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離婚前我把股票賣了算不算轉移財產
賣的錢如果你轉移或者隱藏起來,不在你名下或者她名下 那就算了
B. 離婚前把錢轉給父母算不算轉移財產
算轉移財產。夫妻一方有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損害或企圖侵佔夫妻共同財產的,屬於違法的行為。離婚之前,將夫妻共同財產轉移給父母的,沒有經過對方的同意或追認,也屬於轉移財產的違法行為。此處的轉移財產應當與贈與行為嚴格區分。夫妻一方無權將共同財產贈與給他人。沒有經過同意的贈與行為,一般為轉移財產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C. 請問離婚前怎樣屬於轉移財產
如果轉移走屬於,現在還沒有。
D. 離婚如何轉移股市裡錢怎麼判
法律分析:股票也是作為財產的,在離婚的時候跟某分割主要有兩種情況,第一種就是兩個人協商處理。如果對於共同財產中有一些證券或者未上市股份,兩個人可以對這個股份進行分割,可以協商轉讓,兩個人都沒有異議的情況下,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轉讓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 離婚前一年取出ba萬塊錢算轉移財產嗎
法律分析:超出日常開始屬於轉移共同財產,具體還需結合用途看。離婚前轉移財產的處理方法:1、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以防止擴大財產損失。2、一方有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的,可以立即請求法院分割共同財產。3、一方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4、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轉移共同財產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該項救助措施既適用於訴訟離婚,又適用於協議離婚。只要在離婚時沒有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是因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侵佔另一方財產,致使他方本應分割的共同財產未能實際分割,離婚後他方才發現的,即可請求再次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F. 起訴離婚之前對方把錢轉走了算轉移財產嗎
法律分析:算。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G. 離婚前把錢轉給子女算不算轉移財產
法律分析:財產轉移:是指一方將財產轉移到另一處隱藏起來,其目的是要將違法轉移的財產私分或獨占。而如果是將財產轉移到子女名下,其行為沒有對財產進行隱藏,所以,這種婚前財產轉移給子女不算做財產轉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 在偵查活動中發現的可用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各種財物、文件,應當查封、扣押;與案件無關的財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調換或者損毀。
第一百四十二條 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文件,應當會同在場見證人和被查封、扣押財物、文件持有人查點清楚,當場開列清單一式二份,由偵查人員、見證人和持有人簽名或者蓋章,一份交給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備查。
第一百四十三條 偵查人員認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郵件、電報的時候,經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郵電機關將有關的郵件、電報檢交扣押。
不需要繼續扣押的時候,應即通知郵電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