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板塊資金 > p2p平台資金可否做股票配資6

p2p平台資金可否做股票配資6

發布時間:2022-08-15 12:04:44

① p2p的監管法規

2015年底,銀監會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部門研究起草了《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確定了網貸行業監管總體原則是以市場自律為主,行政監管為輔。對P2P取消了准入門檻監管,轉而實行負面清單管理,明確網貸機構不得吸收公眾存款、不得設立資金池、不得提供擔保或承諾保本保息等十二項禁止性行為。
P2P被禁止的十二項行為
(一)利用本機構互聯網平台為自身或具有關聯關系的借款人融資;
(二)直接或間接接受、歸集出借人的資金;
(三)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
(四)向非實名制注冊用戶宣傳或推介融資項目;
(五)發放貸款,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將融資項目的期限進行拆分;
(七)發售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或信託產品;
(八)除法律法規和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允許外,與其他機構投資、代理銷售、推介、經紀等業務進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綁、代理;
(九)故意虛構、誇大融資項目的真實性、收益前景,隱瞞融資項目的瑕疵及風險,以歧義性語言或其他欺騙性手段等進行虛假片面宣傳或促銷等,捏造、散布虛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損害他人商業信譽,誤導出借人或借款人;
(十)向借款用途為投資股票市場的融資提供信息中介服務;
(十一)從事股權眾籌、實物眾籌等業務;
(十二)法律法規、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② 股票配資合法嗎

"證券理財,本質上屬於民間借貸的一種。而民間借貸行為則是合法、有效且受法律保護的。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古已有之。只要雙方當事人意見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民間借貸分為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和公民與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遵循自願互助、誠實信用原則。"

③ P2P新規十二

《辦法》對網路借貸進行了界定,網路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個體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是指依法設立、專門從事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業務活動的金融信息中介企業。也就是說,P2P平台只是個體和個體的借貸平台,這就是P2P的本原,為此,《辦法》用負面清單的方式規定了12種禁止行為。

(一)禁止利用本機構互聯網平台為自身或具有關聯關系的借款人融資

這一條禁令是直接針對最嚴重的平台自融問題和資金池問題而設立的。如今很多跑路出事的平台都存在自融問題,包括E租寶也是採取炮製虛假債權的方法進行變相自融。

這種收到大家的錢,不拿去給真實借款人,而拿去自己用了的行為才是最為可怕的,危害極大。當然,除了不能自融,也不能給自己的關聯企業或個人融資,變相進行利益輸送的行為也將被禁止。

(二)禁止直接或間接接受、歸集出借人的資金

這一條是為了禁止平台用各種辦法來規避上一條的規定,繼續把投資者的錢留在自己手裡做資金池,但這一條主要是強調資金要有第三方託管,如果沒有第三方託管,那肯定涉及直接或間接接受、歸集出借人的資金。可以預見到,未來沒有銀行等權威資金存管方願意進行資金存管業務的P2P平台都將很難生存下去。

(三)禁止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

在所有禁令中,這一條是殺傷力最大,也是最難執行到位的。因為中國當前信用體系不健全,網路借貸信用體系就更糟糕了。現在市場上絕大多數的P2P平台,都不同程度承諾提供擔保或者保本保息。

《辦法》里出現這一要求,一方面是強調純信息中介的P2P平台不應該提供擔保和承諾保本保息,因為這樣就異化成了信用中介;另一方面其實就是希望所有的P2P投資人能夠有風險自擔意識,打破中國投資者那種不出問題追求風險收益、出了問題又去找政(府)鬧,總是習慣於剛性兌付的思維慣性。

(四)禁止向非實名制注冊用戶宣傳或推介融資項目

未來,P2P也不是你想買就能買的了。因為細則對出借人也設置了金融門檻,例如需要具備非保本類金融產品投資的經歷並熟悉互聯網,同時應當提供真實、准確、完整的身份信息,出借資金來源合法,擁有風險認知和承受能力等等要求。

(五)禁止發放貸款,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這一條也就是明確P2P平台不能充當銀行的角色,不能創造貨幣。事實上,如果一個平台不能自融資和歸集資金,自然也就無法實現「發放貸款」的功能了。

(六)禁止將融資項目的期限進行拆分

由於投資者希望的投資期限往往比較短,特別是有些投資者希望資金是靈活、隨時可用的,而融資方則往往希望借錢的時間可以長一些。這么一來,就會形成一種短借長貸的市場需求。

這種情況在銀行很常見,但是作為純粹的信息中介,P2P平台就不能採取這種方式。所以目前將融資項目的期限進行拆分、錯配的情況將來應該會在P2P市場中逐漸消失,這也意味著現在非常火熱的P2P活期理財產品未來的命運將存在巨大變數。

(七)禁止發售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或信託產品

對於大部分P2P平台來說,這一條規定沒什麼影響。反倒是對一些規模比較大,已經走在監管之前的大平台有一定的影響。

正是由於看到了P2P市場有巨大的監管風險,所以許多靠P2P起家的公司已經轉型成了多元化的理財平台,代銷包括銀行、券商、基金、保險、信託等在內的各類正規的理財產品,今後這些平台可能就必須要剝離這些代銷業務了。如果你投資的P2P平台也存在這些理財「功能」,你就要當心了。

(八)除法律法規和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允許外,與其他機構投資、代理銷售、推介、經紀等業務進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綁、代理

這還是在強調其借貸雙方的信息中介角色,不能一邊當信息中介,一邊又充當代理機構。

(九)故意虛構、誇大融資項目的真實性、收益前景,隱瞞融資項目的瑕疵及風險,以歧義性語言或其他欺騙性手段等進行虛假片面宣傳或促銷等,捏造、散布虛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損害他人商業信譽,誤導出借人或借款人。

這一條也很重要,實際上就是迫使平台要大幅增加透明度。而事實上,到目前為止所有出事的平台恐怕都不滿足這一條的規定。

在信息披露方面,《辦法》規定,P2P平台應當實時在其官方網站顯著位置披露本機構所撮合借貸項目交易金額、交易筆數、借貸余額、最大單戶借款余額佔比、最大10戶借款余額佔比、借款逾期金額、代償金額、借貸逾期率、借貸壞賬率、出借人數量、借款人數量、客戶投訴情況等經營管理信息。還應該定期以公告形式向公眾披露年度報告以及管理團隊情況等。

(十)禁止向借款用途為投資股票市場的融資提供信息中介服務。

在2015年上半年的牛市中,不少P2P平台便做起了股票融資、配資的業務,即投資者給他們的錢不再是拿去給公司經營生產或者個人消費,而是給其他投資者拿去放大杠桿炒股票了。所以今後這類主打股票配資的P2P平台恐怕就會變得非常危險,建議投資者不要碰。

(十一)從事股權眾籌、實物眾籌等業務。

P2P和眾籌本來就是互聯網金融的兩個分支,P2P歸銀監會管,眾籌歸證監會管。如果P2P也和眾籌混在一起,那就會給監管帶來巨大的麻煩。所以P2P和眾籌一定要劃清界限。

(十二)法律法規、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④ 中國的P2P到底違反了哪些原理

中國的P2P相比國外的P2P,總共違反了三條原理;
最重要的就是國外的P2P平台都是純中介,投資人和借款人之間的信息透明,但是中國的P2P類似銀行,投資人只和P2P平台之間建立聯系;
違反的原理具體如下:

1.中國的P2P平台絕大多數時候充當的不再是單純的中介,而是一個集資的平台,所以P2P在中國的誕生之日就背上了一個「包袱」,即被要求剛性兌付,這似乎已經成為衡量內地P2P平台是否靠譜的唯一標准,即在平台風控出現問題時,借貸資金如果沒能按時回籠,平台是否會為投資者墊付。如果平台選擇了墊付,而最終選擇為風險埋單,那麼就理所當然地被認為是好的平台。

2.投資者們的心態自然左右著平台的運營,想要成為一個靠譜的平台,在當前的中國就必須有著100%資金安全的承諾。恰恰是這樣的思想包袱,讓不少平台自成立起就存在資金池的隱患。因為平台運營者清楚,一旦出現壞賬,就必須通過新引入的資金來進行覆蓋,擊鼓傳花式的游戲由此展開。一旦最終沒有找到新的接盤者,網貸平台就極其容易出現兌付的危機。

3.現在的P2P平台能算是真正的網貸機構嗎?從信貸角度上看,真的是很業余的。不就是一個通過各種承諾、各種宣傳吸收社會公眾資金的一個平台嗎?我們其實只幹了變相吸收存款的這件事,作為一個信貸平台,我們的主要既能少有建樹。

⑤ p2p算不算非法集資

P2P和非法集資是有區別的
首先「P2P網貸」就是一些有富餘閑散資金的人群,和一些為急需資金用於發展生產、改善生活而又不能從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獲得資金的有信用的人群,通過互聯網進行的一種線上借貸模式。
並且!真正的P2P是信息中介平台,僅僅起撮合、對接的作用,並不是投資機構!國家早在2015年7月18日,由人民銀行等十部門發布的《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個體網路借貸機構要明確信息中介性質,主要為借貸雙方的直接借貸提供信息服務,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不得非法集資。」
這則重要意見的出台也意味著國家正式明確了P2P網貸企業和網貸業務的法律地位。所以作為信息中介性質的P2P平台是有合法的法律地位的。
然後我們還要弄清楚「非法集資」的定義。
「非法集資」則是指未按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簡單的說,非法集資是在未經法律批準的情況下,把眾多人的資金,集中到某個公司或者個人手中,然後用於非法目的。
國家2016年8月24日由銀監會、工信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合發布了《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裡面還明確提出了網貸的13條禁止性規定,相當於給網貸機構劃了13條不能觸碰的「紅線」。
1.為自身或變相為自身融資;
2.直接或間接接受、歸集出借人的資金;
3.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
4.自行或委託、授權第三方在互聯網、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電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場所進行宣傳或推介融資項目;
5.發放貸款,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6.將融資項目的期限進行拆分;
7.發售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或信託產品等金融產品;
8.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或實現以打包資產、證券化資產、信託資產、基金份額等形式的債權轉讓行為;
9.除法律法規和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允許外,與其他機構投資、代理銷售、經紀等業務進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綁、代理;
10.故意虛構、誇大融資項目的真實性、收益前景,隱瞞融資項目的瑕疵及風險,以歧義性語言或其他欺騙性手段進行虛假片面宣傳或促銷等,捏造、散布虛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損害他人商業信譽,誤導出借人或借款人;
11.向借款用途為股票投資、場外配資、期貨合約、結構化產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風險的融資提供信息中介服務;
12.從事股權眾籌、實物眾籌等業務;
13.法律法規、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到這可能有些人不服氣表示,那就是有些「P2P平台」做著非法集資的事兒啊!在此,我們要說正規的P2P平台不屬於非法集資,但有些操作不規范的平台,通過資金池模式,將虛假項目包裝成理財產品,圈佔資金,然後挪用資金做其他項目,確實存在非法集資的嫌疑。
這就是我們上面提到的監管政策「13條紅線」所明令禁止的內容了,也是投資人一定要避開的。
【幾何金融】

⑥ 怎樣合理的利用股票杠桿

你好,股市加杠桿說白就是借錢炒股,以自己資金倍數的錢炒股票。掌握了這個原理之後,就可以通過不同的渠道增加杠桿,目前一般通過如下途徑增加杠桿:1.借貸。借貸雖說不是一種直接增加杠桿的方法,但是同樣可以達到增加杠桿的目的。關鍵是你要有足夠的信用或者抵押物,能夠從銀行或者個人手中借到錢。2.融資。對於融資是比較好理解的,如果有抵押物作為擔保,可以向銀行或者信託公司融資,得到自有資金數倍的錢炒股。3.融券。融資融券一般都是放在一起,其實是有區別的,融券的擔保物一般是證券,比如說股票。一般在操作時也是放在一起,融資融券需要一定的條件,並且支付利息和費用,交易時也要受到限制。4.線上配資。網上P2P平台非常多,有很多為股市提供配資業務。但是對於這個新生事物,管理上還有很多漏洞,在選擇的時候防止平台拿了保證金後跑路走人。5.線下配資。目前提高杠桿的主要途徑就是線下配資,找一家信譽較好的配資公司,簽訂配資協議,繳納保證金後可以獲得5倍杠桿的資金。6.股指期貨。風險偏好比較大,對期貨感興趣的話,可以通過期貨經紀公司開通股指期貨,目前各公司保證金比率都在20%以下,也就是5倍杠桿了。

⑦ 哪些p2p平台可以為股票融資呢請各位推薦個

其他平台、贏在投資、妥妥在線、六合資本、貸未來、好借好貸、不差錢、配資貸以及融一網等。

⑧ p2p炒股怎樣

風險有點高,P2P炒股還不如P2P理財安全

⑨ 哪些p2p平台可以為股票融資呢

贏在投資、妥妥在線、團貸網、六合資本、貸未來、好借好貸、658金融網、錢程無憂、不差錢、配資貸以及融一網等。關於P2P投資的所有問題請關注訂閱號ILOVEP2P(網貸課堂),可直接提問。

閱讀全文

與p2p平台資金可否做股票配資6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股票每股公積金和凈資產的差別 瀏覽:723
股票能量指標怎麼調出來 瀏覽:425
股票用現金買嗎 瀏覽:597
好股票網生命線指標 瀏覽:116
手機上怎麼看股票業績 瀏覽:192
中國最大樹脂廠股票號 瀏覽:153
推薦微信的股票軟體 瀏覽:644
露振科技股票行情 瀏覽:745
小窗口的股票軟體 瀏覽:896
重新開一個股票賬戶 瀏覽:124
國家隊持倉股票信息 瀏覽:109
股票回購方式中不需要支付大量現金的是 瀏覽:630
恆康醫葯股票走勢 瀏覽:1005
中國國債股票 瀏覽:443
股票很久沒漲停 瀏覽:109
股票看盤軟體教學視頻直播 瀏覽:116
中國銀聯股票有嗎 瀏覽:50
etf和普通股票一樣買賣嗎 瀏覽:25
搜於特股票今天走勢 瀏覽:895
煤炭價格上漲對煤股票的影響 瀏覽: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