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區別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與普通投資基金的區別是什麼?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與普通投資基金的主要區別是投資者定位不同,以及投資風格不同。
1、定位不同:基金是大眾化的理財品種,是公募產品;而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帶有一定的私募性質,它目標群多為中高端客戶。券商設立的非限定性集合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10萬元,而設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財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5萬元。
2、產品投資比例不同:券商集合計劃的股票投資下限最低可以為0,而基金都有持倉下限,尤其是股票型基金的最低持倉下限為60%。
❷ 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是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由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華融」)作為主發起人,聯合中國葛洲壩集團公司共同發起設立的全國性證券公司。2007年9月3日,中國證監會批准公司開業,9月19日,公司在北京正式掛牌成立。公司注冊資本本數據來源於網路地圖,最終結果以網路地圖數據為准。30.03億元,其中:中國華融出資23.91億元,北京紐森特投資有限公司、中國葛洲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和匯進出口有限公司、江陰市振新毛紡織廠、星星集團有限公司、浙江金財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南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吉林昊融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中南成長(天津市)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北京雙融福泰投資有限公司、中國葛洲壩集團公司等11家股東共出資6.12億元。公司的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8號。公司可為客戶提供證券經紀、證券承銷與保薦、與證券交易及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證券投資咨詢、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等多方面服務。公司緊緊依託中國華融在資產管理、銀行、信託和金融租賃等方面的綜合優勢,努力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證券投資和增值服務。公司下設29家營業部,分別位於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新疆、湖南、湖北、四川、山西、陝西、遼寧、安徽、廣東、雲南、江蘇等地,可以為投資者提供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包括股票(A股和B股)、債券(國債和企業債券)、封閉式基金、ETF和權證等多元化的交易品種,並憑借支持現場委託、電話委託、手機炒股、網上交易委託等多種交易方式和強大的信息技術力量,為客戶提供國內最先進的交易平台服務。中國華融是國內首批保薦機構,其原有的承銷和投資咨詢業務由公司承接。公司於2008年取得保薦人資格後,成功完成了杭氧股份的首次公開發行,完成了中航三鑫、特變電工、金隅股份、太行水泥、蘇寧環球、聯化科技、亞泰集團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增發及財務顧問業務,作為副主承銷商完成了工商銀行可轉債發行項目,並與國內外多家著名企業(集團)在多項業務中保持著良好的合作及服務關系,致力於為客戶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公司研究咨詢團隊是一支由經濟學、管理學、金融工程、工程機械、環保、化工、軟體工程等多學科博士、碩士組成的高素質專業研究團隊,擁有一批具有注冊會計師(CPA)、特許金融分析師(CFA)、金融風險管理師(FRM)等專業資質的優秀人才,逐步建立了涵蓋宏觀、策略、行業、公司、基金、債券、金融工程在內的完整的研究體系。目前,行業研究覆蓋房地產、煤炭、有色金屬、銀行、電子元器件、計算機軟體、通訊、重工機械、環保等多個行業。策略研究包括由多位分析師組成宏觀策略研究小組,致力於為廣大投資者提供值得信賴的優質服務。公司資產管理業務始於2009年,可視客戶需要提供專業化的集合、定向及專項資產管理業務,致力於打造資產管理業務高端品牌。2010年成功發行第一支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目前受託管理資產規模接近150億元。根據中國證券業協會排名,2009年公司資產管理業務凈利潤行業排名第九,2010年排名第五。為向客戶提供優質的資產管理服務,公司不斷優化資產管理業務和人員配置,引進資深人才,目前資產管理部員工全部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50%以上員工具有海外學習或海外金融從業經歷。2010年,公司資產管理部被《理財周刊》評為「2010年中國證券公司最佳資產管理部門」。我公司堅持高標准、高起點,以誠信、專業、穩健、共贏為經營宗旨,在社會各界和投資者的大力支持下,將努力向著有尊嚴、有價值、有內涵、有實力、有責任的「五有」現代金融企業目標前進。
法定代表人:祝獻忠
成立時間:2007-09-07
注冊資本:584070.2569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100000000041167
企業類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8號
❸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基金 信託三者的區別
1、形式和發行方式不同
集合理財也叫券商集合理財屬於資產管理業務的一種形式;它和證券投資基金一樣,都屬於資產管理業務類型;證券投資基金、資金信託產品、集合資產管理產品,分別由基金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具備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管理、運作。
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者,可以將所持份額贖回或轉讓。集合資產管理產品和資金信託產品不得公開發行,因而也不能在證券交易場所流通。
2、投資者定位以及投資風格不同
基金是大眾化的理財品種,是公募產品;而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帶有一定的私募性質,它目標群多為中高端客戶。券商設立的非限定性集合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10萬元,而設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財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5萬元。
券商集合計劃的股票投資下限最低可以為0,而基金都有持倉下限,尤其是股票型基金的最低持倉下限為80%。
3、范圍不同
資產管理業務的范圍很大,囊括了大部分的 信託業務和委託理財業務。信託合同的當事人是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三方, 營業信託的受託人在法律上要求較為嚴格,是經有關部門批准專門經營信託業務的法人。
❹ 什麼是「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就是券商的一種集合資產管理業務
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2種
下面是具體的定義:
集合理財屬於資產管理業務的一種形式,顧名思義,它是券商把社會上零散的資金集中起來,由專家進行管理。它和證券投資基金一樣,都屬於資產管理業務類型,它們之間在業務開展上有很強的互補性,可以滿足不同投資者的投資偏好。
集合理財是由券商推出的、管理形式類似於基金,但屬於私募性質的一種理財方式。依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的《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運作。
集合理財門檻相對較高,限定性產品最低參與金額為5萬元,非限定性產品最低參與金額為10萬元。
限定性集合理財的資產應當主要用於投資國債、國家重點建設債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債券以及其他信用高且流動性強的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投資於股票和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資產.不得超過該計劃資產凈值的20%,並應當遵循分散投資風險的原則。和基金的投資范圍一致。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范圍則由集合資產管理合同約定,不受前款規定限制。
集合理財在參與方式、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流動性安排、收益分配、費用收取等方面相比基金而言更具有靈活性,能為特定的客戶群體量身定製理財產品,能更好的滿足客戶的投資理財需求。
目前市場上共推出了30隻(包括已到期的)券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按照投資類型可分為股票型、混合型、債券型、貨幣市場型和FOF(基金寶)等。
❺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有風險嗎
風險包括:
1、市場風險
證券市場價格因受各種因素的影響而引起的波動,將對集合計劃資產產生潛在風險,主要包括:
(1)、政策風險
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產業政策、股權分置改革等國家政策、制度、規定的變化對證券市場產生一定的影響,導致市場價格波動,影響集合計劃收益而產生風險。
(2)、經濟周期風險
證券市場是國民經濟的晴雨表,而經濟運行具有周期性的特點。宏觀經濟運行狀況將對證券市場和股票定價產生影響,從而產生風險。
(3)、利率風險
金融市場利率波動會導致股票市場及債券市場的價格和收益率的變動,同時直接影響企業的融資成本和利潤水平。集合計劃投資於股票和債券,收益水平會受到利率變化的影響。
(4)、上市公司經營風險
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受多種因素影響,如市場、技術、競爭、管理、財務等都會導致公司盈利發生變化,從而導致股票定價與估值有偏差。
(5)、購買力風險
集合計劃投資目的是委託人資產保值增值,如果發生通貨膨脹,投資於證券所獲得的收益可能會被通貨膨脹抵消,從而影響投資者資產的保值增值。
2、信用風險
指集合計劃在投資交易過程發生交收違約,或者集合計劃所投資債券之發行人出現違約、拒絕支付到期本息,導致集合計劃資產損失。
3、流動性風險
指集合計劃相應資產不能迅速轉變成現金以滿足集合計劃退出、清算要求的風險。
4、管理風險
在集合計劃投資管理運作過程中,可能因管理人對經濟形勢和證券市場等判斷有誤、獲取的信息不全等影響集合計劃的收益水平。管理人和託管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術等對集合計劃收益水平存在影響。
5、操作或技術風險
指相關當事人在業務各環節操作過程中,因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為因素造成操作失誤或違反操作規程等引致的風險,例如,越權違規交易、會計部門欺詐、交易錯誤、IT系統故障等風險。
6、合規性風險
指集合計劃管理或運作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投資違反法規及有關規定等風險。
概念釋義: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是集合客戶的資產,由專業的投資者(券商)進行管理。
它是證券公司針對高端客戶開發的理財服務創新產品,投資於產品約定的權益類或固定收益類投資產品的資產。
目前只有創新類證券公司有資格開展此項業務。創新類證券公司要求綜合類券商的凈資本要在8億元以上,經紀類券商的凈資本要在1億元以上,可以在通過審批的前提下有資格從事各項創新活動。
❻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是證券公司的產品嗎
是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與普通投資基金的主要區別是投資者定位不同,以及投資風格不同。定位不同:基金是大眾化的理財品種,是公募產品;而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帶有一定的私募性質,它目標群多為中高端客戶。券商設立的非限定性集合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10萬元,而設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財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5萬元。 產品投資比例不同:券商集合計劃的股票投資下限最低可以為0,而基金都有持倉下限,尤其是股票型基金的最低持倉下限為80%。
合資產管理計劃與投資者自己購買債券等低風險資產相比有什麼優勢? ①有些優質債券,投資者自己不容易買得到。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憑借證券公司的債券業務優勢,可獲得比普通投資者更多的機會。 一般投資者沒有足夠的精力進行債券的組合優化投資。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由從業多年的專業人士專門管理,可進行充分、科學的債券組合優化投資。 有些市場如銀行間債券市場,一般投資者的進入受到限制。而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管理人擁有多種市場交易資格,可進行多品種投資,獲得一般投資者所無法獲得的收益。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管理人在購買債券時憑借其資金量大的
拓展資料:
集合資管計劃是什麼?
集合資管計劃指的是集合客戶的資產,由券商進行管理,投資於約定的權益類或固收類投資品種。集合資管計劃是證券公司為高端客戶開發的一種增值理財服務,只有創新類證券公司才有資格開展這項業務。 根據監管規定,創新類證券公司要求綜合類券商的凈資本要在8億元以上,經紀類券商的凈資本要在1億元以上,符合條件後還要經過監管層審批。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兩種。限定性產品起購門檻為5萬元,主要投向現金、債券、貨幣基金等,投資權益類證券的比例不超過20%,安全性相對較高; 非限定性產品起購門檻為10萬元,它的投資范圍更大,除了前面這幾類之外,還有其他投資品種,比如可轉債、封閉式基金和ETF等,它的收益更高,風險更大。
集合資管計劃在債券投資上比較有優勢。舉個例子,一些優質債券,投資者個人可能無法買到。集合資管計劃憑借證券公司的資質以及債券業務優勢,可以獲得買優質債券的投資機會,獲得更高收益。 此外,像銀行間債券市場,個人投資者進入受限制,而集合資管計劃管理人擁有該市場交易資格,可以進行多個交易品種的投資,獲得更高的收益。
❼ 集合資產管理的相關資料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集合資產管理業務顧名思義是集合客戶的資產,這是獲准創新試點的證券公司為投資者提供的一種增值理財服務。只有創新類證券公司有資格開展此項業務。創新類證券公司要求綜合類券商的凈資本要在8億元以上,經紀類券商的凈資本要在1億元以上,可以在通過審批的前提下有資格從事各項創新活動。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與普通投資基金的區別是什麼?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與普通投資基金的最大區別是可以投資於各類證券投資基金,包括股票型、債券型和貨幣型基金。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與投資者自己購買債券等低風險資產相比有什麼優勢?
①有些優質債券,投資者自己不容易買得到。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憑借證券公司的債券業務優勢,可獲得比普通投資者更多的機會。 ②一般投資者沒有足夠的精力進行債券的組合優化投資。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由從業多年的專業人士專門管理,可進行充分、科學的債券組合優化投資。 ③有些市場如銀行間債券市場,一般投資者的進入受到限制。而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管理人擁有多種市場交易資格,可進行多品種投資,獲得一般投資者所無法獲得的收益。④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管理人在購買債券時憑借其資金量大的優勢,可以在更低的費率下購買。
購買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和直接購買封閉式基金相比有何優勢?
與直接投資封閉式基金相比,投資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有四個優勢。 ①分散風險,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可投資的封閉式基金多種多樣,單個客戶選擇面較窄,不能保證一定會有持有到期收益; ②大額資金談判能力強。單個投資者持有份額較少,而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可以充分發揮大額資金的優勢,在申購(認購)和贖回基金時獲得優惠費率;③同時,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管理人可以代表參與人參加基金持有人大會的決議,在諸如封閉式基金的清算、封轉開事宜等事件上維護參與人利益; ④管理人實力強,當發生封轉開事宜時,如果有類似股票發行戰略投資者的鎖定條款,相關公司會考慮以凈值全額接受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持有的封閉式基金。
根據2013年6月28日的《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集合計劃募集資金規模要求在50億元人民幣以下;單個客戶參與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且客戶人數在200人以下。由此,集合資產管理轉為非公開募集基金。
❽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是指什麼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顧名思義是集合客戶的資產,由專業的投資者(券商/基金子公司)進行管理。它是證券公司/基金子公司針對高端客戶開發的理財服務創新產品,投資於產品約定的權益類或固定收益類投資產品的資產。
主要內容包括:集合資產管理業務是獲准創新試點的證券公司為投資者提供的一種增值理財服務。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應當向合格投資者推廣,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200人。只有創新類證券公司有資格開展此項業務。創新類證券公司要求綜合類券商的凈資本要在8億元以上,經濟類券商的凈資本要在1億元以上,可以在通過審批的前提下有資格從事各項創新活動。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2-01-1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