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收益互換的含義
你好,所謂的收益互換,指的就是我們和券商進行約定,在今後的一段時間之內,指定的股票收益和固定利率進行現金流交換,收益互換是一種權益衍生工具交易方式。
股票收益互換的特點:
1、我們和券商之間一般是只對收益進行現金流交換,一般情況下是不需要交割股票實物的;
2、交易方式很靈活,可以根據協商進行互相交換,一些收益和終止條款等交易要素都可以進行靈活變通,較為個性化;
3、具備信用交易特徵的一些客戶是可以通過自身的信用進行擔保,或者是提供一定的擔保品;
4、資金的收益是有杠桿效果的,我們只需要支付資金利息就能換取到股票的收益;
5、對於優質客戶,杠桿率是可以達到5倍的。
B. 四小類金融衍生品分別是什麼
衍生金融工具的類型豐富多彩,從其交易方式來看,最基本。最常見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的是遠期、期貨、期權和互換。
遠期。遠期合約是關於在未來的某一時刻由一方交易者按照約定價格向另一方交易者買入揮著賣出某一標的的資產的合約。遠期合約和即期合約是我區別在於即期合約所約定的交易會立即執行,而遠期合約所約定的交易則會在約定的未來某一時刻發生。
期貨。期貨合約本質上與遠期合約類似,都是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個時間,按照事先約定的價格買賣某種資產的合約。與遠期合約不同的是,期貨合約不是咋場外市場交易,而是在交易所市場交易,期貨合約是標准化的合約。
期權。期權合約與與遠期和期貨有著本質的不同,期權合約交易雙方買賣的直接對價是某種選擇權,在約定的未來某個時間按照約定的價格購入某種資產或者出售某種資產的權利。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兩種類型。
互換。互換協議是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的一段時間內多次交換現金流的協議,在協議中,雙方必須事先約定好現金流交換發生的時間以及現金流的計算方法,互換協議是在場外市場進行交易的衍生品。
C. 股票收益互換其實是怎麼回事
股票互換同其他有名義本金的互換合約一樣,也是兩當事人之間達成的一種協議,協議規定,雙方同意在特定的時期內,對一系列的現金支付進行交換。在典型的股票互換中,一方同意在一個固定的期限內,按照一個固定的名義本金,向對方支付相當於某一股票指數的收益的金額。作為交換,他從對方得到按照相同的名義本金計算的另一種資產的收益或利息。股票互換的原理與標準的利率互換極其相似,名義本金是不進行交換的,它只用來計算相互之間需要支付的金額。客戶與券商根據協議約定在未來某一期限內針對特定股票的收益表現與固定利率進行現金流交換,是一種重要的權益衍生工具交易形式。客戶可以自行下成交指令,通過放大杠桿來實現超額收益或者做定向增發的客戶藉此套期保值的一種手段。
D. 股票收益互換業務具體如何操作
股票互換同其他有名義本金的互換合約一樣,也是兩當事人之間達成的一種協議,協議規定,雙方同意在特定的時期內,對一系列的現金支付進行交換。在典型的股票互換中,一方同意在一個固定的期限內,按照一個固定的名義本金,向對方支付相當於某一股票指數的收益的金額。作為交換,他從對方得到按照相同的名義本金計算的另一種資產的收益或利息。股票互換的原理與標準的利率互換極其相似,名義本金是不進行交換的,它只用來計算相互之間需要支付的金額。客戶與券商根據協議約定在未來某一期限內針對特定股票的收益表現與固定利率進行現金流交換,是一種重要的權益衍生工具交易形式。客戶可以自行下成交指令,通過放大杠桿來實現超額收益或者做定向增發的客戶藉此套期保值的一種手段。
E. 股票互換的基本形式
股票互換最基本的形式是某一股票指數與相同貨幣的一個浮動利率的相互支付(見下圖),多數股票互換所選用的浮動利率為倫敦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LIBOR)。
互換作為投資工具的兩個基本特點是靈活與方便。互換的最新應用,是把任何已有資產的收益轉換為另一種資產的收益,而不會涉及實物交易的成本。互換的相互支付可以用任何一種貨幣,與股票指數的計價貨幣無關。例如,一個美國投資者用美元LIBOR現金流量互換相應的德國DAX指數時,其貨幣支付可以是美元,也可以是德國馬克。有時名義本金的數額也是可以調整的。
由此可見,股票互換協議對於90年代的投資管理者來說,是一種必不可少的資產配置工具。下面我們列出股票互換的一些基本要素:期限:3個月—10年。
名義本金:1000萬美元以上。
股票資產支付方:金融機構。
股票資產:某種股票指數、指數籃子和股票籃子等,可以用任何貨幣標價,可以套期或不套期。
浮動資產支付方:投資者。
浮動資產:按照任何期限、任何貨幣和任何頻率支付的浮動或固定利息,某種固定收益的證券或證券組合,以及其他股票資產。
支付頻率:每月,每季,每年,或在到期日。
收益基差:根據互換資產、合約期限以及雙方的信用等級,在股票資產收益或浮動資產收益上要加上一個附加收益。
F. 遠期合約和互換合約
從交易方法上分類,金融衍生工具分屬遠期、互換、期貨和期權。按照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1997年7月發布的定義,衍生工具是一種金融合約,包括遠期合約、互換合約、期貨合約和期權合約,其價值取決於作為基礎標的物的資產或指數。
金融遠期,是指交易雙方簽定的在未來確定的時間按確定的價格購買或出售某項金融資產的合約。
金融互換,是指交易雙方按照事前約定的規則在未來互相交換現金流的合約。
一、金融遠期合約的分類和特點。
按基礎資產的性質劃分,金融遠期合約主要有遠期利率協議、遠期外匯合約和遠期股票合約。遠期利率協議是買賣雙方同意在未來一定時間(清算日),以商定的名義本金和期限為基礎,由一方將協定利率與參照利率之間差額的貼現額度付給另一方的協議。
遠期外匯合約是指雙方約定在將來某一時間按約定的遠期匯率買賣一定金額的某種外匯的合約。遠期股票合約是指在將來某一特定日期按特定價格交付一定數量單只股票或股票組合的協議。金融遠期合約作為場外交易的衍生工具與場內交易的期貨、期權等衍生工具比較具有以下特徵:
1、金融遠期合約是通過現代化通訊方式在場外進行的,由銀行給出雙向標價,直接在銀行與銀行之間、銀行與客戶之間進行。
2、金融遠期合約交易雙方互相認識,而且每一筆交易都是雙方直接見面,交易意味著接受參加者的對應風險。
3、金融遠期合約交易不需要保證金,劉方風險通過變化雙方的遠期價格差異來承組。金融遠期合約大部分交易都導致交割。
4、金融遠期合約的金額和到期日都是靈活的,有時只對合約金額最小額度做出規定,到期日經常超過期貨的到期日。
二、金融互換的含義及交易產生的條件。
金融互換,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條件,在約定的時間內,交換一定現金流的金融合約。金融互換主要包括利率互換和貨幣互換(含同時具備利率互換和貨幣互換特徵的交叉貨幣互換)。
典型的金融互換交易合約上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交易雙方、合約名義金額、互換的貨幣、互換的利率、合約到期日、互換價格、權利義務、價差、中介費用等。
互換的一大特點是:它是一種按需定製的交易方式。互換的雙方既可以選擇交易額的大小,也可以選擇期限的長短。
互換交易是利用交易雙方在籌資成本上的比較優勢而進行的。具體而言,互換產生的條件可以歸納為兩個方面:
1、 交易雙方對對方的資產或負債均有需求。
2、 雙方在這兩種資產或負債上存在比較優勢。
三、金融期貨市場與金融遠期市場的區別
首先,金融期貨市場是有組織的市場,一般是在交易所進行的,是一種有形的市場。遠期交易市場大多是通過銀行及經紀人進行,一般無固定的交易場所和交易時間,是一種無形的市場,主要通過現代的通訊設施網路進行交易。
其次,金融期貨市場是一種有嚴密規章和程序的市場,金融期貨交易是在期貨交易所制定的規則下,以一種標准化的合約進行,有嚴格的保證金制度。交易實際上是在交易所的「清算中心」進行。
遠期市場交易缺乏一套正式、嚴密的規章,遠期合約是按照交易雙方的需要制訂的,並且是參加者直接達成的協議,買者有可能要求提前進行交割。
再次,金融期貨市場是交易更為標准化、規范化的市場。交易的金融商品是標准化的,其價格、收益率和數量都具有均質性、不變性和標准性;交易單位是規范化的,期貨交易所都採用較大的整數,不能有餘數;交割期限是規格化的。
四、股票價格指數期貨套期保值的原則。
股票價格指數期貨(又稱股指期貨)是以反映股票價格水平的股票指數為基礎資產的期貨交易合約。
在未來股市的走勢無法把握的情況下,為防止股價波動的風險,可以通過出售或購買股票指數期貨合約來保值。股票指數套期保值的原則是:股票持有者若要避免或減少股價下跌造成的損失,應在期貨市場上賣出指數期貨,即做空頭,假使股價如預期那樣下跌,空頭所獲利潤可用於彌補持有的股票資產因行市下跌而引起的損失。
G. 什麼是股票收益互換
股票收益互換是指客戶與券商根據協議約定,在未來某一期限內針對特定股票的收益表現與固定利率進行現金流交換,是一種重要的權益衍生工具交易形式。
該項創新業務於2012年底啟動試點,首批獲得試點資格的有中信證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證券、銀河證券、招商證券、光大證券六家券商。
股票收益互換特 點
1.場外協約成交
客戶與證券公司一對一議價,簽署協議即可達成交易,屬於券商櫃台產品;
客戶和證券公司之間只對收益進行現金流交換,一般不需要進行股票實物交割 ;
2.交易要素靈活定製
可以根據客戶需求靈活設計互換方向、掛鉤標的、終止條件、收益條款等交易要素,滿足客戶融資、投資和風險管理的個性化需求;
3.具有信用交易特徵
客戶可以自身信用擔保或提供一定比例的履約擔保品,資金收益具有杠桿效果。 只需支付資金利息即可換取股票收益,從而大幅提高了資金杠桿;
4.杠桿比率高
對於資質優秀的客戶,潛在杠桿率可以達到近5倍。
H. 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探析
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探析
權益類收益互換是場外衍生品的一種,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按照協議條件,在約定的時間內交換一系列現金流。以下是我為您整理的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探析,希望能提供幫助。
摘要: 權益類收益互換是場外衍生品的一種,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按照協議條件,在約定的時間內交換一系列現金流。現金流與特定股票、股票指數等標的資產的表現掛鉤,實質上是客戶與證券公司等對手方開展的一筆權益互換交易。快速發展的股票收益互換業務在金融創新領域具有很高的代表性,基於保證金交易功能的業務模式更是在提高金融市場效率、擴大金融體系覆蓋方面影響突出。
關鍵詞: 保證金交易;股票收益;互換;場外衍生品
一、引言
2007年在美國爆發的次貸危機影響是深遠的,創新不斷的金融衍生工具被推上了風口浪尖。保羅•克魯格曼(PaulKrugman,2008)曾在《紐約時報》撰文寫道:“人們很難辨別哪一樣金融創新才是對社會真正有益。相反,這些創新成為了逃避金融監管、催生金融泡沫,甚至實施龐氏騙局的越來越高明的手段。”眾矢之的在所難免,金融創新的確存在潛在風險,有必要加強對衍生品市場的監管。但是,在提高金融市場效率、擴大金融體系覆蓋方面,金融創新具有不可替代的影響。
權益類收益互換是場外衍生品的一種,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按照協議條件,在約定的時間內交換一系列現金流。現金流與特定股票、“一攬子股票”、股票指數等標的資產的表現掛鉤,實質上是客戶與證券公司等對手方開展的一筆權益互換交易。快速發展的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在金融創新領域具有很高的代表性,基於保證金交易功能的業務模式更是在提高金融市場效率、擴大金融體系覆蓋方面影響突出。
2012年底,證監會正式啟動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的試點工作。2013年初,中信證券、銀河證券、光大證券、中信建投、招商證券和中金公司等六家證券公司獲得首批試點資格。截至目前,國內共有28家證券公司擁有可以開展權益類收益互換的場外衍生品業務資格。2014年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與服務系統(下稱“報價系統”)成立後,具備報價系統參與人資格的機構也被允許在報價系統內開展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
截至2015年10月,已有39家證券公司在報價系統開展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累計初始名義本金19115億元,未了結初始名義本金余額1238億元。權益類收益互換已成為報價系統開展業務中規模最大的業務種類。
二、保證金交易功能原理
保證金交易是信用交易的一種,是指客戶通過提供一定比例履約擔保物的保證金形式向他人融資、融券進行證券交易的行為。在滬、深股市的早期階段,信用交易被嚴厲禁止。1999年實施的《證券法》中就明文規定股票交易實行銀貨兩訖的交易規則,也就是不允許信用交易。但不久之後修訂的《證券法》取消了這一規定,也就是說,自此以後開展保證金交易在法律上被許可。一直以來,人們習慣上所說的保證金交易,基本上就是指融資買入股票的操作。
事實上,但凡能夠創造資金杠桿、擴大交易規模的業務,包括一些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都具有保證金交易功能。目前比較常見的保證金交易形式有證券公司經證監會批準的融資融券業務,信託公司發行的傘形信託產品,還有很多民間的配資。本文所介紹的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同上述業務和產品一樣,投資者作為承擔高風險、獲得高收益的劣後受益人,利用了資金杠桿、擴大了交易規模,具有保證金交易功能。保證金交易在境外擁有成熟的市場,是很普遍的交易方式,也是提高金融活動效率、促進經濟逆周期調節的重要工具。因此,保證金交易在我國證券市場的正面作用也不容小覷。
以融資融券業務為例,除了放大交易、活躍市場、增強流動性等有利影響,通過對比美國、日本等國家的“雙融”交易制度可以發現,在允許從事融資融券交易的證券公司資格、客戶資格、對保證金的設置以及個人信用額度的限制等方面,滬、深兩市的相關約束其實最嚴格。
此前,一些信託賬戶以非實名制形式與證券公司交易系統對接,為風險控制帶來了很大的難度,在股災中造成了較大的損失。有人將股災的發生歸咎於保證金交易模式,尤其是場外配資的盛行。確實,眼下的技術細節上確實存在不少問題,譬如融資融券余額與流通市值的比例偏高(海外市場的比值通常在2%以內,而滬、深股市的比值可以高達4%以上);傘形信託方面,一些傘形信託的維持保證金比例偏低,允許的持股集中度較高;民間配資方面,一些民間配資的杠桿率更是達到5∶1、甚至9∶1的`水平。上述因素在股市下跌、甚至超跌的背景環境下,自然會引發相關投資者的賬戶信用危機。
總之,保證金交易是現代金融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合規使用杠桿是現代資本市場的基本規則之一。從全球主要市場的評估來看,保證金交易工具已日趨成熟,對市場的影響總體上利大於弊。因此保證金交易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因而具有保證金交易功能的場外衍生品業務,尤其是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也有其發展的必然性。
三、業務方案設計
(一)交易流程。
(1)業務申請。客戶向證券公司提出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申請。
(2)審查要點。證券公司對客戶進行資格審查,如凈資產規模不低於 3000萬元、證券投資經驗不少於3年等。
(3)簽署主協議。客戶與證券公司簽署《權益類收益互換交易主協議》、補充協議、股票收益互換交易履約擔保協議等,並簽署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風險揭示書。
(4)提交交易指令。具體執行每一筆交易前,客戶向證券公司提交《交易申請書》,以此下達交易指令。證券公司接收並處理指令,執行完成後向客戶提供《交易確認書》,雙方確認成交要素。
(5)追加/提取履約擔保品(保證金)。根據協議約定,客戶須視損益變化追加/提取履約擔保品,具體估值由證券公司提供。
(6)終止結算。互換交易終止,雙方根據協議約定劃付資金完成交易結算。
(二)基本模式。
比較常見的權益類收益互換多在機構投資者和證券公司之間進行,且證券公司多作為對手方與機構投資者簽訂互換協議。業務發展初期,基於保證金交易功能的權益類收益互換模式具有代表性,其本質是杠桿交易,與融資融券業務相似,但是杠桿率可以高於融資融券業務。
四、小結
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是場外衍生品的一種,在金融創新領域具有很高的代表性。基於保證金交易功能的收益互換模式能在大股東增持、大宗交易承接、融資參與定增等投資者需求面提供巨大的業務支持。同時,作為固定收益的換入方,證券公司能夠通過盯市和保證金交易獲取穩定的風險收益,因此在業務開展初期,證券公司會率先試水基於保證金交易功能的收益互換模式,並且隨著業務規模擴大,選擇更多的交易模式、設計更多的業務方案。
;I. 股票收益互換的特點
股票收益互換是指客戶與券商根據協議約定,在未來某一期限內針對特定股票的收益表現與固定利率進行現金流交換,是一種重要的權益衍生工具交易形式。特點:
1、場外協約成交
客戶與證券公司一對一議價,簽署協議即可達成交易,屬於券商櫃台產品;
客戶和證券公司之間只對收益進行現金流交換,一般不需要進行股票實物交割 ;
2、交易要素靈活定製
可以根據客戶需求靈活設計互換方向、掛鉤標的、終止條件、收益條款等交易要素,滿足客戶融資、投資和風險管理的個性化需求;
3、具有信用交易特徵
客戶可以自身信用擔保或提供一定比例的履約擔保品,資金收益具有杠桿效果。 只需支付資金利息即可換取股票收益,從而大幅提高了資金杠桿。
4、杠桿比率高
對於資質優秀的客戶,潛在杠桿率可以達到近5倍。
應答時間:2021-07-01,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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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什麼是股票收益互換
股票收益互換是指客戶與券商根據協議約定,在未來某一期限內針對特定股票的收益表現與固定利率進行現金流交換,是一種重要的權益衍生工具交易形式。
該項創新業務於2012年底啟動試點,首批獲得試點資格的有中信證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證券、銀河證券、招商證券、光大證券六家券商。
可以根據客戶需求靈活設計互換方向、掛鉤標的、終止條件、收益條款等交易要素,滿足客戶融資、投資和風險管理的個性化需求。
(10)股票指數互換協議現金流擴展閱讀:
特點
1、場外協約成交客戶與證券公司一對一議價,簽署協議即可達成交易,屬於券商櫃台產品;客戶和證券公司之間只對收益進行現金流交換,一般不需要進行股票實物交割。
2、交易要素靈活定製可以根據客戶需求靈活設計互換方向、掛鉤標的、終止條件、收益條款等交易要素,滿足客戶融資、投資和風險管理的個性化需求。
3、具有信用交易特徵客戶可以自身信用擔保或提供一定比例的履約擔保品,資金收益具有杠桿效果。 只需支付資金利息即可換取股票收益,從而大幅提高了資金杠桿。
4、杠桿比率高對於資質優秀的客戶,潛在杠桿率可以達到近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