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普通債權的清償順序
普通債權的清償順序:先清償到期的債權;如果都到期的,先清償有擔保的債權;如果都沒有擔保的,則先清償債務負擔較重的債權;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後順序來清償;到期時間相同的,則按比例來清償。
拓展資料:
債權是按照合同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也稱為債權關系或者債的關系。
在債權關系中,享有權利的人為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為債務人。債權人享有的權利為債權,債務人承擔的義務為債務。債權就是在債的關系中,一方(債權人)請求另一方(債務人)為一定行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債權的法律特徵
(一)債權是相對權,是在特定主體之間發生的民事法律關系;
(二)債權的性質是請求權,債權的實現有賴於債務人為一定行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即債權人只能請求債務人為一定行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
(三)債權具有期限性原則上不能永久存在;
(四)債權具有相容性,對同一標的物可以成立內容相同的數個債權,其相互之間並不排斥;
(五)債權具有平等性,數個債權人對同一債務人先後發生數個普通債權時,其效力一律平等;
(六)債權的客體具有多樣性;
(七)債權具有任意性。
所謂連帶債權是相對於按份債權而言的,是指具有連帶關系的多個債權人之間所享有的債權。其特點在於:
一是債權人為多數,即債權人必須是二人以上。連帶債權是多數人之債的一種類型,其債權人必須為二人以上,至於債務人是否為二人以上,在所不問。
二是各個債權人之間具有連帶關系,連帶關系可以由法律規定,也可以由當事人約定。三是各個連帶債權人都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全部債務,任何一個債權人也都可以接受債務人的履行,如果連帶債權人中的任一債權人接受了債務人的全部清償,則連帶債權因此消滅。
B. 企業的債券與股權的清償權優先順序是什麼
企業的債券與股權的清償權優先順序為一般債務,次級債務,優先股普通股。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C. 債權償還順序
法律分析:清償債務的順序為:償還工資、生活費;國家稅收;國家銀行和信用合作社的貸款;其他欠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條 債務人對同一債權人負擔的數項債務種類相同,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由債務人在清償時指定其履行的債務。
債務人未作指定的,應當優先履行已經到期的債務;數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履行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最少的債務;均無擔保或者擔保相等的,優先履行債務人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後順序履行;到期時間相同的,按照債務比例履行。
第五百六十一條 債務人在履行主債務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下列順序履行:
(一)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
(二)利息;
(三)主債務。
D. 企業破產債務清償順序是怎樣的 哪些債務優先清償
債務清償順序:
破產財產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後,按如下順序清償:
1、破產企業所欠職工的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第一順位);
2、破產企業所欠稅款(第二順位);
3、破產債權(第三順位)。
其中,第一、二順位的請求權,稱為優先請求權。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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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關於債權清償權的優先先後順序的分析
企業破產債權與股權的清償權優先順序:一般債務、次級債務、優先股、普通股。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財產應當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F. 當企業破產清算時該企業的債券與股權的清償權優先順序
當企業破產清算時,該企業的債券與股權的清償權優先順序為一般債務,次級債務,優先股,普通股。根據我國《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公益債務後,按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3、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G. 當企業破產清算時該企業的債券與股權的清償權優先順序
當企業破產清算時,該企業的債券與股權的清償權優先順序為一般債務,次級債務,優先股,普通股。根據我國《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公益債務後,按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3、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