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機構提供股票買賣信息,然後分成這是不是騙局
你說了?法律規定分成違法,這是套路推薦票一般不在盤中交易時間推薦。就是馬後炮
㈡ 在網路上給別人提供股票信息,別人賺錢後會給分成,這是詐騙嗎
絕大多數情況下這是完全騙人的,有時候騙人去接盤受死,有時候直接就是胡蒙坑人!而且這種個人獲取報酬提供股票信息咨詢分析行為是違法的,證監會查處好多了
㈢ 問律師問高手:幫別人推薦股票37分成,怎麼樣弄算不違法
1、如果沒有分析師的資格,幫別人推薦股票37分成是違法的。這種情況是國家不允許的,一旦推薦的股票使投資者損失嚴重,結果就會很麻煩,很可能會被告上法庭。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非法經營證券理財行為的一類,構成詐騙罪的,將受到刑事制裁。權益受到損失的投資者,應當通過司法追贓程序或參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追回自己的損失。但專職經紀人推薦可以的,有證券從業資格。推薦一般來講不會犯法,不幫別人操作就可以了。所以要想不違法,首先要去考到相應的證券從業資格證書,還要具備相應的證券備案。
2、根據證券法規的第一百七十條規定,投資咨詢機構、財務顧問機構、資信評級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人員,必須具備證券專業知識和從事證券業務或者證券服務業務二年以上經驗。認定其證券從業資格的標准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制定。
㈣ 關於微信提供股票,並55分成的,是真是假
作為一個散戶一定要理解風險和機會共存的真切含義,除了自已掌握自已的命運,任何人都不可能越疽代苞,把希望寄託在別人身上的散戶一定是失敗的終結者
推薦股票的模式:我拉100個人說給他們推薦股票分成,每個人推薦不同的,只要有一個股票漲,他就和那個人去要分成,而另外99個虧了錢的他也不會去管,何況概率也不會這么低,不想學習還想在股市賺錢這種股民最終會虧損退市。
只有學習才是成功的基礎,除了在證券市場搏擊中的磨練,鳳凰涅磐升華後的心態是任何人無法教授的,它是成功的必然基礎,技巧就是精通一兩個技術指標的內在含義,從中解讀股市的內在規律。它和操作策略有機地結合,是股市搏奕的工具
最後推薦個公眾號:趨勢川哥 我覺得挺不錯,裡面經常會有好的個股分享及買賣點提示並長期跟蹤,還有操盤技巧分享!希望能夠對你有幫助
㈤ 自然人給朋友提供股票買賣點後分成違法嗎
自然人給朋友提供股票買賣點後分成不違法。
資料擴展:
股票投資是指企業或個人用積累起來的貨幣購買股票,藉以獲得收益的行為。股票投資的收益是由「收入收益」和「資本利得」兩部分構成的。收入收益是指股票投資者以股東身份,按照持股的份額,在公司盈利分配中得到的股息和紅利的收益。資本利得是指投資者在股票價格的變化中所得到的收益,即將股票低價買進,高價賣出所得到的差價收益。
做股票投資的,有人合作三七分成不算犯法。只要和合作人不違規操作,另外自己協商好收益分成就行,不算犯法。
但是有些是違法的。客戶根據電話指令進行股票買賣,然後收益分成是違法的,證券會明令禁止這種行為,這種小作坊式的操作在股市好的時候會密集出現,在股市不好的時候又銷聲匿跡,沒有保障性。
㈥ 如何判股票分成
股票分成,如果構成內幕交易罪的,一般其判刑為,情節嚴重的,對行為人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條
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㈦ 炒股合作分成是怎樣算的呢
你說的對,是准確,但是你一合作就不準確了。
㈧ 提供信息給股民炒股獲利後四六分成會判什麼罪
涉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
第一百八十條【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
或者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內幕信息、知情人員的范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
【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以及有關監管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
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8)股票提供信息分成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七十六條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收購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內幕交易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七條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一)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八條禁止國家工作人員、傳播媒介從業人員和有關人員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證券市場。
禁止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證券業協會、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作出虛假陳述或者信息誤導。
各種傳播媒介傳播證券市場信息必須真實、客觀,禁止誤導。
第七十九條禁止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從事下列損害客戶利益的欺詐行為:
(一)違背客戶的委託為其買賣證券;
(二)不在規定時間內向客戶提供交易的書面確認文件;
(三)挪用客戶所委託買賣的證券或者客戶賬戶上的資金;
(四)未經客戶的委託,擅自為客戶買賣證券,或者假借客戶的名義買賣證券;
(五)為牟取傭金收入,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
(六)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
(七)其他違背客戶真實意思表示,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
欺詐客戶行為給客戶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㈨ 股票分成違法嗎
股票分成有些是犯法的,有些是不犯法的。
如果是做股票投資適用,操作過程中又不違規不犯法,那就自己協商好利益分成就好,這是不犯法的,但是通過推銷手段進行股票買賣,然後賺取利益這種方法是明令禁止的,這是違法的。
股票分成是法律所禁止的,如果公司打著股票分成的名義,吸引他人投資的,會被工商局予以行政處罰,構成詐騙罪的,還會追究刑事責任。
鑒於股票投資的不可預見性,公司或個人以股票分成的名義吸引他人投資的,將可能涉嫌詐騙罪。依照我國關於詐騙罪的相關規定:詐騙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說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現在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
公司或個人以股票分成的名義,作出虛假陳述,吸引投資者投資的行為,實質上可能會涉嫌詐騙,因此這是一種違法行為。
拓展資料
股票分成是什麼意思?
股票分成是按比例分配所得,分作,分為。股票分成是指在在買賣股票中多人一起合同,收益和損虧共同承擔。客戶根據電話指令進行股票買賣,然後收益分成是違法的,證券會明令禁止這種行為,這種小作坊式的操作在股市好的時候會密集出現。
我們A股是一個散戶數量眾多的市場,很多投資者的投資理念極其不成熟,分辨騙術的能力有限加上急病亂投醫的心情往往給了騙子可乘之機,股票分成是法律所禁止的,如果公司打著股票分成的名義,吸引他人投資的,會被工商局予以行政處罰,構成詐騙罪的,還會追究刑事責任。
㈩ 股票分成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是按比例分配所得,分作,分為。股票分成是指在在買賣股票中多人一起合同,收益和損虧共同承擔。當某些不法分子以股份分成為誘惑吸引人進行投資而進行詐騙的,將負刑事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