如存在職工持股會和工會持股,股份代持以及發行前實際股東人數超200人的情況,都將構成公司發行上市的實質性障礙。
C. 工會可以持股公司股份嗎
工會持股不違反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法中也沒有規定民營企業公會不能持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
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注銷。
上市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因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3)工會資金購買股票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八條公司職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組織工會,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公司應當為本公司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公司工會代表職工就職工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福利、保險和勞動安全衛生等事項依法與公司簽訂集體合同。
公司依照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實行民主管理。公司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並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D. 上市公司大股東工會在二級市場購買本公司股票,是否違反規定有無案例
不算違規
自己看好本公司的前景
公開從二級市場購買自己公司的股票
沒有違規
但是這不能有惡意炒作的嫌疑
不能把股價抬的虛高
這樣就是違規了
總之就是不能謀取暴力為目的
E. 您好 請問民營企業工會持股違反公司法嗎
民營企業公會持股不會違反公司法。
但工會作為股東與工會法的規定,以及工會作為社團法人的屬性不符,如果公司將來上市的話,則不能再以工會名義持股,需要對工會持股進行清理。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2、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3、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4、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5、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6、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上市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因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
(5)工會資金購買股票擴展閱讀
工會職責:
1、根據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工運方針,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貫徹執行中國工會全國代表大會和執委會議確定的方針、任務和作出的決議。
2、依照法律和《中國工會章程》 ,組織和指導各級工會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進一步突出和履行維護職能。
3、對有關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黨中央和國務院反映職工群眾的思想、願望和要求,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律、法規草案的擬定;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4、負責工會理論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會的組織制度和民主制度,監督檢查《中國工會章程》的貫徹執行;研究指導工會自身改革和建設;指導各級工會組織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和監督保證機制的工作。
5、協助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管理省級總工會領導幹部,協助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委(局)管理全國產業工會的領導幹部;監督、檢查全國總工會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員幹部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研究制定工會幹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訓規劃,負責市以上工會和大型企事業單位工會領導幹部的培訓工作。
6、協助國務院做好全國勞模的推薦、評選工作,負責全國勞模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獲得者的評選表彰和管理工作。
7、負責工會經費和工會資產的管理、審查、審計工作;研究制定工會組織興辦職工勞動福利事業的有關制度和規定;負責對工會興辦職工勞動福利事業的指導、協調工作。
8、負責工會國際聯絡工作,發展同各國工會的友好關系;負責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工會的交流工作。
9、承擔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F. 工會經費的來源和用途是什麼
工會經費的來源有五個方面:
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
三、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補助;
五、其他收入。
工會經費的主要用途是:
1、開展工會活動(宣傳、教育、文體);
2、維權(主要是困難職工幫扶和送溫暖活動)
3、業務(培訓、會議、專項業務);
4、行政支出(工資福利-專職人員、商品和服務-辦公,交通,差旅,餐費等);
5、資本性支出(主要是涉及固定資產方面)
6、補助下級(解決下級經費和給類補助款);
7、事業支出(想俱樂部之類的下屬有收費行為的);
8、其他支出。
(6)工會資金購買股票擴展閱讀:
工會經費使用管理原則:
① 堅持經費獨立管理原則,要獨立建立銀行賬戶,實行單獨核算。根據審定的預算,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主管財務主席「一支筆」審批。
②堅持遵紀守法原則。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政策、規定和開支范圍、標准,認真執行工會財務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③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基層工會經費應重點用於維護職工權益、開展職工教育和職工群眾活動方面。
④堅持預算管理原則。一切費用均應納入預算,並按上級要求,認真編報和執行。
⑤堅持勤儉節約原則。要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節約開支,依靠職工用好經費,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⑥堅持民主管理原則。要定期公布帳目,接受會員監督和經審會審查。
⑦堅持為職工服務原則。工會經費不得用於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不得在二級市場炒購股票。
G. 工會經費可以用於投資嗎例如打新股\買基金等
工會經費可以投資。但是買基金打新股理論上可以成立,但是實際操作上很麻煩。
首選,工會經費計提之後必須存到工會賬戶上,如果你的工會賬戶不是獨立賬戶,第一步就不能實現。怎麼才能開設獨立的工會賬戶呢?工會必須是經上級工會批准成立,並注冊為獨立社團法人的工會,才能開立獨立工會賬戶。
第二,工會賬戶上的工會經費是可以用於投資的,但要經過會員代表大會和工會經審會通過。
第三,工會經費投資的盈利只能用於回補工會經費,停留在工會賬戶上,永遠也回不到你公司的帳戶上了。
H. 關於內部職工股,請專家給予分析指導,謝謝。
根據你的說法,你們公司的經營應該是不錯的,值得購買.
"第三次擴股只針對有股票的人,絕大多數人還是買了,因為,如果不買的話,等於把自己的股票數目增加了50%拿去給別人買,如果自己不買,豈不是虧了,但是如果買的話,還是要出錢,這是我矛盾的第一個地方,為什麼公司採取這一類手段不停的在擴股,然後作為股東不停的在出錢?"
你看得很明白了,對於上市的公司來說,這叫增發,不買是會虧的.但未上市的公司由於沒有除權,不買也不會虧,但對大股東來說會稀釋股權,所以大股東會虧在這上面.但公司效益好的話,小股東也是買花算,會增加分紅.公司會採取這種手段籌資,說明大股東對公司前景看好.有閑置資金的話,投入會有不錯回報的.
這是我疑惑的第二個地方,這Z萬股的實際意義可否 看做一種集資的方式,如果不是企業為自身利益考慮,如果採取比如在原來基礎上擴大50%,而不用出資購買或者少出資購買的方式是不是一樣可行?
公司就是在籌資啊,只擴大股本的拆股並不是他想要的,少出資的配股方式也滿足不了他籌資的需要吧
公司全員持股,對公司來說留住人才和籌資都不失為一個好方法,但對於我們員工,實際情況就是幾年來不停的拿出所發的工資和獎金甚至借錢來購買股票,為的就是上市之後可以一夜暴富?我不明白的第三個地方,就是這種做法可行嗎
這種方法當然可行,要是你們公司真能上市的話,你們的股票翻幾倍十幾倍都有可能.
1、公司規定,公司內部職工股在公司上市兩年後可拿出部分上市流通,這個部分沒有明確規定。
這個不用擔心,職工股即使是不能完全流通,還可以轉讓啊,再說以後都全流通了,應該不存在這個問題
2、公司內部職工股目前的存在形式為掛在工會名下,沒有真正的股東卡、股權碼等,只是和公司簽定的一紙合同說**人有多少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這是我不明白的第四個地方
合法的
3、如果公司的第一二三次股都沒有購買,現在只購買第四次的Z萬股中的一部分,是否可行?這一類的人主要是公司內部的一些新人,也是公司為了留住人而設立的一個政策。這部分人都是剛畢業的大學生,沒有什麼資金,如果買也是要去借錢。假如給1萬股,要借2萬,對於一個剛畢業大學生還是有困難的,這2萬塊錢如果每年每股分5毛,4年可還清。而實際情況是3年後公司上市,上市後每股能分多少是未知數,這個姑且不算。如果2年後上市,再過兩年也就是2010年公司內部職工股可以上市流通,就算可以拿20%出來出售,以每股10塊錢賣出,仍然只有2萬塊錢,而我這幾年生活上舉步維艱,圖的是什麼?
當然可行了.
圖的是什麼就看你個人的價值取向了,你是要現金現在消費呢?還是要投資,為了以後得到更多的現金?
3、按現行規定,公司內部職工股好象不允許上市,一個比較可行的辦法就是把這部分股按信託的辦法信託給企業法人,到時候是否能拿出20%來出售 是不是自己說了算的?權利不在自己手上……
這個問題在前面的第二點中有了...
I. 工會委員會可以買自家的股票嗎
工會委員會可以買自家的股票,但應注意買賣出的時機,不應該有內幕交易。
J. 工會可以開股票戶嗎
不可以。中國證監會法律部24號文規定:中國證監會不受理工會作為股東或發起人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戶的申請。所以工會不可以開股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