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麼叫金融資產包括哪些內容
金融資產通常指企業的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如:企業的外匯存款、銀行本票存款、銀行匯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存入投資款等)應收賬款、應收票據、貸款、其他應收款、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資產等。
一、金融資產的分類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應當結合自身業務特點和風險管理要求,將取得的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分為以下幾類: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
(一)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可以進一步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資產,指主要為從價格或交易商保證金的短期波動中獲利而購置的金融資產。為交易而持有」反映的是企業管理者對持有該金融資產的意圖。如果取得一項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或者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那麼該項金融資產應當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二)持有至到期投資
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如果企業管理層決定將某項金融資產持有到期,則在該金融資產未到期前不能隨意改變其「最初意圖」。也就是說,投資者在其取得投資時意圖就應當是明確的,除非也到一些企業所不能控制、預期不會重復發生且難以合理與計的獨立事件,否則將持有至到期。
(三)貸款和應收款項
貸款和應收款項,是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貸款和應收款項泛指一類金融資產,主要是金融企業發放的貸款和其他債權,但不限於金融企業發放的貸款和其他債權。非金融企業持有的現金和銀行存款、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形成的應收款項、企業持有的其他企業的債權等,只要符合貸款和應收款項的定義,就可以劃分為這一類。
(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沒有劃分為下列各類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1、貸款和應收款項;2、持有至到期投資;3、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拓展資料:
金融資產是指一切代表未來收益或資產合法要求權的憑證,亦稱金融工具或證券。是指單位或個人擁有的以價值形態存在的資產,是一種索取實物資產的權利。
金融資產是一切可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具有現實價格和未來估價的金融工具的總稱。金融資產的最大特徵是能夠在市場交易中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遠期的貨幣收入流量。
金融資產包括一切提供到金融市場上的金融工具。但不論是實物資產還是金融資產,只有當它們是持有者的投資對象時方能稱作資產。如孤立地考察中央銀行所發行的現金和企業所發行的股票、債券,就不能說它們是金融資產,因為對發行它們的中央銀行和企業來說,現金和股票、債券是一種負債。因此,不能將現金、 存款、憑證、股票、債券等簡單地稱為金融資產,而應稱之為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對其持有者來說才是金融資產。例如,持有商業票據者,就表明他有索取與該商品價值相等的貨幣的權利;持有股票者,表示有索取與投入資本份額相應的紅利的權利;持有債券者,表示有一定額度的債款索取權。金融工具分為所有權憑證和債權憑證。股票是所有權憑證,票據、債券、存款憑證均屬債權憑證。但在習慣上,這些金融工具有時也稱之為金融資產。
❷ 金融資產包括哪些
不包括:b、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
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的下列資產:
(1)現金;
(2)持有的其他單位的權益工具;
(3)從其他單位收取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權利;
(4)在潛在有利條件下,與其他單位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權利;
(5)將來需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權利,企業根據該合同將收到非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
(6)將來需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權利,但企業以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工具換取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權利除外。其中,企業自身權益工具不包括本身就是在將來收取或支付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資產,指一切代表未來收益或資產合法要求權的憑證,亦稱金融工具或證券。金融資產通常指企業的下列資產: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貸款、股權投資、債權投資等。
金融資產是一切可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具有現實價格和未來估價的金融工具的總稱。金融資產的最大特徵是能夠在市場交易中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遠期的貨幣收入流量。金融資產是指一切代表未來收益或資產合法要求權的憑證,亦稱金融工具或證券。
金融資產的分類:
企業應當結合自身業務特點和風險管理要求,將取得的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分為以下幾類: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2)持有至到期投資;
(3)貸款和應收款項;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金融資產的分類一旦確定,不得隨意改變。
在首次執行日,企業應當將所持有的金融資產(不含《企業會計准則第2
號——長期股權投資》規范的投資),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❸ 什麼是金融資產股票是嗎國債是嗎
金融資產是一切可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具有現實價格和未來估價的金融工具的總稱。金融資產的最大特徵是能夠在市場交易中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遠期的貨幣收入流量。在現實生活中,交易行為無孔不入,因此,各種資產之間經常會出現相互間的轉換,當然,轉換目的在於提高其擁有資產的相對價值。
在1993年最新公布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SNA)中,從統計目的出發對金融資產作了以下分類:(1)貨幣黃金和特別提款權;(2)通貨和存款; (3)股票以外的證券(包括衍生金融工具);(4)貸款;(5)股票和其他權益;(6)保險專門准備金;(7)其他應收/應付帳款。
❹ 什麼是「金融資產」
問題:?金融資產是什麼意思?
融資工具從持有者的角度來看又是其擁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稱為金融資產。貨幣(現金)就是基本金融工具,而且對持有的一方來說,就是金融資產。因為人們看到金融工具這個詞容易想到股票或債券投資,因此曾有人簡單地將金融工具界定為企業持有的一些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劃分為四類:貸款和應收款項(不包括立即出售或近期出售的)、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現行的金融資產准備金制度主要有:財政部會計司2001年制訂的《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財政部金融司2005年最新出台的《金融企業呆賬准備提取管理辦法》、人民銀行2002年制訂的《貸款損失准備計提指引》。在專項准備方面,三個制度基本趨同,都按貸款五級分類設定相應的比例按大類計提。矛盾比較大的主要體現在對於一般准備的規定上,財政部的兩個制度中規定的一般准備是在稅後計提的,而人民銀行規定的一般准備是在稅前計提,用於彌補尚未識別的可能性損失,並且在計算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時,納入銀行附屬資本。
❺ 企業的金融資產包含什麼
企業的金融資產主要包括庫存現金、應收賬款、應收票據、應收利息、應收股利、其他應收款、貸款、墊款、債權投資、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及衍生金融資產等。
金融資產包括一切提供到金融市場上的金融工具。但不論是實物資產還是金融資產,只有當它們是持有者的投資對象時方能稱作資產。如孤立地考察中央銀行所發行的現金和企業所發行的股票、債券,就不能說它們是金融資產,因為對發行它們的中央銀行和企業來說,現金和股票、債券是一種負債。因此,不能將現金、存款、憑證、股票、債券等簡單地稱為金融資產,而應稱之為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對其持有者來說才是金融資產。例如,持有商業票據者,就表明他有索取與該商品價值相等的貨幣的權利;持有股票者,表示有索取與投入資本份額相應的紅利的權利;持有債券者,表示有一定額度的債款索取權。金融工具分為所有權憑證和債權憑證。股票是所有權憑證,票據、債券、存款憑證均屬債權憑證。但在習慣上,這些金融工具有時也稱之為金融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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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金融資產是什麼意思啊
金融資產(FinancialAssets),是實物資產的對稱,指單位或個人所擁有的以價值形態存在的資產。是一種索取實物資產的無形的權利。是一切可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具有現實價格和未來估價的金融工具的總稱。金融資產的最大特徵是能夠在市場交易中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遠期的貨幣收入流量。
盡管金融市場的存在並不是金融資產創造與交易的必要條件,但大多數國家經濟中金融資產還是在相應的金融市場上交易的。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識全知道系列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