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股票股利的處理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4808
貸:銀行存款 4808
2008.12.31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592
貸:資本公積--其它資本公積 592
2009.1.6
借:銀行存款 4313
資本公積--其它資本公積 592
投資收益 495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4808
--公允價值變動 592
『貳』 企業購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股票股利,應單獨作為應收股利處理正確嗎
股票股利不作為應收處理,現金股利作為應收股利處理
『叄』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分配現金股利,應怎樣處理作為投資收益
一、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時,把應收股利計入投資收益,會計處理如下: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取得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計入初始入賬金額。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後續計量時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
3、可供出售外幣股權投資因資產負債表日匯率變動形成的匯兌損益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等。
4、可供出售外幣債權投資,因資產負債表日匯率變動形成的匯兌損益,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票股利擴展閱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核算:
一、日常核算科目
本科目應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類似之處,但也有不同。具體而言:
⑴初始確認時,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
⑵資產負債表日,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不是計入當期損益,而通常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肆』 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已宣告未發放的股利是否計入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中,收回之前已經宣告但未發放的現金股利,不計入賬面價值,是計入應收股利。
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伍』 急!!!會計的問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價值是什麼意思怎麼體現,股票股利在現金流量表什麼位置
交易性金融資產將公允價值變動差額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影響當期利潤。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將公允價值變動作為一種未實現的損益,通過「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計入當期利得(損失)來反映。實際上,期末股票市場價格的上下波動所產生的公允價值變動差額只是一種潛在的、隱含的損益,只有等到將該股票出售之後才真正實現損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時間相對較長這樣處理,一方面很好地遵循了謹慎性原則,大大壓縮了企業利用市場價格上下波動隨意調節利潤的空間;另一方面,將未實現的損益通過利得(損失)來反映,很好地貫徹了全面收益觀的思想,是與國際會計准則趨同的重要體現。
股票股利應當計入現金流量表「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項
『陸』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中投資收益問題
2006年6月9日購入乙公司股票。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855
貸:銀行存款 855
2006年12月31日,該股票市場價格為每股9元。
期末公允價值高於此時的賬面價值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45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5
2007年2月5日,乙公司宣告發放現金股利1000萬元。
借:應收股利 15(1000X1.5%)
貸:投資收益 15
收到現金股利
借:銀行存款 15
貸:應收股利 15
2007年8月21日,甲公司以每股8元的價格將乙公司股票全部轉讓。
借:銀行存款 8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5
投資收益 55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855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45
甲公司2007年利潤表中因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確認的投資收益是:A -40萬元
15-55=-40萬元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柒』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怎樣進行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1.股票投資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與交易費用之和)
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貸:銀行存款等2.債券投資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面值)
應收利息(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包含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貸方)
貸:銀行存款等
二、資產負債表日計算利息借:應收利息(分期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計利息(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貸:投資收益(可供出售債券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三、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變動1.公允價值上升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2.公允價值下降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四、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借:應收股利貸:投資收益
五、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日公允價值)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六、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借:銀行存款等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投資收益(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同時: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從所有者權益中轉出的公允價值累計變動額,也可能在借方)
貸:投資收益「提示」為了保證「投資收益」的數字正確,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要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形成的「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轉入「投資收益」。
『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處理原則: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加上交易費用構成其入賬成本,並以公允價值口徑進行後續計量。
2、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3、可供出售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可供出售外幣非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
4、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
(8)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票股利擴展閱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一般會計分錄:
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
如果是股權投資則分錄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買價-已宣告未發放的股利+交易費用)
貸:銀行存款
企業在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會計處理時,還應注意以下方面:
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計入投資收益。
『玖』 判斷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現金股利
錯
首先,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計入初始入賬金額,構成成本組成部分,不計入當期損益。但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期間取得的現金股利,應確認為應收股利和投資收益,即計入當期損益。
『拾』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計入投資收益。 2.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
這個應該是教材沒有寫清楚,實際上應該是: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應當取得」的利息或股利計入「投資收益」。如果是債券,按照權責發生制,應當取得的利息就是按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利息,計入「投資收益」,實際收到的利息與「投資收益」之間的差額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這樣就按實際利率法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調整到了應該的」攤余成本「。
其實」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處理,如果是債券,前面部分和」持有至到期投資「相同,但會多一步,就是在完成上面的處理後,再將其」攤余成本「與公允價值比較,差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從而使其賬面價值和公允價值相同。
但是,下一個資產負債表日,按權責發生制來講,應該根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重新計算實際利率,再進行相關處理,但看教材上面說的是持有期間實際利率保持不變,這個不知為何,是因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相對較短從而為簡單化不去重新計算嗎,還是有別的原因,還望高人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